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次性使用聚酯輸液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醫(yī)療輸液器,尤其是一種一次性使用聚酯輸液器。
背景技術:
目前醫(yī)院普遍使用一次性輸液器,這樣對防止病人之間交叉感染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使用普通輸液器對患者的靜脈進行輸液時,有些貴重的藥物(最具代表性的紫杉醇)能與現(xiàn)有導管的PVC材料發(fā)生反應,析出溶解物,并且PVC對藥物的吸附力極強,對貴重藥物是一種浪費,因此,使用普通輸液器輸注這些藥物時,就不能很好的發(fā)揮藥物的療效,甚至威脅患者的身體健康。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在此提供一種結構合理,使用方便, 能有效防止藥物與輸液管路發(fā)生反應,保證藥物的原有性質和性能的一次性使用聚酯輸液
ο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構造一種一次性使用聚酯輸液器,本輸液器包括有穿刺器、空氣過濾器、自動滴斗、流量調節(jié)器、藥液過濾器以及一次性使用靜脈輸液針,其中在所述穿刺器上端設置穿刺器護帽,空氣過濾器下端為第二軟管,第二軟管接穿刺器,其特征在于穿刺器下端接第一軟管并通過該軟管接入設置在自動滴斗上的三通組件,自動滴斗下端通過第三軟管接所述藥液過濾器,流量調節(jié)器位于第三軟管上,第一軟管和第三軟管由聚酯材料制成,自動滴斗、藥液過濾器采用非PVC材料制成。根據(jù)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一次性使用聚酯輸液器,其特征在于三通組件處設置有平頭乳膠帽。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合理,操作、使用方便,醫(yī)護人員在輸液操作時,藥物不會與輸液管路發(fā)生反應,保證藥物的原有性質和性能,使藥液充分發(fā)生療效,保證患者的身體健康。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穿刺器護帽,2、穿刺器,3、第一軟管,4、空氣過濾器,5、第二軟管,6、平頭乳膠帽,7、三通組件,8、自動滴斗,9、第三軟管,10、流量調節(jié)器,11、藥液過濾器,12、一次性使用靜脈輸液針。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出詳細說明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在此提供一種一次性使用聚酯輸液器,如土 ι所示本輸液器包括有穿刺器2、空氣過濾器4、自動滴斗8、流量調節(jié)器10、藥液過濾器11以及一次性使用靜脈輸液針12,其中在所述瓶塞穿刺器2上端設置穿刺器護帽1,空氣過濾器4下端為第二軟管5,第二軟管5接穿刺器2。穿刺器2下端接第一軟管3并通過該軟管3接入設置在自動滴斗8上的三通組件7,自動滴斗8下端通過第三軟管9接所述藥液過濾器11,流量調節(jié)器10位于第三軟管9上,第一軟管3和第三軟管9由聚酯材料制成, 自動滴斗8以及藥液過濾器11采用非PVC材料制成。自動滴斗8以及藥液過濾器11也可以采用聚酯材料制成(這種說法對嗎)。通過以上改進,醫(yī)護人員在輸液操作時,藥物不會與輸液管路發(fā)生反應,保證藥物的原有性質和性能,使藥液充分發(fā)生療效,保證患者的身體健康。其中在三通組件7處設置有平頭乳膠帽6。
權利要求1.一種一次性使用聚酯輸液器,本輸液器包括有穿刺器(2)、空氣過濾器(4)、自動滴斗(8)、流量調節(jié)器(10)、藥液過濾器(11)以及一次性使用靜脈輸液針(12),其中在所述穿刺器(2)上端設置穿刺器護帽(1),空氣過濾器(4)下端為第二軟管(5),第二軟管(5)接穿刺器(2),其特征在于穿刺器(2)下端接第一軟管(3)并通過該軟管(3)接入設置在自動滴斗(8)上的三通組件(7),自動滴斗(8)下端通過第三軟管(9)接所述藥液過濾器(11), 流量調節(jié)器(10)位于第三軟管(9)上,第一軟管(3)和第三軟管(9)由聚酯材料制成,自動滴斗(8 )、藥液過濾器(11)采用非PVC材料制成。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一次性使用聚酯輸液器,其特征在于三通組件(7)處設置有平頭乳膠帽(6)。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一次性使用聚酯輸液器,本輸液器包括有穿刺器、空氣過濾器、自動滴斗、流量調節(jié)器、藥液過濾器以及一次性使用靜脈輸液針,其中在所述穿刺器上端設置穿刺器護帽,空氣過濾器下端為第二軟管,第二軟管接穿刺器,其特征在于穿刺器下端接第一軟管并通過該軟管接入設置在自動滴斗上的三通組件,自動滴斗下端通過第三軟管接所述藥液過濾器,流量調節(jié)器位于第三軟管上,第一軟管和第三軟管由聚酯材料制成,自動滴斗、藥液過濾器采用非PVC材料制成。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合理,操作、使用方便,醫(yī)護人員在輸液操作時,藥物不會與輸液管路發(fā)生反應,保證藥物的原有性質和性能,使藥液充分發(fā)生療效,保證患者的身體健康。
文檔編號A61M5/14GK202314647SQ201120343169
公開日2012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9月14日
發(fā)明者周偉, 李靜, 董合軍 申請人:成都市新津事豐醫(yī)療器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