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保護套【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其包括有上框架、下框架,上框架與下框架之間形成用于容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環(huán)形卡槽,上框架與下框架的一側邊相互鉸接形成可開合結構,下框架由至少一個固定支架、至少一個轉動支架相互連接而成,轉動支架的兩端分別與相應的固定支架轉動連接形成可向外打開的結構,本發(fā)明利用上框架和下框架能夠將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起來,并且轉動支架可向外打開一定角度達到支撐便攜式電子設備的效果,能夠將便攜式電子設備傾斜支撐放置在桌面上,不需要用手拿著便攜式電子設備就能夠以合適的角度觀看影片或視頻通訊,使用方便,結構簡單。
【專利說明】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保護套件【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手機、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數碼相機、電子相冊、MP3、MP4等便攜式電子設備種類很多,這些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途功能各不相同,形體結構各具特色,便攜式電子產品由于使用和攜帶方便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歡迎。但是便攜式電子設備都很容易受利物刮傷表面和受撞擊而損壞??蚣苁奖銛y式電子設備保護套是包覆在便攜式電子設備四周、對便攜式電子設備起到保護作用的保護套,但是現有的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都沒有支撐功能,無法將便攜式電子設備傾斜支撐放置在桌面上,利用便攜式電子設備觀看影片或視頻通訊時都需要用手拿著便攜式電子設備,使用不方便。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種能夠起到支撐和保護作用、使用方便的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它包括有上框架、與上框架對應配合的下框架,上框架與下框架之間形成用于容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環(huán)形卡槽,上框架與下框架的一側邊相互鉸接形成可開合結構,下框架由至少一個固定支架、至少一個轉動支架相互連接而成,轉動支架的兩端分別與相應的固定支架轉動連接形成可向外打開的結構。
[0005]所述轉動支架的兩端分別通過銷軸與相應的固定支架鉸接,每個轉動支架兩端的銷軸的軸心位于同一直線上。
[0006]所述轉動支架與固定支架之間的結合面為與銷軸垂直的斜面,固定支架在結合面上開設有弧形限位槽,轉動支架在結合面上凸設有限位凸塊,限位凸塊設置在弧形限位槽中。
[0007]所述下框架與上框架之間通過磁鐵吸合固定,下框架上端面與上框架下端面相應的位置分別鑲嵌有至少一個磁鐵。
[0008]所述上框架與下框架之間通過鉸鏈銷相互鉸接,鉸鏈銷位于其中一個固定支架上,每個固定支架上均分布有磁鐵,或每個固定支架及轉動支架上均分布有磁鐵。
[0009]所述轉動支架為L型結構或U型結構,每個L型轉動支架分別對應位于下框架的一個邊角處,每個U型轉動支架分別對應位于下框架的一個側邊處。
[0010]所述下框架由一個固定支架、一個轉動支架相互圍合形成框狀結構,轉動支架的兩端分別與固定支架的兩端鉸接。
[0011]所述下框架由多個固定支架、多個轉動支架相互錯開圍合形成框狀結構,轉動支架的兩端分別與兩個相鄰固定支架的一端鉸接。
[0012]所述下框架由一個固定支架、至少一個轉動支架相互連接而成,固定支架為矩形框結構,轉動支架的兩端分別鉸接在固定支架的底部。
[0013]所述固定支架的底部開設有與轉動支架對應配合的容納槽,轉動支架在收合狀態(tài)下設置在容納槽中。
[0014]本發(fā)明有益效果在于:本發(fā)明包括有上框架、下框架,上框架與下框架之間形成用于容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環(huán)形卡槽,上框架與下框架的一側邊相互鉸接形成可開合結構,下框架由至少一個固定支架、至少一個轉動支架相互連接而成,轉動支架的兩端分別與相應的固定支架轉動連接形成可向外打開的結構,本發(fā)明利用上框架和下框架能夠將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起來,并且轉動支架可向外打開一定角度達到支撐便攜式電子設備的效果,能夠將便攜式電子設備傾斜支撐放置在桌面上,不需要用手拿著便攜式電子設備就能夠以合適的角度觀看影片或視頻通訊,使用方便,結構簡單。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2是本發(fā)明的分解示意圖。
[0017]圖3是本發(fā)明轉動支架與固定支架的結合結構示意圖。
[0018]圖4是本發(fā)明的使用狀態(tài)示意圖。
[0019]圖5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6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方式的分解示意圖。
[0021]圖7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方式的使用狀態(tài)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見圖1~4所示,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它包括有硬質矩形上框架2、與上框架2對應配合的硬質矩形下框架1,如上框架2和下框架I的材質可為金屬或硬質塑膠,當然上框架2和下框架I的材質也可為軟質材料,如軟膠等;上框架2和下框架I的形狀也可以為三角形、五邊形、六邊形等。上框架2與下框架I之間形成用于容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環(huán)形卡槽3,環(huán)形卡槽3內側貼設有絕緣墊,起到緩沖作用。上框架2與下框架I的一側邊相互鉸接形成可開合結構,下框架I由至少一個固定支架11、至少一個轉動支架12相互連接而成,轉動支架12的兩端分別與相應的固定支架11轉動連接形成可向外打開的結構,轉動支架12可打開任意角度。本發(fā)明利用上框架2和下框架I能夠將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起來,并且轉動支架12可向外打開一定角度達到支撐便攜式電子設備的效果,能夠將便攜式電子設備傾斜支撐放置在桌面上,不需要用手拿著便攜式電子設備就能夠以合適的角度觀看影片或視頻通訊,使用方便,結構簡單。
[0023]轉動支架12的兩端分別通過銷軸13與相應的固定支架11鉸接,每個轉動支架12兩端的銷軸13的軸心位于同一直線上,轉動支架12轉動順暢。轉動支架12與固定支架11之間的結合面為與銷軸13垂直的斜面,固定支架11在結合面上開設有弧形限位槽111,轉動支架12在結合面上凸設有限位凸塊121,限位凸塊121設置在弧形限位槽111中,通過弧形限位槽111與限位凸塊121的配合,能夠限定轉動支架12的轉動角度,轉動支架12轉動時限位凸塊121隨著在弧形限位槽111滑動,當轉動支架12打開轉動到一定角度時限位凸塊121就會受到弧形限位槽111的限制使得轉動支架12無法轉動,從而將轉動支架12固定在打開狀態(tài)下,結構簡單,使用更方便。
[0024]下框架I與上框架2之間通過磁鐵4吸合固定,下框架I上端面與上框架2下端面相應的位置分別鑲嵌有至少一個磁鐵4,下框架I與上框架2之間開合方便,方便便攜式電子設備取出和裝入。當然,下框架I與上框架2之間也可以通過卡扣、螺絲或其它方式固定
上框架2與下框架I之間通過鉸鏈銷5相互鉸接,鉸鏈銷5位于其中一個固定支架11上,每個固定支架11上均分布有磁鐵4,或每個固定支架11及轉動支架12上均分布有磁鐵4,使得上框架2與下框架I之間結構更穩(wěn)固。
[0025]轉動支架12為L型結構或U型結構,每個L型轉動支架12分別對應位于下框架I的一個邊角處,每個U型轉動支架12分別對應位于下框架I的一個側邊處,支撐效果更好。
[0026]在本實施方式中,下框架I由一個固定支架11、一個轉動支架12相互圍合形成矩形框結構,轉動支架12的兩端分別與固定支架11的兩端鉸接。當然,也可以是下框架I由多個固定支架11、多個轉動支架12相互錯開圍合形成矩形框結構,轉動支架12的兩端分別與兩個相鄰固定支架11的一端鉸接,每個轉動支架12都可以單獨作為支撐腳使用或組合使用,使用更靈活。
[0027]作為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方式,見圖5~7所示,與上一實施方式不同的是,下框架I由一個固定支架11、至少一個轉動支架12相互連接而成,固定支架11為矩形框結構,轉動支架12的兩端分別鉸接在固定支架11的底部,每個轉動支架12都可以單獨作為支撐腳使用或組合使用,使用更靈活。固定支架11的底部開設有與轉動支架12對應配合的容納槽112,轉動支架12在收合狀態(tài)下設置在容納槽112中。
[0028]當然,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故凡依本發(fā)明專利申請范圍所述的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均包括于本發(fā)明專利申請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有上框架(2)、與上框架(2)對應配合的下框架(1),上框架(2)與下框架(I)之間形成用于容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環(huán)形卡槽(3),上框架(2)與下框架(I)的一側邊相互鉸接形成可開合結構,下框架(I)由至少一個固定支架(11)、至少一個轉動支架(12)相互連接而成,轉動支架(12)的兩端分別與相應的固定支架(11)轉動連接形成可向外打開的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支架(12)的兩端分別通過銷軸(13)與相應的固定支架(11)鉸接,每個轉動支架(12)兩端的銷軸(13)的軸心位于同一直線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支架(12)與固定支架(11)之間的結合面為與銷軸(13)垂直的斜面,固定支架(11)在結合面上開設有弧形限位槽(111),轉動支架(12)在結合面上凸設有限位凸塊(121),限位凸塊(121)設置在弧形限位槽(111)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框架(I)與上框架(2)之間通過磁鐵(4)吸合固定,下框架(I)上端面與上框架(2)下端面相應的位置分別鑲嵌有至少一個磁鐵(4)。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框架(2)與下框架(I)之間通過鉸鏈銷(5 )相互鉸接,鉸鏈銷(5 )位于其中一個固定支架(11)上,每個固定支架(11)上均分布有磁鐵(4),或每個固定支架(11)及轉動支架(12 )上均分布有磁鐵(4)。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支架(12)為L型結構或U型結構,每個L型轉動支架(12)分別對應位于下框架(I)的一個邊角處,每個U型轉動支架(12)分別對應位于下框架(I)的一個側邊處。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意一項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框架(I)由一個固定支架(11)、一個轉動支架(12)相互圍合形成框狀結構,轉動支架(12)的兩端分別與固定支架(11)的兩端鉸接。
8.根據權利要求1~6任意一項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框架(I)由多個固定支架(11)、多個轉動支架(12)相互錯開圍合形成框狀結構,轉動支架(12)的兩端分別與兩個相鄰固定支架(11)的一端鉸接。
9.根據權利要求1~6任意一項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框架(I)由一個固定支架(11)、至少一個轉動支架(12)相互連接而成,固定支架(11)為矩形框結構,轉動支架(12)的兩端分別鉸接在固定支架(11)的底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保護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11)的底部開設有與轉動支架(12)對應配合的容納槽(112),轉動支架(12)在收合狀態(tài)下設置在容納槽(112)中。
【文檔編號】A45C11/24GK104490055SQ201410721539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2月3日
【發(fā)明者】陳偉強 申請人:東莞沙頭朝日五金電子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