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雨傘,尤其是涉及一種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
【背景技術】
[0002]長骨與短骨是現(xiàn)有雨傘傘架中的重要部件,一般的長骨上端需要沖壓成帶孔的扁狀,在長骨中間與短骨的連接處設有中蝶連接部,長骨的下端也需要沖孔;短骨連接端也需要壓扁沖孔,再用鉚釘連接,短骨上端也需要壓扁沖孔。其缺點是長骨的上端和下端容易斷裂,中蝶連接件容易脫落;用于連接的鉚釘容易掉落。
[0003]本申請人在中國專利CN201220016576.3中提供一種直桿傘傘架長骨與短骨結構,設有長骨和短骨,所述長骨上端設不閉合環(huán),長骨中間繞成不閉合環(huán),長骨下端設不閉合環(huán);所述短骨上端設不閉合環(huán)并與長骨中間的不閉合環(huán)套接,短骨下端設不閉合環(huán)。由于長骨和短骨的上下端都呈不閉合環(huán)狀,因此長骨和短骨的上下端不僅不容易斷裂,而且組裝工藝簡便;另外,由于省去長骨與短骨之間的中蝶連接件,采用兩環(huán)相套的結構,因此長骨與短骨之間不容易脫落、斷裂,同時可省去直桿傘所需的珠尾。但仍然存在長骨與短骨連接處容易斷裂、脫落的問題,而且生產(chǎn)工藝復雜。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結構簡單、長骨與短骨連接處不容易斷裂和脫落的一種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
[0005]本實用新型設有長骨和短骨,所述長骨在傘架長骨與短骨連接處繞一不閉合連接圈,所述短骨的上端部設有圓凸部,圓凸部的大小大于不閉合連接圈的內(nèi)口徑,短骨插入長骨的不閉合連接圈內(nèi)。
[0006]所述長骨的上巢連接部可設有扁平部,扁平部上設有通孔;長骨的傘尾部設有I?2條壓扁槽。
[0007]所述長骨的上巢連接部可設有扁平部,扁平部的尾部設有球部。
[0008]所述長骨的上巢連接部可設有不封閉圈,不封閉圈位于長骨軸線一側(cè)。
[0009]所述長骨的上巢連接部可設有不封閉圈,不封閉圈的中心位于長骨軸線上。
[0010]所述長骨的傘尾部可設有壓扁部,壓扁部上設有通孔,壓扁部的尾部設有球部。
[0011]所述長骨的傘尾部可設有不封閉圈,不封閉圈的中心位于長骨軸線上。
[0012]所述長骨的傘尾部可設有不封閉圈,不封閉圈位于長骨軸線一側(cè)。
[0013]所述短骨的下巢連接部可設有扁平部,扁平部的尾部設有球部。
[0014]所述短骨的下巢連接部可設有扁平部,扁平部的尾部設有通孔。
[0015]所述圓凸部最好采用球形,球形的直徑大于不閉合連接圈的內(nèi)口徑。
[0016]與現(xiàn)有的雨傘傘架長骨與短骨結構相比,由于本實用新型在傘架長骨與短骨連接處繞一不閉合連接圈,所述短骨的上端部設有圓凸部,圓凸部的大小大于不閉合連接圈的內(nèi)口徑,短骨插入長骨的不閉合連接圈內(nèi),因此不僅可保證長骨和短骨的連接處不容易斷裂和脫落,而且加工工藝十分簡單。而長骨與傘架上巢、傘架與傘部的連接以及短骨與傘巢的連接不受影響,長骨與短骨的兩端可采用各種不同的形式,實現(xiàn)雨傘傘架的加工。
【附圖說明】
[0017]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結構組成示意圖。
[0018]圖2為本實用新型長骨的上巢連接部結構組成示意圖之一。
[0019]圖3為本實用新型長骨的上巢連接部結構組成示意圖之二。
[0020]圖4為本實用新型長骨的上巢連接部結構組成示意圖之三。
[0021]圖5為本實用新型長骨的傘尾部結構組成示意圖之一。
[0022]圖6為本實用新型長骨的傘尾部結構組成示意圖之二。
[0023]圖7為本實用新型長骨的傘尾部結構組成示意圖之三。
[0024]圖8為本實用新型短骨的下巢連接部結構組成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實施例1
[0026]參見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設有長骨I和短骨2,所述長骨I在傘架長骨與短骨連接處繞一不閉合連接圈11,所述短骨2的上巢連接部設圓凸部21,圓凸部21的大小大于不閉合連接圈11的內(nèi)口徑,短骨2插入長骨I的不閉合連接圈11內(nèi)。
[0027]長骨I的上巢連接部設有扁平部121,扁平部121上設有通孔1211 ;長骨I的傘尾部設有I?2條壓扁槽131。
[0028]短骨2的下巢連接部設有扁平部221,扁平部221的尾部設有球部231。
[0029]所述圓凸部21可采用球形,球形的直徑大于不閉合連接圈的內(nèi)口徑。
[0030]實施例2
[0031]參見圖2,與實施例1類似,其區(qū)別在于長骨I的上巢連接部設有扁平部122,扁平部122的尾部設有球部1221。
[0032]實施例3
[0033]參見圖3,與實施例1類似,其區(qū)別在于長骨I的上巢連接部設有不封閉圈123,不封閉圈123位于長骨I軸線一側(cè)。
[0034]實施例4
[0035]參見圖4,與實施例1類似,其區(qū)別在于長骨I的上巢連接部設有不封閉圈124,不封閉圈124的中心位于長骨I軸線上。
[0036]實施例5
[0037]參見圖5,與實施例1類似,其區(qū)別在于長骨I的傘尾部設有壓扁部132,壓扁部132上設有通孔1321,壓扁部132的尾部設有球部1322。
[0038]實施例6
[0039]參見圖6,與實施例1類似,其區(qū)別在于長骨I的傘尾部設有不封閉圈133,不封閉圈133的中心位于長骨I軸線上。
[0040]實施例7
[0041]參見圖7,與實施例1類似,其區(qū)別在于長骨I的傘尾部設有不封閉圈134,不封閉圈134位于長骨I軸線一側(cè)。
[0042]實施例8
[0043]參見圖8,與實施例1類似,其區(qū)別在于短骨2的下巢連接部設有扁平部222,扁平部222的尾部設有通孔232。
【主權項】
1.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設有長骨和短骨,所述長骨在傘架長骨與短骨連接處繞一不閉合連接圈,所述短骨的上端部設有圓凸部,圓凸部的大小大于不閉合連接圈的內(nèi)口徑,短骨插入長骨的不閉合連接圈內(nèi)。
2.如權利要求1所述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長骨的上巢連接部設有扁平部,扁平部上設有通孔;長骨的傘尾部設有I?2條壓扁槽。
3.如權利要求1所述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長骨的上巢連接部設有扁平部,扁平部的尾部設有球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長骨的上巢連接部設有不封閉圈,不封閉圈位于長骨軸線一側(cè)。
5.如權利要求1所述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長骨的上巢連接部設有不封閉圈,不封閉圈的中心位于長骨軸線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長骨的傘尾部設有壓扁部,壓扁部上設有通孔,壓扁部的尾部設有球部。
7.如權利要求1所述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長骨的傘尾部設有不封閉圈,不封閉圈的中心位于長骨軸線上。
8.如權利要求1所述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長骨的傘尾部設有不封閉圈,不封閉圈位于長骨軸線一側(cè)。
9.如權利要求1所述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短骨的下巢連接部設有扁平部,扁平部的尾部設有球部或設有通孔。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圓凸部為球形,球形的直徑大于不閉合連接圈的內(nèi)口徑。
【專利摘要】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涉及一種雨傘。提供結構簡單、長骨與短骨連接處不容易斷裂和脫落的一種雨傘傘架長骨短骨組件結構。設有長骨和短骨,所述長骨在傘架長骨與短骨連接處繞一不閉合連接圈,所述短骨的上端部設有圓凸部,圓凸部的大小大于不閉合連接圈的內(nèi)口徑,短骨插入長骨的不閉合連接圈內(nèi)。不僅可保證長骨和短骨的連接處不容易斷裂和脫落,而且加工工藝十分簡單。而長骨與傘架上巢、傘架與傘部的連接以及短骨與傘巢的連接不受影響,長骨與短骨的兩端可采用各種不同的形式,實現(xiàn)雨傘傘架的加工。
【IPC分類】A45B25-02
【公開號】CN204467190
【申請?zhí)枴緾N201520094206
【發(fā)明人】曾順發(fā)
【申請人】曾順發(fā)
【公開日】2015年7月15日
【申請日】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