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安神藥枕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枕頭,特別涉及一種安神藥枕。
背景技術:
睡眠質量的好壞之間影響人們的精神狀態(tài)和免疫力,進而影響到身體健康、生活質量和壽命。枕頭的形狀、尺寸、材質、軟硬程度等均對睡眠質量至關重要。在高節(jié)奏、高壓力下,失眠、睡眠質量差的情況越來越多,然而,失眠患者通常依賴藥物治療,藥物治療會產生許多副作用,如神情恍惚等,長期使用還會產生對藥物的嚴重依賴,且劑量逐步增大,加重了腎臟的負擔。
傳統(tǒng)枕頭一般只具有托起頭部輔助睡眠的作用,無其他保健功能。市場上的部分保健枕頭雖然具有一定保健作用,然而對于安神作用效果不明顯。
發(fā)明內容
發(fā)明目的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催眠、鎮(zhèn)靜作用的安神藥枕。技術方案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安神藥枕,包括枕套、枕芯和藥芯,所述枕芯設于藥芯上,所述枕芯和藥芯設于枕套內。其中,所述藥芯包括以下組分桂枝、菊花、決明子、薰衣草、合歡、夏枯草、金銀花、萱草、五味子、甘草、夜交藤。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安神藥枕的一種改進,所述藥芯中各組分重量份分別為桂枝30-40份、菊花30-40份、薰衣草30-40份、決明子20-30份、合歡20-30份、夏枯草10-20份、金銀花10-20份、萱草5-15份、五味子5-15份、甘草3_5份、夜交藤1_3份。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安神藥枕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藥芯中各組分重量份分別為桂枝35份、菊花35份、薰衣草35份、決明子25份、合歡25份、夏枯草15份、金銀花15份、萱草10份、五味子10份、甘草4份、夜交藤2份。有益效果本發(fā)明提供的安神藥枕具有催眠、鎮(zhèn)靜作用。該發(fā)明采用多種天然產物,協(xié)調配伍、互相增益,共同起到鎮(zhèn)靜安眠的效果,可防治失眠,提高使用者的睡眠質量。部分藥物通過人體頭部吸收,并可通過芳香氣味,達到安神健腦、舒筋活血,改善睡眠質量的效果。此外,該安神藥枕能夠通過各味中藥的綜合調理,提高人體免疫功能,對高血壓、頸椎病、頭痛、感冒、哮喘均具有明顯效果,且無任何毒副作用。該安神藥枕原料來源豐富、成本低廉、結構簡單,安全有效。
具體實施例方式根據下述實施例,可以更好地理解本發(fā)明。然而,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容易理解,實施例所描述的具體的物料配比、工藝條件及其結果僅用于說明本發(fā)明,而不應當也不會限制權利要求書中所詳細描述的本發(fā)明。
實施例I安神藥枕,包括枕套、枕芯和藥芯,所述枕芯設于藥芯上,所述枕芯和藥芯設于枕套內。所述藥芯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桂枝30份、菊花40份、薰衣草30份、決明子30份、合歡20份、夏枯草20份、金銀花20份、萱草15份、五味子5份、甘草5份、夜交藤3份。實施例2安神藥枕,包括枕套、枕芯和藥芯,所述枕芯設于藥芯上,所述枕芯和藥芯設于枕套內。所述藥芯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桂枝35份、菊花35份、薰衣草35份、決明子25份、合歡25份、夏枯草15份、金銀花15份、萱草10份、五味子10份、甘草4份、夜交藤2份。實施例3安神藥枕,包括枕套、枕芯和藥芯,所述枕芯設于藥芯上,所述枕芯和藥芯設于枕套內。所述藥芯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桂枝40份、菊花30份、薰衣草40份、決明子20份、 合歡30份、夏枯草10份、金銀花10份、萱草5份、五味子15份、甘草3份、夜交藤I份。
權利要求
1.ー種安神藥枕,其特征在于包括枕套、枕芯和藥芯,所述枕芯設于藥芯上,所述枕芯和藥芯設于枕套內。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安神藥枕,其特征在于所述藥芯包括以下組分桂枝、菊花、決明子、薰衣草、合歡、夏枯草、金銀花、萱草、五味子、甘草、夜交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ー種安神藥枕,其特征在于所述藥芯中各組分重量份分別為桂枝30-40份、菊花30-40份、薰衣草30-40份、決明子20-30份、合歡20-30份、夏枯草10-20份、金銀花10-20份、萱草5-15份、五味子5-15份、甘草3_5份、夜交藤1_3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ー種安神藥枕,其特征在于所述藥芯中各組分重量份分別為桂枝35份、菊花35份、薰衣草35份、決明子25份、合歡25份、夏枯草15份、金銀花15份、萱草10份、五味子10份、甘草4份、夜交藤2份。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安神藥枕,包括枕套、枕芯和藥芯,所述枕芯設于藥芯上,所述枕芯和藥芯設于枕套內。其中,所述藥芯包括以下組分桂枝、菊花、決明子、薰衣草、合歡、夏枯草、金銀花、萱草、五味子、甘草、夜交藤。本發(fā)明提供的安神藥枕具有催眠、鎮(zhèn)靜作用。該安神藥枕原料來源豐富、成本低廉、結構簡單,安全有效。
文檔編號A61K36/896GK102755059SQ20121020326
公開日2012年10月31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6月19日
發(fā)明者孫偉 申請人:孫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