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動力波洗滌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氣體凈化設備,屬于氣體凈化裝置制造的技術領域。
用動力波進行除塵的方法是一種比較經(jīng)濟實用的除塵方法,但目前各種動力波除塵器均是在一個較大的筒體內(nèi)用一個噴嘴噴出與進氣口的氣流逆向的液體,使進入的帶有顆粒物的氣體過濾干凈,之后氣體直接排出,如中國專利申請?zhí)枮椤?0204117.7”的專利就是一個比較典型的例子。這種結構的凈化裝置盡管結構比較簡單,但凈化的效果并不佳,尤其是對凈化氣體要求比較高的場合,這種設備就達不到較高要求的凈化效果,因此,對于較高要求的凈化場合,人們往往是采用比較復雜和昂貴的設備,這樣做不僅投資成本高,而且運行的費用也大,操作不便。
本實用新型的發(fā)明目的就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成本低、操作方便,運行成本低,凈化效果好的動力波洗滌器。
本實用新型的動力波洗滌器主要由動力波洗滌管、噴嘴、循環(huán)槽等所組成,在循環(huán)槽的上部分別設有一個動力波洗滌管和出氣管,在動力波洗滌管中設有一個上噴嘴和一個下噴嘴,在動力波洗滌管中的下部還設有一個混合器。在出氣管中設有一個除沫器。在動力波洗滌管的出口處下側的循環(huán)槽內(nèi)設有一個擋板,該擋板與動力波洗滌管的出口成一定的夾角斜向放置在循環(huán)槽內(nèi)。
氣體從動力波洗滌管自上而下高速進入設備,洗滌液通過管道泵從上噴嘴和下噴嘴中由下而上噴射,形成氣液兩相的逆流對撞,當氣液兩相的動能達到平衡時,產(chǎn)生了氣液兩相密切接觸的泡沫“駐波”,然后液相顯輻射狀向器壁運動,建立起一個高度湍流區(qū)。氣液兩相經(jīng)泡沫區(qū)混合后作向下的順流流動,經(jīng)混合器得到第二次混合接觸達到二次吸收的效果,最后在循環(huán)槽內(nèi)和除沫器中得到氣液分離,洗滌后的氣體從出氣管中排出。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1.充分利用氣液兩相的動能,顯著降低能量消耗;2.設備結構簡單,沒有任何轉動部件,投資低。與老式氣體凈化設備相比較,設備費用大致可以節(jié)省30~40%;3.動力波洗滌器采用的噴嘴能有效地避免液相內(nèi)所含固體顆粒的堵塞問題,有利于洗滌液的循環(huán)應用和設備的長期有效運轉;4.帶混合器的動力波洗滌器根據(jù)氣液兩相的流動特點,將兩種洗滌方式結合成一體,達到二次洗滌的效果,提高了洗滌效率。以直徑為100mm的兩級動力波洗滌器為例,處理含有滑石粉塵的氣體(粉塵平均粒徑為20微米,氣量為500m3/hr),其除塵效率≥98%。氣體脫硫效率≥95%。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總體結構示意圖。其中包括動力波洗滌管1、上噴嘴2、下噴嘴3、混合器4、擋板5、循環(huán)槽6、除沫器7、出氣管8。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案如下以本實用新型的兩級動力波洗滌器為例,整個設備的外殼采用玻璃鋼制作,動力波洗滌管1和出氣管8分別位于循環(huán)槽6的上部并與循環(huán)槽6連通。在動力波洗滌管的出口處的循環(huán)槽6內(nèi),設有一個與動力波洗滌管出口成45°夾角的擋板5,固定在循環(huán)槽內(nèi)。在動力波洗滌管中設有一個上噴嘴2和一個下噴嘴3,在下噴嘴3的下部設有一個混合器4,以使得氣體中的雜質能進一步與液體混合并被吸附,在出氣管8的下部設有一個除沫器7,以保證氣液充分分離,根據(jù)以上所述便可制成本實用新型。
權利要求1.一種動力波洗滌器,由動力波洗滌管、噴嘴、循環(huán)槽等所組成,其特征在于在循環(huán)槽(6)的上部分別設有一個動力波洗滌管(1)和出氣管(8),在動力波洗滌管(1)中設有一個上噴嘴(2)和一個下噴嘴(3),在動力波洗滌管(1)中的下部還設有一個混合器(4)。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波洗滌器,其特征在于在出氣管(8)中設有一個除沫器(7)。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動力波洗滌器,其特征在于在動力波洗滌管(1)的出口處下側的循環(huán)槽(6)內(nèi)設有一個擋板(5),該擋板(5)與動力波洗滌管的出口成一定的夾角斜向放置在循環(huán)槽(6)。
專利摘要動力波洗滌器是一種用于凈化氣體的裝置,它主要由動力波洗滌管、循環(huán)槽、出氣管等所組成,在循環(huán)槽的上部分別設有一個動力波洗滌管和出氣管,在動力波洗滌管中設有一個上噴嘴和一個下噴嘴,在動力波洗滌管中的下部還設有一個混合器。在出氣管中設有一個除沫器。在動力波洗滌管的出口處下側的循環(huán)槽內(nèi)設有一個擋板,該擋板與動力波洗滌管的出口成一定的夾角斜向放置在循環(huán)槽。該裝置的凈化效果好,結構簡單,運行成本低。
文檔編號B08B3/02GK2443789SQ00240629
公開日2001年8月22日 申請日期2000年10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00年10月17日
發(fā)明者吳亞峰, 王祖云, 姜姝 申請人:中國石化集團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