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圓錐破碎機潤滑油強制冷卻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軸承潤滑裝置,特別是一種圓錐破碎機潤滑油強制冷卻 裝置。
背景技術:
在選礦工序均采用圓錐破碎機或其它破碎機對礦石進行中破和細破。 其圓錐破碎機潤滑油的油溫冷卻通常釆用風冷卻方式。在秋季、冬季和春
季,破碎機運行時油溫均保持在設定的52。C以下。但在夏季,破碎機運行 4小時以上油溫經(jīng)常高于設定的52°C,無法連續(xù)安全運行。破碎機被迫停 下來,待油溫冷卻,才能恢復運行。因夏季油溫高影響破碎機可開動率達5 % ,既影響生產(chǎn),又增加工人的勞動強度。必須采取技術措施,解決這一 問題。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圓錐破碎機潤滑油強制冷卻裝置,能 夠在破碎機工作的同時進行冷卻,從而降低了潤滑油的溫度,提高破碎機 的可開動率。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圓錐破碎機潤滑油強制冷卻裝置, 包括破碎機,設在{皮碎機下部的破碎機潤滑油管,其特征在于在破碎機的 外側增設一套水冷卻裝置,所述的水冷卻裝置由冷卻器,設在冷卻水器上 的與冷卻水管路連接的進水口和出水口,設在冷卻器內(nèi)的冷卻油管,冷卻 油管的進、出油口,水冷卻裝置的出油管路和進油管路以及水冷卻裝置的 進、出冷卻水管所組成,所述的冷卻油管的進口和出口設在冷卻器的上方, 水冷卻裝置的進油管的 一端與破碎機的潤滑油管的出油口連接,另 一端與 冷卻器上的冷卻油管的入油口相連,水冷卻裝置的出油管通過油泵一端與 破碎機的潤滑油管的進油口相連,另一端與冷卻器上的冷卻油管的出油口 相連。
所述的冷卻水的給水管路上設有給水泵。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燭通過在破碎機外設置水冷卻裝置,使得破碎機
的潤滑油反復在破碎機油腔和水冷卻水裝置之間循環(huán)冷卻,從而能夠使破 碎機在工作的同時進行冷卻,有效地降低了潤滑油的溫度,提高破碎機的 可開動率。
圖l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所給出的實施例進一 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圓錐破碎機潤滑油強制冷卻裝置,包括破
碎機1,設在破碎機1下部的破碎機潤滑油管2,其特征在于在破碎機1的 外側增設一套水冷卻裝置,所述的水冷卻裝置由冷卻器7,設在冷卻水器7 上的與冷卻水管路連接的進水口 8和出水口 9,設在冷卻器內(nèi)的冷卻油管6, 冷卻油管的進、出油口 14、 5,水冷卻裝置的出油管路13和進油管路3以 及水冷卻裝置的進、出冷卻水管IO、 ll所組成,所述的冷卻油管6的進口 14和出口 5設在冷卻器7的上方,水冷卻裝置的進油管13的一端與破碎機 的潤滑油管2的出油口連接,另一端與冷卻器7上的冷卻油管6的入油口 14相連,水冷卻裝置的出油管3通過油泵4 一端與破碎機的潤滑油管2的 進油口相連,另一端與冷卻器7上的冷卻油管6的出油口 5相連。
本實用新型的冷卻器尺寸的大小可根據(jù)現(xiàn)場空間和冷卻需要制定,為 了保證冷卻效果,本實用新型可在冷卻水的給水管路上設有給水泵來加大 冷卻水量,以達到潤滑油在循環(huán)油管中流動時受到水冷卻器的強制冷 卻,確保破碎機的可開動率。
權利要求1、一種圓錐破碎機潤滑油強制冷卻裝置,包括破碎機,設在破碎機下部的破碎機潤滑油管,其特征在于在破碎機的外側增設一套水冷卻裝置,所述的水冷卻裝置由冷卻器,設在冷卻水器上的與冷卻水管路連接的進水口和出水口,設在冷卻器內(nèi)的冷卻油管,冷卻油管的進、出油口,水冷卻裝置的出油管路和進油管路以及水冷卻裝置的進、出冷卻水管所組成,所述的冷卻油管的進口和出口設在冷卻器的上方,水冷卻裝置的進油管的一端與破碎機的潤滑油管的出油口連接,另一端與冷卻器上的冷卻油管的入油口相連,水冷卻裝置的出油管通過油泵一端與破碎機的潤滑油管的進油口相連,另一端與冷卻器上的冷卻油管的出油口相連。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錐破碎機潤滑油強制冷卻裝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的冷卻水的給水管路上設有給水泵。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圓錐破碎機潤滑油強制冷卻裝置。包括破碎機,設在破碎機下部的破碎機潤滑油管,其特征在于在破碎機的外側增設一套水冷卻裝置,所述的水冷卻裝置由冷卻器,設在冷卻水器上的與冷卻水管路連接的進水口和出水口,設在冷卻器內(nèi)的冷卻油管,冷卻油管的進、出油口,水冷卻裝置的出油管路和進油管路以及水冷卻裝置的進、出冷卻水管所組成。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通過在破碎機外設置水冷卻裝置,使得破碎機的潤滑油反復在破碎機油腔和水冷卻裝置之間循環(huán)冷卻,從而能夠使破碎機在工作的同時進行冷卻,有效地降低了潤滑油的溫度,提高破碎機的可開動率。
文檔編號B02C2/00GK201316639SQ2008202197
公開日2009年9月30日 申請日期2008年11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11月25日
發(fā)明者勇 徐 申請人:鞍鋼集團礦業(y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