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綠化工程,具體涉及一種邊坡綠化種植結構和種植方法。
背景技術:
1、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邊坡成為了城市間最重要綠化地形之一,綠化建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而邊坡綠化的地帶又包括山體和濱水地帶等。
2、目前,山體地帶的邊坡通常非常陡峭,使邊坡區(qū)域內水土流失非常嚴重。而濱水地帶綠化主要采用魚鱗坑整地結合坡改平生態(tài)護坡技術。魚鱗坑整地適用于干旱、半干旱地區(qū)的坡地以及需要蓄水保土的石質山地。坡改平生態(tài)護坡技術是對傳統(tǒng)魚鱗坑的六棱磚護都坡砌塊形狀和結構進行調整,將坡面的斜面狀況調整為砌塊上部的平面狀況,從而形成整體坡面的土壤穩(wěn)定效果。
3、但,現有的魚鱗坑整地結合坡改平生態(tài)護坡技術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缺陷。第一,魚鱗坑整地無法應用于河湖漲落帶綠化,對于降雨量較大的區(qū)域容易出現沖毀現象,從而導致整個坡面防護系統(tǒng)整體損壞,苗木沖毀,并產生較大的水土流失;第二,魚鱗坑整地的種植坑穴周邊土坎壓占原地表面積較大,且與原地表相比,土坎屬松散堆積體,在降雨條件下極易產生水土流失;第三,對于地形比較復雜的邊坡,坡改平砌塊結構需要進行坡面平整措施或按坡面角度專門定制塊體,對地表擾動較大,容易產生水土流失,且定制塊體投資相對較高;第四,坡改平砌塊自重較大,實施后增加坡面荷載,容易誘發(fā)邊坡不穩(wěn)定因素;第五,上述結構塊體為混凝土砌塊,不能自然降解,對環(huán)境不友好;第六,上述結構的坡腳需要有硬質擋墻基礎,在河道使用時容易影響橫向連通性,同時,也難以做到邊坡綠化與水生植物種植區(qū)的無縫銜接。第七,坡改平技術會形成一定的硬化面積,并在邊坡坡面與外界形成隔離,影響物質與能量交換以及生物棲息地構建。
4、因此,如何提供一種坡面整地綠化結構,在不改變植物護坡的工程屬性且不增加坡面硬化面積的前提下,增加邊坡抗侵蝕強度,減少邊坡水土流失,成為本領域需要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有鑒于此,本申請?zhí)岢隽艘环N邊坡綠化種植結構和種植方法,以有效抵御水流沖擊并可減少水土流失。
2、在第一方面,本申請?zhí)岢隽艘环N邊坡綠化種植結構,包括:種植穴、可降解攔護裝置和苗木;
3、所述種植穴挖設于邊坡;
4、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呈半封閉式擋板結構,一部分在所述種植穴的下游穴口處插埋于所述種植穴內的下游側,另一部分高出所述種植穴的下游穴口,并在所述下游側對所述種植穴內對苗木形成半包圍式結構。
5、優(yōu)選的,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貼設于所述種植穴的下游側內壁。
6、進一步優(yōu)選的,根據所述種植穴內的下游側的形狀設置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的攔護形狀。
7、進一步優(yōu)選的,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對種植穴形成攔護區(qū)域為所述種植穴穴口周長的一半。
8、進一步優(yōu)選的,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的高出所述種植穴的下游穴口的高度為所述種植穴穴口水平長度的一半。
9、優(yōu)選的,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的底部包括斜面。
10、進一步優(yōu)選的,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的底部斜面的傾斜方向和角度與所述邊坡的傾斜方向和角度相等。
11、進一步優(yōu)選的,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的底部最下點的高度高于所述種植穴的底面設置。
12、進一步優(yōu)選的,所述植穴的下游側靠近所述濱水漲落帶。
13、第二方面,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邊坡綠化種植方法,所述方法實施于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邊坡綠化種植結構,所述方法包括:
14、在邊坡開挖種植穴;
15、將可降解攔護裝置的一部分在所述種植穴的下游穴口處插埋于所述種植穴內的下游側,另一部分高出所述種植穴的下游穴口;
16、在所述種植穴中種植苗木,使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在所述下游側對所述種植穴內對苗木形成半包圍式結構;
17、回填所述種植穴,使回填土面與所述種植穴下游穴口齊平。
18、本申請?zhí)峁┑倪吰戮G化種植結構,在種植穴中插入呈半封閉式擋板結構的可降解攔護裝置,且可降解攔護裝置的一部分在種植穴內的下游穴口處插埋于種植穴的下游側,另一部分高出種植穴的下游穴口,并在下游側對種植穴內對苗木形成半包圍式結構,可以使該綠化種植結構在水流沖擊嚴重、邊坡坡度極大、水分保持條件差的地帶,有效抵御水流沖擊,并可蓄水,從而改善了苗木種植點的土壤條件和水分條件,提高景觀工程質量。
19、本申請的其它特征和優(yōu)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1.一種邊坡綠化種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綠化種植結構包括:種植穴、可降解攔護裝置和苗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綠化種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貼設于所述種植穴的下游側內壁。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綠化種植結構,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種植穴內的下游側的形狀設置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的攔護形狀。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綠化種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對種植穴形成攔護區(qū)域為所述種植穴穴口周長的一半。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綠化種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的高出所述種植穴的下游穴口的高度為所述種植穴穴口水平長度的一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綠化種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的底部包括斜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綠化種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的底部斜面的傾斜方向和角度與所述邊坡的傾斜方向和角度相等。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綠化種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降解攔護裝置的底部最下點的高度高于所述種植穴的底面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綠化種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穴的下游側靠近所述濱水漲落帶。
10.一種邊坡綠化種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實施于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邊坡綠化種植結構,所述方法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