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藥膳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的是一種茶的代用品。
茶是一種大眾化的飲品。為了提高茶的功效,也有在茶葉中配備一些中草藥材的制品。也有以菊花為原料的菊花茶產品。這些茶或茶的代用品大多利用了其原料的清熱解毒之功效,不具備明顯的保健與治療作用。
本發(fā)明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較好的醫(yī)療保健作用的藥膳茶。
本發(fā)明之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它包括枸杞子100-120份、人參20-30份、冰糖170-200份、菊花80-100份、大棗150-170份。
本發(fā)明產品中的原材料相互配合,相互補充,具有良好的安神、補氣、疏風、清熱、解毒、明目、平肝、去肺火,化痰止咳、補腎益精、化食解渴的作用,收到有病治病無病健身的效果。本發(fā)明的配方還具有良好的口感與色澤,清香可口,適合于各種年齡層次的人飲用。
下面舉例對本發(fā)明做更詳細的描述按枸杞子100-120g、人參20-30g、冰糖170-200g、菊花80-100g、大棗150-170g的比例備好總量為500g的原料?;旌显谝黄鸩嚢杈鶆?,分裝成25g/袋,制成本發(fā)明的產品。
權利要求
1.一種藥膳茶,其特征在于它含有枸杞子100-120份、人參20-30份、冰糖170-200份、菊花80-100份、大棗150-170份。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的是一種藥膳茶。它含有枸杞子100—120份、人參20—30份、冰糖170—200份、菊花80—100份、大棗150—170份。本發(fā)明的產品具有良好的醫(yī)療保健作用和較好的口感與色澤。
文檔編號A23F3/00GK1181886SQ97121670
公開日1998年5月20日 申請日期1997年11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1997年11月24日
發(fā)明者尹鳳琴, 王長青 申請人:尹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