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蘆薈飲料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飲料,特別是含有蘆薈的飲料。
現(xiàn)有的各種飲料對人體主要起解渴去暑的作用,而無殺菌消炎、清熱解毒之功能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研究一種不但能解渴去暑,還有殺菌消炎、清熱解毒功能的飲料。
本發(fā)明的目的由下述方案來實現(xiàn)蘆薈是當今社會公認的具有殺菌消炎、清熱解毒功能的綠色植物,已被廣泛用于酒類、保健品及美容化妝用品之中,只是還沒有人將其用于汽水、可樂、雪碧等各種飲料中。我們的研究成果是在制作各種飲料(包括有碳酸水和無碳酸水、含糖和無糖的各種飲料)投料時加入蘆薈汁或蘆薈干粉。
具體制作時,蘆薈的用量應為每100毫升飲料中加入鮮蘆薈汁0.25-5毫升,在生產(chǎn)飲料投料時一次性投入。依此標準,如果使用的是蘆薈干粉,則可按其濃縮倍數(shù)計算添加量,直接將干粉加入飲料中。
經(jīng)進一步實驗,我們認為其最佳用量應為每100毫升飲料中加入鮮蘆薈汁2.5-3毫升,如果使用蘆薈干粉,也按上述方法計量添加。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由于在生產(chǎn)飲料時加入了蘆薈的成分,就使這種飲料不僅能解渴去暑,而且還有了殺菌消炎,清熱解毒的功能。
實施例在制作各種飲料時,包括制作有碳酸水或無碳酸水的飲料、有糖或無糖的各種飲料,在投料時加入鮮蘆薈汁或蘆薈干粉。對于蘆薈的用量按下述比例進行每100毫升飲料中加入鮮蘆薈汁0.25毫升或0.5毫升或1毫升或1.5毫升或2毫升或2.5毫升或3毫升或3.5毫升或4毫升或4.5毫升或5毫升均可,在投料時一次加入。
當以蘆薈干粉為原料時,可以上述用量為標準,按蘆薈干粉的濃縮倍數(shù)計算出添加量,在投料時一次加入。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蘆薈飲料,其特征在于在制作各種飲料投料時加入蘆薈汁或蘆薈干粉。
2.按照權(quán)利要求1所說的蘆薈飲料,其特征在于在每100毫升飲料中加入鮮蘆薈汁0.25-5毫升。
3.按照權(quán)利要求1所說的蘆薈飲料,其特征在于在每100毫升飲料中加入鮮蘆薈汁2.5-3毫升。
全文摘要
蘆薈飲料涉及一種飲料,特別是含有蘆薈的飲料。主要是為解決現(xiàn)有的飲料只能解渴去暑,不能殺菌消炎,清熱解毒的問題而研制的。方法是在制作各種飲料投料時加入鮮蘆薈汁或蘆薈干粉,由于蘆薈的加入,就使飲料在解渴去暑的同時還兼有了殺菌消炎,清熱解毒的功效。
文檔編號A23L2/38GK1252243SQ9912133
公開日2000年5月10日 申請日期1999年10月11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9年10月11日
發(fā)明者劉素艷, 崔鳳久 申請人:劉素艷, 崔鳳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