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寵物跑步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寵物跑步機?,F有技術需要電力維持,消耗高,不環(huán)保。本實用新型包括跑步轉輪、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所述跑步轉輪位于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上,第一基座、跑步轉輪、第二基座位于同一豎直平面內,所述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結構相同,為一個帶有兩個滾輪的基座本體,跑步轉輪的外里面上設有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所述兩個滾輪之間的距離小于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之間的距離。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更加有趣,能夠吸引寵物跑步,不需要電力維持,更加環(huán)保和實用。
【專利說明】一種寵物跑步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寵物用具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寵物跑步機。
【背景技術】
[0002]寵物是人類的伴侶,現在越來越多的家庭開始飼養(yǎng)寵物,豐富自己的業(yè)余生活。但是,由于現代社會人們非常繁忙,白天常常忙于工作,忙碌一天回家后又沒有力氣陪寵物玩耍,使得現在的寵物活動不夠充分,身體處于亞健康狀態(tài),因此需要一種寵物跑步機,既讓寵物擁有鍛煉的機會,又為寵物的生活提供樂趣?,F有的寵物跑步機往往結構復雜,需要電力維持,消耗高,不環(huán)保,因此需要一種結構簡單的寵物跑步機,更加環(huán)保和實用。
【發(fā)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一種寵物跑步機。
[0004]本實用新型包括跑步轉輪、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所述跑步轉輪為一個圓環(huán)形轉輪,跑步轉輪包括轉輪本體、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所述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位于轉輪本體的兩側,且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的外立面高于轉輪本體的外立面,所述第一卡槽的外立面、轉輪本體的外立面和第二卡槽的外立面形成凹字形結構;所述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結構完全相同,第一基座包括基座本體、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所述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同基座本體轉動連接,且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繞同一轉動軸轉動,所述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之間的距離小于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之間的距離;所述跑步轉輪置于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上,跑步轉輪、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位于同一豎直平面上,且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置于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之間。
[000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更加有趣,能夠吸引寵物跑步,不需要電力維持,更加環(huán)保和實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6]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07]圖2為圖1中的跑步轉輪結構示意圖。
[0008]圖3為圖1中的第一基座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10]如圖1、圖2、圖3所示,一種寵物跑步機,包括跑步轉輪1、第一基座2和第二基座3,所述跑步轉輪I為一個圓環(huán)形轉輪,跑步轉輪I包括轉輪本體1-1、第一^^槽1-2和第二卡槽1-3,所述第—^槽1-2和第二卡槽1-3位于轉輪本體1-1的兩側,且第—^槽1-2和第二卡槽1-3的外立面高于轉輪本體1-1的外立面,所述第一卡槽1-2的外立面、轉輪本體1-1的外立面和第二卡槽1-3的外立面形成凹字形結構;所述第一基座2和第二基座3結構完全相同,第一基座2包括基座本體2-1、第一滾輪2-2和第二滾輪2-3,所述第一滾輪2-2和第二滾輪2-3同基座本體2-1轉動連接,且第一滾輪2-2和第二滾輪2-3繞同一轉動軸轉動,所述第一滾輪2-2和第二滾輪2-3之間的距離小于第一卡槽1-2和第二卡槽1-3之間的距離;所述跑步轉輪I置于第一基座2和第二基座3上,跑步轉輪1、第一基座2和第二基座3位于同一豎直平面上,且第一滾輪2-2和第二滾輪2-3置于第一卡槽1-2和第二卡槽1-3之間。
[0011]使用時,將寵物放置在跑步轉輪內,寵物可自行跑步,跑步轉輪轉動的速度取決于寵物跑步的速度,方便有趣,更容易吸引寵物跑步,使用完成后,可將跑步轉輪從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上移除,分別放置。
【權利要求】
1.一種寵物跑步機,其特征在于:包括跑步轉輪、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所述跑步轉輪為一個圓環(huán)形轉輪,跑步轉輪包括轉輪本體、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所述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位于轉輪本體的兩側,且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的外立面高于轉輪本體的外立面,所述第—槽的外立面、轉輪本體的外立面和第二卡槽的外立面形成凹字形結構;所述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結構完全相同,第一基座包括基座本體、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所述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同基座本體轉動連接,且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繞同一轉動軸轉動,所述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之間的距離小于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之間的距離;所述跑步轉輪置于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上,跑步轉輪、第一基座和第二基座位于同一豎直平面上,且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置于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之間。
【文檔編號】A01K15/02GK203952110SQ201420425950
【公開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7月30日
【發(fā)明者】周鵬程, 董雙雙 申請人:沈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