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子發(fā)光浮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有關一種浮標,特別是一種電子發(fā)光浮標。
背景技術:
浮標是諸多釣魚道具中極為重要的一種,雖然不同種類的魚所采用的釣組和釣法不盡相同,但是浮標仍是大部份釣組和釣法所不可欠缺的重要道具,它的主要功能就是傳遞魚訊讓釣者能準確地掌握揚竿的時機進而成功的釣起目標魚,浮標所傳遞的魚訊是釣者通過目視觀察的方式獲取,除此之外別無他法,所以傳統(tǒng)的浮標都必需在白晝有光線時才能使用。為了能在夜釣活動中使用浮標,遂有發(fā)光浮標的問市,早期的一種發(fā)光浮標具有可以裝卸的中空標尾,使用者要先開啟標尾并在其中置入可以自發(fā)光的螢光棒,就能在夜間目視觀察浮標的魚訊,但是這種螢光棒的發(fā)光時間有限,通常無法在整晚的夜釣活動中持續(xù)發(fā)光,標尾在經(jīng)過多次的裝卸之后也很容易缺損進水,以至浮標無法再使用;其后又有使用電池及燈泡發(fā)光的電子式發(fā)光浮標問市,這種發(fā)光浮標使用電池所以能夠長時間發(fā)光并能在整晚的夜釣活動中持續(xù)發(fā)光,這種電子式發(fā)光浮標為了防水通常未設有任何的開關,使用前將電池置入中空的標身之中再將之密封即開始發(fā)光,不用時仍然要將標身開啟取出其中的電池才不致于耗損與浪費電池的電力,因此這種電子式發(fā)光浮標仍然免不了經(jīng)常的裝卸,除了增加了損壞的機會,對于釣者而言也較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有鑒于傳統(tǒng)的熒光式發(fā)光浮標和電子式發(fā)光浮標在使用上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發(fā)光浮標,以便可以長時間發(fā)光,既不會滲水也不用頻繁的裝卸電池,其能自動的開啟與關閉。本實用新型電子發(fā)光浮標的一種構造,包括標身、標腳、防水蓋及標尾;標身和標腳皆為中空且彼此相連,標身的內部具有電池和第一導電彈簧,標腳的中空部具有導電探針,探針頂端與電池的第一電極接觸,標腳的末端外部具有導電體并借助電導線與第一導電彈簧電連接,探針的底端露出標腳外部,可借助水為導體來和導電體電導通,標身的頂端具有開口,防水蓋具有發(fā)光元件和密封圈,防水蓋緊迫結合于標身的開口且與密封圈密合防水,發(fā)光元件的兩個電極接腳分別與電池的第二電極以及第一導電彈簧電接觸。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技術方案為一種電子發(fā)光浮標,包括—個中空標身,與一個中空標腳彼此相連,該標身及標腳皆為電絕緣體,該標身的頂端具有開口,該標身的內部具有電池和可以導電的第一導電彈簧,該標腳的中空部具有可導電的探針,該探針的頂端與該電池的第一電極電連接,該標腳的末端外部具有導電體, 該標腳外側具有電連接該導電體與該第一導電彈簧的電導線,該標腳的外表面具有防水層;一個防水蓋,該防水蓋為電絕緣體,且其上具有發(fā)光元件和密封圈,該防水蓋緊密結合于該標身的開口且與該密封圈密合防水,該發(fā)光元件的兩個電極接腳分別與該電池的第二電極以及該第一導電彈簧電接觸;其中,該探針的底端露出于該標腳外部。其中該防水蓋的底面具有朝向該標身的內部方向突出的柱體,該柱體的直徑小于該第一導電彈簧的內徑,該防水蓋的中央插入該發(fā)光元件,該發(fā)光元件的發(fā)光部份外露于該防水蓋的頂面,該發(fā)光元件的第一電極接腳穿出該柱體的底端表面之后的部分為貼近該底端表面且與該電池的第二電極接觸的彎折部,該發(fā)光元件的第二電極接腳在該防水蓋的底面穿出,該第二電極接腳的末端為貼近該防水蓋的該底面且與該第一導電彈簧接觸彎折端。該探針的頂端套設具有導電性的第二導電彈簧并與該電池的第一電極接觸。該導電體可以是中空的金屬管。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另一種電子發(fā)光浮標的構造,包括標身、標腳、防水蓋及標尾;標身和標腳皆為中空且彼此相連,標身的內部具有電池和第一導電彈簧,標腳的中空部具有導電探針,探針頂端與電池的第一電極接觸,標腳的末端外部具有導電體并借助電導線與第一導電彈簧電連接,探針的底端露出標腳外部,可借水為導體和導電體電導通,標身的頂端具有開口,標身的內側壁近開口處具有具一種環(huán)形的溝槽,密封圈被放入這個溝槽, 防水蓋由開口推入標身中可被第一導電彈簧外推而與密封圈密合防水,防水蓋具有發(fā)光元件,發(fā)光元件的兩個電極接腳分別與電池的第二電極以及第一導電彈簧電接觸。在本實用新型電子發(fā)光浮標未被投入水中時,探針的底端與標腳外部的導電體保持有間隔且互不接觸,此時電路為斷路(開路)狀態(tài),發(fā)光元件并不會發(fā)光,當本實用新型電子發(fā)光浮標被投入水中,探針的底端與標腳外部的導電體可借助水的導電性互相導通, 使電路成為閉路狀態(tài)而點亮發(fā)光元件發(fā)光。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另一種技術方案為一種電子發(fā)光浮標,包括一個中空標身,與一個中空標腳彼此相連,該標身及標腳皆為絕緣體,該標身的內部具有一個電池和一個可以導電的第一導電彈簧該標腳的中空部具有可導電的探針,該探針頂端與該電池的第一電極接觸,該標腳的末端外部具有導電體,該標腳外側具有電連接該導電體與該第一導電彈簧的電導線,該標腳的外表面具有防水層,該探針的底端露出該標腳外部,該標身的頂端具有開口,該標身的內側壁近該開口處具有具環(huán)形的溝槽;一個密封圈,結合于該標身內側壁近該開口處的溝槽中;一個防水蓋,該防水蓋為絕緣體,該第一導電彈簧向該標身的開口外抵推該防水蓋由使該防水蓋與該密封圈密合以能防水,該防水蓋具有發(fā)光元件,該發(fā)光元件的第一電極接腳和第二電極接腳分別與該電池的該第二電極以及該第一導電彈簧電接觸。該標身的頂端開口的內徑略小于該密封圈的平均直徑,該防水蓋具有底段和位于該底段上方的頸縮部,該防水蓋的底段的外徑剛好可以通過該標身的頂端的開口而被推入該標身之中,該密封圈在該標身的內側壁突出的部份可擋住該防水蓋的該頸縮部,使該密封圈被夾在該防水蓋的該頸縮部和該標身的內側壁之間。該防水蓋的底面具有朝向該標身的內部方向伸出的管狀部,該管狀部的內徑大小足以容納該電池,該第一導電彈簧的內徑以松配合的關系套在該管狀部的外圍,該第一導電彈簧可以是螺旋彈簧,該第一導電彈簧的底端壓在該標身的內部底面,該第一導電彈簧的頂端頂住防水蓋的底面的邊緣。該導電體可以是中空的金屬管。該標身的內部底面還具有金屬導電片,該金屬導電片的頂端與該第一導電彈簧接觸,該金屬導電片的底端穿出該標身的底部,該金屬導電片的底端與該電導線的一端電連接,該電導線沿著該標腳的外側向下延伸和該導電體電連接。該防水蓋的底面具有第一導槽和第二導槽,該發(fā)光元件的該第一電極接腳和該第二電極接腳分別被嵌入該第一導槽和該第二導槽,該第一導槽的深度只能供該第一電極接腳的部份嵌入,使得該第一電極接腳能突出該防水蓋的底面并和該電池的該第二電極接觸,該第二導槽朝向該防水蓋的邊緣延伸,該第二導槽的深度至少能供該第二電極接腳完全的嵌入,使該第二電極接腳嵌入該第二導槽的一段不會和該電池的該第二電極接觸,該第二電極接腳的末端在靠近該防水蓋的邊緣處伸出于該第二導槽浮在該底面的表面而與該第一導電彈簧的頂端接觸并且電導通。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反壓防水構造,其中標身的頂端的開口的內徑略小于密封圈的平均直徑,換言之密封圈被放入標身的內側壁的溝槽之后,從密封圈的斷面方向觀察至少有一部份的密封圈會朝向標身的中心方向突出,防水蓋具有底段和位于底段上方的頸縮部,在未放置密封圈時防水蓋的底段的外徑剛好可以通過標身的頂端的開口而被推入標身之中,密封圈的內徑則可以套住防水蓋的頸縮部,使用前先將電池裝入標身,接著將防水蓋的底段從標身的開口推入標身至防水蓋的底段至少通過溝槽的位置,再將密封圈放入溝槽,然后第一導電彈簧由標身的中空內部朝向開口的方向反推防水蓋,防水蓋被第一導電彈簧朝向標身的開口的方向推擠時,可以借助密封圈在斷面方向突出于標身的內側壁的部份擋住防水蓋的頸縮部,就可以使密封圈被夾在防水蓋的頸縮部和標身的內側壁之間,形成一種反壓防水構造。由以上的新型內容可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技術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提出的電子發(fā)光浮標,可以在投入水中時自動點亮發(fā)光,離水即又自動關閉,不需要開關元件, 也不會浪費電力。更換電池的拆裝過程中不需要像轉動螺紋般轉動任何元件,不易造成零件的損壞。有關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功效及實施例,將配合附圖說明如下。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一種實施例構造,顯示電子發(fā)光浮標立體構造分解圖。圖2A,是本實用新型第一種實施例的電子發(fā)光浮標的動作示意圖,顯示電子發(fā)光浮標未被投入水中時發(fā)光元件不亮。圖2B,是本實用新型第一種實施例的電子發(fā)光浮標的動作示意圖,顯示電子發(fā)光浮標被投入水中時發(fā)光元件點亮。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一種實施例構造,顯示電子發(fā)光浮標立體構造分解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構造圖,顯示電子發(fā)光浮標的縱斷面構造及各個元件的組合關系。圖5A,是本實用新型電子發(fā)光浮標的操作示意圖,顯示將防水蓋壓入標身至防水蓋的底段至少通過溝槽的位置。[0033]圖5B,是本實用新型電子發(fā)光浮標的操作示意圖,顯示取出密封圈的情形。圖5C,是本實用新型電子發(fā)光浮標的操作示意圖,顯示取出防水蓋的情形。圖6A,是本實用新型電子發(fā)光浮標的動作示意圖,顯示電子發(fā)光浮標未被投入水中時發(fā)光元件不亮。圖6B,是本實用新型電子發(fā)光浮標的動作示意圖,顯示電子發(fā)光浮標被投入水中時發(fā)光元件點亮。圖7,是圖4在位置VII的局部構造放大圖。主要元件符號說明10 標身11 電池12第一導電彈簧13金屬導電片131平面部份132 底端14 溝槽15密封圈1 密封圈20 標腳21 探針210探針的底端211 穿孔22第二導電彈簧23導電體24電導線41 開口25防水層30防水蓋
具體實施方式
圖1是本實用新型電子發(fā)光浮標的第一種實施例構造,其中顯示了各個元件的立體分解圖及其連接關系,包括標身10、標腳20、防水蓋30及標尾40。標身10和標腳20皆為中空,并且沿著同一軸心彼此相連,標身10的內部具有電池11和第一導電彈簧12,第一導電彈簧12可以是螺旋彈簧且具有導電性,電池11位于第一導電彈簧12的中心。標腳20的中空部具有可導電的探針21,探針21被緊密的封入標腳20的內部以免滲水,探針21的頂端可套設一種具有導電性的第二導電彈簧22并與電池11的第一電極接觸,探針21的底端210可設置穿孔211以供釣線或釣組的其他道具穿入或安裝,標腳20 的末端外部具有導電體23并借助電導線對與第一導電彈簧12電連接,為了達到防水的效果,再以防水層25密封住標身10和標腳20的外側表面,防水層25可以使用涂布防水膠或
301頂面 302底面 303管體 31發(fā)光元件 311第一電極接腳 312第二電極接腳 313末端 32管狀部 33第一導槽 ;34第二導槽 35金屬導電環(huán) 36底段 37頸縮部 38柱體 381底端表面 40標尾
D密封圈的平均直徑 d標身的頂端的開口的內徑是以塑料封合的方式實現(xiàn)(見圖2A)。其中標身10和標腳20都是以電絕緣材料制造,例如塑料、發(fā)泡塑料(例如發(fā)泡聚苯乙烯-polystyrene,PS)都是可以選用的制作材料。導電體23可以是中空的金屬管(例如銅管),探針21的底端210露出標腳20外部,導電體23套在以電絕緣材料制成的標尾20的末端外部,導電體23和探針21的底端 210被以電絕緣材料制成的標尾20隔開而不接觸,當電子發(fā)光浮標投入水中就能以水作為導體,使導電體23和探針21電導通。防水蓋30是以電絕緣材料制造,防水蓋30的底面302具有朝向標身10的內部方向突出的柱體38,柱體38的直徑小于第一導電彈簧12的內徑,防水蓋30的中央插入有發(fā)光元件31,發(fā)光元件31可以是一般的小型燈泡或是發(fā)光二極管(LED),圖中的例子是以發(fā)光二極管作為發(fā)光元件31,發(fā)光元件31的發(fā)光部份外露于防水蓋30的頂面301,發(fā)光元件 31的第一電極接腳311穿出柱體38的底端表面381之后彎折貼近底端表面381,使得第一電極接腳311彎折后的部份可與電池11的第二電極接觸導電,發(fā)光元件31的第二電極接 312則在防水蓋30的底面302穿出,且發(fā)光元件31的第二電極接腳312的末端313彎折并貼近防水蓋30的底面302,使得末端313能與第一導電彈簧12接觸導電;標尾40是一種具有可透光性的管狀元件,標尾40的一端封閉而另一端有開口 41,開口 41可以和防水蓋30 的頂面301的管體303相連,遮住發(fā)光元件31的發(fā)光部份,開口 41和管體303相連之處應予密封,例如以黏膠密封并黏固。標身10的頂端具有開口,標身10的內側壁近開口處具有一種環(huán)形的溝槽14,防水蓋30的周圍設有一種密封圈15,密封圈15—般是由橡膠或硅膠制成的環(huán)形元件,防水蓋 30緊密結合于標身10的頂端的開口,而在防水蓋30的周圍的密封圈15可與構槽14密封圈15密合防水。另外,該標身10與防水蓋30亦可以螺合方式連結成一體。另外,該探針21的頂端可直接與電池11的第一電極接觸,而第二導電彈簧22設置于柱體38與電池11之間,使第二導電彈簧22 —端與發(fā)光元件31的第一電極接腳311 相接觸,另一端與電池11的第二電極相接,使電池11的電力可傳導至發(fā)光元件31的第一電極接腳311。前述第一種實施例的電子發(fā)光浮標未被投入水中時,探針21的底端210與標腳20外部的導電體23保持有間隔且互不接觸(見圖2A),此時電路為斷路(開路)狀態(tài),發(fā)光元件31并不會發(fā)光,當電子發(fā)光浮標被投入水中,探針21的底端210與標腳20外部的導電體23可借助水的導電性互相導通,使電路成為閉路狀態(tài)而點亮發(fā)光元件31發(fā)光 (見圖2扮。圖3是本實用新型電子發(fā)光浮標的第二種實施例構造,在第二種實施例中揭露了一種設于防水蓋30的反壓防水構造。標身10的頂端具有開口,標身10的內側壁近開口處具有具一種環(huán)形的溝槽14,這個溝槽14可置入一種密封圈15a,密封圈1 一般是由橡膠或硅膠制成的環(huán)形元件。防水蓋30的底面302具有朝向標身10的內部方向伸出的管狀部32,管狀部32的內徑大小足以容納電池11,第一導電彈簧12的內徑以松配合的關系套在管狀部32的外圍, 使得第一導電彈簧12的頂端可以頂住防水蓋30的底面302的邊緣。防水蓋30的底面302具有第一導槽33和第二導槽34,發(fā)光元件31的第一電極接腳311和第二電極接腳312分別被嵌入防水蓋30的底面302的第一導槽33和第二導槽34,第一導槽33的深度只能供第一電極接腳311 —部份嵌入,使得第一電極接腳311能突出防水蓋30底面302并和電池11的第二電極接觸,第二導槽34朝向防水蓋30的邊緣延伸,第二導槽34的深度至少能供第二電極接腳312完全的嵌入,換言之第二電極接腳312 嵌入第二導槽34的一段不會和電池11的第二電極接觸,第二電極接腳312的末端313在靠近防水蓋30的邊緣處伸出第二導槽34而浮在底面302的表面,使得第二電極接腳312 的末端313能夠和第一導電彈簧12的頂端接觸并且電性導通。在第二種實施例中,第一導電彈簧12通過金屬導電片13及電導線M進而和導電體23電連接,其中金屬導電片13設于標身10的內部底面,金屬導電片13的頂端平面部份 131被第一導電彈簧12壓住,金屬導電片13的底端132穿出標身10的底部(見圖4),底端132與電導線M的一端電連接,電導線M沿著標腳20的外側向下延伸并和導電體23 電連接,然后再以防水層25密封住標身10和標腳20的外側表面。如圖3所示的實施例構造,還可以在防水蓋30的管狀部32的外圍套設一種金屬導電環(huán)35,金屬導電環(huán)35介于發(fā)光元件31的第二電極接腳312的末端313和第一導電彈簧12之間,能使發(fā)光元件31的第二電極接腳312都能和第一導電彈簧12保持電性導通的關系。當然、若是由外露的第二電極接腳312的末端313和第一導電彈簧12直接接觸也是可行的一種實施例構造。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構造,標身10的頂端的開口的內徑d略小于密封圈1 的平均直徑D (見圖7),換言之密封圈1 被放入標身10的內側壁的溝槽14之后,從密封圈15a的縱斷面方向觀察至少有一部份的密封圈1 會朝向標身10的中心方向突出,防水蓋30在沿其中心軸的方向區(qū)分為底段36和位于底段36上方的頸縮部37,在未放置密封圈1 之時,防水蓋30的底段36的外徑剛好可以通過標身10的頂端的開口而被推入標身 10之中,密封圈15a的內徑可以套住防水蓋30的頸縮部37,使用前先將電池11裝入標身 10,接著將防水蓋30的底段36從標身10的開口推入標身10至防水蓋30的底段36至少通過溝槽14的位置,再將密封圈1 放入溝槽14,然后第一導電彈簧12由標身10的中空內部朝向開口的方向反推防水蓋30,防水蓋30被第一導電彈簧12朝向標身10的開口的方向推擠時,可以借助密封圈1 在標身10的內側壁突出的部份擋住防水蓋30的頸縮部 37,就可以使密封圈1 被夾在防水蓋30的頸縮部37和標身10的內側壁之間,形成一種反壓防水構造。要換裝電池11之時,只要先將防水蓋30推入標身10之中(見圖5A),接著取出密封圈15a(見圖5B),就可以解除密封圈15a的阻擋,使防水蓋30的底段36能通過標身10 的頂端的開口進而將防水蓋30取下(見圖5C),以便更換電池;電池更換完畢,只要以相反的次序先推入防水蓋30,然后裝上密封圈15a阻擋被第一導電彈簧12朝向標身10的開口方推出的防水蓋30,就能完成電池11的更換,裝卸的過程中不需要像轉動螺紋般轉動任何元件,不易造成零件的損壞。本實用新型第二種實施例的電子發(fā)光浮標未被投入水中時,探針21的底端210與標腳20外部的導電體23保持有間隔且互不接觸(見圖6A),此時電路為斷路(開路)狀態(tài),發(fā)光元件31并不會發(fā)光,當本實用新型電子發(fā)光浮標被投入水中,探針21的底端210 與標腳20外部的導電體23可借助水的導電性互相導通,使電路成為閉路狀態(tài)而點亮發(fā)光元件31發(fā)光(見圖6B)。[0074] 雖然本實用新型已通過上述的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 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些許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須視本權利要求所界定者為準。
權利要求1.一種電子發(fā)光浮標,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個中空標身,與一個中空標腳彼此相連,該標身及標腳皆為電絕緣體,該標身的頂端具有開口,該標身的內部具有電池和可以導電的第一導電彈簧,該標腳的中空部具有可導電的探針,該探針的頂端與該電池的第一電極電連接,該標腳的末端外部具有導電體,該標腳外側具有電連接該導電體與該第一導電彈簧的電導線,該標腳的外表面具有防水層;一個防水蓋,該防水蓋為電絕緣體,且其上具有發(fā)光元件和密封圈,該防水蓋緊密結合于該標身的開口且與該密封圈密合防水,該發(fā)光元件的兩個電極接腳分別與該電池的第二電極以及該第一導電彈簧電接觸;其中,該探針的底端露出于該標腳外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發(fā)光浮標,其特征在于,該防水蓋的底面具有朝向該標身的內部方向突出的柱體,該柱體的直徑小于該第一導電彈簧的內徑,該防水蓋的中央插入該發(fā)光元件,該發(fā)光元件的發(fā)光部份外露于該防水蓋的頂面,該發(fā)光元件的第一電極接腳穿出該柱體的底端表面之后的部分為貼近該底端表面且與該電池的第二電極接觸的彎折部,該發(fā)光元件的第二電極接腳在該防水蓋的底面穿出,該第二電極接腳的末端為貼近該防水蓋的該底面且與該第一導電彈簧接觸彎折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發(fā)光浮標,其特征在于,該探針的頂端套設具有導電性的第二導電彈簧并與該電池的第一電極接觸。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發(fā)光浮標,其特征在于,該導電體是中空的金屬管。
5.一種電子發(fā)光浮標,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個中空標身,與一個中空標腳彼此相連,該標身及標腳皆為絕緣體,該標身的內部具有一個電池和一個可以導電的第一導電彈簧該標腳的中空部具有可導電的探針,該探針頂端與該電池的第一電極接觸,該標腳的末端外部具有導電體,該標腳外側具有電連接該導電體與該第一導電彈簧的電導線,該標腳的外表面具有防水層,該探針的底端露出該標腳外部,該標身的頂端具有開口,該標身的內側壁近該開口處具有具環(huán)形的溝槽;一個密封圈,結合于該標身內側壁近該開口處的溝槽中;一個防水蓋,該防水蓋為絕緣體,該第一導電彈簧向該標身的開口外抵推該防水蓋由使該防水蓋與該密封圈密合以能防水,該防水蓋具有發(fā)光元件,該發(fā)光元件的第一電極接腳和第二電極接腳分別與該電池的該第二電極以及該第一導電彈簧電接觸。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發(fā)光浮標,其特征在于,該標身的頂端開口的內徑略小于該密封圈的平均直徑,該防水蓋具有底段和位于該底段上方的頸縮部,該密封圈在該標身的內側壁突出的部份能擋住該防水蓋的該頸縮部,使該密封圈被夾在該防水蓋的該頸縮部和該標身的內側壁之間。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發(fā)光浮標,其特征在于,該防水蓋的底面具有朝向該標身內部方向伸出的管狀部,該管狀部能容納該電池,該第一導電彈簧的內徑以松配合的關系套在該管狀部的外圍,該第一導電彈簧的底端壓在該標身的內部底面,該第一導電彈簧的頂端頂住防水蓋的底面的邊緣。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發(fā)光浮標,其特征在于,該導電體為中空金屬管。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發(fā)光浮標,其特征在于,該標身的內部底面具有金屬導電片,該金屬導電片的頂端與該第一導電彈簧接觸,該金屬導電片的底端穿出該標身的底部,該金屬導電片的底端與該電導線的一端電連接,該電導線沿著該標腳的外側向下延伸和該導電體電連接。
1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發(fā)光浮標,其特征在于,該防水蓋的底面具有第一導槽和第二導槽,該發(fā)光元件的該第一電極接腳和該第二電極接腳分別被嵌入該第一導槽和該第二導槽,該第一電極接腳一部份嵌入該第一導槽,該第一電極接腳突出該防水蓋的底面并和該電池的該第二電極接觸,該第二導槽朝向該防水蓋的邊緣延伸,該第二電極接腳完全嵌入該第二導槽,該第二電極接腳的末端在靠近該防水蓋的邊緣處伸出于該第二導槽浮在該底面的表面而與該第一導電彈簧的頂端接觸并且電導通。
專利摘要一種電子發(fā)光浮標,具有入水啟動而在離水后關閉的功能,包括標身、標腳、防水蓋及標尾;標身和標腳皆為中空且彼此相連,標身的內部具有電池和第一導電彈簧,標腳的中空部具有導電探針,探針頂端與電池的第一電極接觸,標腳的末端外部具有導電體并借助電導線與第一導電彈簧電連接,探針的底端露出標腳外部,可借水為導體和導電體電導通,標身的頂端具有開口,防水蓋具有發(fā)光元件和密封圈,防水蓋緊迫結合于標身的開口且與密封圈密合防水,發(fā)光元件的兩個電極接腳分別與電池的第二電極以及第一導電彈簧電接觸。
文檔編號A01K93/02GK202310927SQ20112044510
公開日2012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1月11日
發(fā)明者葉江海 申請人:葉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