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指甲剪刀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生活日常用品,尤其涉及一種指甲剪刀。
背景技術:
指甲剪刀的發(fā)明為人們修剪指甲帶來方便,但是現(xiàn)有指甲剪刀在修剪指甲時,往 往修剪下來的指甲碎末會到處亂蹦。而這些亂蹦到各處的指甲碎末清理、收集起來非常麻 煩。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避免修剪下來的指甲碎末到處亂蹦 的指甲剪刀,以克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 —種指甲剪刀,包括上剪刀板、下剪刀板,壓板以及銷軸構成,所述上剪刀板、下剪 刀板后端連接,前端相互分離并具有弧形刃口 ,上剪刀板靠近弧形刃口處有銷孔,所述銷軸 位于銷孔內(nèi),其下端與下剪刀板鏈接,上端與壓板連接,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指甲碎末 收集盒,所述指甲碎末收集盒套在所述上剪刀板和下剪刀板上遮擋住上剪刀板和下剪刀板 之間的間隙。 所述指甲碎末收集盒由底板和與底板連接的兩塊側(cè)板構成,所述底板連接在下剪
刀板的下表面,所述兩塊側(cè)板遮擋住上剪刀板和下剪刀板之間的間隙。 所述其中一塊側(cè)板上具有倒出窗口 。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指甲剪刀由于上剪刀板和下剪刀板之間的間隙 由指甲碎末收集盒進行遮擋,這樣由指甲剪刀剪下來的指甲碎末就會被指甲碎末收集盒收 集起來,就不會有指甲碎末亂蹦的現(xiàn)象發(fā)生,因此本實用新型的指甲剪刀具有避免修剪下 來的指甲碎末到處亂蹦的優(yōu)點。
以下結(jié)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示意圖。
圖中 100,上剪刀板101,弧形刃口 102,銷孔200,下剪刀板201,弧形刃口 300,壓板 400,銷軸500,指甲碎末收集盒501底板502,側(cè)板503,倒出窗口
具體實施方式如
圖1所示,一種指甲剪刀,包括上剪刀板100、下剪刀板200,壓板300、銷軸400 以及指甲碎末收集盒500構成。 其中,所述上剪刀板100、下剪刀200后端連接,前端相互分離并具有弧形刃口于銷孔102內(nèi),其下端 與下剪刀板200鏈接,上端與壓板400連接。指甲碎末收集盒500套在上剪刀板100和下 剪刀板200上遮擋住上剪刀板100和下剪刀板200之間的間隙。 具體地,指甲碎末收集盒500由底板501和與底板501連接的兩塊側(cè)板502構成, 底板501連接在下剪刀板200的下表面,兩塊側(cè)板502遮擋住上剪刀板100和下剪刀板200 之間的間隙。 為了方便將收集在指甲碎末收集盒500的指甲碎末倒出,在其中一塊側(cè)板502上 具有倒出窗口 503。 以上就是一本實用新型的指甲剪刀,由于上剪刀板100和下剪刀板200之間的間 隙由指甲碎末收集盒500進行遮擋,這樣由指甲剪刀剪下來的指甲碎末就會被指甲碎末收 集盒500收集起來,就不會有指甲碎末亂蹦的現(xiàn)象發(fā)生,因此本實用新型的指甲剪刀具有 避免修剪下來的指甲碎末到處亂蹦的優(yōu)點。 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認識到,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只是示例性的,是為了更 好的使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本專利,不能理解為是對本專利包括范圍的限制,只要是 根據(jù)本專利所揭示精神的所作的任何等同變更或修飾,均落入本專利包括的范圍。
權利要求一種指甲剪刀,包括上剪刀板、下剪刀板,壓板以及銷軸構成,所述上剪刀板、下剪刀板后端連接,前端相互分離并具有弧形刃口,上剪刀板靠近弧形刃口處有銷孔,所述銷軸位于銷孔內(nèi),其下端與下剪刀板鏈接,上端與壓板連接,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指甲碎末收集盒,所述指甲碎末收集盒套在所述上剪刀板和下剪刀板上遮擋住上剪刀板和下剪刀板之間的間隙。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指甲剪刀,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甲碎末收集盒由底板和與底 板連接的兩塊側(cè)板構成,所述底板連接在下剪刀板的下表面,所述兩塊側(cè)板遮擋住上剪刀 板和下剪刀板之間的間隙。
3.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指甲剪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中一塊側(cè)板上具有倒出窗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指甲剪刀,包括上剪刀板、下剪刀板,壓板以及銷軸構成,所述上剪刀板、下剪刀板后端連接,前端相互分離并具有弧形刀口,上剪刀板靠近弧形刃口處有銷孔,所述銷軸位于銷孔內(nèi),其下端與下剪刀板鏈接,上端與壓板連接,另外還包括一個指甲碎末收集盒,所述指甲碎末收集盒套在所述上剪刀板和下剪刀板上遮擋住上剪刀板和下剪刀板之間的間隙。該指甲剪刀具有避免修剪下來的指甲碎末到處亂蹦的優(yōu)點。
文檔編號A45D29/02GK201451908SQ20092007375
公開日2010年5月12日 申請日期2009年4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4月10日
發(fā)明者余安敏, 戴升星, 胡健 申請人:上海市閔行第二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