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多折傘金屬接頭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晴雨傘的傘骨接頭,尤其涉及纖維傘骨的金屬接頭。
背景技術(shù):
現(xiàn)有的睛雨傘的傘骨,一般采用金屬或塑膠材料一體成型的槽骨,或者傘骨中間采用纖維材料,雙頭包金屬接頭或塑膠接頭。多折傘在使用過程中,各傘骨的連接點(diǎn),特別是短支撐骨與主槽骨的連接點(diǎn)處,受力較大,因而該處的傘骨需有足夠強(qiáng)度,另外支撐傘面的各傘骨還要求有一定的彈性。上述金屬一體成型的傘骨彈性不夠,容易彎折永久變形;而塑膠一體成型傘骨要達(dá)到足夠強(qiáng)度,其接頭的體積要做得較大,這樣就增大了傘的收藏體積,不便攜帶;因而現(xiàn)有的多折傘傘骨一般是采用纖維骨,其連接點(diǎn)處固定由金屬片卷裹面成的金屬接頭的做法,但這種做法也有其缺點(diǎn)在使用過程中該金屬接頭的鋒利邊緣在使用過程容易劃傷連接處的纖維骨,而且其接合處也不美觀。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是提供一種強(qiáng)度大、體積小且不會破壞其中部纖維骨的多折傘金屬接頭。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過采用如下的技術(shù)措施來實現(xiàn),設(shè)計一種多折傘金屬接頭,該金屬接頭在傘骨架中位于短支撐骨與主槽骨之間、主槽骨與象頭槽骨之間以及象頭槽骨與尾骨之間的活動連接處;所述多折傘金屬接頭一體澆鑄成型,包括基部以及從基部中段向上延伸的第一樞接部和從基部后端向后延伸的第二樞接部,第一被連接件和第二被連接件的端部分別與所述金屬接頭的第一樞接部和第二樞接部樞接,在基部的前端還設(shè)有能容納纖維傘骨的接插孔,所述接插孔的入口端部呈光滑的圓弧面。這樣接頭就具有足夠強(qiáng)度,而且不會因為具有鋒利的邊緣而破壞中間的纖維骨。
所述金屬接頭具有以下四種形式便于與不同形狀的傘骨連接第一種、所述金屬接頭的第一樞接部為向上延伸的兩槽壁有第一樞接孔的夾槽,所述第二樞接部為向后略上翹且后端部有第二樞接孔的舌部。
第二種、所述金屬接頭的第一樞接部為向上延伸的帶有第一樞接孔的凸耳,所述第二樞接部為向后略上翹且后端部有第二樞接孔的舌部。
第三種、所述金屬接頭的第一樞接部為向上延伸的帶有第一樞接孔的凸耳,所述第二樞接部為向后延伸的兩槽壁上有第二樞接孔的夾槽。
第四種、所述金屬接頭的第一樞接部為向上延伸的兩槽壁有第一樞接孔的夾槽,所述第二樞接部為向后延伸的兩槽壁上有第二樞接孔的夾槽。
對位于主槽骨與短支撐骨活動連接處的金屬接頭所述第一被連接件為防風(fēng)拉線或連接桿,第二被連接件為主槽骨;纖維短支撐骨的外端部插入所述金屬接頭的接插孔緊配合固定。
對位于主槽骨與象頭槽骨活動連接處的金屬接頭所述第一被連接件為主槽骨,第二被連接件為防風(fēng)拉線或連接桿;所述象頭槽纖維骨的前端插入金屬接頭的接插孔內(nèi)并固定。
對位于尾骨與象頭槽骨活動連接處的金屬接頭所述第一被連接件為象頭槽骨,第二被連接件為長拉線,所述纖維尾骨的前端插入金屬接頭的接插孔內(nèi)并固定。
與現(xiàn)有技術(shù)相比較,本實用新型的多折傘金屬接頭具有如下優(yōu)點(diǎn)接頭采用一體澆鑄成型的金屬接頭,強(qiáng)度較大、體積小,可減少傘的收藏體積,且美觀耐用,其與纖維骨插接的邊緣光滑,在使用過程不會劃傷纖維骨,延長了傘的使用壽命。
附圖的圖面說明如下圖1為多折傘骨架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圖2為第一種金屬接頭1的示意圖;圖3為第二種金屬接頭1的示意圖;圖4為第三種金屬接頭1的示意圖;圖5為第四種金屬接頭1的示意圖;圖6為第四種金屬接頭1的剖面圖。
以下結(jié)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jìn)一步的詳細(xì)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多折傘金屬接頭分別固定在象頭槽骨3和尾骨4的內(nèi)端、以及短支撐骨5的外端,用以與其它傘骨、拉線等活動連接。如圖2至5所示,所述多折傘金屬接頭1為一體澆鑄成型,包括基部11以及從基部11中段向上延伸的第一樞接部和從基部11后端向后延伸的第二樞接部,第一被連接件和第二被連接件的端部分別與所述金屬接頭1的第一樞接部,和第二樞接部樞接,在基部11的前端還設(shè)有能容納纖維傘骨的接插孔15,如圖6,所述接插孔15的入口端部鑄成光滑的圓弧面。這樣接頭不但具有足夠強(qiáng)度,而且不會因為具有鋒利的邊緣而破壞中間的纖維骨。
所述金屬接頭1具有以下四種形式便于與不同形狀的傘骨連接第一種、如圖2所示,所述金屬接頭的第一樞接部為向上延伸的兩槽壁有第一樞接孔的夾槽121,所述第二樞接部為向后略上翹且后端部有的第二樞接孔的舌部131。
第二種、如圖3所示,所述金屬接頭的第一樞接部為向上延伸的帶有第一樞接孔的凸耳122,所述第二樞接部為向后略上翹且后端部有第二樞接孔的舌部132。
第三種、如圖4所示,所述金屬接頭的第一樞接部為向上延伸的帶有第一樞接孔的凸耳123,所述第二樞接部為向后延伸的兩槽壁上有第二樞接孔的夾槽133。
第四種、如圖5所示,所述金屬接頭的第一樞接部為向上延伸的兩槽壁有第一樞接孔的夾槽124,所述第二樞接部為向后延伸的兩槽壁上有第二樞接孔的夾槽134。
如圖1所示,對位于主槽骨與短支撐骨活動連接處的金屬接頭可采用第一種形式的接頭,其中所述第一被連接件為防風(fēng)拉線或連接桿6,第二被連接件為主槽骨2。纖維短支撐骨5的外端部插入所述金屬接頭1的接插孔15內(nèi)緊配合固定,金屬接頭1后端的舌部131落入主槽骨2的凹槽內(nèi),所述防風(fēng)拉線或連接桿6落入金屬接頭1的夾槽121內(nèi)。
對位于主槽骨與象頭槽骨活動連接處的金屬接頭可采用第四種形式的接頭,其中所述第一被連接件為主槽骨2,第二被連接件為防風(fēng)拉線或連接桿6;所述象頭槽纖維骨3的前端插入金屬接頭1的接插孔15內(nèi)并固定,主槽骨2和防風(fēng)拉線或連接桿6端部分別落入金屬接頭1中部和后端的夾槽124和134內(nèi)。
對位于尾骨與象頭槽骨活動連接處的金屬接頭可采用第四種形式的接頭,其中所述第一被連接件為象頭槽骨3,第二被連接件為長拉線7,所述纖維尾骨4的前端插入金屬接頭1的接插孔15內(nèi)并固定,象頭槽骨3和長拉線7的端部分別落入金屬接頭1中部和后端的夾槽124和134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多折傘金屬接頭,該金屬接頭(1)在傘骨架中位于短支撐骨(5)與主槽骨(2)之間、主槽骨(2)與象頭槽骨(3)之間以及象頭槽骨(3)與尾骨(4)之間的活動連接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折傘金屬接頭(1)一體澆鑄成型,包括基部(11)以及從基部(11)中段向上延伸的第一樞接部和從基部(11)后端向后延伸的第二樞接部,第一被連接件和第二被連接件的端部分別與所述金屬接頭(1)的第一樞接部和第二樞接部樞接,在基部(11)的前端還設(shè)有能容納纖維傘骨的接插孔(15),所述接插孔(15)的入口端部呈光滑的圓弧面。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多折傘金屬接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接頭的第一樞接部為向上延伸的兩槽壁有第一樞接孔的夾槽(121),所述第二樞接部為向后略上翹且后端部有第二樞接孔的舌部(131)。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多折傘金屬接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接頭的第一樞接部為向上延伸的帶有第一樞接孔的凸耳(122),所述第二樞接部為向后略上翹且后端部有第二樞接孔的舌部(132)。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多折傘金屬接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接頭的第一樞接部為向上延伸的帶有第一樞接孔的凸耳(123),所述第二樞接部為向后延伸的兩槽壁上有第二樞接孔的夾槽(133)。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多折傘金屬接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接頭的第一樞接部為向上延伸的兩槽壁有第一樞接孔的夾槽(124),所述第二樞接部為向后延伸的兩槽壁上有第二樞接孔的夾槽(134)。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多折傘金屬接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被連接件為防風(fēng)拉線或連接桿(6),第二被連接件為主槽骨(2);纖維短支撐骨(5)的外端部插入所述金屬接頭(1)的接插孔(15)緊配合固定。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多折傘金屬接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被連接件為主槽骨(2),第二被連接件為防風(fēng)拉線或連接桿(6);所述象頭槽纖維骨(3)的前端插入金屬接頭(1)的接插孔(15)內(nèi)并固定。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多折傘金屬接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被連接件為象頭槽骨(3),第二被連接件為長拉線(7),所述纖維尾骨(4)的前端插入金屬接頭(1)的接插孔(15)內(nèi)并固定。
專利摘要一種多折傘金屬接頭,在傘骨架中位于短支撐骨(5)與主槽骨(2)之間、主槽骨(2)與象頭槽骨(3)之間以及象頭槽骨(3)與尾骨(4)之間的活動連接處,所述金屬接頭(1)一體澆鑄成型,包括基部(11)以及從基部(11)中段向上延伸的第一樞接部和從基部(11)后端向后延伸的第二樞接部,第一被連接件和第二被連接件的端部分別與所述金屬接頭(1)的第一樞接部和第二樞接部樞接,在基部(11)的前端還設(shè)有能容納纖維傘骨的接插孔(15),所述接插孔(15)的入口端部呈光滑的圓弧面。本實用新型的金屬接頭強(qiáng)度較大、體積小,且美觀耐用,不會劃傷纖維骨,延長了傘的使用壽命,適用于各種多折傘傘骨。
文檔編號A45B19/12GK2676698SQ200420043270
公開日2005年2月9日 申請日期2004年3月1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4年3月1日
發(fā)明者黃祿財 申請人:黃祿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