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動摘果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摘果器。
背景技術:
果農通常用長桿將樹上成熟的水果敲下,這種方式容易損傷水果外形,不 易賣出個好價格。目前市面上還沒有一種簡易實用的摘果器。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發(fā)明目的是提供一種簡易實用的摘果器,以替代普通長桿敲果。 為此,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動摘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摘果器由剪刀、電動鋸 盤、接果網(wǎng)和長桿構成;其中,所述剪刀設置在長桿頂端,所述剪刀設有操縱 拉線,所述操縱拉線沿所述長桿到長桿底端;在所述剪刀下方設有電動鋸盤; 在電動鋸盤下方設有接果網(wǎng);所述電動鋸盤的開關設置在長桿底部。
本發(fā)明功能較為齊全,基本上是針對摘果時的實際需要而設計的。相比長 桿敲果具有不傷果、摘果效率高、方便實用輕巧等諸多優(yōu)點。
如圖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簡圖。
圖中標識說明操縱拉線控制端l、長桿2、操縱拉線3、剪刀4、電動鋸 盤5、接果網(wǎng)6、電動鋸盤開關7。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摘果器由剪刀4、電動鋸盤5、接果網(wǎng)6和長桿2構成。其中,剪刀 4設置在長桿2頂端,剪刀4設有操縱拉線3,操縱拉線3沿長桿2到長桿底端。 在剪刀4下方設有電動鋸盤5。在電動鋸盤5下方設有接果網(wǎng)6。電動鋸盤5的 開關7設置在長桿2底部。
本發(fā)明的使用。拉動操縱拉線控制端1可以控制剪刀剪水果。電動鋸盤開 關7可以控制電動鋸盤鋸下水果。
權利要求
1、電動摘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摘果器由剪刀、電動鋸盤、接果網(wǎng)和長桿構成;其中,所述剪刀設置在長桿頂端,所述剪刀設有操縱拉線,所述操縱拉線沿所述長桿到長桿底端;在所述剪刀下方設有電動鋸盤;在電動鋸盤下方設有接果網(wǎng);所述電動鋸盤的開關設置在長桿底部。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動摘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摘果器由剪刀、電動鋸盤、接果網(wǎng)和長桿構成;其中,所述剪刀設置在長桿頂端,所述剪刀設有操縱拉線,所述操縱拉線沿所述長桿到長桿底端;在所述剪刀下方設有電動鋸盤;在電動鋸盤下方設有接果網(wǎng);所述電動鋸盤的開關設置在長桿底部。本發(fā)明功能較為齊全,基本上是針對摘果時的實際需要而設計的。相比長桿敲果具有不傷果、摘果效率高、方便實用輕巧等諸多優(yōu)點。
文檔編號A01D46/22GK101433147SQ20071016840
公開日2009年5月20日 申請日期2007年11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11月16日
發(fā)明者張陽春, 趙正東 申請人:十堰嘉通德工貿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