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治療風濕癥的外用藥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中藥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治療風濕性關節(jié)炎及類風濕的中藥。
背景技術:
風濕性關節(jié)炎及類風濕癥,同屬于風濕病癥,西醫(yī)稱痹癥,痹癥是由于血氣不通,經絡痹阻,所致肢體關節(jié)疼痛,是肢節(jié)痹病共有特征,本病發(fā)生由機體正氣不足,外衛(wèi)不固,或先天稟賦不足,則外無御邪之能,內乏抗病之力又因久住濕地,汗出當風,冒雨涉水,風寒濕熱,邪毒得以內侵于肌肉、筋骨、關節(jié)之間,致使邪氣留戀、或壅滯于經或都塞于絡、氣血凝滯,脈絡痹阻、而成痹病。此類病癥往往療程較長,不能徹底根除。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外用藥酒,該藥酒可在短療程內較好地醫(yī)治風濕、類風濕、軟組織損傷、淺靜脈炎、各種腰腿疼痛及四肢麻木等癥,治愈率高,治愈后不反復,無副作用。
風寒濕邪合而為痹,風寒濕痹病因不外風寒濕邪而以寒邪為重,痹阻絡脈,氣血運行不暢所致。本發(fā)明中藥物重用君藥蘄蛇、烏梢蛇、全蟲、蜈蚣、全當歸、地楓、伸筋草、甲珠、雞血藤、牛膝、木瓜,具有追風搜邪,祛風寒濕止痛,散結通絡,透骨剔風之效;再配伍臣藥乳香、沒藥、紅花、壁虎、川芎、馬前子炙、樟腦、蟾酥療效更加,能活血化瘀,除風邪止痙攣,抑菌抗腫瘤,增強免疫作用。佐使藥用木鱉子、木通,生川烏、生草烏、冰片、威靈仙深入骨髓,追風散寒,祛濕止痛。本發(fā)明君臣佐使相配伍再借助酒力,具有活血化瘀,舒筋止痛,軟堅消腫,散結通絡,祛風除濕之功效。
本發(fā)明治療風濕癥的外用藥酒,由下列重量的原料藥蘄蛇600g、烏梢蛇600g、全蟲600g、蜈蚣500g、當歸600g、地楓600g、伸筋草600g、雞血藤600g、牛膝600g、木瓜600g、甲珠500g、乳香500g、沒藥500g、紅花500g、壁虎450g、川芎450g、制馬前子250g、樟腦200g、蟾酥200g、木鱉子300g、木通250g、制生川烏300g、制生草烏300g、冰片100g和威靈仙300g,用60°白酒100斤浸泡60天,過濾去渣制成。
本發(fā)明外用藥酒,可治療風濕、類風濕、頸肩腰腿疼痛,腰肌勞損、筋膜炎、軟組織損傷、淺靜脈炎、胸悶、跌打損傷各種腰腿疼痛及四肢麻木。本發(fā)明藥酒外用,將藥酒到在紗布敷料上,每次貼敷患處3-4個小時,每日早晚一次。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通過臨床療效觀察試驗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藥酒的有益效果。
用本發(fā)明外用藥酒臨床治療骨性關節(jié)炎患者100例,結果治愈局部癥狀消失,關節(jié)功能活動恢復正常的為92例,顯效局部癥狀大部分消失,疼痛明顯減輕,關節(jié)的功能活動基本恢復正常能參加一般勞動的為6例,無效癥狀改善不明顯為2例,治愈率為92%,總有效率為98%。
用本發(fā)明外用藥酒臨床治療風濕患者100例,結果治愈患者癥狀體征消失或有明顯改善者76例,有效患者癥狀明顯減輕,體癥改善或臨床癥狀體征消失者19例,無效5例。治愈率為76%,總有效率為95%。
用本發(fā)明外用藥酒臨床治療頸椎病患者100例,貼敷14天,治愈主要臨床癥狀消失,肢體功能恢復正常者90例,顯效主要癥狀顯著減輕,肢體功能好轉者8例,無效2例,治愈率為90%,總有效率為98%。
用本發(fā)明外用藥酒臨床治療慢性風濕性關節(jié)炎患者100例,癥狀為肢體關節(jié)疼痛較劇烈,屈伸受限,痛處固定。貼敷3-7天,痛疼消失,其他癥狀明顯好轉,關節(jié)活動正常。治療坐骨神經痛100例,貼敷3天好轉,7天癥狀消失。治療肩周炎,7天可治愈。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風濕癥的外用藥酒,其特征在于由下列重量的原料藥蘄蛇600g、烏梢蛇600g、全蟲600g、蜈蚣500g、當歸600g、地楓600g、伸筋草600g、雞血藤600g、牛膝600g、木瓜600g、甲珠500g、乳香500g、沒藥500g、紅花500g、壁虎450g、川芎450g、制馬前子250g、樟腦200g、蟾酥200g、木鱉子300g、木通250g、制生川烏300g、制生草烏300g、冰片100g和威靈仙300g,用60°白酒100斤浸泡60天,過濾去渣制成。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治療風濕癥的外用藥酒,它是由下列原料藥蘄蛇、烏梢蛇、全蟲、蜈蚣、當歸、地楓、伸筋草、雞血藤、牛膝、木瓜、甲珠、乳香、沒藥、紅花,壁虎、川芎、炙馬前子、樟腦、蟾酥、木鱉子、木通、制生川烏、制生草烏、冰片和威靈仙,用60°白酒100斤浸泡60天,過濾去渣制成。本發(fā)明外用藥酒可在短療程內較好地醫(yī)治風濕、類風濕、頸肩腰腿疼痛,腰肌勞損、筋膜炎,軟組織損傷,淺靜脈炎、胸悶、跌打損傷各種腰腿疼痛及四肢麻木等病癥。
文檔編號A61P29/00GK1810276SQ20051001041
公開日2006年8月2日 申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9月30日
發(fā)明者劉志民, 黃寶金, 劉光輝, 劉新穎 申請人:劉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