專利名稱:植前基肥及其制備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化學肥料,尤其涉及在種植作物前施用的基肥,它還涉及該基肥的制備方法。
在我國的華南地區(qū),農民習慣用碳酸氫銨和過磷酸鈣混合后作基肥施用。這種施肥法既費時、費力,又因基肥配方不夠科學、合理而浪費化肥,增加了農業(yè)生產的成本。另外,近年耒,施用低濃度的氮鉀二元復混肥料作基肥的較多,這種肥料的充填料(大多為石灰石粉)含量較高而不含磷元素,會造成土壤板結,使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降低,不利于連續(xù)耕作。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符合科學施肥方法的化肥,以提高化肥的利用率,減少含氮化合物流失所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改善土地連作能力,提高作物的產量和質量。植前基肥含有碳酸氫銨,過磷酸鈣及其他原材料。其主要的有效成分為NH4H2PO4,CaHPO4和SO42-,其主要含量是N+P2O5≥13.0%S ≥4.0%游離水≤15.0%所述的氮元素主要以NH4H2PO4形式存在。
所述的磷元素大部分是向溶性磷。
所述的植前基肥含有適量的硫元素。
為了得到植前基肥,其制備方法的工藝流程為過磷酸鈣-破碎-篩分-計量-混合-反應-包裝計量-成品。依該工藝流程,將過磷酸鈣破碎后,篩分,計量,與碳酸氫銨及其他原材料按配比混合,在反應器中充分反應,得到產品,經檢驗合格后計量包裝,則得成品。
本發(fā)明是專供作物在種植前施用的肥料,故稱植前基肥。它貯存性能好,優(yōu)于NH4HCO3和過磷酸鈣;養(yǎng)分釋放速率適宜,化肥利用率高,既可節(jié)約10%,又能減少對環(huán)境的污染;含多種可供植物生長需要的中、微量元素S、Ca、Mg、Fe等;填充料少,可使土壤疏松,增強保水保肥能力,提高土地的連作能力。
現(xiàn)結合實施例加以描述。
植前基肥的主要有效成分為NH4H2PO4,CaHPO4和SO42-等,其主要技術要求是N+P2O5≥13.0%,S≥4.0%,游離水≤15.0%。
植前基肥的氮元素主要以NH4H2PO4形式存在,NH4H2PO4的穩(wěn)定性比NH4HCO3高,故貯存時氮元素的損失較少。施用后氮元素的釋放速度比NH4HCO3慢,因而不會燒傷作物的幼苗,可減少氮元素流失。因此它的使用性能和氮元素的利用率都比NH4HCO3高。植前基肥的磷元素大部分是向溶性磷。它不會因水溶性磷過剩而使大量的磷被土壤固定。在華南地區(qū)多雨氣候及酸性土壤條件中使用,養(yǎng)分釋放速率合適,其肥效優(yōu)于同品位的過磷酸鈣。另外,本肥料不含游離的H3PO4,故不會影響種子發(fā)芽。
植前基肥含有適量的硫元素,它對作物蛋白質、油脂、維生素及某些酶的合成起著重要的作用,能增進作物的抗旱,御寒能力。作物缺硫時,植株矮小,莖干細弱,生長速率下降,延遲成熟期,抑制了作物的產量,降低了農產品的品質。
以生產含N≥4.O%,P2O5≥9.0%,S≥6.0%的植前基肥為例,其制備方案如下經破碎、篩分后的粉狀過磷酸鈣(含P2O5≥12.0%)90份(重量百分比,下同),碳酸氫銨(含N≥17.0%)30份及其他原材料10份,混合后,在反應器中充分反應,得到產品120份,經檢驗合格后,計量包裝則得成品。
用戶購得植前基肥后,不必再加工則可直接施用。以水稻為例,其施用方法如下在水稻插秧(或拋秧)前,將植前基肥直接施于水田中,耙平水田,使肥料均勻散布,則可插秧(或拋秧)。視各地土壤氣候條件和單產水平的不同,每畝施用40-7Kg的植前基肥,在水稻生長過程中一般不需追施磷肥,但需追施氮肥和鉀肥(如尿素、氯化鉀或復混肥)1-2次。與傳統(tǒng)施用基肥的方法相比,施用“植前基肥”作基肥后,追肥的施用量可酌情減少10%左右。
權利要求
1.一種植前基肥,含有碳酸氫銨,過磷酸鈣及其他原材料,其特征在于,其主要的有效成分為NH4H2PO4,CaHPO4和SO42-,其主要含量是N+P2O5≥13.0%,S ≥4.0%游離水≤15.0%。
2.椐權利要求1所述的植前基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氮元素以NH4H2PO4的形式存在。
3.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植前基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磷元素大部分是向溶性磷。
4.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植前基肥,其特征在于,所述植前基肥含有適量的硫元素。
5.一種制備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植前基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的工藝流程為過磷酸鈣-破碎-篩分-計量-混合-反應-包裝計量-成品。依該工藝流程,將過磷酸鈣破碎后,篩分,計量,與碳酸氫銨及其他原材料按配比混合,在反應器中充分反應,得到產品,經檢驗合格后,計量包裝,則得成品。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化學肥料并涉及其制備方法。該化肥含有碳酸氫銨,過磷酸鈣及其他原材料。其主要有效成分為N+P
文檔編號C05G1/00GK1305978SQ01107569
公開日2001年8月1日 申請日期2001年2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2月26日
發(fā)明者梁國仁, 甘日旺, 區(qū)昌倫, 陶興和 申請人:廣東省云浮市磷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