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免持聽筒的全罩式安全帽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全罩式安全帽,尤指一種可與移動電話或隨身聽連接的具免持聽筒的全罩式安全帽。
一般騎自行車或乘座機車時,若要接聽移動電話必須一手拿著移動電話,一手握著機車車把,很容易發(fā)生交通意外而被禁止,若要接聽移動電話必須將機車??吭诼愤吅?,方可接聽移動電話;然而騎乘機車時人們必須戴安全帽,若要同時戴上移動電話的免持聽筒則相當麻煩不便;為此有人在開放式安全帽上裝設一機座,機座與移動電話連接。機座上裝設有耳機及具撓性管的麥克風,使用時將麥克風彎折至嘴巴附近,如此可免除配戴免持聽筒與安全帽的麻煩。
但,該裝置僅適用于開放式的安全帽,對于習慣使用全罩式安全帽的機車駕駛員則無法使用,再有麥克風顯露在外面,迎面而來的風聲會傳到對方,并受周圍汽車、機車的引擎聲、喇叭聲的影響,無法清楚聽到通話的訊息;再者,由于麥克風裝設在彎折的撓性管未端,每穿戴一次安全帽就必需彎折一次,十分容易折損連接的導線,造成接觸不良的情況。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全罩式安全帽與移動電話或隨身聽連接,麥克風設在全罩式安全帽前方下顎部份內(nèi)側(cè),可減少麥克風接收外界雜音的具免持聽筒的全罩式安全帽。
本實用新型又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全罩式安全帽兩側(cè)內(nèi)面各裝設一耳機,在耳機外包設有具有遮避電磁波。以避免產(chǎn)生雜音的金屬片,使其接收效果更好的具免持聽筒的全罩式安全帽。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具免持聽筒的全罩式安全帽,主要包括訊號插座及耳機插座,其特征在于全罩式安全帽的下緣設有訊號插座及耳機插座,兩側(cè)內(nèi)面各裝有耳機,耳機外包設有一金屬片,并在全罩式安全帽的前方下顎部份內(nèi)側(cè)面裝有麥克風;上述訊號插座與耳機。麥克風連接,耳機插座與耳機連接;移動電話的訊號線插裝在訊號插座內(nèi),隨身聽的連接線插裝在耳機插座內(nèi)。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附圖和實施例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局部剖視圖。
參見
圖1.2.一種具免持聽筒的全罩式安全帽,主要在全罩式安全帽1的下緣設有訊號插座2及耳機插座3,在全罩式安全帽1的兩側(cè)內(nèi)面各裝設有一耳機4,耳機4與耳機插座3相連,其外包設有一金屬片5,并在全罩式安全帽1前方的下顎部份11內(nèi)側(cè)面裝設有麥克風6,上述訊號插座2分別與耳機4。麥克風6相連接。
依據(jù)上述的構(gòu)造,將移動電話7的訊號線71插裝在訊號插座2上,即可接聽移動電話7的訊息,將隨身聽8的連接線81插裝在耳機插座3上,即可收聽音樂。
上述麥克風6由于裝設在全罩式安全帽1的下顎部份11,故可借全罩式安全帽1的下顎部份11阻擋迎面而來的風聲及遮避外界雜音的干擾。
上述訊號插座2通過導線9直接與耳機4。麥克風6相連,而且耳機4不僅設在金屬片5內(nèi),而且設在安全帽保護層12內(nèi),故可完全隱藏在全罩式安全帽1內(nèi),可遮避電磁波的影響及避免各種雜音的干擾,所以具有較佳的通話及接收信息的質(zhì)量。
上述麥克風6固定在全罩式安全帽1的下顎部份11內(nèi),又通過導線9與麥克風6連接,并隱藏在全罩式安全帽1的保護層12內(nèi),所以穿戴全罩式安全帽1時,不會影響到導線9,因而可避免產(chǎn)生導線彎折損壞及接觸不良的情況。
本實用新型優(yōu)點是由于麥克風在全罩式安全帽前方下顎部份內(nèi)側(cè),故可減少麥克風接收外界雜音的干擾,又由于耳機外包設有具有遮避電磁波的金屬片,故可避免各種雜音干擾,使該裝置具有較佳的通話質(zhì)量。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具免持聽筒的全罩式安全帽,主要包括訊號插座及耳機插座,其特征在于全罩式安全帽的下緣設有訊號插座及耳機插座,兩側(cè)內(nèi)面各裝有耳機,耳機外包設有一金屬片,并在全罩式安全帽的前方下顎部份內(nèi)側(cè)面裝有麥克風;上述訊號插座與耳機,麥克風連接,耳機插座與耳機連接;移動電話的訊號線插裝在訊號插座內(nèi),隨身聽的連接線插裝在耳機插座內(nèi)。
專利摘要一種具免持聽筒的全罩式安全帽,主要包括訊號插座及耳機插座,其特征在于全罩式安全帽的下緣設有訊號插座及耳機插座,兩側(cè)內(nèi)面各裝有耳機,耳機外包設有一金屬片,并在全罩式安全帽前方的下顎部份內(nèi)側(cè)面裝有麥克風;上述訊號插座與耳機。麥克風連接,耳機插座與耳機連接;移動電話的訊號線插裝在訊號插座內(nèi),隨身聽的連接線插裝在耳機插座內(nèi)。以供接聽移動電話或收聽音樂。
文檔編號A42B1/06GK2454201SQ002659
公開日2001年10月17日 申請日期2000年12月18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0年12月18日
發(fā)明者賴獻發(fā) 申請人:賴獻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