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苗木栽培容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苗木栽培容器,包括一塑料材質的桶體,所述桶體的桶口設有與所述桶口相連接的蓋體,所述蓋體中央設有苗木生長孔,所述蓋體上自所述苗木生長孔向外沿設有蓋體接合口,所述桶體的桶壁上設開設有一桶壁接口,所述桶壁接口上設有粘接膠帶,所述桶體的外圓周上設有鎖扎帶。本發(fā)明通過在桶體的桶口設有與所述桶口相連接的蓋體,所述蓋體中央設有苗木生長孔,所述蓋體上自所述苗木生長孔向外沿設有蓋體接合口,所述桶體的桶壁上設開設有一桶壁接口,所述桶壁接口上設有粘接膠帶,所述桶體的外圓周上設有鎖扎帶,從而可以有效防止苗木生長過程中,土壤中水分的蒸發(fā),且有利于容器的脫卸,可重復利用。
【專利說明】ー種苗木栽培容器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fā)明屬于林業(yè)【技術領域】,具體涉及ー種苗木栽培容器。
【背景技術】
[0002]容器育苗技術具有使苗木根系健壯、移栽成活率高的創(chuàng)新優(yōu)勢,特別在大苗移栽和反季節(jié)栽培上具有明顯優(yōu)勢,是實現エ廠化培育工程苗畝的有效方法。目前應用較多的無紡布容器,具有質量輕、運輸方便、價廉物美的優(yōu)勢,但目前的無紡布容器結構在苗木生長過程中,容易使土壌中的水分蒸發(fā),需要經常澆水,不利于苗木生長;另外,目前的無紡布容器因脫卸困難且只能一次性使用,増加育苗成本,浪費資源,造成環(huán)境污染,不符合現今低碳環(huán)保的產品要求。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而提供ー種苗木栽培容器。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ー種苗木栽培容器,包括一塑料材質的桶體,所述桶體的桶ロ設有與所述桶ロ相連接的蓋體,所述蓋體中央設有苗木生長孔,所述蓋體上自所述苗木生長孔向外沿設有蓋體接合ロ,所述桶體的桶壁上設開設有一桶壁接ロ,所述桶壁接ロ上設有粘接膠帶,所述桶體的外圓周上設有鎖扎帶。
[0006]所述桶體的底部為雙層結構,所述雙層結構的上層為透水網,所述雙層結構之間形成為積水腔。
[0007]所述蓋體接合ロ處設有粘接帶。
[0008]所述桶體的上部兩側設有提手裝置。
[0009]所述桶體由可降解材料制成。
[0010]本發(fā)明通過在桶體的桶ロ設有與所述桶ロ相連接的蓋體,所述蓋體中央設有苗木生長孔,所述蓋體上自所述苗木生長孔向外沿設有蓋體接合ロ,所述桶體的桶壁上設開設有一桶壁接ロ,所述桶壁接口上設有粘接膠帶,所述桶體的外圓周上設有鎖扎帶,從而可以有效防止苗木生長過程中,土壌中水分的蒸發(fā),且有利于容器的脫卸,可重復利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所示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苗木栽培容器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實例對本發(fā)明的實質性特點和優(yōu)勢作進ー步的說明,但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所列的實施例。
[0013]請參閱圖1,ー種苗木栽培容器,包括一塑料材質的桶體1,所述桶體的桶ロ設有與所述桶ロ相連接的蓋體2,所述蓋體2中央設有苗木生長孔3,所述蓋體2上自所述苗木生長孔3向外沿設有蓋體接合口 4,所述桶體I的桶壁上設開設有一桶壁接口 5,所述桶壁接口 5上設有粘接膠帶,所述桶體I的外圓周上設有鎖扎帶6。
[0014]通過在蓋體2上自所述苗木生長孔3向外沿設有蓋體接合口 4,可以方便將蓋體2通過該蓋體接合口 4穿過苗木后蓋在所述的桶體的桶口,也方便取下,由于設有蓋體,可有效地防止水分的蒸發(fā),通過在桶體上開設有桶壁接口 5,方便將桶體打開而脫掉,桶體可以多次性使用,一定程度上降低育苗成本,減少資源的浪費。
[0015]所述桶體I的底部為雙層結構,所述雙層結構的上層為透水網,所述雙層結構之間形成為積水腔。通過設有積水腔,而當灌水過多時,可通過所述積水腔存儲過多的水,當土壤中水分不足可以為苗木提供一定的水分給養(yǎng)。
[0016]所述蓋體接合4 口處設有粘接帶。
[0017]所述桶體I的上部兩側設有提手裝置。這樣方便隨時進行移動位置。
[0018]所述桶體I由可降解材料制成。這樣,桶體在使用過程中被損壞廢棄了也環(huán)保而不會污染環(huán)境。
[0019]本發(fā)明通過在桶體的桶口設有與所述桶口相連接的蓋體,所述蓋體中央設有苗木生長孔,所述蓋體上自所述苗木生長孔向外沿設有蓋體接合口,所述桶體的桶壁上設開設有一桶壁接口,所述桶壁接口上設有粘接膠帶,所述桶體的外圓周上設有鎖扎帶,從而可以有效防止苗木生長過程中, 土壤中水分的蒸發(fā),且有利于容器的脫卸,可重復利用。
[0020]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苗木栽培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塑料材質的桶體,所述桶體的桶口設有與所述桶口相連接的蓋體,所述蓋體中央設有苗木生長孔,所述蓋體上自所述苗木生長孔向外沿設有蓋體接合口,所述桶體的桶壁上設開設有一桶壁接口,所述桶壁接口上設有粘接膠帶,所述桶體的外圓周上設有鎖扎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苗木栽培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桶體的底部為雙層結構,所述雙層結構的上層為透水網,所述雙層結構之間形成為積水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苗木栽培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接合口處設有粘接帶。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苗木栽培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桶體的上部兩側設有提手>j-U ρ?α裝直。
5.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苗木栽培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桶體由可降解材料制成。
【文檔編號】A01G9/02GK103563676SQ201310558201
【公開日】2014年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1月11日
【發(fā)明者】李志軍 申請人:天津金秀苗木培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