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便民信報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一種民用信報箱,具體地系一種具有來信提示功能的信報箱。
背景技術:
在現有技術中,本申請人于2004年8月16日向國家專利局申報了一項專利號為2004200295635、名為便民信報箱的實用新型專利,并于2005年8月24日授權公告,公告號為CN2719157Y。該專利提供的是一種具有來信顯示功能的信報箱,但是,其與目前所有的信報箱一樣,存在以下之不足只具有收存來信功能,沒有收存非郵發(fā)報刊的功能。目前,信報箱與非郵發(fā)報刊箱各自獨立,給用戶帶來了不便。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之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上述之不足,提供一種改進的便民信報箱,其具有收存郵發(fā)來信和收存非郵發(fā)報刊及顯示的多重功能。
為達到上述之目的,本發(fā)明采取以下的技術方案本發(fā)明包括有箱體、大箱門以及大箱門上的鎖芯,其特征在于在箱體內設有兩個儲室,在大箱門上開有小箱門,小箱門的鎖芯上聯接有顯示牌,對應于顯示牌小箱門上開有顯示孔,顯示牌與一定位裝置活動相觸。該定位裝置可使旋轉的顯示牌克服阻力與之相觸后定位,也可旋轉顯示牌克服阻力與彈性定位裝置分離,并且大箱門打開后,定位裝置會與顯示牌脫離,造成位置上的不對應,顯示牌在重力作用下落下,與顯示孔不重合。在大箱門上設有來信顯示裝置。
本發(fā)明采取上述技術方案,具有以下的有益效果本發(fā)明為門中門設計,既有大門也有小門,箱體內設兩個儲室,可以分放非郵發(fā)報刊和郵發(fā)信件報刊,大門上和小門上可根據需要設有顯示裝置,并且,用戶打開大箱門后,小門上的顯示牌與彈性定位裝置脫離,造成位置上的不對應,顯示牌在重力作用下落下,與顯示孔不重合;大箱門上的顯示裝置也為無件標示。說明大箱門被打開過,箱體內無件。假設小箱門對應于非郵發(fā)報刊,投遞員打開小箱門投遞后,小箱門顯示裝置為有件標示;郵發(fā)信件投遞員打開大箱門投遞后,大箱門上的顯示裝置為有件標示。用戶當發(fā)現大箱門、小箱門任意一個為有件標示時,均可打開大箱門取走報刊信箋,此時,大箱門、小箱門均為無件標示。這樣,用戶開一把鎖,同時可以收取2個儲室的郵件。方便了用戶,操作簡單。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說明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簡圖。
圖2為本發(fā)明中小箱門的俯視結構簡圖。
圖中標記1-箱體、2-大箱門、3-大鎖芯、4-儲室、5-小箱門、6-小鎖芯、7-顯示牌、8-顯示孔、9-定位裝置、10-來信顯示裝置。
具體實施例方式
由圖1、圖2所示,本發(fā)明包括有箱體1、大箱門2以及大箱門2上的大鎖芯3,在箱體1內設有兩個儲室4,在大箱門2上開有小箱門5,小箱門5對應于其中一個儲室。小箱門5的小鎖芯6上聯接有顯示牌7,對應于顯示牌7小箱門5上開有顯示孔8,顯示牌7與一定位裝置9活動相觸。該定位裝置9可使旋轉的顯示牌7克服阻力與之相觸后定位,也可旋轉顯示牌7克服阻力與定位裝置9分離,并且大箱門2打開后,定位裝置9會與顯示牌8脫離,造成位置上的不對應,顯示牌7在重力作用下落下,與顯示孔8不重合。大箱門2上設有來信顯示裝置10。定位裝置9可為一彈性撥片。在顯示孔后側可設有背板,保證外人窺視不了箱內物件。
權利要求
1.一種便民信報箱,其包括有箱體(1)、大箱門(2)以及大箱門(2)上的大鎖芯(3),其特征在于在箱體(1)內設有兩個儲室(4),在大箱門(2)上開有小箱門(5),小箱門(5)對應于其中一個儲室。小箱門(5)的小鎖芯(6)上聯接有顯示牌(7),對應于顯示牌(7)小箱門(5)上開有顯示孔(8),顯示牌(7)與一定位裝置(9)活動相觸;該定位裝置(9)可使旋轉的顯示牌(7)克服阻力與之相觸后定位,也可旋轉顯示牌(7)克服阻力與定位裝置(9)分離,并且大箱門(2)打開后,定位裝置(9)會與顯示牌(8)脫離,造成位置上的不對應,顯示牌(7)在重力作用下落下,與顯示孔(8)不重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民信報箱,其特征在于大箱門(2)上設有來信顯示裝置(1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民信報箱,其特征在于定位裝置(9)可為一彈性撥片。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民信報箱,其特征在于在顯示孔后側可設有背板。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便民信報箱,其在箱體內設有兩個儲室,在大箱門上開有小箱門,小箱門上設有由顯示牌、顯示孔、定位裝置等組成的顯示裝置。并且大箱門打開后,定位裝置會與顯示牌脫離,造成顯示牌在重力作用下落下,與顯示孔不重合。大箱門上也設有來信顯示裝置。本發(fā)明為門中門設計,可以分放非郵發(fā)報刊和郵發(fā)信件報刊,用戶開一把鎖,同時可以收取2個儲室的郵件。方便了用戶,操作簡單。
文檔編號A47G29/122GK1961788SQ20051001296
公開日2007年5月16日 申請日期2005年11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1月10日
發(fā)明者張廣生 申請人:張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