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
【背景技術】
[0002]雜草會與農作物爭光、爭肥、爭芳烴,因此農田雜草每年給農作物生產造成很大損失。因此,配置一種高效的除草劑是很必須的。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點,提供一種無污染的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
[0004]為了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所述麥田除草劑以乙氧氟草醚和甲磺隆為有效成分,加乳化劑和溶劑加工而成;
[0005]所述的除草劑中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乙氧氟草醚I?30%,甲磺隆10?60%,乳化劑10?60%,丙三醇5?96%。
[0006]本發(fā)明進一步限定的技術方案是:
[0007]該除草劑中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乙氧氟草醚10%,甲磺隆10%,乳化劑20%,丙三醇60%。
[0008]該除草劑中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乙氧氟草醚15%,甲磺隆5 %,乳化劑15%,丙三醇65%。
[0009]該除草劑中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乙氧氟草醚30%,甲磺隆20%,乳化劑5%,丙三醇45%。
[0010]對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優(yōu)選,乳化劑為辛基酚聚氧乙烯醚。
[0011]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的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是一種高效性、針對性、環(huán)保性、無二次毒性、無殘留、無污染、保持生態(tài)平衡、無公害的新型農藥,是實現(xiàn)生態(tài)農業(yè),綠色生態(tài)農業(yè),綠色企業(yè)的重要保證,具有廣闊前景。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實施例1
[0013]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中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乙氧氟草醚10 %,甲磺隆10 %,乳化劑20 %,丙三醇60 %。
[0014]本實施例中的乳化劑為辛基酚聚氧乙烯醚。
[0015]實施例2
[0016]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中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乙氧氟草醚15 %,甲磺隆5 %,乳化劑15 %,丙三醇65 %。
[0017]本實施例中的乳化劑為辛基酚聚氧乙烯醚。
[0018]實施例3
[0019]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中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乙氧氟草醚30 %,甲磺隆20 %,乳化劑5 %,丙三醇45 %。
[0020]本實施例中的乳化劑為辛基酚聚氧乙烯醚。
[0021]以上實施例中的除草劑是一種高效性、針對性、環(huán)保性、無二次毒性、無殘留、無污染、保持生態(tài)平衡、無公害的新型農藥,是實現(xiàn)生態(tài)農業(yè),綠色生態(tài)農業(yè),綠色企業(yè)的重要保證,具有廣闊前景。
[0022]以上實施例僅為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思想,不能以此限定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凡是按照本發(fā)明提出的技術思想,在技術方案基礎上所做的任何改動,均落入本發(fā)明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麥田除草劑以乙氧氟草醚和甲磺隆為有效成分,加乳化劑和溶劑加工而成; 所述的除草劑中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乙氧氟草醚I?30%,甲磺隆10?60%,乳化劑10?60 %,丙三醇5?9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劑中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乙氧氟草醚10 %,甲磺隆10 %,乳化劑20 %,丙三醇6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劑中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乙氧氟草醚15%,甲磺隆5%,乳化劑15%,丙三醇65%。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劑中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乙氧氟草醚30 %,甲磺隆20 %,乳化劑5 %,丙三醇4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劑為辛基酚聚氧乙烯醚。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所述麥田除草劑以乙氧氟草醚和甲磺隆為有效成分,加乳化劑和溶劑加工而成;所述的除草劑中各組分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乙氧氟草醚1~30%,甲磺隆10~60%,乳化劑10~60%,丙三醇5~96%。優(yōu)點,本發(fā)明的用于成熟期的麥田除草劑是一種高效性、針對性、環(huán)保性、無二次毒性、無殘留、無污染、保持生態(tài)平衡、無公害的新型農藥,是實現(xiàn)生態(tài)農業(yè),綠色生態(tài)農業(yè),綠色企業(yè)的重要保證,具有廣闊前景。
【IPC分類】A01N33/22, A01N47/36, A01P13/00
【公開號】CN104904736
【申請?zhí)枴緾N201510315729
【發(fā)明人】朱行翔
【申請人】朱行翔
【公開日】2015年9月16日
【申請日】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