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包含雜聚物和油溶性脂的組合物及其使用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用于護理、處理或化妝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的組合物及其使用方法,所述的角蛋白物質如至少一種人的角蛋白物質,如皮膚(包括頭皮、嘴唇)、表層體生長物(包括指甲)、和/或至少一種角蛋白纖維(包括頭發(fā)、睫毛和眉毛)。具體說,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和至少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可包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和至少一種UV阻斷劑。本發(fā)明還可以穩(wěn)定組合物的形式,如化妝棒(make-upstick)、唇膏、粉條(transparent stick)和防曬條。這些組合物還可以提供如模制組合物。
將高分子聚合物(即聚酰胺)用于制備透明棒狀組合物的使用可以追溯到20世紀60年代中葉。這種系統(tǒng)包含聚酰胺聚合物、蓖麻油、酯、酰胺和色素組合,如美國專利No.3,086,914和3,148,125所述。然而,這種組合物具有明顯的缺陷。例如,這種棒狀物發(fā)粘難以施用于嘴唇。存儲過程中,特別是當溫度略有升高時,棒狀物的表面形成明顯的油滴(脫水收縮),而將棒狀物冷卻到室溫時這些油滴卻不能被再吸收回去。
人們已嘗試了許多方法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但只獲得了部分成功。引入新型特異性化妝品用的酯,可以降低產品的粘性,從而改善其使用特性。然而,這些改良并未消除這些制劑的具有穩(wěn)定性問題(如明顯且難看的油滴脫水收縮)的趨勢。有時,這些改良制劑在50℃也表現(xiàn)出較差的溫度穩(wěn)定性。
本發(fā)明的發(fā)明人發(fā)現(xiàn)使用以下組合能得到穩(wěn)定的組合物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和至少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在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還提供了良好的膠凝效率和/或維持理想的化妝品使用特性。發(fā)明人還發(fā)現(xiàn)將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和至少一種UV阻斷劑聯(lián)合也可以制得穩(wěn)定的組合物。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組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包含一種聚合物骨架的聚酰胺共聚物,該骨架包括至少一個包含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該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該脂肪相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在另一實施例中,該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和該至少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以有效穩(wěn)定該組合物的組合量存在。由于本發(fā)明組合物的良好穩(wěn)定性,可以在這種組合物中添加至少一種UV阻斷劑。本文所用的“至少一種”指一種或多種,因此也包括各個成分以及它們的混合物和組合。
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用于向組合物提供穩(wěn)定性的方法,包括在組合物中包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該聚合物包括一種聚合物骨架,其包括至少一個包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成分單元。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還可包含至少一種UV阻斷劑。
本發(fā)明還提供了護理、化妝和/或處理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的化妝方法,其包括向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施用化妝品組合物,該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該聚合物包含聚合物骨架,該骨架包含至少一種包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該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本文所用的“角蛋白物質”包括頭發(fā)、嘴唇、皮膚、頭皮和表層體生長物如睫毛、眉毛和指甲。
可以理解以上概述以及以下的詳細描述僅是示例性和解釋性的,不能作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化妝品和/或皮膚用組合物,其可用于護理、化妝和/或處理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這種組合物可具有適合的硬度,從而可以將這些組合物制備成棒狀物或者其它穩(wěn)定結構形式。
如本文所定義的,通過將組合物置于25℃的受控環(huán)境培養(yǎng)箱中8周來測試穩(wěn)定性。在該測試中,將樣品置于培養(yǎng)箱中來觀察樣品的物理狀態(tài)。然后,在第24小時、第3天、第1周、第2周、第4周和第8周觀察樣品。在每次觀察中,檢驗樣品組合物的異常性,例如彎曲或傾斜(若組合物是棒狀物的形式)、相分離、融化或脫水收縮。如本文所引用的,脫水收縮指在組合物表面上裸眼可見的小液滴的存在。不將組合物(如棒狀物形式)僅以薄、可取且光滑的表面覆蓋層表現(xiàn)的脫水收縮或油體的釋放視為在穩(wěn)定性測試中的失敗。在4℃、37℃、45℃和50℃,以及凍融條件下重復這種8周測試進一步測試穩(wěn)定性。如果在這些測試中的任何一個觀察到阻礙功能的異常,就將該組合物視為缺少穩(wěn)定性。基于所需的應用,本領域技術人員易識別阻礙組合物功能的異?,F(xiàn)象。
本發(fā)明不僅可用作施用于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的化妝品,如唇膏組合物、唇線筆、粉底液(包括以棒狀物或餅狀形式的粉底)、遮瑕產品、暫時的文身產品、眼線液和睫毛膏;也可以用于個人衛(wèi)生產品,如除臭棒和護理產品以及用于處理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的產品,如棒狀形式的遮陽(防曬)和曬后護理產品,以及指甲護理產品。需要指出的是,除臭產品是個人衛(wèi)生產品,并不涉及對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包括角蛋白纖維、皮膚或嘴唇)的護理、化妝或處理。
本發(fā)明還可以是如下形式的產品睫毛膏、眼線液、粉底、唇膏、唇油、腮紅或眼影、除臭產品、芳香產品、身體化妝品、卸妝品、眼影、臉用粉產品、臉部夜晚或白天護理產品、遮瑕產品、護發(fā)素、防曬產品、皮膚或頭發(fā)著色劑、皮膚護理制劑(如除粉刺或剃須用制劑)。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該組合物呈基本上清澈或基本上透明的組合物形式,如透明唇膏、透明防曬組合物或透明粉底(例如用于掩飾皮膚的缺陷)。
例如,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可以糊狀、固體、凝膠或膏體形式。該組合物可以為乳劑形式,即水包油或油包水乳劑、多重乳劑(如油包水包油乳劑或水包油包水乳劑),或是固態(tài)、剛性或增補凝膠(包括無水凝膠)。在一個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包含外或連續(xù)液態(tài)脂肪相?!巴庀嗷蜻B續(xù)相”指(以舉例的方式)在油包水的乳劑中的水相,其中油滴分散在水外相或水連續(xù)相中。
在另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組合物是透明或清澈的。該組合物也可以半透明的無水凝膠或透明的無水凝膠的形式。該組合物也可以模制的組合物或制成棒狀和餅狀。在一個實施例中該組合物是固態(tài)或剛性制品,如模制的棒狀物或傾注的棒狀物。
結構聚合物在一個實施例中,在本發(fā)明組合物中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是固態(tài)的,在室溫(25℃)和大氣壓(760mmHg,即101kPa)中不會變形。在另一實施例中,這種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能構建起該組合物而不會使其混濁。這可能是因為該聚合物不會結晶造成的。另外,包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液態(tài)脂肪相的構建可能是由于聚合物兩種分子間的和/或聚合物分子與液態(tài)脂肪相間的氫相互作用造成的。如上所述,本發(fā)明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包含一種聚合物骨架,該骨架包含至少一種包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在一個實施例中,這種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還包含至少一個選自烷基和鏈烯基鏈(如至少4個碳原子,進而如包含8-120個碳原子)的端脂肪鏈,它們通過至少一個連接基團與聚合物骨架連接。例如這種端接的脂肪鏈可以是官能化的。這種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還也可包含至少一個側接的脂肪鏈,選自含至少4個碳原子,并進而如包含8-120個碳原子的烷基或鏈烯基,它們通過至少一個連接基團與聚合物骨架的碳原子或雜原子連接。該側接的脂肪鏈可被官能化。這種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可以包含至少一種如上定義的側接脂肪鏈、至少一種如上定義的端脂肪鏈,或這兩者,且這兩種類型中的一種或這兩者都可以是官能化的。
在一實施例中,這種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包含至少兩個烴基的重復單元。在另一實施例中,這種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包含至少三個烴基的重復單元,而在另一實施例中,這種至少三個重復單元是相同的。
本文所用的“官能化的”指包含至少一個功能(活性)基團。官能團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羥基、醚基、氧化烯基、聚氧化烯基、羧酸基、胺基、酰胺基、含鹵素的基團(包括氟和全氟基團)、鹵原子、酯基團、硅氧烷基團和聚硅氧烷基團。
對本發(fā)明的目的而言,“官能化鏈”指如包含至少一個官能團(如選自以上所述的官能團)的烷基鏈。例如,在一實施例中,至少一個烷基鏈上的氫原子可能至少地部分被氟原子取代。
在本發(fā)明中,這些鏈可以直接或通過酯官能團或全氟基團連接于聚合物骨架。
對本發(fā)明的目的而言,“聚合物”指包含至少2個重復單元的化合物,例如包含至少3個重復單元(可以是相同的)的化合物。
在本文對結構聚合物的描述中,“烴基的重復單元”包括包含2-80個碳原子的重復單元,例如2-60個碳原子的。至少一個烴基的重復單元可能還包含氧原子。烴基的重復單元可能選自飽和的和未飽和的烴基重復單元,其可能選自直鏈烴基重復單元、直鏈烴基重復單元和環(huán)狀烴基重復單元。該至少一種烴基重復單元可能包含,如至少一個構成聚合物骨架一部分(即非側接的)的雜原子。如此的至少一種雜原子可選自,如氮、硫和磷。例如,至少一種雜原子可以是氮原子,如非側接的氮原子。在另一實施例中,至少一種烴基重復單元可能包含至少一個雜原子,條件是所述的至少一種雜原子不是氮。在另一實施例中,此至少一種原子與至少一種選自氧和碳的原子聯(lián)合構成雜原子基團。在一個實施例中,雜原子基團包括羰基。
這種包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至少一種重復單元可選自例如酰胺基、氨基甲酸基和脲基。在一個實施例中,至少一種重復單元包含形成聚酰胺骨架的酰胺基。在另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重復單元包含形成聚氨酯骨架、聚脲骨架和/或聚氨酯-聚脲骨架的氨基甲酸基和/或脲基。側鏈例如可以直接連接于聚合物骨架上的至少一個雜原子上。在另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烴基重復單元可包含至少一個雜原子基團,條件是該至少一個雜原子基團不是酰胺基。在另一實施例中,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個選自硅氧烷單元和氧化烯單元的重復單元,且其中至少一個重復單元可能位于烴基重復單元之間。
在一個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含氮原子的結構聚合物,如酰胺、脲、或氨基甲酸酯單元如酰胺單元,和至少一種極性油。
在一實施例中,對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而言,脂肪鏈總數(shù)相對于重復單元和脂肪鏈的總數(shù)而言,其百分比為40%到98%,例如50%到95%。在另一實施例中,當聚合物骨架是聚酰胺骨架時,在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中,相對于所有酰胺單元和脂肪鏈的總數(shù),脂肪鏈總數(shù)百分比的范圍為40%到98%,例如50%到95%。
在另一實施例中,包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至少一種烴基重復單元的性質和比例取決于組合物液態(tài)脂肪相的性質,且如與液態(tài)脂肪相的性質類似。例如,不希望束縛于理論,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可能具有對液態(tài)脂肪相和如形成組合物液態(tài)脂肪相的一種油的化學部分的親和力,從而可形成對這些油的物理連接,如氫鍵。含有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的極性越高且是高比例時(相應于存在若干雜原子),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對極性油所具有的親和力也約大。相反,極性越低或甚至無極性,且含有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的比例越低,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對無極性油體的親和力越高。
在另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結構組合物,其包含至少一個由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結構化的液態(tài)脂肪相,其中所述的至少一種結合聚合物是包含聚合物骨架的聚酰胺聚合物,這種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個酰胺重復單元和任選地至少一個側接的脂肪鏈和/或至少一個端鏈,其可任選地官能化且包含8-120個碳原子,它們通過至少一個連接基團連接于至少一個酰胺重復單元。液態(tài)脂肪相還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該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和至少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一起形成生理上可接受的介質。
當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具有包含酰胺重復單元時,側接脂肪鏈可連接于酰胺重復單元的至少一個氮原子。
在一實施例中,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的重均分子量至多(含)為1,000,000,如至多(含)為500,000,在另一實施例中其至多(含)為100,000,在另一實施例中其至多(含)為50,000。例如,重均分子量的范圍為1000到30,000,如2000到20,000,也可以是2000到10,000。
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不溶于水或含水相。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不含離子基或官能團,即非離子的。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可具有一個可離子化的官能團。
如上所述,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可以如選自聚酰胺聚合物。本發(fā)明的聚酰胺聚合物可包含如含至少一個酰胺重復單元的聚合物骨架,即聚酰胺骨架。在另一實施例中,聚酰胺骨架還可包含至少一個端脂肪鏈和/或至少一個側脂肪鏈,其中所述的至少一個端脂肪鏈和/或至少一個側脂肪鏈選自通過至少一個連接基團連接于至少一個聚酰胺骨架的烷基鏈(如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烷基鏈)和鏈烯鏈(例如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鏈烯鏈),和/或通過至少一個連接基團連接于至少一個聚酰胺骨架的至少一個側脂肪鏈,選自烷基鏈(如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烷基鏈)和鏈烯鏈(如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鏈烯鏈)。在一實施例中,聚酰胺骨架可包含至少一個選自包含8-120個碳原子的脂肪鏈的端脂肪鏈(如12-68個碳原子的),通過至少一個連接基團連接于至少一個聚酰胺骨架;和/或至少一個選自包含8-120個碳原子的脂肪鏈的側脂肪鏈(如12-68個碳原子),通過至少一個連接基團連接于至少一個聚酰胺骨架,從而通過所述的至少一個連接基團連接于聚酰胺骨架的任何碳或氮上。在一實施例中,至少一個連接基團選自單鍵和脲、氨基甲酸乙酯、硫脲、硫代氨基甲酸乙酯、硫代醚、硫代酯、酯、醚和胺基。例如,至少一種連接基團可選自脲、酯和胺,在另一實施例中連接基團選自酯和胺。所述的鍵是如酯鍵。在一實施例中,這些聚合物包含在聚合物骨架(如聚酰胺骨架)各端的脂肪鏈。
在一實施例中,由于至少一個鏈的存在,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易溶解于油(即與水不溶混的液態(tài)化合物),因此甚至可以得到聚酰胺聚合物高含量(至少25%)的宏觀的均勻組合物,而這與已有技術不同,已有技術在聚酰胺骨架的末端不包含這種烷基或鏈烯鏈。如本文所述,如果組合物25℃的溶解度高于0.01g/100ml溶液,則該組合物是可溶的。
在另一實施例中,聚酰胺聚合物可選自由至少一種酸(選自至少一種包含至少32個碳原子(如32-44個碳原子)的二羧酸)和至少一種胺(選自包含至少2個碳原子(如2-36個碳原子)的二胺和包含至少2個碳原子(如2-36個碳原子的)三胺)間的縮聚反應形成的聚合物。所述的至少一種二羧酸可以是,例如選自至少一種包含至少16個碳原子的脂肪酸,如油酸、亞油酸和亞麻酸的二聚物。所述的至少一種胺可以是,例如選自二胺(如乙二胺、己二胺、六亞甲基二胺和苯二胺)和三胺。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胺是乙三胺。
聚酰胺聚合物也可選自包含至少一個端羧酸基的聚合物。所述的至少一個端羧酸基可以是,例如用至少一種醇(選自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單醇)酯化的。例如,所述的至少一種醇可以選自包含10-36個碳原子的單醇。在另一實施例中,單醇可以包含12-24個碳原子,如16-24個碳原子,如18個碳原子。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聚酰胺結合于可選自美國專利No.5,783,657所述的那些聚合物,它們是式(I)的聚酰胺 其中-n是整數(shù),其表示酰胺單元的數(shù)量,即在所述的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中存在的酯基團的數(shù)量范圍為在所述的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中的所有酯基團和所有酰胺基團總數(shù)的10%到50%;-R1是相同或不同的,各選自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烷基和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鏈烯基。在一實施例中,烷基基團包含4-24個碳原子,鏈烯基包含4-24個碳原子。
-R2是相同或不同的,各選自C4-C42烴基的基團,條件是至少所有R2中的50%選自C30-C42烴基的基團;-R3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包含選自碳原子、氫原子、氧原子和氮原子的原子的有機基團,條件是R3包含至少2個碳原子;和-R4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氫原子;C1-C10烷基;和與至少一個選自R3和另一R4的基團直接相連的鍵(當所述的至少一個基團選自另一R4時);R3和R4結合的氮原子形成部分定義為R4-N-R3部分的雜環(huán)結構,條件是所有R4中的至少50%選自氫原子。
在式(I)的聚合物中,為了本發(fā)明的目的任選地官能化的端脂肪鏈是連接于聚酰胺骨架最后一個雜原子(此時為氮)的端脂肪鏈。
在一實施例中,為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目的形成端和/或側脂肪鏈部分的式(I)的酯基團存在的量范圍是酯和酰胺基團(即雜原子基團)總數(shù)的15%到40%,如20%到35%。
在式(I)中,對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而言,n為范圍是1-10的整數(shù),如1-5的整數(shù),在另一實施例中n為3-5的整數(shù)。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R1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可以是如選自C12-C22的烷基,如選自C16-C22的烷基。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R2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可以是如各選自C10-C42的烴基的基團,如亞烷基。所有R2至少50%(如至少75%所有的R2),可以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可以是如各選自包含30-42個碳原子的基團。在這些實施例中,剩下的R2,相同的或不同的,可以是如各選自C4-C18基團,如C4-C12基團。
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R3可以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可以是如各選自C2-C36烴基的基團和聚氧化烯基團。在另一實施例中,R3可以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可以是如選自C2-C12烴基的基團。
在另一實施例中,R4可以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可選自氫原子。
如本文對結構聚合物的描述,烴基的基團可選自直鏈、環(huán)狀和支鏈的飽和和未飽和基團。這些烴基的基團可選自脂族和芳族。在一實施例中,烴基的基團選自脂族基團。烷基和亞烷基可選自直鏈、環(huán)狀和支鏈的飽和/或未飽和基團。
通常,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的側和端脂肪鏈可選自直鏈、環(huán)狀和支鏈的飽和和未飽和集團。側和端脂肪鏈可選自脂族和芳族基團。在一實施例中,這些側和端脂肪鏈選自脂族基團。
在本發(fā)明中,液態(tài)脂肪相的結構可以在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至少一種式(I)的聚酰胺聚合物,的協(xié)助下得到。例如至少一種式(I)的聚酰胺聚合物可以是以聚合物混合物的形式,且該混合物可包含式(I)的化合物,其中n等于0,即二酯。
可用于本發(fā)明組合物的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的非限制性例子包括由Arizona Chemical以商品名Uniclear80和Uniclear100制造和出售的商品。它們是分別以80%凝膠(活性物質)在礦物油中和100%凝膠(活性物質)出售的。這些聚合物的軟化點范圍為88℃到94℃,且可以是從(i)C36二酸和(ii)乙二胺的單體衍生的共聚物的混合物,其重均分子量約為6000。用至少一種醇(選自鯨臘醇和十八烷醇)酯化殘留的酸性末端基團得到末端酯基團。有時將鯨臘醇和十八烷醇的混合物稱為鯨臘基十八烷在醇。
可用于本發(fā)明組合物的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的其它非限制性例子包括聚酰胺聚合物或聚酰胺樹脂(由至少一種脂族二羧酸和至少一種二胺縮合得到的,羰基和胺基通過酰胺鍵縮合)。在一實施例中,這些聚合物包含2個以上的羰基和2個以上的胺基。這些聚酰胺聚合物的例子是以商品名Versamid由General Mills Inc.和Henekl Corp.公司制造和銷售的(Versamid 930、744或1655),或由Olin Mathieson Chemical Corp.以商品名Onamid制造或銷售的,如Onamid S或C。這些樹脂的平均分子量范圍為6000到9000。對這些聚酰胺更詳盡的信息,可參考美國專利No.3,645,705和3,148,125。在一實施例中,使用Versamid 930或744。
可用于本發(fā)明組合物的聚酰胺的其它例子包括由Arizona Chemical公司以Uni-Rez(2658、2931、2970、2621、2613、2624、2665、1554、2623和2662)制備或銷售的那些,以及由Henkel公司參考Macromelt 6212制備或銷售的產品。這些聚酰胺更詳盡的信息可參考美國專利No.5,500,209。這些聚酰胺表現(xiàn)出高熔體粘度特性。例如,MACROMELT 6212在190℃的高熔體粘度為30-40泊(用Brookfield粘度計,RVF#3型心軸,20RPM)。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組合物中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相應于式(I)的聚酰胺聚合物。由于脂肪鏈,這些聚合物易溶于油中,因此得到的組合物即使含有高含量的(至少25%)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宏觀上也是均勻的,而不含脂肪鏈的聚合物情況則不同。
在另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可選自植物來源的聚酰胺樹脂。植物來源的聚酰胺樹脂可選自,如美國專利No.5,783,657和5,998,570公開的聚酰胺樹脂。
本發(fā)明的結構聚合物還可是非蠟質聚合物。
在一實施例中,當本發(fā)明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包含呈式(II)的脲尿烷時R-O-CO-NH-R’-NH-CO-NH-R″-NH-CO-NH-R’-NH-CO-OR(II)R代表CnH2n+1或CmH2m+1(OCpH2p)r-,其中n代表大于22的整數(shù),如23-120,或23-68,m代表大于18的整數(shù),如19-120或23-68,p代表范圍為2-4的整數(shù),和r代表范圍為1-10的整數(shù),R’表示 或-(CH2)6-R”表示
-CH2-CH2-,-(CH2)6-或-(CH2)12-本發(fā)明的組合物中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的軟化點可高于50℃,如65℃到190℃,60℃到150℃以下和70℃到130℃以下,甚至85℃到105℃。此軟化點可低于本領域所用的結構聚合物的軟化點,以協(xié)助本發(fā)明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使用并可限制液態(tài)脂肪相的降解??捎帽绢I域熟知的差示掃描量熱法(“DSC”)測定軟化點,每分鐘溫度上升5-10℃。
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在組合物中的存在量范圍為,如0.5-80%(相對于組合物的總重),例如2%-60%和5%-40%。在另一實施例中,組合物中存在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含量范圍為5%到25%(相對于組合物的總重)。
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結構組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用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結構化的液態(tài)脂肪相,該聚合物包含一種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有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的重復單元,其中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任選地官能化的端脂肪鏈,選自烷基和鏈烯基鏈,如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烷基和鏈烯基鏈,進而如包含8-120個碳原子的烷基和鏈烯基鏈通過至少一個選自胺、脲和酯的連接基團連接于聚合物骨架,其中當所述的至少一個連接基團選自酯時,所述的至少一種端脂肪鏈則選自支鏈烷基。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也可包含至少一種側接的選自烷基和鏈烯基鏈的脂肪鏈(任選地被官能化),如含有至少4個碳原子的烷基和鏈烯基鏈,進而為包含8-120個碳原子的烷基和鏈烯基鏈,通過至少一個選自胺、脲和酯的連接基團連接于聚合物骨架上的任一碳原子或雜原子上,其中當所述的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選自酯時,所述的至少一種側接的脂肪鏈選自支鏈烷基鏈。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可包含至少一種側接的脂肪鏈和至少一種端脂肪鏈(如本段落以上定義),且這兩種脂肪鏈都是可以任選被官能化的。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一種組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的液態(tài)脂肪相,該聚合物包含一種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的重復單元,和至少一種選自(a)和(b)的成分,其中(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
另外,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涉及一種包含結構化的組合物的角蛋白物質護理、處理或化妝用組合物,該結構化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結構化的液態(tài)脂肪相,該聚合物包含一種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a)和(b)中的至少一種(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
另外,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涉及一種包含結構化的組合物的角蛋白物質護理、處理或化妝用組合物,該結構化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結構化的液態(tài)脂肪相,該聚合物包含一種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至少一種著色劑;以及(a)和(b)中的至少一種(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含有一種組合物的睫毛膏、眼線液、粉底、唇膏、腮紅、卸妝產品、身體化妝品、眼影、臉用粉產品、遮瑕產品、香波、調理劑、防曬產品或用于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的護理產品,在所述的睫毛膏、眼線液、粉底、唇膏、腮紅、卸妝產品、身體化妝品、眼影、臉用粉產品、遮瑕產品、香波、調理劑、防曬產品或用于皮膚、嘴唇或頭發(fā)的護理產品中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其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其包括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
(ii)(a)和(b)中的至少一種,(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包含無水組合物的除臭產品或皮膚或身體護理產品,在所述的無水組合物在所述產品中包括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其包括(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其包括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ii)(a)和(b)中的至少一種(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呈棒狀的唇膏組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連續(xù)的液態(tài)脂肪相;至少一種非蠟質、重均分子量低于100,000的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和(a)和(b)中的至少一種(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護理、化妝或處理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的方法,所述的方法包括將含有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無水組合物施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上,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其包括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ii)(a)和(b)中的至少一種,(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護理、化妝或處理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的方法,所述的方法包括將含有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施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上,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其包括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ii)(a)和(b)中的至少一種,選自(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一種施用無水組合物的方法,所述的組合物至少具有一個選自以下的特性無滲出(non-exudation)、有光澤、且在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上能形成令人舒服的涂層,在這種組合物中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這種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其包括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ii)(a)和(b)中至少一種,(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一種無水組合物,其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其包括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ii)(a)和(b)中的至少一種,(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其中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不是以下的式(II)的聚合物R-O-CO-NH-R’-NH-CO-NH-R″-NH-CO-NH-R’-NH-CO-OR(II)其中R代表CnH2n+1-或CmH2m+1(OCpH2p)r-;n代表4-22的整數(shù);m代表1-18的整數(shù);p代表范圍為2-4的整數(shù),和r代表范圍為1-10的整數(shù);R’表示 或-(CH2)6-和R”表示
-CH2-CH2-,-(CH2)6-或-(CH2)12-。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化妝或護理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的方法,包括向所述的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施用含有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用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結構化的)的結構組合物,該聚合物包含聚合物骨架,其包括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該組合物還含有(a)和(b)中的至少一種(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含有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無水組合物,其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聚酰胺聚合物),其包含一種聚合物骨架,這種骨架包含至少3個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ii)(a)和(b)中的至少一種(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且,例如,所述的至少3個烴基重復單元可以是相同的。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其包括(i)至少一種選自以下式(II)的脲尿烷的結構聚合物R-O-CO-NH-R’-NH-CO-NH-R″-NH-CO-NH-R’-NH-CO-OR(II)R代表CnH2n+1-或CmH2m+1(OCpH2p)r-,其中n代表大于22的整數(shù);m代表大于18的整數(shù);p代表范圍為2-4的整數(shù);和r代表范圍為1-10的整數(shù),R’表示
或-(CH2)6-和R”表示 -CH2-CH2-,-(CH2)6-或-(CH2)12- ;和(ii)(a)和(b)中的至少一種(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含有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其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個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條件是所述的至少一個雜原子不是氮;和(ii)(a)和(b)中的至少一種(a)選自至少一種油溶性酯;(b)選自至少一種UV阻斷劑。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其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非側接氮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至少一個任選地被官能化的端脂肪鏈,其選自具有至少4個碳原子的烷基鏈和鏈烯基鏈;和(ii)至少一種油溶性酯。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涉及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其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非側接氮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至少一個任選地被官能化的端脂肪鏈,其選自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烷基鏈和鏈烯基鏈;和(ii)至少一種UV阻斷劑。
液態(tài)脂肪相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可包含至少一種油。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油對所述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具有親和力。所述的至少一種油可選自,如極性油和無極性油,包括羥基液態(tài)油和室溫中為油狀的液體。在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和至少一種極性油。本發(fā)明的極性油可以,例如添加到非極性油中,而非極性油則可作為極性油的共溶劑。
在本發(fā)明中,通過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式(I)的聚酰胺聚合物)的協(xié)助可以得到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結構。通常,式(I)的聚合物可以是聚合物混合物的形式,這些混合物也可包含相應于式(I)的化合物的合成產物(其中n為0,即二酯)。
在一實施例中,組合物的液態(tài)脂肪相可含有30%以上(如40%以上)的液態(tài)油,該液態(tài)油的化學性質與結構聚合物骨架(烴基或硅氧烷基)的化學性質接近(如50%到99.4%)。在一實施例中,用聚酰胺類型、聚脲類型、聚氨酯類型或聚脲-氨酯類型骨架結構化的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大量(即,高于30%,如高于40%,以液態(tài)脂肪相總重計;或50%到99.4%)至少一種非極性(如烴基)油。對本發(fā)明的目的而言,“烴基油”指含有碳原子和氫原子,并任選地含有至少一個選自羥基、酯、羧基和醚基基團的油。
對用含有部分硅氧烷基骨架的聚合物結構化的液態(tài)脂肪相而言,該脂肪相可含有30%以上(如40%以上,以液態(tài)脂肪相的重量計;和55%到99.4)至少一種硅氧烷基液態(tài)油(以液態(tài)脂肪相的重量計)。
對用至少一種烴基類型的結構聚合物結構化的液態(tài)脂肪相而言,該脂肪相可含有30%以上(如40%重量,又如50%-99.4%)至少一種非極性的,如烴基的油(以液態(tài)脂肪相的總重計)。
例如,用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種極性油可選自-三酸甘油酯(包含甘油脂肪酸酯)高含量的烴基植物油,其中脂肪酸的鏈長在C4-C24間不等,這些鏈可選自環(huán)狀、直鏈和支鏈的飽和和未飽和鏈;這些油可選自,如麥胚芽油、玉米油、向日葵油、燭果油、蓖麻油、甜杏仁油、澳大利亞堅果(macadamia)油、杏仁油、大豆油、棉籽油、苜蓿油、罌粟油、南瓜油、芝麻油、葫蘆油(marrow oil)、菜籽油、鱷梨油、榛子油、葡萄籽油、黑醋栗油、月見草油、小米油、大麥油、奎藜籽油、橄欖油、黑麥油、紅花油、石栗子油、西番蓮油和麝香薔薇油;或者辛酸/癸酸三酸甘油酯,如由Stearineries Dubois制備或銷售的那些,或由Dynamit Nobel以商品名Miglyol 810、812和818制備和銷售的那些;-合成的式R5COOR6的油或酯,其中R5選自環(huán)狀、直鏈和支鏈、含有1-40個碳原子的脂肪酸殘基,R6選自如含有1-40個碳原子(如1-4個碳原子)的烴基鏈,條件是R5+R6≥10,故可以是如purcellin oil(辛酸鯨臘十八烷基酯)、異壬酸異壬基酯、苯甲酸C12-C15烷基酯、肉豆蔻酸異丙基酯、棕櫚酸2-乙基己基酯、異十八酸異硬脂基酯和辛酸烷基或聚烷基酯、或蓖麻油酸癸酸;羥基化酯如乳酸異十八烷酯和蘋果酸二異十八烷酯;和季戊四醇酯;-含有10-40個碳原子的合成的醚;-C8-C26脂肪醇,如油醇;和-C8-C26脂肪酸,如油酸、亞麻酸或亞油酸。
本發(fā)明的至少一種非極性油可選自,如本發(fā)明的至少一種非極性油可選自如硅氧烷油,如選自室溫下是液態(tài)的揮發(fā)性和非揮發(fā)性、支鏈、直鏈和環(huán)狀的聚二甲基硅氧烷(PDMS);含有是該硅氧烷鏈的側鏈和/或在其末端的烷基或烷氧基的聚二甲基硅氧烷,這些基團各自含有4-24個碳原子;苯基硅氧烷,如苯基三甲硅氧烷、苯基二甲硅氧烷、苯基三甲基甲硅烷氧基二苯基硅氧烷、二苯基二甲硅氧烷、二苯基甲基二苯基三硅氧烷和2-苯乙基三甲基甲硅烷氧基硅酸酯;選自合成來源的和礦物來源的環(huán)狀、直鏈和支鏈、揮發(fā)性和非揮發(fā)性的烴,如揮發(fā)性液態(tài)石蠟(如異鏈烷烴和異十二烷)或非揮發(fā)性液態(tài)石蠟及其衍生物、液態(tài)礦脂、液態(tài)羊毛脂、聚癸烷、氫化的聚異丁烯(如氫化的聚丁烯,例如從Nippon Oils and Fats購得的Parleam)和角鯊烯;以及它們的混合物。在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結構化的油,如那些使用聚酰胺(如式(I)的那些化合物)或聚氨酯、聚脲或聚脲-氨酯結構化的油,可以是非極性油,如一種油或選自礦物來源和合成來源的烴油的混合物,這類油選自烴類,如鏈烷,如Parleam油、異鏈烷烴(包括異十二烷)和角鯊烷以及它們的混合物。在一實施例中,這些油可與至少一種苯基硅氧烷油混合。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含有至少一種非揮發(fā)性油,所述的非揮發(fā)性油選自如礦物來源、植物來源和合成來源的烴基油、合成的酯或醚、硅氧烷油和它們的混合物。
在另一實施例中,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存在的總量可以占該組合物總重的1-99.4重量%,如5-99.4重量%、5-95.5重量%、10-80重量%或者20-75重量%。
在本發(fā)明中,“揮發(fā)性溶劑或油”指室溫和大氣壓下在與皮膚或嘴唇接觸時1小時以內能蒸發(fā)的任何非水性介質。本發(fā)明的揮發(fā)性溶劑是有機溶劑,如室溫下為液態(tài)的揮發(fā)性化妝用的油,其在室溫和大氣壓下的蒸氣壓不為零,其范圍為如10-2到300mmHg(1.33Pa到10,000Pa),如大于0.03mmHg(4Pa),在另一實施例中,該蒸氣壓大于0.3mmHg(40Pa)?!胺菗]發(fā)性油”指室溫和大氣壓下能保留在皮膚和嘴唇上至少幾個小時的油,如那些蒸氣壓小于10- 2mmHg(1.33Pa)的油。
根據(jù)本發(fā)明,這些揮發(fā)性溶劑或油可促進該組合物停留在皮膚、嘴唇或表層體生長物(如指甲)和角蛋白纖維的持久力或經久特性。這種溶劑可選自烴基溶劑、任選地包含成為其側鏈或在其鏈上的末端的烷基或烷氧基的硅氧烷溶劑,以及這些溶劑的混合物。
在一實施例中,該揮發(fā)性油的存在量為至多95.5%,如占2-75%,在另一實施例中,該比例為10-45%,以組合物的總重計。本領域熟練的技術人員可根據(jù)所需的持久力或經久特性選用該量。
本發(fā)明組合物的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還可含有脂質囊的分散體系。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還可以是如液態(tài)無水凝膠、剛性無水凝膠、液態(tài)單一乳劑、液態(tài)多重乳劑、剛性單一乳劑或剛性多重乳劑的形式。單一乳劑或多重乳劑可含有連續(xù)相,所述的連續(xù)相選自任選地包含分散的脂質囊的水相或任選地包含分散的脂質囊的脂肪相。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的組合物包含一個連續(xù)油性相或脂肪相,更具體地說,該組合物是無水組合物,如成棒狀或餅狀。無水組合物是指水含量小于10重量%的組合物,如小于5重量%。
油溶性酯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還可含有至少一種含有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在一實施例中,任何含有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都在本發(fā)明的實踐范圍內,條件是所述的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油溶性酯不是蓖麻油。在該實施例中,雖然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還可含有如蓖麻油,但單有蓖麻油與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組合時,就不在本發(fā)明實踐范圍以內了。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酯不是蔗糖醋酸異丁酸酯。
所述的至少一種含有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可選自如蓖麻油、丙二醇蓖麻醇酸酯、羥基硬脂酸異丙酯、檸檬酸三異十六烷酯、蘋果酸二異十八烷酯、羥基硬脂酸辛酯、檸檬酸三異二十烷酯、乳酸十六烷酯、蘋果酸二辛酯、羥基硬脂酸辛基十二烷酯、蘋果酸二-異十八烷酯和乳酸二-異十八烷酯。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含有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如蘋果酸二異十八烷酯和檸檬酸三異十六烷酯)可增加穩(wěn)定性。例如,在室溫和較高溫度保存時,使用這些酯可使形成的油滴最少。此外,含至少一個羥基的油溶性酯的引入,可極大地改善最終的透明無水棒狀物的總軟化點。
在另一實施例中,某些所述的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可提供最結實和最透明的組合物和棒狀物,與僅含有結構聚合物的組合物相比,這些酯還可改善膠凝效率。例如,含有16-20%的結構聚合物和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選自羥基硬脂酸異丙酯)的組合物具有優(yōu)異的透明度和結構。
視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及其量以及所述的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及其量而定,一些組合物在25℃下老化一天就有可能脫水收縮,而這對某些實施例而言是不利的。技術人員可通過改變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和/或所述的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油溶性酯可消除這種缺陷。技術人員還可通過改變這些成分中的至少一種的含量來消除這種缺陷。
在一實施例中,組合物中所述的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的存在量的范圍為10-84重量%,如20-70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但可以根據(jù)所需的組合物的硬度和穩(wěn)定性,根據(jù)特定的應用目的,選擇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和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的含量。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和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各自的量可以是獲得在其自身重量的條件下不流動的可崩解的固體的量。
按所需的應用(如棒狀物)考慮組合物的硬度。組合物的硬度可以用如以克力(gf)表示。本發(fā)明的組合物的硬度可以為如20gf到2000gf,或20gf到900gf,或20gf到600gf。
可用以下兩種方法之一測定硬度。第一種測定硬度的方法是將探棒穿透所述的組合物,尤其是用配有高度為25mm直徑為8mm的硬橡膠柱體的結構分析儀(如Rheo的TA-XT2i)。在20℃,在所述組合物的5份樣品的中央進行硬度測定。以2mm/s的前速度然后以0.5mm/s的速度并最終以2mm/s的后速度將柱體引入組合物的各樣品中,總位移為1mm。所記錄的硬度值為觀察到的最大峰值。測量誤差為±50gf。
硬度的第二種測定方法是“奶酪線”法,其包括從組合物切下8.1mm或12.7mm的棒狀物,用Indelco Chatillon Co.的DFGHS 2拉力測試器,以100mm/分鐘的速度在20℃測定它的硬度。這種方法測得的硬度值以在上述條件下切割棒狀物所需的剪切力(gf)表示。對這種方法而言,本發(fā)明組合物(以棒狀物的形式)的硬度為,如30gf到300gf范圍,30gf到250gf范圍和30gf到200gf的范圍。
本發(fā)明組合物的硬度可能使組合物能支承自身(self-supporting),而且還易分散在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上形成令人滿意的涂層。另外,這種硬度能使本發(fā)明要模制或注塑成棒狀物或餅狀的組合物具有良好的沖擊強度。
基于預計的應用和所需的硬度,技術人員可以用至少一種以上所列出的硬度測試方法來評估組合物。如果從至少一種這些硬度測試中得到所需的硬度值(考慮所需的應用),則該組合物就在本發(fā)明的范圍之內。
對本發(fā)明而言,棒狀組合物還具有可變形的、柔軟、彈性固體的特性,且當施用于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后具有顯著的彈性軟度。而已有技術的棒狀組合物則不具有這種彈性和柔軟性。
脂肪醇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還可含有至少一種脂肪醇。所述的至少一種脂肪醇可選自如C8-C26脂肪醇,如C12-C22脂肪醇。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脂肪醇選自肉豆蔻醇、鯨蠟醇、十八烷醇和二十二醇。在所述的組合物中,所述的脂肪醇存在量的范圍可以為如0.1-15.0重量%,例如占0.5-10重量%,在另一實施例中為0.5-8.0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在另一實施例中,技術人員可通過將至少一種脂肪醇加到該組合物中,從而消除該組合物的穩(wěn)定性缺陷。例如,與不含有所述的至少一種脂肪醇的組合物相比,加入至少一種脂肪醇可改善棒狀結構,使脫水收縮最小,并通常改善應用特性而不干擾棒的透明度。
油溶性聚合物本發(fā)明組合物還可含有至少一種油溶性聚合物,該聚合物選自烷基化的瓜爾膠和烷基纖維素。烷基化的瓜爾膠包括如乙基瓜爾膠和C1-5烷基半乳甘露聚糖,如從Aqulon購得的N-HANCE AG-50和NOHANCE AG-200。烷基纖維素可選自如乙基纖維素(如從Dow Chemical購得的ETHOCEL)。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聚合物在組合物中的存在量的范圍為0.05-10.0重量%,例如0.1-5重量%,在另一實施例中為0.1-3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這些成分可進一步穩(wěn)定化,如透明的防曬復合物組合物,以防止發(fā)生脫水收縮作用。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可通過包含至少一種選自烷基纖維素的油溶性聚合物來穩(wěn)定化。在另一實施例中,可使用至少一種烷基半乳甘露聚糖(如N-HANCE AG-50)來穩(wěn)定棒狀組合物,以抵抗粘性脫水收縮作用的發(fā)生,尤其是在較高的溫度(如45℃)。
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如上所述,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還含有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可選自氯化月桂基甲基葡萄糖聚氧乙烯醚(gluceth)-10-羥丙基二銨(dimmonium),它可使組合物具有化妝品的雅致性。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還可選自如季銨化合物(包括季銨化合物的鹽)和脂肪胺(包括脂肪胺的鹽)?;瘖y品的雅致性在本文中指相當?shù)偷恼承浴⒁子谑┯没蚴指惺娣?br>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選自下式的水不溶性表面活性劑 式中R1、R2、R3和R4各選自1-22個碳原子的脂族基團和C1-C3烷基、羥烷基、聚烷氧基、芳族基團、芳基和含有12-22個碳原子的烷基芳基,X選自鹵素、醋酸根、磷酸根、硝酸根和烷基硫酸根。所述的脂族基團除了碳和氫原子外,可含有如醚鍵和其它基團(如氨基)。
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可選自如下式的季銨鹽 式中R1是具有16-22個碳原子的脂族基團;R2、R3、R4、R5和R6各選自氫和具有1-4個碳原子的烷基;且X選自鹵素、醋酸根、磷酸根、硝酸根和烷基硫酸根。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可以是如二氯化牛脂丙二銨。
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的非限制性例子包括季銨鹽氯化二烷基二甲銨,其中烷基具有12-22個碳原子,且衍生自長鏈脂肪酸,如氫化牛脂脂肪酸(牛脂脂肪酸產生四級化合物,其中R1和R2以16-18個碳原子為主);氯化二牛脂二甲銨;甲基硫酸二牛脂二甲銨;氯化二(十六烷基)二甲銨;氯化二(氫化牛脂)二甲銨;氯化二(十八烷基)二甲銨、氯化二(二十烷基)二甲銨;氯化二(二十二烷基)二甲銨;乙酸二(氫化牛脂)二甲銨;氯化二(十六烷基)二甲銨、乙酸二(十六烷基)二甲銨;磷酸二牛脂二丙銨;硝酸二牛脂二甲銨;氯化二(椰子烷基)二甲銨;氯化二celtyl二甲銨;氯化硬脂基二甲基芐銨;氯化二十二烷基三甲銨;和氯化二(氫化牛脂)二甲銨。
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的非限制性例子還包括伯胺、仲胺和叔胺的鹽。在一實施例中,脂肪伯胺、脂肪仲胺和脂肪叔胺的鹽可包含具有12-22個碳原子的烷基,并且可以是取代的或未取代的。胺可選自如硬脂酰氨基丙基二甲胺、二乙基氨基乙基硬脂酰胺、二甲基硬脂胺、二甲基大豆胺、大豆胺、三癸胺、乙基硬脂胺、乙氧基化的(2摩爾E.O.)硬脂胺、二羥乙基硬脂胺和二十烷基二十二烷基胺。胺鹽可選自如鹵素、醋酸鹽、磷酸鹽、硝酸鹽、檸檬酸鹽、乳酸鹽和烷基硫酸鹽。在一實施例中,銨鹽選自氯化十八烷胺、氯化大豆胺、甲酸硬脂胺、二氯化N-牛脂丙二胺和檸檬酸硬脂酰氨基丙基二甲胺。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還可選自美國專利No.4,275,055中所公開的陽離子胺表面活性劑。
在另一實施例中,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可選自季咪唑啉鎓化合物,包括季咪唑啉鎓鹽。季咪唑啉鎓化合物包括如含有C12-C22烷基的咪唑啉鎓化合物,如氯化1-甲基-1-[(硬脂酰胺基)乙基]-2-十七烷基-4,5-二氫咪唑啉鎓、氯化1-甲基-1-[(棕櫚酰胺基)乙基]-2-十八烷基-4,5-二氫咪唑啉鎓和甲基硫酸1-甲基-1-[(牛脂酰胺基)-乙基]-2-牛脂-咪唑啉鎓。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還可選自美國專利No.4,387,090中公開的調節(jié)劑。
在所述的組合物中,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存在量的范圍為0.1-10重量%,例如占0.1-5.0重量%,在另一實施例中占0.5-2.0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蠟根據(jù)另一實施例,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還可含有至少一種蠟。例如,可使用至少一種蠟來形成不透明的組合物。在本文中“蠟”可指在液態(tài)脂肪相中可溶的親脂性脂肪化合物,它與大多數(shù)填充劑或顏料不同。例如,所述的至少一種蠟的熔點約高于45℃,如約高于55℃。這些蠟的非限制性例子包括天然來源的蠟,如蜂蠟、巴西棕櫚蠟、小燭樹蠟、小冠巴西棕蠟、野漆樹蠟、木質纖維蠟(cork fiber wax)、甘蔗蠟、石蠟、褐煤蠟(lignite wax)、微晶蠟、羊毛脂蠟、褐煤蠟(montan wax)和地蠟;氫化油,如氫化霍霍巴油、霍霍巴酯;合成來源的蠟,如從乙烯聚合衍生的聚乙烯蠟、由Fisher-Tropsch合成法獲得的蠟;脂肪酸酯和甘油三酯;以及硅氧烷蠟,如聚(二)甲基硅氧烷的衍生物。在一實施例中,組合物中所述的至少一種蠟的存在量可達到3%,在另一實施例中,此含量至少為3%,如可達到30%或50%。
毋庸多說,本發(fā)明的組合物應是化妝學和/或皮膚學可接受的,即它們應含有無毒的、生理上可接受的介質,并應能用于人的角蛋白物質。因而,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在一實施例中可含有生理上可接受的介質,如生理上可接受的油或溶劑。在本發(fā)明中,“化妝學和/或皮膚學上可接受的”指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具有令人愉悅的外觀、氣味和味道。
該組合物還可含有至少一種常在相關領域中使用的適當?shù)奶砑觿@種添加劑選自著色劑、抗氧化劑、精油、防腐劑、香料、中和劑、脂溶性或脂分散性膠凝劑、脂溶性聚合物和化妝學活性劑和皮膚學活性劑(即對皮膚、嘴唇或表層體生長物有利的制劑),如潤膚劑、增濕劑、維生素、必需脂肪酸和遮光劑。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還可含有至少一種附加的脂肪物質。所述的至少一種附加的脂肪物質可選自如樹膠、在環(huán)境溫度下成糊狀或是粘性的脂肪物質、以及樹脂。
所述的至少一種添加劑存在量的范圍為0.01-20重量%,如0.01-10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毋庸多說,本領域熟練的技術人員注意到對該可任選的附加添加劑及其量進行選擇,從而使本發(fā)明組合物的至少一個優(yōu)點(如穩(wěn)定性)不受到或者基本上不受到所選添加的不利影響。
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還可含有至少一種著色劑,選自顏料、染料、珠光顏料(即珍珠母)和珠光劑。例如,為了獲得具有良好的覆蓋面(即沒有給從頭到尾施用的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留下顯著的量)的化妝用組合物,選擇所述的至少一種著色劑。與可溶解的染料不同,這些顏料還可減少該組合物的粘性手感。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的看色劑是顏料(珠光的或非珠光的顏料)。
可根據(jù)本發(fā)明使用的代表性脂溶性染料包括蘇丹紅、DC紅17、DC綠6、β-胡蘿卜素、大豆油、蘇丹褐、DC黃11、DC紫2、DC橙5、喹啉黃和胭脂紅。這些脂溶性染料存在時,其含量最多可占組合物的總量的20重量%,如0.1-6重量%。
本發(fā)明使用的染料可選擇白色、有色、無機、有機、包涂和未包涂的染料。無機染料代表性的實例包括二氧化鈦(任選表面處理過的)、氧化鋯、氧化鋅、氧化鈰、氧化鐵、氧化鉻、錳紫、群青、氫氧化鉻和鐵籃(ferric blue)。有機染料的代表性實例包括炭黑、D & C類型染料和以胭脂蟲紅、鋇、鍶、鈣和鋁為基礎的沉淀染料。如果存在,這些染料的含量至多為40重量%,如1-35重量%或2-25重量%,以組合物總重計。
本發(fā)明可使用的珠光顏料(或珍珠母)可選自白色珠光顏料(如用鈦或氯氧化鉍包涂的云母)、有色的珠光顏料(如用氧化鐵包涂的鈦云母、用鐵藍或氧化鉻包涂的鈦云母、用選自上述有機顏料包涂的鈦云母)和以氯氧化鉍為基礎的珠光顏料。如果存在,珍珠母的含量至多為30重量%,如0.1-20重量%,以植物的總重計。
本發(fā)明的另一發(fā)明提供了包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如本文所述)和至少一種UV阻斷劑的組合物。該組合物還包含生理上可接受的基質。所述的至少一種UV阻斷劑可選自如有機濾光材料(包括親水和親脂的有機濾光材料)、無機納米微粒及其混合物。
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可以是防曬或遮光組合物,可包含有效量的至少一種UV阻斷劑,從而在其施用的表面上(如角質物質)提供完全或部分抗UV-A和/或UV-B射線的保護。
“UV阻斷劑”指通過已知機理本身吸收和/或反射和/或散射UV-A和/或UV-B射線、防止或至少限制這些射線與施用本發(fā)明組合物的表面(如角蛋白物質)之間相互接觸的任何化合物或這些化合物的組合,其包括例如,任何防曬劑、遮光劑、UV遮蔽劑、或UV阻斷劑。需要指出的是,通常在本領域中這些術語是可交換使用來表示本文的UV阻斷劑。換而言之,UV阻斷劑可以是吸收UV的有機遮光劑、或散射和/或反射UV射線的無機納米微粒以及它們的混合物。
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和防曬組合物可包含一種或多種親水有機UV阻斷劑、和/或一種或多種親脂有機UV阻斷劑、和/或一種或多種無機納米微粒。可用于本發(fā)明的UV阻斷劑的實例是本領域熟知的二苯甲酰甲烷遮光劑avobenzone或4-(叔丁基)-4-甲氧基二苯甲酰甲烷。這種UV阻斷劑是可以購置的,在市場是以如商品名“PARSOL 1789”(Givaudan)出售。它的結構式為 本發(fā)明的UV阻斷劑是反射或散射紫外線的物理阻斷劑。物理阻斷劑的典型實例包括礦脂紅、二氧化鈦和氧化鋅。物理阻斷劑通常封阻廣譜射線,包括UV-A和UV-B射線。這些物理封阻劑可以多種懸浮液和顆粒尺寸使用,且在化妝品制劑中經常包含這些封阻劑。對物理封阻劑的綜述可參見“非有機物質的防曬作用”(S.Nakada和H.Konishi,F(xiàn)ragrance Journal,第15卷,第64-70頁(1987))。
作為本發(fā)明UV阻斷劑的化學吸收劑(如avobenzone)實際吸收有害的紫外線。已知,化學吸收劑是按它們所防護的紫外線類型分類成UV-A或UV-B吸收劑。UV-A吸收劑通常吸收紫外線光譜中320-400nm區(qū)域的射線。UA-A吸收劑包括氨茴酸酯、二苯甲酮和二苯甲酰甲烷。UV-B吸收劑通常吸收紫外光譜280-320nm區(qū)域的射線。UV-B吸收劑包括對-氨基苯甲酸衍生物、樟腦衍生物、肉桂酸酯和水楊酸酯。
將化學吸收劑分為一般的UV-A或UV-B吸收劑在工業(yè)上是可接受的。但可以按UV阻斷劑的化學特性進行更細的分類。UV阻斷劑的化學特性主要有8種分類,見“防曬劑的開發(fā)、評估和管理”(N.Shaath等人,第2版,第269-273頁,Marcel Dekker,Inc.(1997))。
可用于本發(fā)明的UV阻斷劑通常包含化學UV吸收劑,但也包括物理UV阻斷劑??膳渲迫氡景l(fā)明組合物的UV阻斷劑的實例是化學吸收劑,如對-氨基苯甲酸衍生物、氨茴酸酯、二苯甲酮、樟腦衍生物、肉桂酸酯衍生物、二苯甲酰甲烷、丙烯酸二苯酯衍生物、水楊酸衍生物、三嗪衍生物、苯并咪唑化合物、二-苯并azolyl衍生物、亞甲基二(羥苯基苯并三唑)化合物、防曬聚合物、防曬硅氧烷和它們的混合物。這些封阻劑的實例可參見如美國專利No.2,463,264、4,367,390、5,166,355和5,237,071和EP-0,863,145、EP-0,517,104、EP-0,570,838、EP-0,796,851、EP-0,775,698、EP-0,878,469、EP-0,933,376、EP-0,893,119、EP-0,699,323、GB-2,303,549、DE-1,972,184和WO-93/04665。
也可配制入本發(fā)明組合物的UV阻斷劑的其它實例為物理UV阻斷劑,如氧化鈰、氧化鉻、氧化鈷、氧化鐵、礦脂紅、硅氧烷處理的二氧化鈦、二氧化鈦、氧化鋅和氧化鋯和它們的混合物。
可用于本發(fā)明的UV阻斷劑的其它例子可參見,如Segarin等人的“化妝品和科學與技術”,第189頁及以下(1957)和美國專利No.5,087,445和美國專利No.5.073,372。
可配制入本發(fā)明組合物的UV阻斷劑的例子還包括氨基苯甲酸、戊基二甲基PABA、桂醚酯、對-甲氧基肉桂酸二乙醇胺、雙棓酰三油酸酯、雙羥苯酮、對-甲氧基肉桂酸2-乙氧基乙酯、4-二(羥丙基)氨基苯甲酸乙酯、2-乙基己基-2-氰基-3,3-二苯基丙烯酸酯、對-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水楊酸2-乙基己酯、氨基苯甲酸甘油酯、水楊酸高薄荷酯、高水楊酸酯、3-咪唑-4-基丙烯酸和及其乙酯、氨基苯甲酸甲酯、辛基二甲基PABA、2-苯基苯并咪唑-5-磺酸及其鹽、礦脂紅、黃異苯酮、二氧化鈦、水楊酸三乙醇胺、N,N,N-三甲基-4-(2-氧代龍腦-3-亞基甲基)苯胺硫酸甲酯和它們的混合物。
可用于本發(fā)明的、在UV-A和/或UV-B范圍內起作用的UV阻斷劑的其它例子包括對-氨基苯甲酸、氧乙烯(25mol)對-氨基苯甲酸酯、對-二甲基氨基苯甲酸2-乙基己酯、N-氧丙烯對-氨基苯甲酸乙酯、對-氨基苯甲酸甘油酯、水楊酸4-異丙基芐酯、4-甲氧基肉桂酸2-乙基己酯、二異丙基肉桂酸甲酯、4-甲氧基肉桂酸異戊酯、4-甲氧基肉桂酸二乙醇胺、3-(4′-三甲基銨基)-亞芐基-樟腦-2-酮硫酸甲酯、2-羥基-4-甲氧基二苯甲酮、2-羥基-4-甲氧基二苯甲酮-5-磺酸酯、2,4-二羥基二苯甲酮、2,2′,4,4′-四氫二苯甲酮、2,2′-二羥基-4,4′-二甲氧基二甲苯酮、2-羥基-4-正辛氧基(octoxy)二苯甲酮、2-羥基-4-甲氧基-4′-甲氧基二苯甲酮、(2-氧代龍腦-3-亞基)-甲苯基-4-磺酸和其可溶性鹽、3-(4′-磺基)亞芐基-龍腦-2-酮及其可溶性鹽、3-(4′-甲基亞芐基)-d,l-樟腦、3-亞芐基-d,l-樟腦、苯1,4-二(3-亞甲基-10-樟腦磺酸)及其鹽(如Lang等人1986年4月29日出版的美國專利No.4,585,597中所述的產物Mexoryl SX)、尿刊酸、2,4,6-三[對-(2′-乙基己基-1′-氧代羰基)-苯胺基]-1,3,5-三嗪、2-[(對-(叔丁基酰胺基)苯胺基]-4,6-二-[(對-(2′-乙基己基-1′-氧代羰基)苯胺基]-1,3,5-三嗪、2,4-二{[4-(2-乙基-己氧基)]-2-羥基]-苯基}-6-(4-甲氧基-苯基)-1,3,5-三嗪(Ciba的商品“TINOSORB S”)、N-(2和4)-[(2-氧代龍腦-3-亞基)甲基]芐基]-丙烯酰胺、1,4-二苯并咪唑基-亞苯基(phenylen)-3,3′,5,5′-四磺酸及其鹽、亞芐基丙二酸酯取代的聚有機硅氧烷、苯并三唑取代的聚有機硅氧烷(Drometrizole Trisiloxane)、分散的2,2′-亞甲基-二-[6-(2H-苯并三唑-2-基)-4-(1,1,3,3-四甲基丁基)苯酚)(如Fairmount Chemical的商品MIXXIM BB/100)、或以分散形式微?;?如Ciba-Geigy的商品TINOSORBM)、和可溶解的2,2′-亞甲基-二-[6-(2H-苯并三唑-2-基)-4-(甲基)苯酚](如Fairmount Chemical的商品MIXXIM BB/200)。
對本發(fā)明而言,其它可以的UV阻斷劑包括水楊酸辛酯、氰雙苯丙烯酸辛酯和氧苯酮。例如,所述的UV阻斷劑可以是NEO HELIOPAN 303。一種或多種任何上述UV阻斷劑的組合可用于本發(fā)明。
對本發(fā)明而言,avobenzone以外的二苯甲?;淄檠苌镆部捎米鱑V阻斷劑。對它們的描述參見如FR-2,326,405、FR-2,440,933和EP-0,114,607。它們包括,如2-甲基二苯甲酰基甲烷、4-甲基二苯甲酰基甲烷、4-異丙基二苯甲酰基甲烷、4-叔丁基二苯甲?;淄?、2,4-二甲基二苯甲酰基甲烷、2,5-二甲基苯甲酰基甲烷、4,4′-二異丙基二苯甲?;淄?、4,4′-二甲氧基二苯甲?;淄?、2-甲基-5-異丙基-4′-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2-甲基-5-叔丁基-4′-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2,4-二甲基-4′-甲氧基二苯甲?;淄?、2,6-二甲基-4-叔丁基-4′-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和它們的混合物。
如果本發(fā)明的組合物中存在所述的至少一種UV阻斷劑,所述的UV阻斷劑的存在量的范圍為約0.01-30重量%,如0.1-15重量%、如0.5-15重量%,在另一實施例中為0.5-6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當然,對具體制劑的特性,較高或較低的用量可能是適合的。另外,在組合物中可以聯(lián)合使用一種或多種UV阻斷劑。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他們的常規(guī)知識為基礎,選擇和制備用于本發(fā)明主題的包裝和應用設備,并按所需包裝的組合物的性質進行調節(jié)。實際上,要使用的設備的類型可以,如與組合物的稠度(如粘度)有關聯(lián),它還可依賴于存在于組合物中的組分的性質,如非揮發(fā)性化合物的存在。
本發(fā)明將使用下述實施例進行闡述,但這些實施例不是限制性的,其中的量以質量百分比給出。實施例1透明無水防曬棒表1
*1其它防腐劑、掩蔽劑、色素、維生素、油溶性活性劑、抗氧劑和皮膚活性劑。
用以下流程制備表1中的組合物。將相A的成分添加到主容器中,在葉輪式混合器的協(xié)助下邊混合邊加熱至110℃-115℃。在110℃-115℃時,邊攪拌邊將B相加到A相中。讓聚酰胺樹脂小珠溶解,從加熱裝置上取出混合物,將其冷卻至80℃-82℃。用葉輪式混合器邊攪拌邊將溫度維持在約80℃-82℃的同時,將相C、D和E加到AB混合物中?;旌洗私M合物直到均勻(約1分鐘),然后注入合適的容器或模具。
得到的組合物在室溫(25℃)中堅固。在一些組合物的表面是覆蓋了很細的均勻油層,但沒有一種組合物通不過穩(wěn)定性測試。當溫度升高時(45℃),整體結構和棒狀特性保持不變。在一些組合物的棒狀結構表面上有適中的油層,所有組合物都通過了穩(wěn)定性測試。
實施例2含有油溶性陽離子聚合物的透明無水防曬棒表2
用以下流程制備表2中的組合物。將相A的成分添加到主容器中,在葉輪式混合器的協(xié)助下邊混合邊加熱至110℃-115℃。在110℃-115℃時,邊攪拌邊將B相加到A相中。讓聚酰胺樹脂小珠溶解,從加熱裝置上取出混合物,將其冷卻至80℃-82℃。用葉輪式混合器邊攪拌邊將溫度維持在約80℃-82℃的同時,將相C和D加到AB混合物中?;旌洗私M合物直到均勻(約1分鐘),然后注入合適的容器或模具。
得到的組合物在室溫(25℃)中堅固。在一些組合物的表面是覆蓋了很細的均勻油層,但沒有一種組合物通不過穩(wěn)定性測試。當溫度升高時(45℃),整體結構和棒狀特性保持不變。在一些組合物的棒狀結構表面上有適中的油層,所有組合物都通過了穩(wěn)定性測試。
實施例3含有油溶性陽離子聚合物的透明無水防曬棒表3
用以下流程制備表3中的組合物。將相A的成分添加到主容器中,在葉輪式混合器的協(xié)助下邊混合邊加熱至110℃-115℃。在110℃-115℃時,邊攪拌邊將B相加到A相中。讓聚酰胺樹脂小珠溶解,從加熱裝置上取出混合物,將其冷卻至80℃-82℃。用葉輪式混合器邊攪拌邊將溫度維持在約80℃-82℃的同時,將相C、D和E加到AB混合物中。混合此組合物直到均勻(約1分鐘),然后注入合適的容器或模具。
得到的組合物在室溫(25℃)中堅固。在一些組合物的表面是覆蓋了很細的均勻油層,但沒有一種組合物通不過穩(wěn)定性測試。當溫度升高時(45℃),整體結構和棒狀特性保持不變。在一些組合物的棒狀結構表面上有適中的油層,所有組合物都通過了穩(wěn)定性測試。
實施例4包含油溶性陽離子聚合物的唇膏表4
將混合物混合均勻,然后注入合適的容器或模具。這些組合物具有很好的穩(wěn)定性,且在47℃時無滲出。
實施例5無水凝膠狀唇膏組合物表5
將這些組合物混合均勻,然后注入合適的容器或模具。室溫,這些組合物穩(wěn)定性良好,且具有良好的防曬特性。
權利要求
1.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包括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條件是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酯不是蓖麻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為選自以下的形式液態(tài)無水凝膠、剛性無水凝膠、液態(tài)單一乳劑、剛性單一乳劑、液態(tài)多重乳劑、和剛性多重乳劑。
3.一種結構無水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個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結構化的液態(tài)脂肪相,所述的結構聚合物包含聚合物骨架,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條件是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酯不是蓖麻油。
4.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無水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包括至少一個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條件是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酯不是蓖麻油。
5.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無水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包括至少三個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條件是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酯不是蓖麻油。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無水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三個烴基重復單元是相同的。
7.如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結構聚合物還包含至少一個以下成分至少一個選自烷基鏈和鏈烯基鏈的端脂肪鏈,所述的至少一個端脂肪鏈通過至少一個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和至少一個選自烷基鏈和鏈烯基鏈的側脂肪鏈,所述的至少一個側脂肪鏈通過至少一個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烷基鏈和所述的鏈烯基鏈各包含至少四個碳原子。
9.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烷基鏈和所述的鏈烯基鏈各包含8-120個碳原子。
10.如權利要求7-9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烷基鏈和所述的鏈烯基鏈各包含12-68個碳原子。
11.如權利要求7-10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連接基團選自;單鍵和脲、氨基甲酸乙酯、硫代脲、硫代氨基甲酸乙酯、硫代醚、硫代酯、酯、醚和胺基。
12.如權利要求7-11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連接基團選自脲、酯和胺基。
13.如權利要求7-12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連接基團選自酯和胺基。
14.如權利要求7-13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連接基團是酯基,其以相對于至少一個結構聚合物中所有酯和雜原子基團總數(shù)的15%到40%的比例范圍存在。
15.如權利要求7-14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連接基團是酯基,其以相對于至少一個結構聚合物中所有酯和雜原子基團總數(shù)的20%到35%的比例范圍存在。
16.如權利要求7-15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端脂肪鏈被官能化。
17.如權利要求7-16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側脂肪鏈被官能化。
18.如權利要求7-17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中的脂肪鏈總數(shù)的百分比范圍為40%到98%,以在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中的重復單元和脂肪鏈的總數(shù)計。
19.如權利要求7-18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中的脂肪鏈總數(shù)的百分比范圍為50%到95%,以在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中的重復單元和脂肪鏈的總數(shù)計。
20.如權利要求1-19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重均分子量低于100,000。
21.如權利要求1-20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重均分子量低于50,000。
22.如權利要求1-19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重均分子量的范圍為1000到30,000。
23.如權利要求1-22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烴基重復單元包含2-80個碳原子。
24.如權利要求1-23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烴基重復單元中的至少一個雜原子選自氮、硫和磷。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雜原子是氮原子。
26.如權利要求1-25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雜原子與至少一種選自氧和碳的至少一個原子聯(lián)合形成雜原子基團。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雜原子基團選自酰胺基、氨基甲酸酯基和脲基。
28.權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雜原子基團是酰胺基,所述的聚合物骨架是聚酰胺骨架。
29.如權利要求26-28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雜原子基團選自氨基甲酸酯基和脲基,且所述的聚合物骨架選自聚氨酯骨架、聚脲骨架和聚氨酯-聚脲骨架。
30.如權利要求1-29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選自式(I)的聚酰胺聚合物 其中-n是整數(shù),其表示酰胺單元的數(shù)量,使得在所述的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中存在的酯基團的數(shù)量范圍為在所述的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中的所有酯基團和所有酰胺基團總數(shù)的10%到50%;-R1是相同或不同的,各選自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烷基和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鏈烯基;-R2是相同或不同的,各選自C4-C42烴基,條件是至少所有R2中的50%選自C30-C42烴基基團;-R3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包含選自碳原子、氫原子、氧原子和氮原子的原子的有機基團,條件是R3包含至少2個碳原子;和-R4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氫原子;C1-C10烷基;和與至少一個選自R3和另一個R4的基團直接相連的鍵,從而當所述的至少一個基團選自另一個R4時,與R3和R4結合的氮原子形成部分定義為R4-N-R3的雜環(huán)結構,條件是所有R4中至少50%選自氫原子。
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n是1-5的整數(shù)。
32.如權利要求30或3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R1所述的烷基和R1所述的鏈烯基各包含4-24個碳原子。
33.如權利要求30-3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R1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C12-C22的烷基。
34.如權利要求30-33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R1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C16-C22烷基。
35.如權利要求30-3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R2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C10-C42烴基基團,條件是所有R2中的至少50%選自C30-C42烴基基團。
36.如權利要求30-35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R3可以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C2-C36烴基基團和聚氧化烯基團。
37.如權利要求30-36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R3可以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C2-C12烴基基團。
38.如權利要求30-37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R4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氫原子。
39.如權利要求30-38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式(I)的聚合物為聚合物混合物的形式,其中所述的混合物還任選地包含式(I)的聚合物,其中n等于0。
40.如權利要求1-39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軟化點高于50℃。
41.如權利要求1-40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軟化點的范圍為60℃到150℃。
42.如權利要求1-41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軟化點范圍為70℃到130℃。
43.如權利要求1-42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在組合物中的存在量范圍為0.5%到80%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44.如權利要求1-43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在組合物中的存在量范圍為2%到60%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45.如權利要求1-44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的硬度范圍為20gf到2000gf。
46.如權利要求1-45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的硬度范圍為30gf到300gf。
47.如權利要求1-46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的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至少一種油,所述的至少一種油選自至少一種極性油和至少一種非極性油,各對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具有親和力。
48.如權利要求4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極性油選自-包含甘油脂肪酸酯的三酸甘油酯高含量的烴基植物油,其中脂肪酸的鏈長在C4-C24間不等,所述的鏈可選自環(huán)狀、直鏈和支鏈的飽和和未飽和鏈;-合成的式R5COOR6的油或酯,其中R5為選自環(huán)狀、直鏈和支鏈、含有1-40個碳原子的脂肪酸殘基,R6選自含有1-40個碳原子的烴基鏈,條件是R5+R6≥10;-含有10-40個碳原子的合成醚;-C8-C26脂肪醇;和-C8-C26脂肪酸。
49.如權利要求4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非極性油選自-硅酮油,選自室溫為液態(tài)的揮發(fā)性和非揮發(fā)性的、直鏈和環(huán)狀的聚二甲基硅氧烷;-聚二甲基硅氧烷,包含為側接的和/或在硅氧烷鏈的末端的烷基或烷氧基基團,所述的基團各包含2-24個碳原子;-苯基硅氧烷;和-烴,選自直鏈和支鏈、揮發(fā)性和非揮發(fā)性的、合成的和礦物烴類。
50.如權利要求1-49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至少一種非揮發(fā)性油。
51.如權利要求50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非揮發(fā)性的油選自礦物、植物和合成來源的烴基油、合成酯和醚、以及硅酮油。
52.如權利要求1-51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存在量范圍為1%到99.4%,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53.如權利要求1-52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存在量范圍為10%到80%,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54.如權利要求1-53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至少一種揮發(fā)性溶劑,所述的揮發(fā)性溶劑選自烴基溶劑和硅氧烷溶劑,它們任選地包含在硅氧烷鏈末端或側鏈的烷基或烷氧基基團。
55.如權利要求5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揮發(fā)性溶劑存在的量至多為95.5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56.如權利要求54或5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揮發(fā)性溶劑存在的量范圍為10重量%到45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57.如權利要求1-56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其它脂肪物質。
58.如權利要求5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其它脂肪物質選自樹膠、在室溫為糊狀或粘性的脂肪物質、以及樹脂。
59.如權利要求1-58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蓖麻油。
60.如權利要求1-59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選自丙二醇蓖麻醇酸酯、羥基硬脂酸異丙酯、檸檬酸三異十六烷酯、蘋果酸二異十八烷酯、羥基硬脂酸辛酯、檸檬酸三異二十烷酯、乳酸十六烷酯、蘋果酸二辛酯、羥基硬脂酸辛基十二烷基酯、蘋果酸二-異十八烷酯和乳酸二-異十八烷酯。
61.如權利要求60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酯是蘋果酸二異十八烷酯。
62.如權利要求60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酯是檸檬酸三異十六烷酯。
63.如權利要求1-62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的存在量為10重量%-84重量%,以組合物總重計。
64.如權利要求1-63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的存在量為20重量%-70重量%,以組合物總重計。
65.如權利要求1-64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是固體。
66.如權利要求1-65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是選自模制和傾注的棒狀物固體。
67.如權利要求1-66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脂肪醇。
68.如權利要求6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脂肪醇選自C8-C26脂肪醇。
69.如權利要求67或68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脂肪醇選自C12-C20脂肪醇。
70.如權利要求67-69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C12-C20的脂肪醇選自肉豆蔻醇、鯨臘醇、十八烷醇和二十二醇。
71.如權利要求67-70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脂肪醇存在量的范圍為0.1重量%-15.0重量%,以組合物總重計。
72.如權利要求67-71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脂肪醇存在量的范圍為0.5重量%-8.0重量%,以組合物總重計。
73.如權利要求1-72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油溶性聚合物。
74.如權利要求73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聚合物選自烷基化的瓜爾膠和烷基纖維素。
75.如權利要求73或7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聚合物存在量的范圍為0.05重量%-10重量%,以組合物總重計。
76.如權利要求73-75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聚合物存在量的范圍為0.1重量%-3重量%,以組合物總重計。
77.如權利要求1-76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
78.如權利要求7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選自季銨化合物、脂肪胺和脂肪胺的鹽。
79.如權利要求77或78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存在量的范圍為0.1重量%-10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80.如權利要求77-79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存在量的范圍為0.5重量%-2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81.如權利要求1-80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蠟。
82.如權利要求8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蠟選自巴西棕櫚蠟、小燭樹蠟、小冠巴西棕蠟、野漆樹蠟、木質纖維蠟、甘蔗蠟、石蠟、褐煤蠟、微晶蠟、羊毛脂蠟、褐煤蠟、聚乙烯蠟、由Fisher-Tropsch合成法獲得的蠟、硅氧烷蠟、地蠟、氫化霍霍巴油、脂肪酸酯和脂肪酸酯甘油酯。
83.如權利要求81或8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蠟存在量的范圍為至多3%,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84.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是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結構,其包含至少一個酰胺重復單元;和(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條件是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酯不是蓖麻油。
85.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選自由至少一種含至少32個碳原子的二羧酸和至少一種胺之間的至少一個縮聚反應得到的聚合物;其中所述的至少一種胺選自包含至少2個碳原子的二胺和包含至少2個碳原子的三胺。
86.如權利要求8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二羧酸包含32-44個碳原子,且所述的至少一種胺包含2-36個碳原子。
87.如權利要求85或86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二羧酸選自至少一種包含至少16個碳原子的至少一種脂肪酸的二聚物。
88.如權利要求85-87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脂肪酸選自油酸、亞油酸和亞麻酸。
89.如權利要求85-88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胺選自乙二胺、己二胺、六亞甲基二胺、苯二胺和乙三胺。
90.如權利要求85-89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選自包含至少一個端羧酸基團的聚合物。
91.如權利要求90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端羧酸基團用至少一種醇酯化,所述的至少一種醇選自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單醇。
92.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選自丙二醇蓖麻油酸酯、羥基硬脂酸異丙酯、檸檬酸三異鯨臘酯、蘋果酸二異十八烷酯、羥基硬脂酸辛酯、檸檬酸三異二十烷酯、乳酸十六烷酯、蘋果酸二辛酯、羥基硬脂酸辛基十二烷基酯、蘋果酸二-異十八烷酯和乳酸二-異十八烷酯。
93.如權利要求9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酯是蘋果酸二異十八烷酯。
94.如權利要求93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酯是檸檬酸三異鯨臘酯。
95.如權利要求84-9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為選自以下的形式液態(tài)無水凝膠、剛性無水凝膠、液態(tài)單一乳劑、剛性單一乳劑、液態(tài)多重乳劑、和剛性多重乳劑。
96.如權利要求84-95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是固體。
97.如權利要求84-96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蠟。
98.一種粉底、睫毛膏、眼線液、遮瑕產品、唇膏、腮紅或眼影、身體化妝品、防曬產品、皮膚或頭發(fā)著色劑、皮膚護理制劑、香波、護發(fā)素、或卸妝產品,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粉底、睫毛膏、眼線液、遮瑕產品、唇膏、腮紅或眼影、身體化妝品、防曬產品、皮膚或頭發(fā)著色劑、皮膚護理制劑、香波、護發(fā)素、或卸妝產品中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其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
99.一種無水除臭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臭產品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其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
100.一種化妝和/或護理和/或處理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用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其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
101.一種棒狀唇膏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組合物中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和至少一種非蠟質、重均分子量低于100,000的結構聚合物。
102.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選自呈以下式(II)的脲氨基甲酸乙酯R-O-CO-NH-R’-NH-CO-NH-R″-NH-CO-NH-R’-NH-CO-OR(II)其中R代表CnH2n+1-或CmH2m+1(OCpH2p)r-;其中n代表大于22的整數(shù);m代表大于18的整數(shù);p代表范圍為2-4的整數(shù),和r代表范圍為1-10的整數(shù);R’表示 或-(CH2)6-和R”表示 -CH2-CH2-,-(CH2)6-或-(CH2)12-;和(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
103.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其中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不包括式(II)的聚合物R-O-CO-NH-R’-NH-CO-NH-R″-NH-CO-NH-R’-NH-CO-OR(II)其中R代表CnH2n+1-或CmH2m+1(OCpH2p)r-;n代表4-22的整數(shù);m代表1-18的整數(shù);p代表范圍為2-4的整數(shù),和r代表范圍為1-10的整數(shù);R’表示 或-(CH2)6-和R”表示 -CH2-CH2-,-(CH2)6-或-(CH2)12-
104.一種化妝、護理或處理皮膚或嘴唇用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一種結構化的組合物,該結構化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由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和至少一種著色劑,所述的結構聚合物包含聚合物骨架,所述的骨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
105.一種處理、護理或化妝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結構化的組合物,該結構化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所述的液體脂肪相由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和至少一種著色劑,所述的結構聚合物包含聚合物骨架,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
106.一種結構化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個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和至少一種油溶性酯結構化的液態(tài)脂肪相,所述的結構聚合物包含聚合物骨架,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任選地被官能化的端脂肪鏈,所述的脂肪鏈選自烷基鏈和鏈烯基鏈,所述的至少一種端脂肪鏈通過至少一種選自酰胺、脲和酯的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當所述的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選自酯時,所述的至少一種端脂肪鏈選自支鏈烷基,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酯包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
107.一種結構化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個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和至少一種油溶性酯結構化的液態(tài)脂肪相,所述的結構聚合物包含聚合物骨架,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所述的結構聚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任選地被官能化的側脂肪鏈,所述的脂肪鏈選自烷基鏈和鏈烯基鏈,且所述的至少一種側脂肪鏈通過至少一種選自酰胺、脲和酯的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其中當所述的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選自酯時,所述的至少一種側脂肪鏈選自支鏈烷基,且所述的至少一種油溶性酯包含至少一種游離羥基。
108.一種護理、化妝或處理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向所述的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施用化妝品組合物,所述的化妝品組合物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其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
109.一種制備生理上可接受的組合物形式的化妝品組合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在所述的組合物中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其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
110.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至少一種選自烷基鏈和鏈烯基鏈的端脂肪鏈,所述的至少一種端脂肪鏈通過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和(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
111.一種向化妝品組合物提供耐剪切和穩(wěn)定性中至少一種特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在所述的化妝品組合物中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且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和至少一種油溶性酯存在的聯(lián)合量能有效地向所述的組合物提供耐剪切和穩(wěn)定性中的至少一種特性。
112.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i)至少一種包含一種聚合物骨架的結構聚合物,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包含a)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b)至少一種-至少一種任選地被官能化的端脂肪鏈,所述的端脂肪鏈選自烷基鏈和鏈烯基鏈,且所述的至少一種端脂肪鏈通過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和-至少一種任選地被官能化的側脂肪鏈,所述的側脂肪鏈選自烷基鏈和鏈烯基鏈,且所述的至少一種側脂肪鏈通過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和(ii)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
113.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所述的聚酰胺聚合物包含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個酰胺重復單元;和(ii)至少一種UV阻斷劑。
114.如權利要求113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至少一種選自烷基鏈和鏈烯基鏈的端脂肪鏈,所述的至少一種端脂肪鏈通過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和至少一種選自烷基鏈和鏈基烯鏈的側脂肪鏈,所述的至少一種側脂肪鏈通過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
115.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聚合物骨架,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雜原子的烴基重復單元;和至少一種端脂肪鏈,所述的端脂肪鏈通過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且所述的脂肪鏈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和(ii)至少一種UV阻斷劑。
116.如權利要求114或11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種所述的烷基鏈和所述的鏈烯基鏈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
117.如權利要求116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種所述的烷基鏈和所述的鏈烯基鏈包含8-120個碳原子。
118.如權利要求11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種所述的烷基鏈和所述的鏈烯基鏈包含12-68個碳原子。
119.如權利要求114或11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選自脲、氨基甲酸乙酯、硫代脲、硫代氨基甲酸乙酯、硫代醚、硫代酯、酯、醚和胺基團。
120.如權利要求114或11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連接基團是酯基團。
121.如權利要求120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連接基團是以15%-40%比例范圍存在的酯基團,以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中的所有酯和酰胺基團的總數(shù)計。
122.如權利要求120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連接基團是以20%-35%比例范圍存在的酯基團,以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中的所有酯和酰胺基團的總數(shù)計。
123.如權利要求114或11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端脂肪鏈是被官能化的。
124.如權利要求11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側脂肪鏈是被官能化的。
125.如權利要求114-124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中,脂肪鏈總數(shù)的百分比范圍為40%-98%,以在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中的所有酰胺單元和脂肪鏈的總數(shù)計。
126.如權利要求114-125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中,脂肪鏈總數(shù)的百分比范圍為50%-95%,以在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中的所有酰胺單元和脂肪鏈的總數(shù)計。
127.如權利要求113-126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重均分子量低于100,000。
128.如權利要求12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重均分子量低于50,000。
129.如權利要求128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重均分子量的范圍為1000到30,000。
130.如權利要求114或11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選自式(I)的聚酰胺聚合物 其中-n是整數(shù),其表示酰胺單元的數(shù)量,使得在所述的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中存在的酯基團的數(shù)量范圍為在所述的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中的所有酯基團和所有酰胺基團總數(shù)的10%到50%;-R1是相同或不同的,各選自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烷基和包含至少4個碳原子的鏈烯基;-R2是相同或不同的,各選自C4-C42烴基基團,條件是至少所有R2中的50%選自C30-C42烴基基團;-R3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包含選自碳原子、氫原子、氧原子和氮原子的原子的有機基團,條件是R3包含至少2個碳原子;和-R4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氫原子;C1-C10烷基;和與至少一個選自R3和另一個R4的基團直接相連的鍵,從而當所述的至少一個基團選自另一個R4時,與R3和R4結合的氮原子形成部分定義為R4-N-R3部分的雜環(huán)結構,條件是所有R4中至少50%選自氫原子。
131.如權利要求130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n是1-5的整數(shù)。
132.如權利要求130或13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所述的R1的烷基和所述的R1的鏈烯基各分別包含4-24個碳原子。
133.如權利要求130-132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R1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C12-C22的烷基。
134.如權利要求130-133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R1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C16-C22的烷基。
135.如權利要求130-134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R2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C10-C42的烴基基團,條件是所有R2中有至少50%選自C30-C42的烴基基團。
136.如權利要求130-135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R3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C2-C36的烴基基團和聚氧化烯基團。
137.如權利要求130-136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R3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C2-C12的烴基基團。
138.如權利要求130-137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式(I)中,R4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各選自氫原子。
139.如權利要求130-138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式(I)的聚合物是以聚合物混合物的形式,其中所述的混合物還可任選地包含式(I)的化合物,其中n等于0。
140.如權利要求114或11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聚酰胺聚合物選自由至少一種含至少32個碳原子的二羧酸和至少一種胺之間的至少一種縮聚反應得到的聚合物;其中所述的至少一種胺選自包含至少2個碳原子的二胺和包含至少2個碳原子的三胺。
141.如權利要求140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二羧酸包含32-44個碳原子,且所述的至少一種胺包含2-36個碳原子。
142.如權利要求14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二羧酸選自油酸、亞油酸和亞麻酸。
143.如權利要求140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胺選自乙二胺、己二胺、六次甲基二胺、苯二胺和乙三胺。
144.如權利要求113-143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軟化點高于50℃。
145.如權利要求113-144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軟化點的范圍為65℃到150℃。
146.如權利要求113-145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的軟化點范圍為70℃到130℃。
147.如權利要求113-146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在組合物中的存在量范圍為0.5%到80%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148.如權利要求113-147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在組合物中的存在量范圍為2%到60%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149.如權利要求113-148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UV阻斷劑選自有機掩蔽劑和無機納米微粒。
150.如權利要求113-149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UV阻斷劑選自親脂有機濾光材料。
151.如權利要求113-150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UV阻斷劑存在量的范圍為0.1重量%到30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152.如權利要求15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UV阻斷劑存在量的范圍為0.5重量%到15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153.如權利要求113-152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組合物中所述的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至少一種油,所述的油選自對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有親和力的至少一種極性油和至少一種非極性油。
154.如權利要求113-153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至少一種非揮發(fā)性油。
155.如權利要求113-154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存在量的范圍為1%到99.4%,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156.如權利要求113-155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至少一種揮發(fā)性溶劑,所述的揮發(fā)性溶劑選自烴基溶劑和硅氧烷溶劑,它們任選地包含在硅氧烷鏈末端或側鏈的烷基或烷氧基基團。
157.如權利要求156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揮發(fā)性溶劑存在的量至多為95.5重量%,以組合物的總重計。
158.如權利要求113-157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游離羥基的油溶性酯。
159.如權利要求113-158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脂肪醇。
160.如權利要求113-159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油溶性聚合物。
161.如權利要求113-160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蠟。
162.如權利要求113-161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的硬度范圍為20gf到2000gf。
163.如權利要求16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的硬度范圍為30gf到300gf。
164.如權利要求113-163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為選自以下的形式液態(tài)無水凝膠、剛性無水凝膠、液態(tài)單一乳劑、剛性單一乳劑、液態(tài)多重乳劑、和剛性多重乳劑。
165.如權利要求113-164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是固體。
166.如權利要求16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是選自模制和傾注的棒狀物固體。
167.如權利要求113-166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連續(xù)液態(tài)脂肪相。
168.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無水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聚合物骨架的聚酰胺聚合物,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個酰胺重復單元;和(ii)至少一種UV阻斷劑。
169.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粉底、睫毛膏、眼線液、遮瑕產品、唇膏、腮紅或眼影、身體化妝品、遮光劑或防曬產品、皮膚或頭發(fā)著色劑、皮膚護理制劑、香波、護發(fā)素、或卸妝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聚合物骨架的聚酰胺聚合物,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個酰胺重復單元;和(ii)至少一種UV阻斷劑。
170.一種化妝、護理或處理皮膚或嘴唇用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組合物中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其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聚合物骨架的聚酰胺聚合物,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個酰胺重復單元;和(ii)至少一種UV阻斷劑。
171.一種棒狀唇膏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組合物中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和至少一種非蠟質結構聚合物,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包含至少一種重均分子量低于100,000的聚酰胺聚合物,且所述的唇膏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UV阻斷劑。
172.一種化妝、護理或處理至少一種角蛋白物質用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一種結構化的組合物,在該結構化的組合物中包含至少一個在所述組合物中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結構化的液態(tài)脂肪相,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包含至少一種含聚合物骨架的聚酰胺聚合物,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個酰胺重復單元,該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著色劑,所述的化妝、護理或處理用的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UV阻斷劑。
173.一種結構化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個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結構化的液態(tài)脂肪相,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包含至少一種含聚合物骨架的聚酰胺聚合物,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個酰胺重復單元,且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任選地被官能化的端脂肪鏈,所述的端脂肪鏈選自烷基鏈和鏈烯基鏈,所述的至少一種端脂肪鏈通過至少一個選自酰胺、脲和酯的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當所述的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選自酯時,所述的至少一種端脂肪鏈選自支鏈烷基,且所述的結構化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UV阻斷劑。
174.如權利要求173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任選地被官能化的側脂肪鏈,所述的側脂肪鏈選自烷基鏈和鏈烯鏈,其中所述的至少一種側脂肪鏈通過至少一個選自胺、脲和酯的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當所述的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選自酯時,所述的至少一種側脂肪鏈選自支鏈烷基。
175.一種結構化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至少一個在所謂組合物中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結構化的液態(tài)脂肪相,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包含至少一種含聚合物骨架的聚酰胺聚合物,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個酰胺重復單元,且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任選地被官能化的側脂肪鏈,所述的至少一種側脂肪鏈選自烷基鏈和鏈烯基鏈,所述的至少一種側脂肪鏈通過至少一個選自酰胺、脲和酯的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當所述的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選自酯時,所述的至少一種側脂肪鏈選自支鏈烷基,且所述的結構化的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UV阻斷劑。
176.一種向化妝品組合物提供(a)耐剪切和(b)穩(wěn)定性中至少一種特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在所述的化妝品組合物中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聚合物骨架的聚酰胺聚合物,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個酰胺重復單元和(ii)至少一種UV阻斷劑;且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和至少一種UV阻斷劑存在的聯(lián)合量能有效地向所述的組合物提供選自耐剪切和穩(wěn)定性中的至少一種特性。
177.一種包含至少一個液態(tài)脂肪相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態(tài)脂肪相包含(i)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含聚合物骨架的聚酰胺聚合物,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包含至少一種酰胺重復單元,和至少一種(a)至少一種任選地被官能化的端脂肪鏈,所述的端脂肪鏈選自烷基鏈和鏈烯基鏈,其中所述的至少一種端脂肪鏈通過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和(b)至少一種任選地被官能化的側脂肪鏈,所述的側脂肪鏈選自烷基鏈和鏈烯基鏈,其中所述的至少一種側脂肪鏈通過至少一種連接基團連接于所述的聚合物骨架;和(ii)至少一種UV阻斷劑。
全文摘要
一種結構組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和至少一種含至少一個羥基的油溶性酯。該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和至少一種UV阻斷劑。所述的至少一種結構聚合物可以是聚酰胺聚合物。本發(fā)明可以是穩(wěn)定的組合物形式,如化妝棒、唇膏、防曬棒、無水唇膏組合物和無水粉底。
文檔編號A61Q1/02GK1602185SQ01804909
公開日2005年3月30日 申請日期2001年12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00年12月12日
發(fā)明者C·O·平松, P·索, I·巴拉 申請人:歐萊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