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包含香料遞送體系的漂白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包含氧漂劑或它們的混合物、漂白活化劑和香料遞送體系的粒狀漂白組合物。
背景技術:
用于漂白諸如織物的多種表面的含漂白劑組合物為本領域所熟知。通常遇到的粒狀漂白組合物主要基于次氯酸鹽漂白劑或基于氧漂劑,如過氧漂白劑?;谶^氧漂白劑的粒狀漂白組合物基于所謂的過酸鹽漂白劑,如以其多種水合形式的過硼酸鈉,或基于過碳酸鈉。當用于水洗條件中時,此類過酸鹽漂白劑為過氧化氫源。 然而,此類過氧漂白組合物有時被認為不如次氯酸鹽漂白劑組合物有效。通常,為克服過氧化氫的此類不良漂白性能,將過酸鹽漂白劑與漂白活化劑一起配入顆粒狀的組合物中。然而,與某些漂白活化劑的使用相關聯的主要缺點是它們產生的惡臭,主要是在貯藏期間。實際上,不僅所述組合物自身具有令人不悅的氣味,而且所述惡臭有時顯著地在已被用所述組合物處理過的表面或織物上殘留。配制人員已通過設計芳香的漂白組合物設法解決該問題。然而,出于多種原因,主要由于極少數香料成分在此類氧化環(huán)境下穩(wěn)定的事實,這已是困難的。此外,由漂白活化劑產生的惡臭強烈甚至有時難于掩蔽。因此,本發(fā)明的目標是提供具有令人愉快氣味的有效的漂白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在玷污的織物上遞送有效的漂白性能。申請人現已發(fā)現包含漂白活化劑和特定香料遞送體系的粒狀漂白組合物當用于衣物洗滌應用時,滿足上述目標。因此,本發(fā)明組合物的優(yōu)點在于向組合物自身并向用其處理過的織物和/或表面提供愉快的氣味的同時,仍具有優(yōu)異的漂白性能。本發(fā)明的組合物的另一個優(yōu)點在于,它們還表現出對多種污漬的有效去污性能, 所述污漬包括酶污漬和/或油脂污漬。本發(fā)明的組合物的另一個優(yōu)點是,本文的粒狀漂白添加劑適于漂白不同類型的織物,包括天然織物(例如由棉制得的織物和亞麻布)、合成織物如由合成源聚合物纖維(例如聚酰胺彈性纖維)制得的那些、以及由天然和合成纖維制得的那些。例如,雖然對在合成織物上使用漂白劑長期存在偏見,但是本發(fā)明的粒狀漂白添加劑可用于合成織物上,所述偏見可以衣物和可商購獲得的漂白組合物如包含次氯酸鹽的組合物標簽上的警告為證據。發(fā)明概述本發(fā)明涉及粒狀漂白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包含漂白體系作為第一基本組分,其包含氧漂劑、漂白活化劑和香料遞送體系;所述香料遞送體系優(yōu)選選自胺反應產物,所述胺反應產物包含香料或由淀粉制得的包封的香料。發(fā)明詳述粒狀漂白添加劑組合物本文的顆粒狀漂白組合物是所謂的適于和常規(guī)衣物洗滌劑、尤其是和顆粒狀衣物
4洗滌劑聯合使用以處理(染污的)織物的顆粒狀漂白添加劑組合物。術語“添加劑”或“經歷洗滌(漂白)的組合物”是指如本發(fā)明所包括的優(yōu)選用于織物處理,優(yōu)選織物漂白的具體過程中的組合物。實際上,使添加劑組合物與常規(guī)衣物洗滌劑(優(yōu)選粒狀衣物洗滌劑)一起加入到洗衣機中,并且在同一洗滌循環(huán)中起作用。相比之下,所謂的‘污點清除劑’或‘預處理劑’ 組合物在洗滌或漂洗織物前主要以未經稀釋的形式施用到織物上,并且留在其上作用有效的時間量此外,在用水漂洗織物之前或期間,使所謂的‘浸漬劑’或‘漂洗添加’組合物主要以稀釋的形式與織物接觸。本文的漂白添加劑組合物是粒狀組合物。本文中,“粒狀”是指粉末、珠狀物、顆粒、 片劑等。優(yōu)選將粒狀組合物施用到待處理的溶于適當溶劑(通常為水)中的織物上。當稀釋到其重量1至500倍的水中時,在25°C下測定,本文的粒狀漂白添加劑組合物具有優(yōu)選至少 0. 1,0. 5、1、1· 5、2、2· 5、3、3· 5、4、4· 5、5、5· 5、6、6· 5、7 的 pH,優(yōu)先度按照指定的次序遞增。獨立地,當稀釋到其重量1-500倍的水中時,在25°C下測定,本文的粒狀漂白添加劑組合物具有優(yōu)選不超過12、11. 5、11、10. 5,10,9. 5、9、8. 5或8的pH,優(yōu)先度按照指定的次序遞增。本發(fā)明的組合物為粒狀組合物。這些組合物可由本領域熟知的多種方法制得,所述方法包括干混、噴霧干燥、附聚和成粒、以及它們的組合??芍频镁哂胁煌逊e密度的本文組合物,從常規(guī)的粒狀產品至所謂的“濃縮型”產品(即具有600g/l以上的堆積密度)。氧漂劑作為基本成分,如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包含氧漂劑。優(yōu)選地,所述氧漂劑為過氧源,更優(yōu)選為過氧化氫源。過氧化氫加成化合物的實例包括無機過氧化氫合鹽、過氧化氫與有機羧酸酯、脲形成的化合物、以及其中包合過氧化氫的化合物。無機過氧化氫合鹽的實例包括過硼酸鹽、過碳酸鹽、過磷酸鹽和過硅酸鹽。無機過氧化氫合鹽通常為堿金屬鹽。堿金屬過碳酸鹽、過硼酸鹽或它們的混合物是優(yōu)選用于本文的無機過氧化氫合鹽。優(yōu)選的堿金屬過碳酸鹽是過碳酸鈉。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氧漂劑為過氧源,優(yōu)選堿金屬過碳酸鹽,更優(yōu)選過碳酸鈉。其它適宜的氧漂劑包括過硫酸鹽,尤其是過硫酸鉀K2S2O8和過硫酸鈉Na2S208。無機過氧化氫合鹽的實例包括過硼酸鹽、過碳酸鹽、過磷酸鹽和過硅酸鹽。無機過氧化氫合鹽通常為堿金屬鹽。堿金屬過碳酸鹽漂白劑通常為鈉鹽形式。過碳酸鈉是具有與2Na2C033H202相一致分子式的加成化合物。為增強貯存穩(wěn)定性,可用例如堿金屬硫酸鹽與碳酸鹽進一步混合的鹽來涂覆過碳酸鹽漂白劑。此類連同涂層工藝一起先前已被描述于GB 1466799。所述混合鹽涂覆材料與過碳酸鹽的重量比在1 2000至1 4,更優(yōu)選1 99至1 9,并且最優(yōu)選1 49至1 19。優(yōu)選地,混合鹽為硫酸鈉和碳酸鈉,其具有通式Na2SO4. n. Na2CO3,其中 η為0. 1-3,優(yōu)選地η為0. 3-1. 0且最優(yōu)選地η為0. 2-0. 5??缮藤彨@得的碳酸鹽/硫酸鹽涂覆的過碳酸鹽漂白劑可包含低含量的重金屬多價螯合劑,如EDTAU-羥基亞乙基1,1-二膦酸(HEDP)、或氨基膦酸鹽,所述重金屬多價螯合劑在制備過程期間摻入。如上文所述,供摻入的優(yōu)選的重金屬多價螯合劑包括有機膦酸鹽和氨基亞烷基聚 (亞烷基膦酸鹽),如ι-羥乙基二膦酸堿金屬鹽、氨基三亞甲基膦酸鹽、亞乙基二胺四亞甲基膦酸鹽和二亞乙基三胺五亞甲基膦酸鹽。通常,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包含按所述總組合物的重量計10%至80%的氧漂劑,優(yōu)選 15%至70%,并且更優(yōu)選20%至60%。優(yōu)選地,本文組合物通常包含10重量%至80重量%,優(yōu)選15重量%至70重量%, 最優(yōu)選20重量%至60重量%的以顆粒形式的堿金屬過碳酸鹽漂白劑(當基于13. 5%的 AvOx基準表示時),所述顆粒具有250至900微米,優(yōu)選500至700微米的平均尺寸。漂白活化劑通常為克服氧漂劑的不良漂白性能,將過酸鹽漂白劑與所謂的漂白活化劑一起配入到顆粒狀組合物中。漂白活化劑是與過氧化氫反應形成過氧酸或過酸的物質。因此,如本發(fā)明所述的組合物包含氧漂劑作為另一個基本成分。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用于液體漂白組合物中的漂白活化劑具有通式
權利要求
1.一種顆粒狀漂白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包含a.漂白體系,所述體系包含氧漂劑和漂白活化劑;b.香料遞送體系,所述體系選自1.聚合物輔助遞送(PAD); .分子輔助遞送(MAD);iii.纖維輔助遞送(FAD);iv.胺輔助遞送(AAD);v.環(huán)糊精遞送體系(⑶);vi.淀粉膠囊包封調和物(SEA);vii.無機載體遞送體系(ZIC);viii.前香料(PP);或它們的混合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包含按所述總組合物的重量計10%至 80 %、優(yōu)選15 %至70 %、并且更優(yōu)選20 %至60 %的氧漂劑。
3.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氧漂劑為過氧源,優(yōu)選為堿金屬過碳酸鹽,更優(yōu)選為過碳酸鈉。
4.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漂白活化劑具有下式
5.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漂白活化劑具有下式
6.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包含按所述總組合物的重量計 1 %至30 %的漂白活化劑,優(yōu)選2 %至20 %,并且更優(yōu)選3 %至10 %。
7.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還包含表面活性劑體系,所述表面活性劑體系選自任何非離子、陰離子、兩性離子、陽離子和/或兩性表面活性劑或它們的混合物。
8.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香料遞送體系按所述組合物的重量計,以0. 0001%至10%、優(yōu)選0. 001%至5%、并且更優(yōu)選以0. 01%至2%的量存在。
9.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香料遞送體系為伯胺和/或仲胺化合物與香料組分之間的反應產物,所述香料組分優(yōu)選選自酮、醛、以及它們的混合物。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胺化合物具有選自以下的式 B- (NH2) n、B- (NH) n、B- (NH) n- (NH2) η其中B為載體材料,并且每個η獨立地為值為至少1的指數。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載體材料B選自無機或有機載體,優(yōu)選有機載體,更優(yōu)選為氨基官能化的聚二烷基硅氧烷。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有機載體材料B選自氨基芳基衍生物、聚胺、氨基酸及衍生物、取代的胺和酰胺、葡糖胺、樹枝狀大分子、氨基取代的單糖、二糖、低聚糖、多糖和/或它們的混合物。
13.如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香料遞送體系為包封的香料,所述包封的香料由包括以下步驟的方法制得a.制備包含淀粉、水、酸和香料的混合物,所述酸以足以降低淀粉-水混合物之pH至少 0. 25單元的量被摻入到混合物中;以及b.噴霧并干燥所述混合物因此形成包封的香料。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淀粉和水存在于混合物中使得淀粉的濃度為10至50重量%。
15.一種處理織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形成含水浴液并隨后使所述織物與所述含水浴液接觸的步驟,所述含水浴液包含水、常規(guī)的衣物洗滌劑和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粒狀漂白添加劑組合物。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包含漂白體系作為第一基本組分的粒狀漂白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包含氧漂劑、漂白活化劑和香料遞送體系。此類香料遞送體系優(yōu)選選自胺反應產物,所述胺反應產物包含香料或由淀粉制得的膠囊包封的香料。
文檔編號C11D3/50GK102471737SQ201080030328
公開日2012年5月23日 申請日期2010年6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6月30日
發(fā)明者A·埃斯波西托, G·O·比安徹蒂, G·德卡普亞, L·薩奇內利, S·格馬納, V·圭達 申請人:寶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