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手足部骨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骨科用醫(yī)療器械領域,具體是一種手足部骨板。
【背景技術】
[0002]在醫(yī)學臨床手術中,骨折通常采用骨板把骨折兩端的骨體進行連接固定,對于手足部的小骨進行結合時,骨板不能與手足部的小骨較好貼合,影響了手足部的小骨骨折時的結合,從而影響了醫(yī)師的臨床手術。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要解決的問題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設計合理,使得骨板與手足部較好貼合,保證了手足部骨折在臨床手術上的安全性的手足部骨板。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手足部骨板,包括接骨板本體,所述接骨板本體為圓弧形結構,所述接骨板本體上開有若干個本體鎖釘孔,所述相鄰兩個本體鎖釘孔之間連接一邊緣鎖釘孔,所述相鄰兩個本體鎖釘孔的中心連線與邊緣鎖釘孔的中心線呈T形結構。
[0005]進一步地,所述本體鎖釘孔為七個,由左向右依次為第一本體鎖釘孔、第二本體鎖釘孔、第三本體鎖釘孔、第四本體鎖釘孔、第五本體鎖釘孔、第六本體鎖釘孔和第七本體鎖釘孔。
[0006]進一步地,所述邊緣鎖釘孔為四個,由左向右依次為第一邊緣鎖釘孔、第二邊緣鎖釘孔、第三邊緣鎖釘孔和第四邊緣鎖釘孔,所述第一邊緣鎖釘孔位于第二本體鎖釘孔和第三本體鎖釘孔之間,所述第二邊緣鎖釘孔位于第三本體鎖釘孔和第四本體鎖釘孔之間,所述第三邊緣鎖釘孔位于第四本體鎖釘孔和第五本體鎖釘孔之間,所述第四邊緣鎖釘孔位于第五本體鎖釘孔和第六本體鎖釘孔之間。
[0007]進一步地,所述接骨板本體的材質為TA2、TA3或00Crl8Nil4Mo3。
[0008]進一步地,所述接骨板本體為彎曲面。
[0009]本發(fā)明具有的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是:
[0010]本發(fā)明結構簡單,設計合理,使得骨板與手足部較好貼合,保證了手足部骨折在臨床手術上的安全性。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發(fā)明手足部骨板的俯視圖。
[0012]圖2是本發(fā)明手足部骨板的后視圖。
[0013]圖中:1、接骨板本體;2、第一本體鎖釘孔;3、第二本體鎖釘孔;4、第三本體鎖釘孔;5、第四本體鎖釘孔;6、第五本體鎖釘孔;7、第六本體鎖釘孔;8、第七本體鎖釘孔;9、第一邊緣鎖釘孔;10、第二邊緣鎖釘孔;11、第三邊緣鎖釘孔;12、第四邊緣鎖釘孔。
【具體實施方式】
[0014]如圖1、2所示,一種手足部骨板,包括接骨板本體1,接骨板本體I的材質為TA2,接骨板本體I為圓弧形結構,接骨板本體I為彎曲面,接骨板本體I上開有七個本體鎖釘孔,由左向右依次為第一本體鎖釘孔2、第二本體鎖釘孔3、第三本體鎖釘孔4、第四本體鎖釘孔5、第五本體鎖釘孔6、第六本體鎖釘孔7和第七本體鎖釘孔8,相鄰兩個本體鎖釘孔之間連接一邊緣鎖釘孔,邊緣鎖釘孔為四個,由左向右依次為第一邊緣鎖釘孔9、第二邊緣鎖釘孔10、第三邊緣鎖釘孔11和第四邊緣鎖釘孔12,第一邊緣鎖釘孔9位于第二本體鎖釘孔3和第三本體鎖釘孔4之間,第二邊緣鎖釘孔10位于第三本體鎖釘孔4和第四本體鎖釘孔5之間,第三邊緣鎖釘孔11位于第四本體鎖釘孔5和第五本體鎖釘孔6之間,第四邊緣鎖釘孔12位于第五本體鎖釘孔6和第六本體鎖釘孔7之間,相鄰兩個本體鎖釘孔的中心連線與邊緣鎖釘孔的中心線呈T形結構。
[0015]本實施例的工作過程:使用時,將接骨板本體I與人體手足部貼合,用鎖定固定于本體鎖釘孔和邊緣鎖釘孔上,使接骨板本體I與人體手足部貼合良好,保證了手足部骨折在臨床手術上的安全性。
[0016]以上對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nèi)容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實施范圍。凡依本發(fā)明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發(fā)明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nèi)。
【主權項】
1.一種手足部骨板,其特征在于:包括接骨板本體,所述接骨板本體為圓弧形結構,所述接骨板本體上開有若干個本體鎖釘孔,所述相鄰兩個本體鎖釘孔之間連接一邊緣鎖釘孔,所述相鄰兩個本體鎖釘孔的中心連線與邊緣鎖釘孔的中心線呈T形結構。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足部骨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鎖釘孔為七個,由左向右依次為第一本體鎖釘孔、第二本體鎖釘孔、第三本體鎖釘孔、第四本體鎖釘孔、第五本體鎖釘孔、第六本體鎖釘孔和第七本體鎖釘孔。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手足部骨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緣鎖釘孔為四個,由左向右依次為第一邊緣鎖釘孔、第二邊緣鎖釘孔、第三邊緣鎖釘孔和第四邊緣鎖釘孔,所述第一邊緣鎖釘孔位于第二本體鎖釘孔和第三本體鎖釘孔之間,所述第二邊緣鎖釘孔位于第三本體鎖釘孔和第四本體鎖釘孔之間,所述第三邊緣鎖釘孔位于第四本體鎖釘孔和第五本體鎖釘孔之間,所述第四邊緣鎖釘孔位于第五本體鎖釘孔和第六本體鎖釘孔之間。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足部骨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接骨板本體的材質為TA2、TA3 或 00Crl8Nil4Mo3。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足部骨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接骨板本體為彎曲面。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手足部骨板,屬于骨科用醫(yī)療器械領域,包括接骨板本體,接骨板本體為圓弧形結構,接骨板本體上開有若干個本體鎖釘孔,相鄰兩個本體鎖釘孔之間連接一邊緣鎖釘孔,相鄰兩個本體鎖釘孔的中心連線與邊緣鎖釘孔的中心線呈T形結構。本發(fā)明結構簡單,設計合理,使得骨板與手足部較好貼合,保證了手足部骨折在臨床手術上的安全性。
【IPC分類】A61B17/80
【公開號】CN104921798
【申請?zhí)枴緾N201510370214
【發(fā)明人】張寶龍, 孫守貴, 張寶順
【申請人】北京貝思達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9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