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灸療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醫(yī)療器具,特別是一種中醫(yī)灸療的器具。
背景技術:
傳統(tǒng)艾灸療法,即通過點燃裝有多種藥物的艾條(灸條)燃燒時釋放的能量,灸治病人的穴位,達到治療疾患的目的,這種治療方法在我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長期以來灸療時都是由人用手把特灸條靠近穴位進行治療,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式,手容易疲勞、抖動,會燒傷患者的皮膚。同時,灸條在自燃時產生的煙霧彌漫在空氣中,不僅污染空氣,而且也損失了灸條的一部分藥效。因此,現(xiàn)有灸療方法在臨床應用上受到限制,一些新上市的靠電發(fā)熱的灸療新產品,由于他們不是采用現(xiàn)有的灸條進行灸治,常出現(xiàn)溫度不均勻等現(xiàn)象,療效差,喪失了灸療的固有特證。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使用方便,安全可靠,且保持傳統(tǒng)灸療方式的灸療器。 本實用新型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一種灸療器,由罐體和基座組成,所述罐體的中心設置有燃燒室,燃燒室一端有開口 ,另一端密閉,在所述燃燒室周圍設置有與燃燒室連通的煙道,在燃燒室內設置有安放艾條的藥夾;所述基座上設置有與罐體的燃燒室對應的粉藥室,粉藥室周圍設置有與煙道對應的出氣孔,在所述粉藥室底部設置有鋼絲網(wǎng),在基座上設置有與粉藥室相通的進氣孔,罐體與基座由分別設置在基座上的卡頭和設置在罐體的卡槽配合聯(lián)接。 所述煙道圍繞燃燒室等角度設置有7-9個,所述出氣孔圍繞粉藥室數(shù)量設置與煙道個數(shù)相同。 在罐體上設置有把手柄連接口 。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能充分發(fā)揮灸條的藥效,不污染室內空氣,且保持了傳統(tǒng)的灸療方式不變
圖1是本實用新型罐體的結構示意圖[0009] 圖2是本實用新型基座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如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由罐體1基座2組成,所述罐體1的中心設置有燃燒室3,燃燒室3 —端有開口,另一端密閉,在所述燃燒室3周圍設置有9個與燃燒室3連通的煙道5,在燃燒室3內設置有安放艾條的藥夾4 ;所述基座2上設置有與罐體1的燃燒室3對應的粉藥室6,粉藥室6周圍設置有與煙道5對應的9個出氣孔9,在所述粉藥室6底部設置有鋼絲網(wǎng)8,在基坐2上設置有與粉藥室6相通的進氣孔7,罐體1與基座2由分別設置在基座1上的卡頭10和設置在罐體2的卡槽ll配合聯(lián)接成灸療器。 使用本實用新型時,將點燃的灸條用藥夾4夾住,將罐體1與基座2卡接在一起,艾條的燃燒端伸入粉藥室6。為了增強灸療的效果,可在粉藥室6的鋼絲網(wǎng)8上放置姜片、附子等,將灸療器放置在需要灸療的穴位處,艾條燃燒的熱量穿過鋼絲網(wǎng)作用于穴位,同時艾條燃燒后產生的藥煙,通過煙道5、出煙孔9也作用穴位周圍的皮膚,增強了灸療的效果。當患者本人把持灸療器進行灸療時,灸療背部的穴位時可將手柄扦入罐體上的手柄連接孔12中,手持手柄即可灸療徒手不能達到的穴位。當不使用艾條灸療時,可將散藥直接放置在粉藥室6內,點燃,與用艾條灸治的效果一樣。本灸療器的罐體和基座用具有藥效功能的木材或牛角等制造,灸療的功能最好。
權利要求一種灸療器,由罐體和基座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罐體的中心設置有燃燒室,燃燒室一端有開口,另一端密閉,在所述燃燒室周圍設置有與燃燒室連通的煙道,在燃燒室內設置有安放艾條的藥夾;所述基座設置有與罐體的燃燒室對應的粉藥室,粉藥室周圍設置有與煙道對應的出氣孔,在基座上設置有與粉藥室相通的進氣孔,罐體與基座由分別設置在基座上的卡頭和設置在罐體的卡槽配合聯(lián)接。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灸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煙道圍繞燃燒室等角度設置有7-9個,所述出氣孔的數(shù)量圍繞粉藥室設置與煙道個數(shù)相同。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灸療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粉藥室底部設置有鋼絲網(wǎng)。
4. 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一種灸療器,其特征在于在罐體上設置有把手柄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灸療器,由罐體和基座組成,所述罐體的中心設置有燃燒室,燃燒室一端有開口,另一端密閉,在所述燃燒室周圍設置有與燃燒室連通的煙道,在燃燒室內設置有安放艾條的藥夾;所述基座上設置有與罐體的燃燒室對應的粉藥室,粉藥室周圍設置有與煙道對應的出氣孔,在所述粉藥室底部設置有鋼絲網(wǎng),在基座上設置有與粉藥室相通的進氣孔,罐體與基座由分別設置在基座上的卡頭和設置在罐體的卡槽配合聯(lián)接成灸療器。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能充分發(fā)揮灸條的藥效,不污染室內空氣,且保持了傳統(tǒng)的灸療方式不變。
文檔編號A61H39/06GK201453642SQ20092006541
公開日2010年5月12日 申請日期2009年7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7月24日
發(fā)明者何仁啟 申請人:何仁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