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小型車輛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可在人行橫道上行駛且適于高齡者等利用的電動輪椅等小型車輛,特別涉及對如下所述的小型車輛的改良,該小型車輛具有車架;分別懸架在該車架的前部和后部的前輪和后輪;安裝在車架前部的把手管柱;被可轉向地支撐在該把手管柱上并可使前輪轉向的轉向把手;在把手管柱的后方形成在車架上的腳踏板;以及在該腳踏板的后部被支撐在車架上的駕駛者用座椅。
背景技術:
如圖10所示,以往,在可在人行道上行駛的上述小型車輛Vp中,在座椅扶手的基端側面附設有反射體101p,以便在該小型車輛Vp通過人行橫道Z等的橫穿車道R的過程中,使得在車道R上行駛的機動車等其它車輛C的司機辨別到該小型車輛Vp的存在(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
專利文獻1日本實用新型登錄第2579373號公報。
但是,一般機動車在夜間行駛中,特別是在暗處,其司機在判斷與前方的人行橫道上的小型車輛的距離時,以最容易引起司機注意的車輛側面的反射體的位置作為其判斷基準。
因此,在圖10中,以往的小型車輛Vp如上所述在離地面距離較大的扶手的側面附設反射體101p,當該小型車輛Vp在夜間通過人行橫道Z的過程中,面向該小型車輛Vp在道路R上行駛的機動車C的司機由于遠近法的作用有時會錯把到該人行橫道Z上的小型車輛Vp的反射體101p的視覺上的距離L1當作到該小型車輛Vp的距離,在該情況下,在該視覺上的距離L1和到小型車輛Vp的實際距離L之間產生較大的差異。其結果是,存在上述司機誤認為小型車輛Vp存在于比實際遠的地方的傾向。這對小型車輛在人行橫道上的被辨別度方面是不理想的。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就是鑒于上述問題而完成的,本發(fā)明著眼于因遠近法而產生的錯覺現(xiàn)象,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被辨別度高的上述小型車輛,從而當該小型車輛在夜間橫穿車道的過程中,使在車道上行駛的其它車輛的司機更正確地辨別該小型車輛的位置。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小型車輛具有車架;分別懸架在該車架的前部和后部的前輪和后輪;安裝在車架前部的把手管柱;轉向把手,其可轉向地支撐在該把手管柱上并可使前輪轉向;腳踏板,其在把手管柱的后方形成在車架上;以及駕駛者用座椅,其在該腳踏板的后部支撐在車架上,該小型車輛的第一特征在于,在該車輛側面的接近于地面的部位附設前后并列的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
并且,在第一特征的基礎上,本發(fā)明的第二特征在于,附設所述下部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的部位為前輪或者后輪的側面。
并且,在第一特征的基礎上,本發(fā)明的第三特征在于,附設所述下部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的部位為車體側面的下端部。
進而,在第一至第三特征中任一項的基礎上,本發(fā)明的第四特征在于,在車體側面的上部附設前后并列的上部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一特征,由于在小型車輛側面的接近于地面的部位附設有前后并列的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因此在小型車輛夜間橫穿車道的過程中,道路上的其它車輛的司機看到上述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時,由于遠近法的作用,即使該司機由于遠近法將到發(fā)射體或者發(fā)光體的視覺上的距離判斷為到小型車輛的距離(錯覺),也能夠使視覺上的距離和到小型車輛的實際距離之間的誤差為在實際上可忽略那樣的小。因此,小型車輛通過上述下部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使自己的位置被更正確地辨別,從而能夠實現(xiàn)小型車輛的被辨別度的提高。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二特征,通過在前輪或者后輪的側面附設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由于該下部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在小型車輛中處于極接近地面的位置,因此不僅能夠提高其它車輛司機判斷距離的精度,還能夠通過下部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的旋轉來喚起上述司機的注意。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三特征,由于在小型車輛車體的接近地面的部位上所附設的下部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相對于車體并不移動,因此通過少數(shù)的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能夠提高小型車輛的側面被辨別度。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四特征,通過前后并列的下部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和前后并列的上部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在夜間使其它車輛的司機可靠地辨別小型車輛的大小,從而能夠進一步提高小型車輛的被辨別度。而且,由于存在多個反射體或者發(fā)光體,所以即使其一部分被遮住,也不會顯著損害其側面被辨別度。
圖1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小型車輛的立體圖。
圖2是該小型車輛的主視圖。
圖3是該小型車輛的側視圖。
圖4是表示該小型車輛的車架的側視圖。
圖5是表示該車架的俯視圖。
圖6是沿圖3的6-6線的剖面圖。
圖7是沿圖3的7-7線的剖面圖。
圖8是沿圖7的8-8線的剖面圖。
圖9是沿圖7的9-9線的剖面圖。
圖10是本發(fā)明的小型車輛和以往的小型車輛的被辨別度的對比圖。
圖1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其它實施例的、與圖3對應的圖。
標號說明V…小型車輛;1…車架;2f…前輪;2r…后輪;3…轉向把手;6…駕駛者用座椅;
15…腳踏板;28…把手管柱;90…構成車體一部分的前側蓋;97…構成車體一部分的座椅靠背的支撐板;101…下部反射體;102…上部反射體。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根據(jù)附圖所示的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小型車輛的立體圖,圖2是該小型車輛的主視圖,圖3是該小型車輛的側視圖,圖4是表示該小型車輛的車架的側視圖,圖5是表示該車架的俯視圖,圖6是沿圖3的6-6線的剖面圖,圖7是沿圖3的7-7線的剖面圖,圖8是沿圖7的8-8線的剖面圖,圖9是沿圖7的9-9線的剖面圖,圖10是本發(fā)明的小型車輛和以往的小型車輛的被辨別度的對比說明圖,圖1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其它實施例的、與圖3對應的圖。
在圖1~圖5中,小型車輛V具有車架1;分別懸架在該車架1的前端部的可轉向的左右一對前輪2f、2f;轉向把手3;將該轉向把手3的動作傳遞到兩個前輪2f、2f的轉向機構4;懸架在車架1的后端部的動力單元5;支撐在該動力單元5上并由動力單元5驅動的左右一對后輪2r、2r;駕駛者用座椅6;以及護腿罩7等的車體蓋之類,下面依次對這些部分進行詳細說明。而且,在以下的說明中,左右和前后是以小型車輛V為基準而言的。
首先,如圖4和圖5所示,車架1具有被左右隔開配置的一對管狀的主車架10、10。各主車架10由如下部分構成從前端向后下方傾斜延伸的車架前部10a;從該車架前部10a的后端向后方水平延伸的車架中間部10b;和從該車架中間部10b的后端向后上方傾斜延伸的車架后部10c。兩主車架10、10的車架前部10a、10a相互平行地配置,車架中間部10b、10b配置為相互的間隔隨著向后方而擴大,車架后部10c、10c相互平行地配置。在車架前部10a、10a上焊接有將車架前部10a、10a相互連接起來的鋼板制的副車架11,在車架中間部10b、10b的后端焊接有將車架中間部10b、10b的后端相互連接起來的管狀的橫向構件12,另外,在車架中間部10b、10b的上部焊接有將車架中間部10b、10b的上部相互連接起來的方形的底板13。在車架后部10c、10c的上端焊接有將車架10c、10c的上端連接起來的座椅軌道16。此外,在車架前部10a、10a的前端部焊接有稍微向后方傾斜的左右一對支柱17、17的下端部。如上所述構成了車架1。
在座椅軌道16上安裝有駕駛者用座椅6。并且,在車架后部10c、10c之間安裝有輔助設備收納箱18,用以從前面?zhèn)热菁{電池19等的輔助設備。
如圖2、圖3和圖6所示,左右的前輪2f、2f分別通過前部懸架裝置20、20獨立地懸架在所述副車架11上。各前部懸架裝置20具有向內端側分成前后兩支狀的A型前懸架臂21和伸縮型的前減振器22。前懸架臂21內端的前后一對凸緣部21a、21a通過彈性襯套24、24支撐在前后一對樞軸23、23上且能夠繞上述樞軸23、23上下擺動,上述樞軸23、23固定在所述副車架11上并向前后方向延伸,在各前懸架臂21及其同側的支柱17之間連接有前減振器22,用于對前懸架臂21的上下擺動進行緩沖。
在前懸架臂21的外端、即擺動端上,通過轉向主銷27連接有可轉向的轉向節(jié)26,該轉向節(jié)26具有車軸25,該車軸25支撐與上述擺動端同側的前輪2f并且該前輪2f旋轉自如。
另一方面,由副車架11和左右支柱17、17支撐的把手管柱28配置在兩支柱17、17之間的中央部,配置在該把手管柱28上方的所述轉向把手3通過轉向機構4聯(lián)動連接在左右的轉向節(jié)26、26上。
轉向機構4由如下部分構成轉向軸29,其可旋轉地支撐在轉向把手3上且上端部與所述轉向把手3結合;轉向臂30,其與該轉向軸29的下端部一體形成并向該轉向軸29的后方延伸;和左右一對橫拉桿31、31,其將該轉向臂30連接在左右的轉向節(jié)26、26的轉向臂26a、26a上。轉向臂26a從轉向節(jié)26的下端部延伸到比轉向主銷27更靠后方,并且所述轉向臂26a根據(jù)對轉向把手3的操作而繞轉向主銷27轉動,從而能夠使左右前輪2f、2f轉向。
如圖1、圖2、圖6和圖7所示,在各前輪2f的上方配置有覆蓋該前輪2f的上部的大致半個周面的可動擋泥板35,該可動擋泥板35以可與對應的前輪2f一體轉向的方式如下所述那樣安裝在所對應的所述轉向節(jié)26上。即,可動擋泥板35是合成樹脂制的,并將覆蓋前輪2f的外周面上部的圓弧狀的周壁部35a、覆蓋前輪2f的內側面上部的內側壁部35b和覆蓋前輪2f的外側面上部周緣的外側壁部35c連成一體而構成。在該內側壁部35b的中央部形成有鉛垂方向的第一安裝部36,并且在后端部形成有水平方向的第二安裝部37。另一方面,在轉向節(jié)26上形成有在其上端立起的前后一對托架38、38,在這些托架38、38上通過螺栓39、39緊固有第一安裝部36,并且在轉向臂26a上通過螺栓40緊固有第二安裝部37。卸下上述螺栓39、40就能夠將可動擋泥板35從轉向節(jié)26上卸下。
左右的可動擋泥板35、35配置成,至少其前端部進入乘坐在座椅6上的駕駛者D的視野A內(參照圖2)。
而且,駕駛者D在駕駛小型車輛V的過程中,通過觀察與左右前輪2f、2f一起轉向的可動擋泥板35、35就能夠可靠地確認道路上的前輪2f、2f的位置和朝向,因此能夠容易地在路況不好的路段和狹小拐角處進行操縱。
而且,由于可動擋泥板35、35為只覆蓋前輪2f、2f的正上方的較小面積即可,所以與和以往的小型車輛的車體一體的固定式前擋泥板那樣以大范圍覆蓋轉向的前輪而形成的情況相比,能夠有助于縮小車體寬度,在行駛于人行道中,不會給步行者帶來壓迫感。
此外,各可動擋泥板35的安裝通過將其內側壁部35b的第一安裝部36和第二安裝部37用螺栓固定在軸支撐前輪2f的轉向節(jié)26的托架38、38和轉向臂26a上就能簡單地進行,并且能夠可靠地使可動擋泥板35、35與前輪2f、2f同步轉向。
另外,由于各可動擋泥板35可單體拆裝于轉向節(jié)26上,因此當其被損傷時,能夠僅將可動擋泥板35更換為新零件而與其它部件無關,從而能夠實現(xiàn)維修成本的降低。
在圖1、圖4~圖6中,在車架1前部的左右兩側配置有左右一對防護部件32、32,該左右一對防護部件32、32包圍同側的前減振器22并伸出至同側的前輪2f、2f的上方。各防護部件32是將管材彎曲成環(huán)狀而成的,并且各防護部件32由向前后方向延伸的直線形的手柄部32g和從該手柄部32g的兩端向下方彎曲延伸的前后一對腳部32a、32b形成環(huán)狀,分別通過螺栓等將后側的腳部32b固定在所述主車架10的車架前部10a的外側面上,將前側的腳部32a固定在同側的支柱17的外側面上,從而各防護部件32支撐在車架1上。而且,兩腳部32a、32b以通過前減振器22的前后兩側且通過前蓋91、前側蓋90和護腿罩7與前輪2f之間的方式使外端向上傾斜地配置,手柄部32g處于前輪2f和可動擋泥板35的上方位置處。前蓋91、前側蓋90和護腿罩7是合成樹脂制的。
而且,左右的防護部件32、32能夠防止落下物等障礙物進入前蓋91和前輪2f、2f之間,還能夠保護可動擋泥板35、前輪2f和前減振器22等不受該障礙物的侵害。
此外,由于各防護部件32的手柄部32g從可動擋泥板35的上方露出,因此當輔助者將小型車輛V的前部提起時,能夠容易地把持該手柄部32g而不會受前蓋91等妨礙,從而提高了提起作業(yè)性。此外,由于該手柄部32g配置在可動擋泥板35的上方,所以通過可動擋泥板35擋住前輪2f的飛濺泥水,能夠避免手柄部32g被泥水濺臟,因此上述輔助者的手不會弄臟。這樣,當輔助者提起小型車輛V前部時可減輕輔助者的負擔。
另外,由于防護部件32的兩腳部32a、32b固定在車架1上,因此防護部件32的支撐強度高,能夠充分承受提起載荷。
在圖3、圖7~圖9中,在主車架10的后部通過后部懸架裝置51懸架有動力單元5,在該動力單元5上支撐有左右一對后輪2r、2r。動力單元5的殼體52由減速器箱體52a和左右一對橋殼52b、52b構成,各橋殼52b一體地突出設置在該減速器箱體52a下部的左右兩側壁上,在減速器箱體52a的上部一側安裝有將所述電池19作為電源的電動機53,該電動機53的輸出軸53a配置為,形成在輸出軸53a前端部的小齒輪54突入到減速器箱體52a內。
在減速器箱體52a內,差動裝置55的差動器殼56與左右的橋殼52b、52b同軸配置,并且差動器殼56的左右兩端部通過滾珠軸承57、57旋轉自如地支撐在減速器箱體52a上。大徑的主傳動齒輪58花鍵結合在該差動器殼56上。此外,在減速器箱體52a內,中間傳動軸59配置在輸出軸53a和橋殼52b、52b的中間部,并且該中間傳動軸59的左右兩端部旋轉自如地支撐在減速器箱體52a上。在該中間傳動軸59上固定設置有大徑齒輪60和小徑齒輪61,該大徑齒輪60與所述小齒輪54嚙合,小齒輪61與所述主傳動齒輪58嚙合。而且,上述小齒輪54、大徑齒輪60、小徑齒輪61和主傳動齒輪58以一定的減速比將電動機53的輸出軸53a的旋轉傳遞給差動器殼56,從而構成減速裝置62。
貫穿左右橋殼52b、52b的左右后車軸63、63分別相對旋轉自如地支撐在差動器殼56的兩端部的內周面,在這些后車軸63、63的突入到差動器殼56內的內端部上,分別花鍵接合有半軸齒64、64。此外,在差動器殼56上安裝有與差動器殼56的旋轉軸線正交的小齒輪軸65,與上述半軸齒64、64嚙合的一對小齒輪66、66旋轉自如地支撐在該小齒輪軸65上。而且,上述差動器殼56、小齒輪66、66和半軸齒64、64構成將主傳動齒輪58的旋轉分配給左右后車軸63、63的差動裝置55。
左右的后車軸63、63通過滾珠軸承67、67而支撐在左右的橋殼52b、52b的外端部上。在從左右的橋殼52b、52b的各外端突出的左右的后車軸63、63的前端部上一體安裝有左右后輪2r、2r。因此,后輪2r、2r通過后車軸63、63支撐在橋殼52b、52b上。
后部懸架裝置51由左右一對后懸架臂70、70和左右一對伸縮型后減振器71、71構成。各后懸架臂70前端的凸緣部70a固定在所述車架中間部10b后端部的托架69上并通過前部彈性襯套73支撐在向左右方向延伸的樞軸72上,并且各后懸架臂70可繞上述樞軸72上下擺動。
在各后懸架臂70的后端部上通過焊接而固定設置有前后一對支撐座75、75,配置在這些支撐座75、75上方的前后一對支撐臂76、76’一體地突出設置在同側的橋殼52b的前后兩表面上。按如下所述在這些支撐臂76、76’上設置使軸線朝向上下方向的后部彈性襯套77、77。
即,在各后部彈性襯套77的內外周面上燒結有相互同心配置的外筒78和內筒79,前后的后部彈性襯套77、77的外筒78、78分別壓入在支撐臂76、76’中。而且,前后的后部彈性襯套77、77的內筒79、79通過貫穿該內筒79、79的螺栓80、80而被夾持固定在所述支撐座75、75和按壓板83之間。
如上所述,各前部彈性襯套73形成為上下方向的彈性率比前后方向的彈性率小。并且各后部彈性襯套77形成為左右方向的彈性率比前后方向的彈性率小。
在前側的各支撐臂76上固定有向上方立起的托架81,在該托架81和所述車架后部10c的上端部連接有后減振器71的兩端部。
而且,當通過動力單元5的輸出來驅動后輪2r、2r時,作用在殼體52上的反力轉矩從橋殼52b的支撐臂76、76’經由前后一對后部彈性襯套77、77及螺栓80、80和支撐座75、75傳遞給后懸架臂70并由后懸架臂70承受。其間,通過前后的后部彈性襯套77、77的彈性變形來適當?shù)鼐徍头戳D矩的沖擊,而且后部彈性襯套77、77隔著后車軸63前后配置,從而能夠充分地產生相對于反力轉矩的阻力,以及通過將這些后部彈性襯套77的前后方向的彈性率設定得較大,能夠提高動力單元5的支撐剛性,因此能夠抑制由于上述反力轉矩而導致的動力單元5整體的過度擺動,從而能夠可靠地將動力傳遞給后輪2r、2r。
此外,由于與橋殼52b、52b前側的左右支撐臂部76、76連接的一對后減振器71、71也發(fā)揮抵抗動力單元5的反力轉矩的作用,因此有助于動力單元5的支撐剛性的強化。
在小型車輛V行駛的過程中,當路面對左右后輪2r、2r施加不同的沖擊力時,通過前部彈性襯套73和后部彈性襯套77、77的彈性變形,橋殼52b、52b比較容易地使來自路面的沖擊力較大側向上傾斜,并根據(jù)該傾斜使左右的后懸架臂70、70相對地上下擺動,從而可使左右后輪2r、2r單獨地升降,以便能夠提高各后輪2r的著地性,有助于駕駛舒適度的提高。特別是,將各后部彈性襯套77的左右方向的彈性率設定為較小,以便促進左右后懸架臂70、70的相對擺動,從而在進一步提高各后輪2r的著地性方面是有效的。
此外,拐彎行駛時,即使后輪2r、2r承受橫向載荷,也由于前后一對、左右兩組后部彈性襯套77、77、77、77可相互協(xié)動產生充分的阻力而能夠提高后輪2r、2r的橫向支撐剛性,并能夠實現(xiàn)后輪2r、2f的姿態(tài)穩(wěn)定化。
由于這樣的后部懸架裝置51結構簡單且容易裝配,因此能夠廉價提供該后部懸架裝置51。
在圖1、圖3~圖5中,在所述車架后部10c的上端部,焊接有向斜下方突出的左右一對第四托架85、85,在這些第四托架85、85上通過螺栓87固定著后減振器7l的兩端部,并使該后減振器71形成 字形來包圍動力單元5的電動機53。該減振器71能夠起到防止后方的障礙物損傷電動機53的作用,除此之外,還能在提起小型車輛V的后部時用作手柄部,在利用車輛來搬運小型車輛V時用作用于將小型車輛V保持在貨臺上的保持件的卡定部。
再回到圖1~圖4中,在左右的所述支柱17、17上通過螺栓等可拆裝地固定有如下部件覆蓋這些支柱的左右兩側面的前側蓋90、90;覆蓋支柱17、17和把手管柱28的前表面并且將兩前側蓋90、90之間連接起來的前蓋91;以及覆蓋支柱17、17和把手管柱28后表面并且將兩前側蓋90、90之間連接起來的護腿罩7。這樣,護腿罩7配置為,向把手管柱28的左右外側方伸出,以便從前方覆蓋乘坐在所述座椅6上的駕駛者D的兩腳。該護腿罩7的橫寬與所述底板13一樣,被設定為橫寬比左右可動擋泥板35、35的內側緣間距離短,以便在人行道上盡量不給交錯的步行者壓迫感,在這樣的護腿罩7的下端一體地連設有向后下方傾斜的輔助蓋92,該輔助蓋92以比護腿罩7寬的寬度覆蓋左右的可動擋泥板35、35的后部及它們之間,并且該輔助蓋92的后端螺栓接合在所述底板13上。該輔助蓋92的覆蓋左右的可動擋泥板35后部的兩端部92a、92a向可動擋泥板35的半徑方向外側鼓出,并且沿可動擋泥板35的外周形成圓弧狀。在底板13的上表面鋪設有底板墊以覆蓋輔助蓋92的接合部。通過這些底板13和底板墊14構成駕駛者D的落腳部、即腳踏板15。
而且,由于上述輔助蓋92在整個護腿罩7和腳踏板15之間形成為橫寬比護腿罩7寬,以便覆蓋左右的可動擋泥板35、35的后部和它們之間,因此能夠由輔助蓋92擋住從可動擋泥板35、35漏出而向后方飛濺的泥水等。
而且,由于輔助蓋92連設在護腿罩7的下部,因此即使其橫寬比護腿罩7寬,也不會給步行者帶來壓迫感。
另外,該輔助蓋92的覆蓋左右可動擋泥板35后部的兩端部92a、92a,向可動擋泥板35的半徑方向外側鼓出,并且沿可動擋泥板35的外周形成圓弧狀,因此能夠充分保證可動擋泥板35、35和輔助蓋92之間的間隙,從而當前輪2f、2f轉向時,能夠避免可動擋泥板35、35和輔助蓋92的干涉。
另外,由于輔助蓋92配置在護腿罩7和腳踏板15之間,且其橫寬比護腿罩7寬,并且該輔助蓋92向后下方傾斜,因此能夠將該輔助蓋92用作輔助踏板,使駕駛者D將腿以伸開的狀態(tài)放置,從而能夠有助于提高乘坐性。
如圖1~圖3所示可知,在前蓋91的下部安裝有左右一對前燈93、93。并且在前蓋91和左右前側蓋90、90上安裝有前保險杠106,該前保險杠106向前燈93、93的下方延伸并覆蓋所述車架前部10a、10a。
在主車架10的后部固定有覆蓋動力單元5和左右后輪2r、2r的后蓋95,在該后蓋95的后表面安裝有尾燈96。
所述駕駛者用座椅6由支撐在座椅軌道16上的座椅墊6a和從該座椅墊6a的后端部立起的座椅靠背6b構成。座椅靠背6b在其左右兩側面一體地具有支撐板97、97,在這些支撐板97、97上軸支撐有左右一對扶手98、98,該一對扶手98、98可在水平的使用位置和向上方立起的收起位置之間進行轉動。
在主車架10的車架中間部10b和車架后部10c上安裝有覆蓋它們并對腳踏板15的側緣部進行加強的L形的后側蓋100。
此外,在前輪2f、2f和后輪2r、2r上,在各輪子2fa、2ra的外側面上附著有呈放射狀延伸的多個反射體101或者發(fā)光體。前輪2f、后輪2r上的多個反射體101或者發(fā)光體被配置成,無論前輪2f、后輪2r處于任何旋轉位置,都至少有一部分反射體101始終接近地面。這樣,在小型車輛V的側面上,在接近于地面的位置上附設有前后并列的下部反射體101或者發(fā)光體。
另外,在左右的前側蓋90、90的上端部側面和在比扶手98、98靠上的支撐板97、97的上部側面上,附著有上部反射體102或者發(fā)光體。這樣,在小型車輛V的側面上部也附設有前后并列的上部反射體102或者發(fā)光體。
在下部和上部反射體101、102上適合采用金屬性涂膜、淡色系灰色涂膜、反射鏡等,在采用金屬性涂膜、特別是金屬銀涂膜的情況下,通過涂抹能夠簡單地構成各反射體101、102,而且由于相對于照射光的反射性較高,因此辨別度良好。
而且,如圖10所示,當夜間從道路R上的機動車C的前燈向前方的人行橫道Z上的本發(fā)明的小型車輛V照射時,下部反射體101和上部反射體102通過其反射光呈現(xiàn)到機動車C的司機的眼睛里。此時,特別是由于下部反射體101如上所述,前后并列附設在小型車輛V側面的接近于地面的位置,因此,由于遠近法的作用,即使上述司機由于遠近法會把到反射體101的視覺上的距離L2判斷(錯覺)為到小型車輛V的距離,也因為視覺上的距離L2和到小型車輛V的實際距離L之間的誤差為實際上可忽略的程度,所以不會造成妨礙。因此,上述司機通過下部反射體101的位置能夠提高對與小型車輛V的距離L的判斷精度。
特別是,在將下部反射體101附設在前輪2f和后輪2r的側面的情況下,由于該下部反射體101在小型車輛V中處于極接近地面的位置,因此不僅能夠提高上述司機的距離判斷精度,而且通過下部反射體101的旋轉還具有進一步喚起上述司機注意的效果。
這樣一來,通過小型車輛V的側面被辨別度的提高,能夠使機動車C的司機更正確地辨別出與人行橫道Z上的小型車輛V的距離L。
此外,在小型車輛V的側面上部還附設有前后并列的上部反射體102,因此,利用這些上部反射體102的反射光和接近于地面的下部反射體101的反射光,能夠使機動車C的司機準確地辨別該小型車輛V的大小,能夠進一步提高小型車輛V的被辨別度。而且,由于這樣存在多個反射體101、102,所以即使其一部分被遮住,也不會顯著損害其側面被辨別度。
下面,對圖11所示得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在該第二實施例中,作為小型車輛V車體的接近于地面的部位,選擇例如對所述腳踏板15的側緣部進行加強的L形的后側蓋100的水平部的側面,在該側面附設有前后隔開間隔而排列的多個下部反射體101。由于其它結構與前面的實施例相同,因此在圖11中對與前面實施例對應的部分標注相同的參照標號,并省略重復的說明。
根據(jù)本第二實施例,由于在小型車輛V車體的接近于地面的部位附設的前后一對下部反射體101相對于車體不移動,所以通過少數(shù)的下部反射體101或者發(fā)光體,就能夠提高小型車輛V的側面被辨別度。
本發(fā)明不限定于上述實施例,在不脫離其要旨的范圍內,可進行各種設計變更。例如,能夠用發(fā)光體來替換所述各反射體101、102。在各發(fā)光體中,適合采用蓄光性材料或者熒光性材料,在采用發(fā)光體的情況下,一旦接收到其它車輛的前燈等的照射光,就主動地發(fā)光,辨別度高。
此外,能夠將前后并列的下部反射體101或者發(fā)光體的一方配置在前輪2f或者后輪2r的側面,將另一方配置在后側蓋100等的車體側面的下端部。另外,小型車輛V還能夠將上述結構形成在三輪車上。
此外,在圖11的第二實施例中,能夠用連續(xù)的條帶狀部件來替換前后方向并列的多個下部反射體101。
權利要求
1.一種小型車輛,該小型車輛具有車架(1);分別懸架在該車架(1)的前部和后部的前輪(2f)和后輪(2r);安裝在車架(1)前部的把手管柱(28);轉向把手(3),其可轉向地支撐在該把手管柱(28)上并可使前輪(2f)轉向;腳踏板(15),其在把手管柱(28)的后方形成在車架(1)上;以及駕駛者用座椅(6),其在該腳踏板(15)的后部支撐在車架(1)上,該小型車輛的特征在于,在該小型車輛(V)側面的接近于地面的部位附設前后并列的下部反射體(101)或者發(fā)光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車輛,其特征在于,附設所述下部反射體(101)或者發(fā)光體的部位為前輪(2f)或者后輪(2r)的側面。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車輛,其特征在于,附設所述下部反射體(101)或者發(fā)光體的部位為車體(100)側面的下端部。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小型車輛,其特征在于,在車體(90、97)側面的上部附設前后并列的上部反射體(102)或者發(fā)光體。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被辨別度高的小型車輛,以便夜間在人行橫道上使自己車的位置被在車道上行駛的其它車輛的司機更正確地辨別。所述小型車輛具有車架(1);分別懸架在該車架(1)的前部和后部的前輪(2f)和后輪(2r);安裝在車架(1)前部的把手管柱(28);轉向把手(3),其可轉向地支撐在該把手管柱(28)上并能使前輪(2f)轉向;腳踏板(15),其在把手管柱(28)的后方形成在車架(1)上;以及駕駛者用座椅(6),其在該腳踏板(15)的后部支撐在車架(1)上,在該小型車輛中,在該小型車輛(V)側面的接近于地面的部位、例如前輪(2f)和后輪(2r)的側面附設有下部反射體(101)或者發(fā)光體。
文檔編號A61G5/00GK101036616SQ20071007911
公開日2007年9月19日 申請日期2007年2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3月14日
發(fā)明者市川勝久, 永岡政敏, 湊和宏, 山岸政彥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