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的使用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是一種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的使用裝置,其特征是:該防止野兔啃咬膏裝置包括左半體、右半體以及設置左半體、右半體的防護叉結構,所述的右半筒體、左半筒體的結合對接處的外表面設置2組鎖扣結構,所述的右半筒體、左半筒體的外表面設置均布的T型粘物塊。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該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配合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使用裝置。一方面能根據野兔對狗的畏懼天性給葡萄根部防止野兔啃咬效果。同時該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使用時間長、氣味保留時間長,不易干燥,同時無毒藥無害。另一方面使用裝置防止,啃咬膏揮發(fā)沒有后進一步防止野兔侵害。
【專利說明】
一種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的使用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葡萄樹種植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的使用
目.0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大面積生態(tài)葡萄園在種植中比較接近自然狀態(tài),因此葡萄園內雜草生長豐茂這樣也有野兔生存,野兔具有咀嚼木本植物莖桿的習性。因此葡萄的根部常常被野兔破壞。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的使用裝置,解決防止野兔啃咬葡萄樹根部問題。
[0004]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的使用裝置,其特征是:該防止野兔啃咬膏裝置包括左半體、右半體以及設置左半體、右半體的防護叉結構,所述的左半體由左半筒體、設置在左半筒體上部的左上側延展邊、設置在左半筒體下部的左下側延展邊,所述的右半體由右半筒體、設置在右半筒體上部的右上側延展邊、設置在右半筒體下部的右下側延展邊,所述的右半筒體、左半筒體的結合對接處的外表面設置2組鎖扣結構,所述的右半筒體、左半筒體的外表面設置均布的T型粘物塊。
[0005]所述的右半筒體、左半筒體的內弧面中設置柔性體。
[0006]所述的防護叉結構包括貫穿在左上側延展邊、右上側延展邊設置通孔中連接桿,在連接桿的下端設置第一抵擋桿,以及在連接桿中部設置的第二抵擋桿,所述的第二抵擋桿的長度大于第一抵擋桿的長度。
[0007]所述的左下側延展邊與右下側延展邊上設置鏤孔。
[0008]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該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配合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使用裝置。一方面能根據野兔對狗的畏懼天性給葡萄根部防止野兔啃咬效果。同時該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使用時間長、氣味保留時間長,不易干燥,同時無毒藥無害。另一方面使用裝置防止,啃咬膏揮發(fā)沒有后進一步防止野兔侵害。
[0009]以下將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較為詳細的說明。
【附圖說明】
[00?0]圖1為本發(fā)明的構造不意圖。
[0011]圖2為圖1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
實施例1,一種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其特征是:該防止野兔啃咬膏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狗糞便10-20份、硫磺粉2-3份、二硫化四甲基秋蘭姆5-9份、芥末膏4-5份、液體石蠟2-3份、糊精4-5份、醋酸洋紅溶液2-3份、水適量。
[0013]—種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1)狗糞便處理:采集鮮狗糞便,將采集鮮狗糞便置與陽光下暴曬4-5小時并驅蟲,暴曬后的狗糞便粉碎30-40目;
(2)粉碎后的狗糞便與硫磺粉、二硫化四甲基秋蘭姆混合備用;
(3)將步驟2的混合物與液體石蠟攪拌;
(4 )將步驟3的混合物與芥末膏攪拌并加入溶水的糊精;
(5)將步驟4的混合物放置4-5小時后醋酸洋紅溶液染色,即成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
[0014]該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是以狗糞便為主要原料結構輔助驅趕原料以及保濕劑、染色劑,能根據野兔對狗的畏懼天性給葡萄根部防止野兔啃咬效果。同時該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使用時間長、氣味保留時間長,不易干燥,同時無毒藥無害。
[0015]實施例2,結構上個實施例,制備的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并結構使用裝置,如下:一種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的使用裝置,其特征是:該防止野兔啃咬膏裝置包括左半體、右半體以及設置左半體、右半體的防護叉結構,所述的左半體由左半筒體1、設置在左半筒體I上部的左上側延展邊2、設置在左半筒體2下部的左下側延展邊3,所述的右半體由右半筒體
4、設置在右半筒體4上部的右上側延展邊5、設置在右半筒體5下部的右下側延展邊6,所述的右半筒體1、左半筒體4的結合對接處的外表面設置2組鎖扣結構13,所述的右半筒體1、左半筒體4的外表面設置均布的T型粘物塊7。
[0016]所述的右半筒體1、左半筒體4的內弧面中設置柔性體8。
[0017]所述的防護叉結構包括貫穿在左上側延展邊2、右上側延展邊5設置通孔中連接桿9,在連接桿9的下端設置第一抵擋桿10,以及在連接桿9中部設置的第二抵擋桿11,所述的第二抵擋桿11的長度大于第一抵擋桿10的長度。
[0018]所述的左下側延展邊3與右下側延展邊6上設置鏤孔12。
[0019]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凡依本發(fā)明權利要求范圍所做的均等變化,皆應屬本發(fā)明權利要求的涵蓋范圍。
【主權項】
1.一種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的使用裝置,其特征是:該防止野兔啃咬膏裝置包括左半體、右半體以及設置左半體、右半體的防護叉結構,所述的左半體由左半筒體、設置在左半筒體上部的左上側延展邊、設置在左半筒體下部的左下側延展邊,所述的右半體由右半筒體、設置在右半筒體上部的右上側延展邊、設置在右半筒體下部的右下側延展邊,所述的右半筒體、左半筒體的結合對接處的外表面設置2組鎖扣結構,所述的右半筒體、左半筒體的外表面設置均布的T型粘物塊。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的使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右半筒體、左半筒體的內弧面中設置柔性體。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的使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護叉結構包括貫穿在左上側延展邊、右上側延展邊設置通孔中連接桿,在連接桿的下端設置第一抵擋桿,以及在連接桿中部設置的第二抵擋桿,所述的第二抵擋桿的長度大于第一抵擋桿的長度。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葡萄樹防止野兔啃咬膏的使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下側延展邊與右下側延展邊上設置鏤孔。
【文檔編號】A01G13/10GK106034872SQ201610360266
【公開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請日】2016年5月28日
【發(fā)明人】董玉銀
【申請人】懷寧縣望春花綠化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