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真菌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針對屬于柱頂孢霉屬的真菌(例如,雙間柱頂孢、透明柱頂孢)的抗真菌劑,優(yōu)選地用于由屬于柱頂孢霉屬的真菌導致的淺部真菌病的抗真菌劑,其包含作為活性劑的盧立康唑和/或拉諾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專利說明】抗真菌劑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針對柱頂孢霉屬{Scy tali diuni)的抗真菌劑,特別是針對由所述病原真菌導致的真菌病(特別是淺部真菌病)具有預防、治療、治愈、緩解癥狀、防止復發(fā)等作用的抗真菌劑,其包含作為活性成分的盧立康唑(luliconazole)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和/或拉諾康唑(Ianoconazole)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背景技術】
[0002]淺部真菌病定義為一種疾病,其中,病原體位于角質化組織(如表皮、毛發(fā)、指甲等)和鄰近皮膚的粘膜區(qū)域(如口腔、陰道等)中,并且是最頻發(fā)的疾病。作為常規(guī)用于治療真菌病的抗真菌劑,已知唑類抗真菌劑(盧立康唑、拉諾康唑、聯苯芐唑、酮康唑、咪康唑、伊曲康唑、克霉唑、奈替康唑、奧昔康唑、噻康唑、氯康唑、奧莫康唑、硫康唑及其鹽等)、芐胺類抗真菌劑(布替奈芬及其鹽等)、烯丙胺類抗真菌劑(特比萘酚及其鹽等)、嗎啉類抗真菌劑(阿莫羅芬及其鹽等)、硫代氨基甲酸類抗真菌劑(利拉萘酯、托萘酯、托西拉酯等),及抗生素類(制霉菌素、曲古霉素、擬青霉素、干蠕孢菌素、硝吡咯菌素、兩性霉素等)等。雖然成為這些抗真菌劑靶標的病原真菌的物種和藥物敏感度依據每種抗真菌劑而變化,但所述病原真菌包括念珠菌屬、隱球菌屬(CrjpiococciAs)、曲霉屬(Aspergillus)、發(fā)癖菌屬(Jrichophyton)、馬拉色氏霉菌屬(Malassezia)、球孢子菌屬{Coccidioides)等(參見非專利文獻I)。
[0003]然而,最近已報道在東南亞(特別是泰國)、北美和歐洲各國中的頑固性淺部真菌病(參加非專利文獻2、6、7、9、10和11)。此外,在國際人類與動物真菌學會(ISHAM-2009)中報道,所述病原真菌衍生自柱頂孢霉屬真菌(雙間柱頂孢{Scytalidium dimidiatum)等)(參見非專利文獻3和8)。另外,已報道,商業(yè)可得的藥物,包括唑類抗真菌劑,顯示針對柱頂孢霉屬真菌(雙間柱頂孢等)的活性低(參見非專利文獻4或5),并且已指出,在日本或世界出現大規(guī)模疫情時缺乏有效治療的風險(參見非專利文獻3)。
[0004]文獻列表 非專利文獻
非專利文獻1:病原真菌和真菌病,第4次修訂版,南山堂 減:!?利交獻2: JAPAN JOURNAL MEDICINAL MYCO LOGYf Vol.46,SI — 86, 2005
t Cl Λ 鑛 3: THE 1 7 T H CONGRESS OF THE I NT ERNATIONAL SOCIETY FOR HUMAN AND A NIMAL MYCOLOGY 2 0 0 9 PROGRAM AND AB STRACT BOOK C L-O 8-3
【權利要求】
1.針對柱頂孢霉屬真菌的抗真菌劑,其包含作為活性成分的盧立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和/或拉諾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2.抗真菌劑,其用于由作為病原真菌的柱頂孢霉屬真菌導致的真菌病,所述抗真菌劑包含作為活性成分的盧立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和/或拉諾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抗真菌劑,其中所述真菌病選自淺部真菌病、皮下組織真菌病、深部真菌病、足分支菌病和真菌血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抗真菌劑,其中所述真菌病為淺部真菌病。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抗真菌劑,其中所述淺部真菌病是由病原體感染腿部、身體和/或頭部的皮膚、指甲、眼睛、耳朵、口腔、鼻腔、呼吸器官、尿道和/或陰道而發(fā)生的真菌病。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抗真菌劑,其中所述柱頂孢霉屬真菌為雙間柱頂孢和/或透明柱頂孢。
7.用于治療由作為病原真菌的柱頂孢霉屬真菌導致的真菌病的方法,包括向對象施用有效量的盧立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和/或拉諾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真菌病為淺部真菌病。
9.盧立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和/或拉諾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用于生產抗真菌劑的用途,所述抗真菌劑用于由作為病原真菌的柱頂孢霉屬真菌導致的真菌病。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真菌病為淺部真菌病。
11.盧立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和/或拉諾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其用于治療由作為病原真菌的柱頂孢霉屬真菌導致的真菌病。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真菌病為淺部真菌病。
13.用于復雜真菌病的抗真菌劑,所述復雜真菌病由作為病原真菌的以下真菌導致: (1)柱頂孢霉屬真菌,和 (2)選自念珠菌屬的真菌、隱球菌屬的真菌、曲霉屬的真菌、發(fā)癬菌屬的真菌、馬拉色氏霉菌屬的真菌、球孢子菌屬的真菌、接合菌門的真菌、毛孢子菌屬的真菌、小孢子癬菌屬的真菌、帚霉屬的真菌、鐮刀菌屬的真菌、鏈格孢屬的真菌和枝頂孢屬的真菌的一種或多種真菌, 所述抗真菌劑包含作為活性成分的盧立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和/或拉諾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抗真菌劑,其中所述復雜真菌病選自淺部真菌病、皮下組織真菌病、深部真菌病、足分支菌病和真菌血癥。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抗真菌劑,其中所述復雜真菌病為淺部真菌病。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抗真菌劑,其中所述淺部真菌病為由病原體感染腿部、身體和/或頭部的皮膚、指甲、眼睛、耳朵、口腔、鼻腔、呼吸器官、尿道和/或陰道而發(fā)生的真菌病。
17.用于治療復雜真菌病的方法,所述復雜真菌病由作為病原真菌的以下真菌導致: (1)柱頂孢霉屬真菌,和 (2)選自念珠菌屬的真菌、隱球菌屬的真菌、曲霉屬的真菌、發(fā)癬菌屬的真菌、馬拉色氏霉菌屬的真菌、球孢子菌屬的真菌、接合菌門的真菌、毛孢子菌屬的真菌、小孢子癬菌屬的真菌、帚霉屬的真菌、鐮刀菌屬的真菌、鏈格孢屬的真菌和枝頂孢屬的真菌的一種或多種真菌, 所述方法包括向對象施用有效量的盧立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和/或拉諾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復雜真菌病為淺部真菌病。
19.盧立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和/或拉諾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用于生產抗真菌劑的用途,其中所述抗真菌劑用于由作為病原真菌的以下真菌導致的復雜真菌病: (1)柱頂孢霉屬真菌,和 (2)選自念珠菌屬的真菌、隱球菌屬的真菌、曲霉屬的真菌、發(fā)癬菌屬的真菌、馬拉色氏霉菌屬的真菌、球孢子菌屬的真菌、接合菌門的真菌、毛孢子菌屬的真菌、小孢子癬菌屬的真菌、帚霉屬的真菌、鐮刀菌屬的真菌、鏈格孢屬的真菌和枝頂孢屬的真菌的一種或多種真菌。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復雜真菌病為淺部真菌病。
21.盧立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和/或拉諾康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其用于治療由作為病原真菌的以下真菌導致的復雜真菌病: (1)柱頂孢霉屬真菌,和 (2)選自念珠菌屬的真菌 、隱球菌屬的真菌、曲霉屬的真菌、發(fā)癬菌屬的真菌、馬拉色氏霉菌屬的真菌、球孢子菌屬的真菌、接合菌門的真菌、毛孢子菌屬的真菌、小孢子癬菌屬的真菌、帚霉屬的真菌、鐮刀菌屬的真菌、鏈格孢屬的真菌和枝頂孢屬的真菌的一種或多種真菌。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復雜真菌病為淺部真菌病。
【文檔編號】A61K31/4178GK103957907SQ201280046574
【公開日】2014年7月30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9月26日
【發(fā)明者】古賀??? 南條育子, 坪井良治 申請人:日本農藥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