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抗癌灸療中成藥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抗癌中成藥,具體地說是一種抗癌灸療中成藥煙。
腫瘤疾病是危害人類健康的三大疾病之一,全世界每年死于癌癥的人數(shù)達600萬人以上,在各類疾病死因中已升至第一位,尤其在城市,征服癌癥已成為全社會的重大課題。癌癥早期診斷率極低,其病因也難以確定一個統(tǒng)一說法,治療方法也多種多樣,治愈難度較大,給人們造成一種癌癥就等于死亡的印象。近幾年來,以中藥治療癌癥取得了重大進展,如有的采用中藥內服、結合外貼膏藥及點穴滲透療法,控制癌細胞的生存條件,致使癌細胞組織壞死;有的采用中科靈芝制品,破壞腫瘤細胞的端粒酶,抑制腫瘤細胞的繁殖,其靈芝酸可直接殺死腫瘤細胞,其靈芝中高成分的有機鍺可調整腫瘤電位功能,破壞腫瘤細胞的生存環(huán)境,同時,還可提高人體細胞的合成白介素的能力,增強人體自身免疫功能;也有的使用血管生成抑制劑,使細胞因缺乏營養(yǎng)停止生長而死亡,達到治療癌癥的目的;也有的采用清熱化瘀中藥配方治療癌癥;也有的采用“五加參”為主要原料的中藥配方分離出能夠殺死人體內腫瘤細胞的單體成分,以毒攻毒、軟堅散結、活血化瘀、提高機體免疫力,防止癌細胞擴散而達到治療癌癥的目的;也有的研制以防為主的保健口服液,如“神元919防腫瘤抗腫瘤保健口服液”,對早期防治癌癥有重要意義。但以上幾種中藥方,均以口服為主,往往帶有毒副作用,而且藥費較高。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不需服用、無毒副作用、而且治療費用較低的一種抗癌灸療中成藥煙。
本發(fā)明是這樣實現(xiàn)的該抗癌灸療中成藥煙的各組份及各組份占總重量的配合比例為艾葉60-70%、乳香3-5%、沒藥2-6%、雄黃3-6%、硫磺3-6%、馬前子2-8%、炮山甲3-5%、全蝎3-6%、蜈蚣3-6%。艾葉需除去雜質,冷水洗凈,除去塵土,曬干,粉碎成絨狀,其他各組份均需研為細末,然后與絨狀艾葉按配比混合拌勻,取10克放于草紙上,卷緊成煙條狀,兩頭密封,紙縫粘牢即為成品。使用本發(fā)明時,需采用灸療法,可根據(jù)癌變發(fā)生部位,將黑布重疊七層,放于患處,再將煙條點燃一頭放于布上,也可將煙條垂直放入鉆有若干小孔的容器中,用點燃的煙直熏患處,每灸一次需30分鐘,每日1-2次。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在于使用方便、無毒副作用、治療費用低、止痛迅速。
實施例1
首先對各組份備齊處理將艾葉除去雜質,冷水洗凈,除去塵土,粉碎成絨狀,將乳香、沒藥、雄黃、硫磺、馬前子、炮山甲、全蝎、蜈蚣各組份均研成細末。再按各組份在總重量中所占的配比稱重,稱取絨狀艾葉1500g、乳香100g、沒藥100g、雄黃100g、硫磺100g、馬前子100g、炮山甲100g、全蝎100g、蜈蚣100g,配比攪拌均勻,每取10g放于草紙上,卷成煙條,兩頭密封,紙縫粘好待用。利用本煙條,用灸療法治療10例腫瘤患者,均采用將黑布疊七層放于患處,每天灸療二次,能在三天內止痛者9例,占90%,三年內證明有較好療效者5人,占50%。
實施例2各組份藥物的處理及卷制同實施例1。其各組份及各組份占總重的配比為絨狀艾葉1380g、乳香69g、沒藥138g、雄黃138g、硫磺138g、馬前子46g、炮山甲115g、全蝎138g、蜈蚣138g。利用本配比的煙條,用灸療法治療10例腫瘤患者,均采用將點燃的煙條放入多孔容器中,再放在患處灸療,每天2次,能在三天內止痛者8例,占80%,三年內證明有較好療效者3人,占30%。
實施側3各組份處理及卷制同實施例1。各組份配比為絨狀艾葉1610g、乳香115g、沒藥46g、雄黃69g、硫磺69g、馬前子184g、炮山甲69g、全蝎69g、蜈蚣69g。利用本配比的煙條,灸療方法同實施例1。共治療10例,三天內能止痛者5例,占50%,三年內證明療效較好者2例,占20%。以上各實施例,均未發(fā)現(xiàn)有毒副作用者。
權利要求
1.一種抗癌灸療中成藥煙,其特征在于該中成藥煙的各組份及各組份占總重量的配合比例為艾葉60-70%、乳香3-5%、沒藥2-6%、雄黃3-6%、硫磺3-6%、馬前子2-8%、炮山甲3-5%、全蝎3-6%、蜈蚣3-6%。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癌灸療中成藥煙,其特征在于艾葉需處理加工成絨狀,其它各組份均需研為細末,然后與絨狀艾葉按配比混合拌勻,用草紙卷成煙條狀,兩頭密封。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抗癌灸療中成藥煙,由艾葉、乳香、沒藥、雄黃、硫磺、馬前子等藥物按配比組成,并用紙卷成煙條狀,該中成藥煙適用于灸療法。與目前治療癌癥的中成藥相比,不需內服,無毒副作用,治療費用低,止痛迅速。
文檔編號A61K9/72GK1302622SQ0010121
公開日2001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00年1月2日 優(yōu)先權日2000年1月2日
發(fā)明者焦方義 申請人:焦方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