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技術:
1、遺傳性(可遺傳)肥厚型心肌病(hcm)包括一組高度滲透性、單基因、常染色體顯性的心肌病。hcm由促成心肌的功能單元即肌節(jié)的蛋白質中的任一種中的超過1,000個已知點突變中的一個或多個造成。在一般人群中,發(fā)現500名個體中約1名具有由其他已知原因(例如,高血壓或心瓣病)無法解釋的左心室肥厚,并且一旦排除了其他可遺傳原因(例如,溶酶體貯積病)、代謝原因或浸潤原因,這些個體中有許多可能顯示出患有hcm。
2、用于hcm的醫(yī)學療法僅限于癥狀的治療并且不能解決正常肌節(jié)功能中的疾病--破裂的根本基礎原因。目前可用的療法在緩解癥狀方面是不定地有效性的,但典型地顯示出隨著疾病持續(xù)時間增加,功效降低。因此,憑經驗用β-阻滯劑、非二氫吡啶鈣通道阻滯劑和/或雙異丙吡胺管理患者。這些藥劑沒有一種帶有用于治療hcm的標記指示,并且基本上沒有嚴格的臨床試驗證據可用于指導它們的使用。加重該令人遺憾的情況是多年來未鑒定出用于hcm的新的醫(yī)學療法的事實。在大約60%的hcm患者中,左心室流出道變得阻塞,阻礙了血液流動并且產生lv腔與主動脈之間的壓力梯度。對于血流動力學上顯著的流出道阻塞(梯度≥50mmhg)的患者,可以利用肌切除術或間隔酒精消融術來減輕血液動力學阻塞,但伴有顯著的臨床發(fā)病率和死亡率。提供了彌補對于hcm和相關心臟病癥的改善治療的長期需要的新的治療劑和方法。
技術實現思路
1、在一個方面,提供了治療肥厚型心肌病(hcm)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有需要的受試者施用治療有效量的如本文所述的化合物1,其中所述藥學有效量為約2mg至50mg、或約5mg至30mg的總日劑量。
2、在另一個方面,本文提供了治療心肌舒張功能障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有需要的受試者施用治療有效量的如本文所述的化合物1,其中所述藥學有效量為約2mg至50mg、或約5mg至30mg的總日劑量。
3、在另一個方面,本文提供了在有需要的個體中治療肥厚型心肌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有效實現且維持200至750ng/ml的化合物1的血液血漿濃度的量向所述個體施用化合物1。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將化合物1的血液血漿濃度實現且維持在350至700ng/ml下。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實現且維持化合物1的所需血液血漿濃度的有效量為2至15mg的化合物1。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實現且維持化合物1的所需血液血漿濃度的有效量為2.5至15mg的化合物1。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實現且維持化合物1的所需血液血漿濃度的有效量為2至20mg的化合物1。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實現且維持化合物1的所需血液血漿濃度的有效量為2.5至20mg的化合物1。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在初始施用后基于所測定的血液血漿濃度調整化合物1的所述日劑量。在一些實施方案中,hcm為阻塞性hcm(ohcm)。在一些實施方案中,hcm為非阻塞性hcm。
1.一種在有需要的受試者中治療肥厚型心肌病(hcm)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試者施用治療有效量的具有下式的化合物1: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療有效量為約2mg至30mg的總日劑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療有效量為約10mg至20mg的總日劑量。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療有效量為約5mg至15mg的總日劑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療有效量為約2mg至10mg的總日劑量。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療有效量為約2mg至5mg的總日劑量。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療有效量為約2mg至15mg的總日劑量。
8.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在開始用化合物1治療前至少兩周的時段內沒有接受β-阻滯劑療法。
9.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化合物1與β-阻滯劑療法組合施用。
10.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所述總日劑量持續(xù)8至12周的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