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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遮篷設備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743394閱讀:214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遮篷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遮蔽或遮篷設備,尤其是一種雨傘或陽傘,其包括桿;柔性材料制成的遮篷,其在桿的端部附近連接在桿上;操作裝置,其可沿桿移動以關閉或打開遮篷;以及用于張緊遮篷的裝置,其包括一組第一張緊元件和一組第二張緊元件,其中每個第一張緊元件的第一外端都樞轉地連接到桿,并且從桿沿遮篷延伸到靠近遮篷外緣的位置,并且其中每個第二張緊元件的第一外端都樞轉地連接到操作裝置,并且通過第二外端與相應的第一張緊元件連接。這種遮篷設備為我們所熟知,通常稱為雨傘或陽傘。
      背景技術
      傘非常古老,已經由富人使用的遮陽傘發(fā)展到如今在雨天十分常見的雨傘。
      現(xiàn)有的傘容易被損壞,并且不防風,尤其是在風速超過四級蒲福風力等級的情況下。即使是所謂的防風傘在大風中使用起來也不輕松。下雨通常都伴有刮風,因此需要一種在刮大風,即風速超過四級蒲福風力等級的情況下使用起來輕松,而且結實得不會垮的傘?,F(xiàn)有傘中的很多損壞發(fā)生在傘骨上的樞軸點上或周圍。此外,傘的尖端突起經常對路人造成危險,這些突起處于眼睛高度時更是如此。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引言中所述類型的遮篷設備,其中避免了上述問題,同時還提供了另外的優(yōu)點。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一方面,該目的在一種上述類型的遮篷設備中實現(xiàn),因為在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之間的連接部分布置得距離遮篷外緣比距離桿更近,并且優(yōu)選基本靠近遮篷外緣。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遮篷設備形成一把結實的傘,因為它替換掉了在現(xiàn)有傘中經常安裝在傘骨上的易被損壞的樞軸點。力由于傘骨接觸面的變形而被吸收。
      由于傳統(tǒng)傘的常規(guī)圓形以及由此具有的弱空氣動力特性,使得它們在刮風的天氣條件下經常很不穩(wěn)定。通過改進穩(wěn)定性,提出了一種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二方面的遮篷設備,其中遮篷具有不對稱形式,桿偏心地連接到遮篷,并且張緊元件具有不同的長度。因為遮篷具有不對稱形式,所以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遮篷設備的空氣動力特性得到改進,這確保遮篷設備在遭受陣風時將設法處于穩(wěn)定的位置。因此阻力將明顯減小,并且在刮風的天氣條件下握持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傘將有可能更輕松。此外,由于這種自調節(jié)的平衡性,遮篷設備超載的可能性更小,這將提高其耐用性。
      已知傘中的易損壞點是傘骨與閉合打開機構之間的樞轉連接件。因此根據(jù)第三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遮篷設備,其中操作裝置和每個第二張緊元件之間的可樞轉連接件包括基本柔性的樞轉元件,該樞轉元件一側與第二張緊元件的第一外端連接,另一側與可移動的操作裝置連接。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遮篷設備的優(yōu)選實施例在從屬權利要求中描述。
      最后,本發(fā)明進一步涉及一種在此所述遮篷設備中使用的遮篷張緊裝置和樞轉連接件。


      在以下說明書中參考附圖進一步說明了一個典型實施例,其中圖1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遮篷設備的透視圖;圖2是圖1中所示遮篷設備的側視圖;圖3是圖1中所示遮篷設備的俯視圖;圖4是圖1中所示遮篷設備處于打開位置時張緊裝置的底部透視圖;
      圖5是圖1中所示遮篷設備的操作裝置的剖視圖;圖6是圖1中所示遮篷設備處于第一閉合位置時手柄的剖視圖;圖7是圖1中所示遮篷設備處于第二打開位置時手柄的剖視圖;圖8示出了操作裝置的透視圖,其中布置有一個第二張緊元件;圖9示出了在與手柄相對的桿端部上的安裝裝置的透視圖;圖10示出了張緊元件的透視圖;圖11是處于基本上不受載荷的位置時其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之間存在接觸面的遮篷設備的透視圖;圖12是處于承受載荷的位置時其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之間存在接觸面的遮篷設備的透視圖;圖13示出了第一方向上的抗彎剛度比第二方向上的抗彎剛度小的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的剖視圖;圖14示出了張緊元件的剖面成相互作用形式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剖視圖;圖15示出了張緊元件的剖面成相互作用形式的另一優(yōu)選實施例的剖視圖;圖16示出了張緊元件的剖面成相互作用形式的又一優(yōu)選實施例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圖1至16中所示的優(yōu)選實施例包括遮篷設備1(雨傘或陽傘)、具有用于關閉或打開遮篷3的操作裝置4的桿2,其中遮篷使用遮篷張緊裝置5張緊在打開位置,遮篷張緊裝置5包括第一張緊元件5a和第二張緊元件5b。遮篷3可以用于保護使用者不受天氣影響,例如下雨或出太陽,其由柔性的且優(yōu)選為耐用和防水的材料,例如聚酯織物構成。
      第一張緊元件5a和第二張緊元件5b或者傘骨相互連接在遮篷3外緣的附近,或者甚至是外緣上。這避免了風灌入遮篷3下面時遮篷3外面部分的折起,而傳統(tǒng)遮篷設備經常發(fā)生這樣的事情。張緊元件5a和5b從它們的相互連接部分(例如膠合連接部分)基本上平行地延伸一段距離,其中它們具有一接觸面,該接觸面可以吸收例如傘遭受陣風時產生的力。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遮篷設備1提供了一種結實的傘,因為它基于接觸面,替代了在現(xiàn)有傘中經常安裝在傘骨上的易損壞樞軸點。傘由于風力而承受載荷時,傘骨(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5a、5b)將在該接觸面上變形(generate),這里的變形是指曲面變?yōu)榛旧掀矫?,就像走路時腳的展開,從而將力吸收和分配在該接觸面上。圖12示出了一種帶有第一張緊元件5a和第二張緊元件5b的遮篷設備,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具有接觸面A。由于載荷,接觸面A’將因為所述變形而增大,如圖13中所示。這種變形避免了出現(xiàn)在具有鉸鏈的傳統(tǒng)傘骨構造中的最大載荷。
      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5a、5b采用的形式使得在維持接觸面的情況下能保證變形。因此,承受載荷時,張緊元件將不會沿著彼此位移,不會加載給遮篷,從而不可能損壞遮篷。
      在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中,張緊元件在第一方向15上的抗彎剛度比在第二方向16上的抗彎剛度小很多。在圖1和4所示的實施例中,張緊元件實施為扁平條。這種扁平條在垂直于該條平面的第一方向15上相對容易彎曲,而在橫向方向16,即條的平面方向上具有相對抗彎剛度。承受載荷時,張緊元件將在第一方向15上彎曲,在此限定逐漸變大并吸收載荷的接觸面A。因為橫向方向16上的抗彎剛度比第一方向15上的抗彎剛度大,第一方向15與形成張緊元件的條的平面垂直,并且與載荷的方向一致,所以張緊元件將只在橫向上彎曲一點。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的中心軸線25a、25b因此將在橫向方向16上發(fā)生非常小的相對移動。接觸面由此而保持,并且以這種方式避免了張緊元件沿著彼此位移的可能性。
      在另一優(yōu)選實施例中,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包括確保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相互進行導向的相互作用(co-acting)形式。這確保張緊元件之間保持有接觸面,并避免了張緊元件沿著彼此位移。具體地,第二張緊元件105b、205b、305b由于它們的形式,被導向或嵌套在第一張緊元件105a、205a、305a中。隨著載荷增加,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將獲得越來越大的接觸面,并且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的相互作用形式將確保避免兩個張緊元件之間在橫向方向上的相對運動。若干非窮舉的具有這種配合形式的剖面在圖13、14、15和16中示出。如圖15所示,兩個張緊元件不必具有相同的剖面形狀。
      操作裝置4(如圖5所示)是可移動的,優(yōu)選采用中空管的形式,該中空管包圍桿2的大部分長度并且可以沿該桿滑動。遮篷3合上時,該中空管占據(jù)靠近遮篷3和桿2的連接部分的最上方位置,并且可以從所述最上方位置向下移動以打開遮篷3。操作裝置4優(yōu)選由防紫外線的可注塑和膠合的剛性材料制成,所述材料例如聚氧化甲烯(POM)。在安裝張緊元件5b的一側上,操作裝置4包括所謂的滑動件(runner)10,其詳細地在圖8中示出。
      操作裝置4和每個第二張緊元件5b之間的可樞轉連接件包括基本為柔性的樞轉元件7,該樞轉元件一側與第二張緊元件5b的第一外端連接,另一側與可移動的操作裝置4連接(如圖8所示)。樞轉元件7優(yōu)選實施為柔性耐用材料的纖維,例如芳族聚酰胺纖維或Dyneema纖維。樞轉元件7更優(yōu)選由織成套形式的纖維或帶狀纖維制成,其中該套的一端布置在第二張緊元件5b的第一外端周圍并通過膠合或壓接(crimping)的方式固定到其上(如圖8所示)。套狀樞轉元件的另一端通過夾緊的方式固定在可移動操作裝置4上。
      手柄包括兩個部分,其第一部分8a布置在桿2上,第二部分8b布置在操作裝置4上。在遮篷3的閉合位置,手柄8的這兩個獨立部分彼此遠離(如圖6所示),傘可以通過布置在桿2上優(yōu)選為球形柄狀的部分來握持。當手柄的這兩個獨立部分相向移動從而基本上形成一個整體時(如圖7所示),傘將打開,即遮篷3將運動到展開位置。傘處于該極限位置時,由彎曲金屬條偏置的按鈕形式的鎖定元件9提供確保傘保持鎖定在該打開位置的鎖定(如圖7所示)。該鎖定可以通過按壓該鎖定元件9來釋放,而后通過移開手柄的兩個部分8a和8b可以再次閉合該傘。
      布置在與手柄相對的桿2的外端上的是安裝裝置11,該安裝裝置包括帽12、定位環(huán)13和蓋14(如圖9所示)。
      遮篷3處于打開位置時,由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5a、5b構成的張緊裝置5從桿2基本上沿徑向延伸。在該打開位置,至少第二張緊元件5b處于偏壓下(under bias)(如圖4所示)。至少第二張緊元件5b優(yōu)選用纖維增強塑料制造,更理想的是全部張緊元件都用纖維增強塑料制造。
      在所示優(yōu)選實施例中,遮篷3具有不對稱的形式,并且桿2偏心地連接到遮篷3(如圖1-3所示)。對應于這種不對稱形式,張緊元件5a和5b將具有不同的長度,所述不對稱形式在側視圖中與翼型相應,在俯視圖中則基本上成蛋形。由于遮篷3的不對稱形式,遮篷設備1具有改進的空氣動力特性,這確保它遭受陣風時呈現(xiàn)穩(wěn)定的狀態(tài)。因此阻力將明顯地降低,并且在刮風的天氣條件下握持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傘將更輕松。而且,由于這種自調節(jié)的平衡性,遮篷設備更不可能過載,這將提高它的耐用性。
      有微風并且仍將遮篷3保持在身體上方時,遮篷3的不對稱形式還為使用者提供了將傘的桿2緊靠著他/她的選擇。
      遮篷設備優(yōu)選實施有保護裝置6,用于保護張緊元件5a和5b的緊靠遮篷3外緣的外端,這些保護裝置6包括例如用于每個外端的護板。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如圖10中所示,護板可繞軸線C-C樞轉,且布置在張緊元件5a和5b其中一個的與桿2相對的外端上,由此該護板也可以樞轉到折進位置(folded-in position)(如圖10所示)。遮篷3也可以被夾緊在處于折進位置的保護裝置6中。在護板的折進位置,護板在遮篷外緣上提供圓形表面,該圓形表面基本上沒有突出部,因此降低了遮篷3處于打開位置時傷害路人的危險。
      在另一優(yōu)選實施例中(在此沒有圖示),桿2和張緊元件5a、5b可以采用被分成幾部分的形式(divided form),其中桿2部件的尺寸與張緊元件5a和5b部件的尺寸基本對應,并且桿2可以在隨時可用的位置和存放位置之間運動,其中遮篷設備1在存放位置的尺寸比在隨時可用位置的尺寸小很多。因此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遮篷設備可以非常小巧地存放,從而可以放在袋子或外套的口袋里。
      盡管上述實施例示出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但它們只是為了說明本發(fā)明,無論如何不限制詳述該設備。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遮篷設備的不同的新的方面在保留相關優(yōu)點的同時,也可以在其他組合中應用,甚至在其他傳統(tǒng)遮篷設備中應用。因此所述和所示的樞轉連接件例如也可以用于除陽傘或雨傘之外的應用中,例如作為帆船或帆板的帆下桁和桅桿之間的連接件。因此本發(fā)明的范圍僅僅由以下的權利要求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遮篷設備,尤其是一種雨傘或陽傘,其包括桿;柔性材料制成的遮篷,該遮篷在桿的端部附近連接在桿上;操作裝置,該操作裝置可沿桿移動以關閉或打開遮篷;以及用于張緊遮篷的裝置,該遮篷張緊裝置包括一組第一張緊元件和一組第二張緊元件,其中每個第一張緊元件的第一外端都樞轉地連接到桿,并且從桿沿遮篷延伸到靠近遮篷外緣的位置,并且其中每個第二張緊元件的第一外端都樞轉地連接到操作裝置,并且通過第二外端與相應的第一張緊元件連接,其特征在于,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之間的連接部分布置得距離遮篷外緣比距離桿更近,并且優(yōu)選基本靠近遮篷外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從它們的相互連接部分基本上平行地延伸一段距離,并且在此限定出一接觸面。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張緊元件在第一方向上的抗彎剛度比在第二方向上的抗彎剛度小很多。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具有相互作用的形式。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可移動的操作裝置采用中空管的形式,該中空管包住桿的大部分長度,并且可以沿所述桿滑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遮篷閉合時,中空管占據(jù)靠近遮篷和桿的連接部分的最上方位置,并且可以從所述最上方位置沿桿向下移動以打開遮篷。
      7.如權利要求1-6中一項或多項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在遮篷的打開位置,張緊元件從桿基本上沿徑向延伸,至少第二張緊元件處于偏壓下。
      8.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或根據(jù)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遮篷具有不對稱形式,桿偏心地連接到遮篷,并且張緊元件的長度不同。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側視圖中遮篷的不對稱形式基本與翼型相應。
      10.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俯視圖中遮篷基本上成蛋形。
      11.如權利要求8-10中任一項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桿和張緊元件采用被分成幾部分的形式,其中桿部件的尺寸與張緊元件部件的尺寸基本對應,并且桿可以在隨時可用的位置和存放位置之間運動,其中遮篷設備在存放位置的尺寸比在隨時可用位置的尺寸小。
      12.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一項或多項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靠近遮篷外緣用于保護張緊元件外端的裝置,該保護裝置可以包括用于每個外端的護板。
      13.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或根據(jù)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操作裝置和每個第二張緊元件之間的可樞轉連接件包括基本柔性的樞轉元件,該樞轉元件一側與第二張緊元件的第一外端連接,另一側與可移動的操作裝置連接。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樞轉元件包括柔性耐用材料的纖維,例如芳族聚酸胺纖維或Dyneema纖維。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樞轉元件由纖維或帶狀纖維織成。
      16.如權利要求13-15中任一項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樞轉元件采用套的形式,該樞轉元件的一端布置在第二張緊元件的第一外端周圍并通過膠合或壓接的方式固定。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套狀樞轉元件的另一端通過夾緊的方式固定到可移動的操作裝置上。
      18.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至少第二張緊元件由纖維增強塑料制成。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全部張緊元件都由纖維增強塑料制成。
      20.如權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遮篷設備,其特征在于,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之間的連接部分在任何情況下都是膠合連接部分。
      21.一種應用在前述權利要求中一項或多項所述的遮篷設備中的遮篷張緊裝置。
      22.一種應用在權利要求13-20中一項或多項所述的遮篷設備中的可樞轉連接件。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遮篷設備,尤其是一種雨傘或陽傘,其包括桿;柔性材料制成的遮篷,其在桿的端部附近連接在桿上;操作裝置,其可沿桿移動以關閉或打開遮篷;以及用于張緊遮篷的裝置,其包括一組第一張緊元件和一組第二張緊元件,其中每個第一張緊元件的第一外端都樞轉地連接到桿,并且從桿沿遮篷延伸到靠近遮篷外緣的位置,并且其中每個第二張緊元件的第一外端都樞轉地連接到操作裝置,并且通過第二外端與相應的第一張緊元件連接,其中,第一和第二張緊元件之間的連接部分布置得距離遮篷外緣比距離桿更近,并且優(yōu)選基本靠近遮篷外緣。
      文檔編號A45B25/22GK101090651SQ200680001564
      公開日2007年12月19日 申請日期2006年6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6月9日
      發(fā)明者赫里特·霍根多恩 申請人:森姿技術有限公司, 赫里特·霍根多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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