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多用清洗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屬于機械設(shè)計和制造領(lǐng)域,一種能代替人清洗多種物品的機器。
背景技術(shù):
目前,人們清洗生活中的物品,一部分可以選擇機器取代,比如洗衣服選擇洗衣機,洗碗選擇洗碗機,而另一部分由人們親自清洗。人們清洗物品的勞動不能被全部取代,而且要選擇多種機器,占據(jù)了家里的空間,增加了經(jīng)濟(jì)負(fù)擔(dān),還很麻煩。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為人們提供了一種能清洗多種物品(比如水果、兒童玩具、蔬菜、豆類、碗、碟子等)的機器,以方便人們生活,在不增加經(jīng)濟(jì)負(fù)擔(dān)的前提下把人們從不必要的勞動中解放出來。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是用電動機帶動水輪使清洗桶內(nèi)的水快速運動,放在水里的被洗物品在阻力欄的阻擋下,不能運動或運動緩慢,因此被洗物品被沖洗干凈。分層網(wǎng)把電機和被清洗的物品分開,保證物品不被損壞和維持電動機的正常工作。對于較難清洗的物品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是在水中加入一些小的不溶于水的物體(比如直徑在I厘米左右的塑料球),這些物體能穿過阻力欄和水一起運動撞擊被洗物品表面,或與物品表面摩擦,將物品洗凈。
附圖是多用清洗機的工作原理示意圖1.清洗桶,2.阻力欄,3.分層網(wǎng),4.水輪,
5.電動機。
具體實施例方式附圖里,阻力欄(2)的作用是在能讓水順利流過的前提下阻止被洗物品運動或減慢被洗物品的運動速度,形成水和被洗物品的速度差。被清洗物品因大小不同而采用不同的阻力欄,被洗物品直徑在2-3厘米之間時采用欄桿間距是3厘米的阻力欄,被洗物品不能通過或通過速度被變慢;被洗物品直徑在I厘米以下時采用欄桿間距是I厘米的阻力欄,被洗物品不能通過或通過速度被變慢;被洗物品直徑在4厘米以上時采用欄桿間距是4厘米的阻力欄,被洗物品不能通過。阻力欄的欄桿間距在保證被洗物品不能通過和通過速度變慢的前提下盡量增大,以減小對水的阻力。另外阻力欄的結(jié)構(gòu)也不同,清洗桶(I)內(nèi)越是靠近桶壁就是半徑越大的地方水流的速度越大,這時阻力欄就要把被洗物品控制在靠近清洗桶桶壁的地方,空下靠近清洗桶桶中心的地方。分層網(wǎng)(3)的作用是允許水通過但不讓被洗物品通過與水輪(4)接觸。水輪的作用是攪動清洗桶內(nèi)的水使其運動。電動機(5)的作 用是為水輪轉(zhuǎn)動提供動力。把用來清洗被洗物品的物質(zhì)(比如冰)和被洗物品放入清洗桶⑴內(nèi),接通電源,電動機(5)帶動水輪(4)轉(zhuǎn)動,水輪帶動清洗桶里的水一起運動,水里的被洗物品受到阻力欄(2)的阻擋不能運動或運動一段距離后碰到阻力欄停止運動,而水穿過阻力欄并在電動機和水輪的作用下不斷加速。被洗物品和水的速度差使被洗物品受到水的沖擊力,被洗物品因此被洗凈。對于碗等物品上較難清洗的污潰可在清洗桶里加入一些小的不溶于水的物體(比如直徑在I厘米左右的塑料球),這些物體和水一起運動(在這種情況下阻力欄的欄桿間距要足夠大,以便這些小的不溶于水的物體穿過)撞擊被洗物品表面,或與被洗物品表面摩擦,將被洗物品洗凈。阻力欄(2)欄桿間距的大小決定被洗物品是否能夠通過阻力欄,如果被洗物品體積較大且易碎(比如碗等)一般選擇不讓通過,如果被洗物品體積較小(比如黃豆、大米等)一般選擇減速通過,這些小的被洗物品在運動中互相撞擊并與清洗桶(I)桶壁 摩擦,洗的效果會更好。
權(quán)利要求
1.多用清洗機,一種能清洗多種物品(比如水果、兒童玩具、蔬菜、豆類、碗、碟子等)的機器,由清洗桶、阻力欄、分層網(wǎng)、水輪和電動機組成,其特征是使用來清洗被洗物品的物質(zhì)(比如水)和被洗物品產(chǎn)生速度差。速度差指的是用來清洗被洗物品的物質(zhì)(比如水)運動而被洗物品靜止,或者用來清洗被洗物品的物質(zhì)(比如水)靜止而被洗物品運動,或者用來清洗被洗物品的物質(zhì)(比如水)和被洗物品的速度不同。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I所述的多用清洗機,其特征是加入小的物體,使清洗效果更好。
全文摘要
多用清洗機,一種能清洗多種物品的機器。由清洗桶、阻力欄、分層網(wǎng)、水輪和電動機組成。使用來清洗被洗物品的物質(zhì)(比如水)和被洗物品接觸,并使用來清洗被洗物品的物質(zhì)(比如水)和被洗物品產(chǎn)生速度差,使被洗物品受到?jīng)_擊力,從而把被洗物品洗凈。對于碗等物品上較難清洗的污漬可在清洗桶里加入一些小的物體(比如直徑在1厘米左右的塑料球),這些物體和用來清洗被洗物品的物質(zhì)(比如水)一起運動,撞擊被洗物品表面,或與被洗物品表面摩擦,將被洗物品洗凈。
文檔編號B08B3/10GK102652944SQ20111005770
公開日2012年9月5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2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1年3月2日
發(fā)明者張永生 申請人:張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