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碳酸鈣加工設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碳酸鈣加工設備,至少包括主電機、副電機、固定主軸桿、上主軸、皮帶輪、螺栓、下主軸、凸筋、上筒體、連接板、下筒體、磨盤、第一固定件、水泥支撐架、液壓油缸和第二固定件;所述與上主軸固定連接的皮帶輪通過連接皮帶分別主電機和副電機上的轉動槽輪配合連接;所述上主軸頂端通過固定主軸桿與支架頂端固定連接,其底端通過螺栓與插入在通過連接板連接的上筒體與下筒體構成的通體內(nèi)的下主軸連接,并且在下主軸上設置有多個磨盤;該碳酸鈣加工設備,料筒及磨盤內(nèi)設置有凸筋,料筒不宜磨損,使用壽命延長;設置有主副電機,使得轉動速度加快,物料分離成都得到提高;整體結構簡單緊湊,制造方便,實用性強,易于推廣使用。
【專利說明】一種碳酸鈣加工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化工加工設備,尤其是一種碳酸鈣加工設備。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碳酸鈣加工設備應用領域,首先,打料部分動力不足,導致物料的打碎不夠充分;此外,料筒部分結構設置不當進而導致料筒的使用壽命降低。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現(xiàn)有技術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為彌補現(xiàn)有技術不足,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碳酸鈣加工設備。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碳酸鈣加工設備,至少包括主電機、副電機、固定主軸桿、上主軸、皮帶輪、螺栓、下主軸、凸筋、上筒體、連接板、下筒體、磨盤、第一固定件、水泥支撐架、液壓油缸和第二固定件;所述與上主軸固定連接的皮帶輪通過連接皮帶分別主電機和副電機上的轉動槽輪配合連接;所述上主軸頂端通過固定主軸桿與支架頂端固定連接,其底端通過螺栓與插入在通過連接板連接的上筒體與下筒體構成的通體內(nèi)的下主軸連接,并且在下主軸上設置有多個磨盤;所述磨盤和筒體內(nèi)壁上均設置有凸筋;所述下筒體中下部與支架通過液壓油缸轉動連接。
[0005]進一步,所述下筒體底端右側和上筒體頂端右側分別通過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與支架連接;所述支架底端固定在水凝支撐架上。
[0006]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碳酸鈣加工設備,料筒及磨盤內(nèi)設置有凸筋,料筒不宜磨損,使用壽命延長;設置有主副電機,使得轉動速度加快,物料分離成都得到提高。整體結構簡單緊湊,制造方便,實用性強,易于推廣使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08]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頂視圖;
[0009]其中:1、主電機,2、副電機,3、固定主軸桿,4、上主軸,5、皮帶輪,6、螺栓,7、下主軸,8、凸筋,9、上筒體,10、連接板,11、下筒體,12、磨盤,13、第一固定件,14、水泥支撐架,15、液壓油缸,16、第二固定件。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1]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碳酸鈣加工設備,至少包括主電機1、副電機2、固定主軸桿3、上主軸4、皮帶輪5、螺栓6、下主軸7、凸筋8、上筒體9、連接板10、下筒體11、磨盤12、第一固定件13、水泥支撐架14、液壓油缸15和第二固定件16;所述與上主軸4固定連接的皮帶輪5通過連接皮帶分別主電機I和副電機2上的轉動槽輪配合連接;所述上主軸4頂端通過固定主軸桿3與支架17頂端固定連接,其底端通過螺栓6與插入在通過連接板10連接的上筒體9與下筒體11構成的通體內(nèi)的下主軸7連接,并且在下主軸7上設置有多個磨盤12;所述磨盤12和筒體內(nèi)壁上均設置有凸筋8;所述下筒體12中下部與支架17通過液壓油缸15轉動連接。
[0012]進一步,所述下筒體12底端右側和上筒體9頂端右側分別通過第一固定件13和第二固定件16與支架17連接;所述支架17底端固定在水凝支撐架14上。
[0013]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為,兩個電機通過皮帶連接上主軸,上主軸帶動下主軸同步轉動,由于在下主軸上設置有多個磨盤,在轉動時,得以將物料進行磨動或者加工。
[0014]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它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5]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是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碳酸鈣加工設備,至少包括主電機(I)、副電機(2)、固定主軸桿(3)、上主軸(4)、皮帶輪(5)、螺栓(6)、下主軸(7)、凸筋(8)、上筒體(9)、連接板(10)、下筒體(11)、磨盤(12)、第一固定件(13)、水泥支撐架(14)、液壓油缸(15)和第二固定件(16);其特征在于:所述與上主軸(4)固定連接的皮帶輪(5)通過連接皮帶分別主電機(I)和副電機(2)上的轉動槽輪配合連接;所述上主軸(4)頂端通過固定主軸桿(3)與支架(17)頂端固定連接,其底端通過螺栓(6)與插入在通過連接板(10)連接的上筒體(9)與下筒體(11)構成的通體內(nèi)的下主軸(7)連接,并且在下主軸(7)上設置有多個磨盤(12);所述磨盤(12)和筒體內(nèi)壁上均設置有凸筋(8);所述下筒體(11)中下部與支架(17)通過液壓油缸(15)轉動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碳酸鈣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筒體(11)底端右側和上筒體(9)頂端右側分別通過第一固定件(13)和第二固定件(16)與支架(17)連接;所述支架(17 )底端固定在水凝支撐架(14 )上。
【文檔編號】B02C7/02GK204247276SQ201420662328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1月9日
【發(fā)明者】郭明, 王瑞玉 申請人:中國礦業(yè)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