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供琢磨好的寶石使用的金屬夾具及飾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供琢磨成上有平面下有圓錐或角錐的寶石及首飾或飾物(以下稱“首飾”),例如戒指或項鏈的垂飾之用的固定夾或金屬夾具(以下稱“固定夾”),至少可將一塊琢磨好的寶石放入固定夾內(nèi)。
經(jīng)琢磨而上有平面下有圓錐或角錐的多面型之類的寶石(以下稱琢磨好的寶石),只要從底座上突起的若干釘子能抓緊其冠部或腰圍以上的傾斜部分并將其壓于其座上,即可固定住。生產(chǎn)此種夾具需要有技術(shù)的工匠。此外,對于大小,形狀和琢式不同的寶石,還要備有專用的金屬基座。再者,金屬基座有緣鉗子的夾持器也比較容易惹麻煩,因為不小心而施加負荷(碰撞),例如衣服掛住,它就可能變形,因而寶石就會丟失?;歪斪涌赡苷趽踝聊ズ玫膶毷南虏勘砻?亭部),減少外面進來的入射光線。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已經(jīng)有人提出了一種供夾持琢磨好的寶石之用的裝置,該裝置由帶孔的固定夾和從固定夾一端突起的一根釘子組成??卓扇菁{寶石的底面和亭部。釘?shù)母叨冗_到寶石的腰圍,至少遮住冠部和腰圍這兩者的一角,具有兩個工作剖面(見已公開的日本實用新型昭Sho63—199610號)。
這種經(jīng)改進的夾持裝置以三點,即一個孔和釘子的兩個工作部分,夾住琢磨好的寶石。這種裝置有一個優(yōu)點,它與前面的那種工藝比較起來因為釘子少些,可把寶石的下部(亭部)露出來,可以多吸收些入射光,增加寶石的光澤。然而,因為這種裝置使用釘子壓冠部,釘子的角度如果小于理想角度45°,冠部是可以被妥善地卡住的,但是釘子的角度如果大于45°,寶石可能掉落。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增大兩個工作部分之間的間隔,裝置的寬度必須加大,但是由于受設(shè)計限止,允許的寬度受到限止。此外,因為釘子必須位于與組成冠部的刻面(腰圍以上部分的傾斜刻面)相應(yīng)的地方,裝配也復(fù)雜。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有人提出了一種發(fā)明(見于日本專利出版物(平和5—37041號)。據(jù)上述文中說明的這種發(fā)明公開了一種供琢磨好的寶石和首飾使用的固定夾,其中琢磨好的寶石的下面部分露出,固定的是其上部的平面,該平面不受冠部的角度和組成冠部的刻面的影響。本發(fā)明是為了進一步改進日本專利出版物(平和)5—37041號文中所說明的發(fā)明,并力圖防止與琢磨好的寶石上部平面(臺面)接觸的上支桿擋住寶臺的光澤,另外使其光澤還可以透過上部表面看到,而又能保持裝配穩(wěn)固、容易。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根據(jù)本發(fā)明制造的供夾持上表部有平面部分,下表部有圓錐部分的琢磨好的寶石之用的固定夾有一個側(cè)置的U形金屬基座,該基座有上支桿和下支桿各1個,下支桿長于上支桿,基座固定于對寶石進行垂直夾持支承的支架上,其中上支桿水平地分為兩個叉,下支桿的端部有1個供放置寶石的圓錐部分的端部之用的凹部,固定支架時使其一部分位于金屬基座11的鞍部和凹部之間,當把分叉的上支桿壓于寶石上部的平面并將寶石圓錐部分的端部放進下支桿的凹部而將寶石固定住的時候,支架的一側(cè)被壓在寶石圓錐部的表面上;根據(jù)本發(fā)明制造的首飾有側(cè)置U形金屬支座,該基座有在水平方向分為兩叉的上支桿和比上支桿長一些的下支桿,基座固定于環(huán)形體以便垂直夾持寶石,其中下支桿的端部有供放置寶石圓錐部的端部的凹部,放置環(huán)形體時使其一部分位于金屬基座的鞍部和寶石的圓錐部分之間,把上支桿壓向琢磨好的寶石上部的平面和下面的圓錐部分并把圓錐部分的端部放進下支桿的凹部,寶石即被固定,環(huán)形體的一側(cè)即貼于寶石的圓錐部分14的表面。
本發(fā)明具有上述結(jié)構(gòu),因此琢磨好的寶石支承于4點,也就是說,下表面的圓錐部分、上表面的平面,和圓錐部分的一側(cè)分別與金屬基座的凹部、金屬基座的分為兩叉的上支桿和支架的一部分牢牢固定。
上支桿短于下支桿,因此,上支桿的端部達不到寶石上部的平面的中心。另外還因為上支桿分為兩叉,所以其端部偏離寶石上部平面的中心。這有助于有一個極好的外形并形成繞凹部的旋轉(zhuǎn)力矩,因而使寶石的圓錐部分的一側(cè)為支架所固定,或者使寶石的上部平面為分為兩叉的上支桿的兩個具有間隔的部分所固定,從而保持裝配狀態(tài)穩(wěn)固。
此外,如果寶石與支架的相對位置變動,4點支承可在某種程度上緩解這種變動。
圖1是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圖2是圖1沿II—II線的垂直斷面視圖;圖3是圖1中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頂視圖4是圖1中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透視圖;圖5是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前視圖;圖6是圖5中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右視圖;圖7是圖5中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頂視圖;圖8是圖5中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透視圖。
下面參照圖1—4說明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例。
圖中顯示的首飾是戒指,它包含一塊安放進按照本發(fā)明的固定夾10中的琢磨好的寶石。固定夾10由金屬基座11和支架23組成。
在本例中,寶石12是多面型的。寶石的上表面叫做臺面,制成大體上是平的平面13,下表面叫做亭部,逐漸琢細,一般呈角錐形或圓錐形14(以下稱“圓錐部分”)。亭部的端部叫錐底。
金屬基座11為側(cè)放的U形部件,由上支桿16、下支桿17和弧形鞍部18組成。上支桿16在水平方向又分叉為兩臂16a、16b。鞍部18位于上、下支桿16和17之間。上支桿16比下支桿17短。
如圖2所示,帶圓錐形凹部20的孔19在下支桿17內(nèi)鉆出。凹部20用于安放寶石12的圓錐部分的端部。寶石12被構(gòu)成上支桿16的端部并壓于平面13上的兩個叉臂16a攻16b推入下支桿17的凹部20中,并為上支桿16和下支桿17所夾持。在本實施例中,叉臂16a、16b制成平行的,在頂視圖中大體上呈U形。如圖1和圖2所示,上支桿16的叉臂16a和16b中的每一個具有外表是圓弧形的上表面和大致上平的下表面也就是內(nèi)表面22,該下表面以一定間隔穩(wěn)固地置于寶石的平面13上。
戒指的環(huán)形體(支架)23置于鞍部18與寶石12的同錐部分14之間,以與金屬基座11鎖定地接合,為此,在支架23上制出一個凹槽24,金屬基座11借助于凹槽24的接觸面與支架23釬接在一起。最后,應(yīng)該注意上支桿16要做得比有凹部20的下支桿17短得多,使它不延伸到待固定的寶石的平面13的中心。
圖中示出的戒指按照下面所說的制造。首先,把環(huán)形體(支架)23的一部分銼出一個凹槽24。其次,將側(cè)置U形金屬基座11的下支桿17與凹槽24釬接,基座略張開。然后根據(jù)待安裝的寶石12的大小在下支桿17上打出孔19和凹部20。
把寶石12插入凹部20,再用扁嘴鉗或手壓器將上支桿16壓到平面13上。因為上支桿16比下支桿17短,對寶石12施加一偏心壓力,使之順時針方向(圖2)傾斜,結(jié)果,使寶石12的圓錐部分14裝到位于鞍部18內(nèi)側(cè)的支架23的外表面上。圓錐部分14也略被推入支架23。這樣,只有上支桿16的拱曲才可使寶石12能支承在四點上,即凹部20、支架23的一側(cè)和上支桿的兩個叉臂16a和16b。
雖然在上面的實施例中,支架23有圓截面,但本發(fā)明也可用于截面不是圓的其它環(huán)形體。金屬基座11可以使用于非多面形的寶石,譬如四方形刻型的寶石。對于戒指和手鐲,都可以將若干塊寶石放進根據(jù)本發(fā)明制造的固定夾,可以水平地交替地從支架23的兩側(cè)中的一側(cè)凸出。
下面參照圖5—8說明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例。
在說明第二實施例時,與第一實施例相似或相同的部件采用相同的標號,其說明從略。
在第二實施例中,上支桿16的叉臂16a和16b在水平方向張開,呈近似于V或Y的形狀。叉臂16a和16b的端部緊靠寶石的平面13或者既緊靠平面13又緊靠平面13周圍的傾斜面13A。
這樣構(gòu)造的本發(fā)明,可以提供一種既容易又可靠地夾持寶石和首飾的寶石固定夾,而且省去了為滿足大小、形狀、琢型不同的寶石之需而要備有各種專用金屬基座的麻煩。就可以使這種首飾制作起來容易而又迅速,因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因為金屬基座可靠地夾持住寶石,使用首飾由于不小心掛帶而丟失寶石的風險也可以減少。
另外,在四點可靠地固定寶石,使裝配步驟增加的勢頭被抑制,因而與帶釘子的支架相比更便于加工。
還有一點,因為寶石圓錐部分的一側(cè)和上平面受到繞著凹部的旋轉(zhuǎn)力矩的擠壓,所以寶石夾持得更為可靠,結(jié)果寶石就可靠地固定于四點了。
再者,因為寶石的上下兩面為金屬基座的分叉的上支桿以及其下支桿所夾持,而上支桿的叉臂又緊靠寶石的上平面,只要兩個叉臂偏離上表面的中心而且間隔合乎要求,寶石就會夾持穩(wěn)固。上支桿分叉可以讓平面的中部露出來,增加寶石之美。設(shè)計叉臂時,使之張開為U、V或Y狀也可取得一種獨特的美。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供琢磨好的寶石使用的金屬夾具,寶石的上部有一平面部分,下部有一圓錐部分所述的夾具包含一個側(cè)置U型金屬基座,該基座有一根上支桿和一根比上支桿長些的下支桿,其中,所說基座固定于支架上,供垂直地夾持寶石之用;上支桿水平地分為兩叉;下支桿的端部有一個凹部形成的座,供放置寶石圓錐部分的端部使用;固定支架時,使其一部分位于金屬基座的鞍部與凹部之間;當把分叉的上支桿壓于寶石的上部平面并把寶石的圓錐部分的端部放入凹部而將寶石固定住時,支架的一側(cè)被壓在寶石圓錐部分的表面上。
2.按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供琢磨好的寶石使用的金屬夾具,其特征在于,分叉為兩叉的上支桿端部的形狀變形成既緊貼于寶石的上部平面又緊貼于這一平面周圍的傾斜面。
3.一種飾物,包含具有一根水平方向分為兩叉的上支桿和一根比上支桿長的下支桿的側(cè)置U形金屬基座,其中,所說基座固定于環(huán)形體上,用于垂直地夾持寶石;下支桿的端部有供放置寶石圓錐部分端部的凹部;放置環(huán)形體時,使其一部分位于金屬基座的鞍部與寶石的圓錐部之間;用上支桿壓琢磨好的寶石的上平面和下面的圓錐部并將圓錐部的端部置于下支桿的凹部中,從而將寶石固定好,并使環(huán)形體的一側(cè)與寶石圓錐部的表面相貼。
4.按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飾物,其特征在于,分為兩叉的上支桿端部的形狀變形成既緊貼于寶石上部的平面又緊貼該平面周圍的傾斜面。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既穩(wěn)固容易地夾持寶石和飾物又防止其上部平面光澤被擋的金屬夾具。它由金屬基座和支架組成。金屬基座為側(cè)置U形,有短的上支桿、及長的下支桿和介于其間的弧形鞍部。上支桿水平地分為兩叉,下支桿端部有凹部。支架的一部分固定于金屬基座的鞍部與凹部之間。寶石錐形部分的端部置于凹部中,上支桿壓下寶石上部平面。其端部偏離寶石上平面的中心,因此產(chǎn)生以繞凹部的旋轉(zhuǎn)力矩,可使寶石支承在四點,即凹部、支架一側(cè)和上支桿的兩個叉臂。
文檔編號A44C17/00GK1132613SQ9510630
公開日1996年10月9日 申請日期1995年5月18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5年4月4日
發(fā)明者埃蘭·申哈佛 申請人:菲林裝飾品收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