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醇類復方消毒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消毒劑,特別是涉及一種醇類復方消毒劑。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日漸提高,人們對現(xiàn)有飲用水的安全日益重視和關切,對水質的健康性要求也越來越高。這種健康性主要指的是水中不含微生物和導致生理副作用的礦物質和有機物質,水的外觀應無明顯的混濁,顏色、氣味、溫度均無異常。19世紀末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將水質與健康直接聯(lián)系起來,正是認識到嚴重危害生命的霍亂、傷寒、痢疾等傳染病是微生物通過飲用水傳播的,因此對飲用水消毒就顯得重要和必要了。飲用水消毒的基本目的是使飲用水中不含有活的致病微生物,以便達到安全飲用的衛(wèi)生要求。
[0003]常用的水質消毒方法有氯化消毒法、二氧化氯消毒法、紫外線消毒法、膜消毒法等,由于我國飲用水水源水質極其復雜,國內還沒有研究出一種能夠滿足人們要求的消毒齊U,只能按照消毒對象和消毒目的選擇經(jīng)濟適用的消毒劑。各種消毒技術均有其優(yōu)缺點,傳統(tǒng)的消毒工藝需要改進,包括消毒前的預處理工藝,飲用水組合消毒工藝等。
[0004]所以,人們更應該改進飲用水的消毒工藝,來為人們帶來健康干凈的飲用水,讓人們的生活更加健康、環(huán)保。
【發(fā)明內容】
[0005]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醇類復方消毒劑,其特點是具有無毒、無色、無特殊氣味及較快殺滅細菌繁殖體、分枝桿菌、真菌孢子、親脂病毒等,使用范圍廣泛,且成本較低。
[0006]一種醇類復方消毒劑,其特征在于,各組份物質及其質量份數(shù)為:乙醇10?30份,正丁醇10?20份,過氧乙酸5?18份,EDTA-2NA0.1?1.5份,磷酸0.1?2份,余量為水。
[0007]一種醇類復方消毒劑的配制方式為:將上述比例的乙醇、正丁醇、過氧乙酸、EDTA-2NA磷酸加入一定量的水中,攪拌至混合均勻即可得到醇類復方消毒劑。
【具體實施方式】
[0008]實施例1:
[0009]以制備醇類復方消毒劑10g為例:
[0010]乙醇20g,正丁醇15g,過氧乙酸6g,EDTA-2NA0.6g,磷酸0.8g,余量為水。
[0011]一種醇類復方消毒劑的配制方式為:將上述比例的乙醇、正丁醇、過氧乙酸、EDTA-2NA磷酸加入一定量的水中,攪拌至混合均勻即可得到醇類復方消毒劑。
[0012]上述實施例中,應用了合理的配比,和適宜的方法,得到的產品使用范圍廣泛,且成本較低,具有較快殺滅細菌繁殖體、分枝桿菌、真菌孢子、親脂病毒等的能力。
[0013]實施例2:
[0014]以制備高效醇類復方消毒劑10g為例:
[0015]乙醇23g,正丁醇17g,過氧乙酸5.5g,EDTA-2NA1.2g,磷酸L 3g,余量為水。
[0016]高效醇類復方消毒劑的配制方式與實施實例I相同。
[0017]上述實施例中,更改了各物質的質量份數(shù),使得到的產品具有使用范圍廣泛,成本較低,且具有良好的殺菌消毒能力。
[0018]綜上所述,本發(fā)明具有無毒、無色、無特殊氣味及較快殺滅細菌繁殖體、分枝桿菌、真菌孢子、親脂病毒等,使用范圍廣泛,且成本較低。
[0019]盡管做了詳細的說明,但是保護范圍不限于此。
【主權項】
1.一種醇類復方消毒劑,其特征在于,各組份物質及其質量份數(shù)為:乙醇10?30份,正丁醇10?20份,過氧乙酸5?18份,EDTA-2NA0.1?1.5份,磷酸0.1?2份,余量為水。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醇類復方消毒劑,其特征在于各組分物質及其質量份數(shù)為:乙醇20份,正丁醇15份,過氧乙酸6份,EDTA-2NA0.6份,磷酸0.8份,余量為水。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醇類復方消毒劑,其特征在于各組分物質及其質量份數(shù)為:乙醇23份,正丁醇17份,過氧乙酸5.5份,EDTA-2NA1.2份,磷酸1.3份,余量為水。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醇類復方消毒劑,其特征在于配制方式為:將上述比例的乙醇、正丁醇、過氧乙酸、EDTA-2NA、磷酸加入一定量的水中,攪拌至混合均勻即可得到醇類復方消毒劑。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醇類復方消毒劑,由以下的配方組成和質量組份配合而成:乙醇10~30份,正丁醇10~20份,過氧乙酸5~18份,EDTA-2NA0.1~1.5份,磷酸0.1~2份,余量為水。其特點是具有無毒、無色、無特殊氣味及較快殺滅細菌繁殖體、分枝桿菌、真菌孢子、親脂病毒等,使用范圍廣泛,且成本較低。
【IPC分類】A01P3-00, A01N31-02, A01N37-16, A01P1-00
【公開號】CN104642308
【申請?zhí)枴緾N201310582262
【發(fā)明人】陳婷, 徐蘋
【申請人】青島水世界環(huán)??萍加邢薰?br>【公開日】2015年5月27日
【申請日】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