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光觸媒自動滅菌針灸便攜存放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針灸領域,具體地講,涉及一種光觸媒自動滅菌針灸便攜存放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臨床上使用的針灸針在使用完畢后,大多用酒精進行消毒后存放在針灸針筒內,以備再次使用,這樣針灸針很容易再次污染,導致患者針灸部位感染,增加了病人的痛苦?,F(xiàn)有的針灸針存放設置對針灸針消毒的方法如酒精、蒸汽等均影響針的尖銳度、使用效果及使用年限,取用也有較大不便。
[0003]
【發(fā)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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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光觸媒自動滅菌針灸便攜存放裝置,雙重作用對針灸針進行消毒,消毒效果好。
[0005]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發(fā)明目的:
[0006]一種光觸媒自動滅菌針灸便攜存放裝置,包括底座,其特征是:所述底座的底部中央設置有立柱,所述立柱上設置有紫外線燈,所述底座的表面設置有壓力感應開關,所述底座的上部外圈設置有護罩,所述立柱外圍環(huán)套有針囊。
[0007]作為對本技術方案的進一步限定,所述針囊包括鉸鏈,所述鉸鏈連接一組支撐條,所述支撐條上設置有針灸針套。
[0008]作為對本技術方案的進一步限定,所述針囊的內側涂抹有光觸媒材料層。
[0009]作為對本技術方案的進一步限定,所述底座上設置有進氣通道。
[0010]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合理,使用方便,在針灸針使用完畢后,能夠對針灸針進行消毒,避免再次污染,也避免了針灸部位的感染,減輕了病患的痛苦,使用光觸媒材料層自帶抑菌效果、紫外線燈抑菌效果及進氣通道進氣抑菌多重效果疊加,使用時利用壓力開關實現(xiàn)裝置的自動開啟與關閉操作非常方便。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針囊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底座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針囊環(huán)繞立柱的狀態(tài)結構圖。
[0015]圖中,1、護罩,2、鉸鏈,3、支撐條,4、針灸針,5、針灸針套,6、立柱
[0016]7、底座,8、紫外線燈,9、壓力感應開關,10、針囊,11、進氣通道。
[0017]【具體實施方式】:
[0018]下面結合實施例,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
[0019]參見圖1-圖4,本實用新型包括底座7,所述底座7的底部中央設置有立柱6,所述立柱6上設置有紫外線燈8,所述底座7的表面設置有壓力感應開關9,所述底座7的上部外圈設置有護罩1,所述立柱6外圍環(huán)套有針囊10。
[0020]所述針囊10包括鉸鏈2,所述鉸鏈2連接一組支撐條3,所述支撐條3上設置有針灸針套5。
[0021 ] 所述針囊10的內側涂抹有光觸媒材料層。
[0022]所述底座7上設置有進氣通道11。
[0023]將針穿入針灸針套5內,卷好放在底座7上,卷好的針囊中心穿過6,之后放上護罩1,卷好的針囊放在底座7上對底座7施加壓力,壓力感應開關9打開,控制紫外線燈8打開,在紫外線燈8的作用下涂在針囊表層的光觸媒材料層(圖中未示出)產生作用抑菌,螺旋進氣通道11進氣增加空氣流通抑菌。
【主權項】
1.一種光觸媒自動滅菌針灸便攜存放裝置,包括底座,其特征是:所述底座的底部中央設置有立柱,所述立柱上設置有紫外線燈,所述底座的表面設置有壓力感應開關,所述底座的上部外圈設置有護罩,所述立柱外圍環(huán)套有針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觸媒自動滅菌針灸便攜存放裝置,其特征是:所述針囊包括鉸鏈,所述鉸鏈連接一組支撐條,所述支撐條上設置有針灸針套。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觸媒自動滅菌針灸便攜存放裝置,其特征是:所述針囊的內側涂抹有光觸媒材料層。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觸媒自動滅菌針灸便攜存放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底座上設置有進氣通道。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光觸媒自動滅菌針灸便攜存放裝置,包括底座,其特征是:所述底座的底部中央設置有立柱,所述立柱上設置有紫外線燈,所述底座的表面設置有壓力感應開關,所述底座的上部外圈設置有護罩,所述立柱外圍環(huán)套有針囊。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合理, 使用方便, 在針灸針使用完畢后, 能夠對針灸針進行消毒, 避免再次污染, 也避免了針灸部位的感染, 減輕了病患的痛苦,使用光觸媒材料層自帶抑菌效果、紫外線燈抑菌效果及進氣通道進氣抑菌多重效果疊加,使用時利用壓力開關實現(xiàn)裝置的自動開啟與關閉操作非常方便。
【IPC分類】A61L2-232, A61L2-10, A61H39-08
【公開號】CN204521566
【申請?zhí)枴緾N201520068015
【發(fā)明人】薛德生, 沈宗堅
【申請人】薛德生
【公開日】2015年8月5日
【申請日】201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