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以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為評價指標的濃香型煙葉的分切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屬于煙草質量控制【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以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為評價指標的濃香型煙葉的分切方法。該分切方法根據(jù)煙葉中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的高低將煙葉分切為三段,其中以葉尖到葉基依次分別為第一段煙葉、第二段煙葉和第三段煙葉,其中第一段煙葉的長度占煙葉葉片總長度的45-55%,第二段煙葉的長度占煙葉葉片總長度的15-25%,第三段煙葉的長度占煙葉葉片總長度的25-35%。本發(fā)明在此基礎上實現(xiàn)了合理利用濃香型煙葉原料,彰顯葉片不同區(qū)位的質量特點,提高煙葉原料整體利用效率。
【專利說明】一種以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為評價指標的濃香型煙葉的分切方法
[0001]【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煙草質量控制【技術領域】,涉及一種煙葉分切方法,具體涉及一種以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為評價指標的濃香型煙葉的分切方法。
[0002]【背景技術】
煙葉的石油醚提取物是以石油醚為溶劑,對煙葉樣品進行萃取后得到的混合物,主要包括揮發(fā)油、樹脂、油脂、脂肪酸、蠟質、類脂物、留醇、色素等。煙葉石油醚提取物含量與煙草的香氣量有關,石油醚提取物在煙葉成熟、調制、陳化過程中,經(jīng)過一系列的分解、轉化形成致香物質,產生香氣,因此石油醚提取物常做為衡量煙葉品質和香氣的重要指標之一。不同地區(qū)、氣候條件、栽培條件、品種和烘培條件等對石油醚提取物含量有一定的影響。而由于同一葉片在生長過程中所受的光照等因素有一定差異,因此同一葉片不同區(qū)位的質量必然也不同,其石油醚含量亦有一定的差異。目前未見同一葉片不同區(qū)位間石油醚提取物含量差異的研究報道。
[0003]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以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為評價指標的濃香型煙葉的分切方法,旨在為濃香型烤煙原料的分切加工和合理使用提供理論參考。
[0004]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以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為評價指標的濃香型煙葉的分切方法,根據(jù)煙葉中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的高低將煙葉分切為三段,其中以葉尖到葉基依次分別為第一段煙葉、第二段煙葉和第三段煙葉,其中第一段煙葉的長度占煙葉葉片總長度的45-55%,第二段煙葉的長度占煙葉葉片總長度的15-25%,第三段煙葉的長度占煙葉葉片總長度的25-35%。
[0005]第一段煙葉中石油醚提取物含量大于等于3.65%,多數(shù)集中在3.65%?5.21%之間;第二段中煙葉石油醚提取物含量大于3.11%且小于3.65%,;第三段中煙葉石油醚提取物含量小于等于3.11%,多數(shù)集中在2.83%?3.11%之間。
[0006]本發(fā)明采用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為指標來對煙葉進行分切,具體根據(jù)煙葉中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的高低,將煙葉分為三段,然后再對三段煙葉分別切絲,制作煙絲。根據(jù)石油醚提取物含量對煙葉分切后的第一段可以用來替代高品質的煙葉,這樣實現(xiàn)低品質煙葉的部分區(qū)域與高品質煙葉有相同的香氣利用價值,提高了低品質煙葉的經(jīng)濟價值和使用價值。本發(fā)明在此基礎上實現(xiàn)了合理利用濃香型煙葉原料,彰顯葉片不同區(qū)位的質量特點,提高煙葉原料整體利用效率,為濃香型烤煙原料的分切加工和合理使用提供理論參考。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圖1為煙葉不同分切區(qū)位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的聚類分析結果;
圖2為煙葉不同區(qū)位分切樣品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的平均值。
[0008]【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以具體實施例來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不限于此:實施例1
取單料煙葉郟縣中煙100 B2F和郟縣中煙100 C2F,分別由葉尖至葉基均分為10段,從葉尖到葉基依次進行編號為1-10,分別準確測定郟縣中煙100的B2F、C2F煙葉分切十個區(qū)域的石油醚提取物含量,測定結果見表1。
[0009]表1不同區(qū)位石油醚提取物含量
【權利要求】
1.一種以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為評價指標的濃香型煙葉的分切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jù)煙葉中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的高低將煙葉分切為三段,其中以葉尖到葉基依次分別為第一段煙葉、第二段煙葉和第三段煙葉,其中第一段煙葉的長度占煙葉葉片總長度的45-55%,第二段煙葉的長度占煙葉葉片總長度的15_25%,第三段煙葉的長度占煙葉葉片總長度的25-35%。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以石油醚提取物含量為評價指標的濃香型煙葉的分切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段煙葉中石油醚提取物含量大于等于3.65% ;第二段中煙葉石油醚提取物含量大于3.11%且小于3.65% ;第三段中煙葉石油醚提取物含量小于等于3.11%。
【文檔編號】A24B7/00GK103689783SQ201310635643
【公開日】2014年4月2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2月3日
【發(fā)明者】陳偉, 張峻松, 楊永鋒, 王根發(fā), 張書偉, 祁林, 王政 申請人:河南中煙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