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物軟化劑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公開了低粘度的液態(tài)織物軟化組合物,其包含含有至少一種銨織物軟化劑化合物和低于8%的添加溶劑的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所述織物軟化組合物具有小于100的分散度參數,條件是所述織物軟化活性體系具有在80℃下低于2000cP的粘度且所述織物軟化組合物具有低于400cP的初始粘度。此外,公開了所述液態(tài)織物軟化組合物的制備方法以及使用所述液態(tài)織物軟化組合物來軟化織物制品的方法。
【專利說明】織物軟化劑組合物
[0001]相關申請
[0002]該PCT申請要求2012年2月21日提交的序列號為61/601,121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的優(yōu)先權。該前面提及的臨時申請的全部說明書特此引入作為參考。
【技術領域】
[0003]本發(fā)明涉及織物處理組合物及其使用和制造方法。
【背景技術】
[0004]市場中的幾乎所有旨在以液態(tài)分散體形式使用的織物軟化劑活性物(active)均以具有至少9%添加溶劑的形式銷售。例如,來自Akzo Nobel的Armosoft? DEQ和Arquad? 2HT-75分別為20 %和25 %的添加溶劑;來自Stepan C0.的STEPANTEX系列和ACC0S0FT系列軟化劑活性物具有10 %的添加溶劑;來自Evonik Industries的ADOGEN? 442和REWOQUAT? WE-18分別為25 %和10 %的添加溶劑。常規(guī)思維是必須向織物軟化劑活性物中加入顯著量的溶劑以獲得可接受的濃的含水分散體(F.E.Friedl1.等的 J.0f Surfactants and Detergents,第 5 卷,第 3 期,2002,第 212 頁)并且具有這樣的產物:其在其熔融狀態(tài)下具有足夠低的粘度,以便使用常規(guī)泵進行移動而不必將其加熱至太高以致于其可能分解的溫度。所述添加溶劑通常為能夠最終進入到大氣中且對煙霧的形成有貢獻的voc(異丙醇或乙醇)。此外,在運輸給定量的織物軟化劑活性物中,與所用添加溶劑的量降低或消除時的情形相比,需要燃燒更多的化石燃料。如果能夠制造在可接受的溫度下熔融、在處于熔融狀態(tài)下的時候能夠容易地泵送、且能夠用于制得低粘度、穩(wěn)定的含水織物軟化劑分散體的具有減少的添加溶劑或不具有添加溶劑的織物軟化劑活性物,將存在經濟和環(huán)境益處。
[0005]在美國專利N0.5,637,743和5,750,492(這兩者具有相同的說明書)中,盡管有這樣的事實——在第6欄中所述專利敘述了 “…獲得已證明是直接可用的軟化組合物…”,但是,它們在實施例9-15中通過表明能夠通過加入溶劑/添加劑(在實施例8的結尾處,化合物II被稱為溶劑)獲得比“>80°C ”低的池點溫度(cloud temperature)而教導了溶劑使用。實際上,在其中制得含水分散體的實施例(13-15)中,在每種情況下,活性季銨鹽(quat)在分散到水中之前與10%的異丙醇溶劑混合。第6欄中的“直接可用的”的含義似乎為無需進一步的加工步驟(例如分離出烷基甘油酯)-明顯地,該專利教導了不要將反應混合物原樣用于制造含水分散體,因為在每個實施例中,采用至少10%的溶劑或添加劑。
[0006]在美國專利公布N0.2006/0089293中,描述了可直接加入到水中的組合物。但是,在實施例1中所提供的全部9個實例中,織物軟化劑活性組合物具有至少25%的添加溶劑。
[0007]在美國專利公布N0.2007/0054835和2011/0219730中,描述了可直接分散于水中的組合物。但是,在所提供的實例中,向在合成期間的織物軟化劑活性物以使得織物軟化劑組合物具有10%添加稀釋劑的量加入稀釋劑-而且,在生產含水分散體的過程中,在所提供的所有實例中,將含水混合物加熱到至少80°C。
[0008]在W02011/123284中,公開了織物軟化劑活性物,該申請敘述:所述織物軟化劑活性物可在不存在溶劑的情況下被直接加入至水中以產生分散體。但是,必須將水加熱到70°C,這是相對高的且需要相當多的能量來實現(xiàn)。在W02011/123733和W02011/120822中,公開了與W02011/123284中相同的織物軟化劑活性物,而且同樣聲稱能夠直接加入到水中以產生分散體,但沒有公開水必須保持在何溫度下。W02011/123606和W02011/120836也公開了含低溶劑的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的使用,但是,說明了該低溶劑織物軟化劑活性組合物的唯一實例具有8重量%的溶劑量。
[0009]在意大利專利申請?zhí)?008/1859A中,描述了不使用溶劑的織物軟化組合物。但是,其以固體(薄片)的形式提供,其在不使其首先熔融的情況下直接加入到水中且因此具有必須使用用于該織物軟化劑活性材料的專用固體處理設備的缺點。
[0010]因此,需要具有減少的添加溶劑或不具有添加溶劑的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此外,存在如下需要:織物軟化劑活性物在不必將其加熱到非常高的溫度的情況下就能夠流動。此外,存在如下需要:能夠使用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知的標準的現(xiàn)有工藝制造由所述織物軟化劑活性物制得的穩(wěn)定的、低粘度、液態(tài)織物軟化劑分散體。
【發(fā)明內容】
[0011]已經驚訝地發(fā)現(xiàn),能夠使用包含低于8%的添加溶劑的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來配制穩(wěn)定的、低粘度、液態(tài)織物軟化劑組合物。
[0012]在本技術的第一方面中,所述液態(tài)織物軟化組合物包含:
[0013]a.1 % -30%的含有至少一種季銨織物軟化化合物和低于8%的添加溶劑的季銨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
[0014]b.0 %-2% 的電解質濃度助劑(concentrat1n aid); 和
[0015]c.液體載體;
[0016]其中,
[0017]所述組合物具有小于100的分散度參數(Dispers1n Parameter),條件是所述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具有在80°C下低于2000cP的粘度,且所述液態(tài)織物軟化組合物具有低于400cP的初始粘度;而且,
[0018]在所述組合物的制造期間所述液體載體的溫度保持為65°C或更低。
[0019]在第二方面中,本技術涉及紡織品調理(condit1n)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20]a.提供包含含有低于8重量%添加溶劑的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的液態(tài)織物軟化劑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以足以在預定的洗滌條件下軟化和調理織物的濃度提供;
[0021]b.使一件或多件制品與所述組合物在洗滌過程期間的一個或多個時刻接觸;和
[0022]c.使所述制品干燥或者對它們進行機械轉鼓式干燥(甩干,tumble-drying)。
[0023]在進一步的方面中,本技術涉及液態(tài)織物軟化組合物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24]a.提供熔融的季銨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所述季銨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包含至少一種季銨織物軟化化合物和基于所述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的重量的低于8重量%的添加溶劑;
[0025]b.將液體載體加熱至約45 °C -約65 °C的溫度;
[0026]c.將1-30重量%的所述熔融的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混合到所述經加熱的液體載體中;和
[0027]d.使該混合物冷卻。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8]無
【具體實施方式】
[0029]雖然將結合一個或多個優(yōu)選實施方案來描述當前所述的技術,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將理解,所述技術不限于僅那些特定的實施方案。相反地,當前所述的技術包括可囊括在所附權利要求書的精神和范圍內的所有備選方案、改變和等同物。
[0030]定義
[0031]“季銨織物軟化劑化合物”定義為在原料之間的反應已經終止之后的反應容器內的全部物質(entire mass of material)。
[0032]“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定義為季銨織物軟化劑化合物+任何添加溶劑一如果未向季銨織物軟化劑化合物中加入溶劑,則所述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僅為季銨織物軟化劑化合物本身。
[0033]季銨織物軟化劑化合物
[0034]在此所考慮使用的季銨織物軟化劑化合物包括這樣的酯季銨鹽(esterquat):其具有經由至少一個酯鍵連接到該分子的至少兩個或更多個C12_28烷基或烯基。更優(yōu)選的是,所述季銨化合物存在有兩個或更多個酯鍵。合適的酯連接的季銨化合物可由下式表示:
[0035]
【權利要求】
1.液態(tài)織物軟化組合物,包含: a.1重量% -30重量%的含有至少一種季銨織物軟化化合物和低于8%的添加溶劑的織物軟化活性體系; b.0%-2%的電解質濃度助劑;和 c.液體載體; 其中, 所述液態(tài)織物軟化組合物具有小于100的分散度參數,條件是所述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具有在80°C下低于2000cP的粘度,且所述織物軟化組合物具有低于400cP的初始粘度;而且, 所述液體載體的溫度在所述組合物的制造期間保持為65°C或更低。
2.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織物軟化銨化合物是酯季銨鹽。
3.權利要求2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酯季銨鹽是由三乙醇胺制得的酯季銨鹽。
4.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織物軟化銨化合物是酰氨基胺。
5.權利要求1-4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包含5%或更少的添加溶劑。
6.權利要求1-4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包含3%或更少的添加溶劑。
7.權利要求1-4的組合物,其中,沒有加入溶劑。
8.權利要求1-7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液體載體是水或者與一種或多種低分子量醇混合的超過80%的水。
9.紡織品調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提供濃度足以在預定的洗滌條件下軟化和調理織物的根據權利要求1的液態(tài)織物軟化劑組合物; b.使一件或多件織物制品與所述液態(tài)織物軟化劑組合物在洗滌過程期間的一個或多個時刻接觸;和 c.使所述織物制品干燥或者對它們進行機械轉鼓式干燥。
10.液態(tài)織物軟化組合物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提供熔融的季銨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所述季銨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包含至少一種季銨織物軟化化合物和基于所述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的重量的低于8重量%的添加溶劑; b.將液體載體加熱至約30°C-約65°C的溫度; c.將1-30重量%的所述熔融的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混合到所述經加熱的液體載體中;和 d.使該混合物冷卻。
11.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種季銨織物軟化化合物是酯季銨鹽。
12.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所述酯季銨鹽由三乙醇胺制得。
13.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所述季銨織物軟化化合物是酰氨基胺。
14.權利要求10-13的方法,其中,所述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包含5%或更少的添加溶劑。
15.權利要求10-13的方法,其中,所述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包含3%或更少的添加溶劑。
16.權利要求10-13的方法,其中,所述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不含添加溶劑。
17.權利要求10-16的方法,其中,所述液體載體是水或者與一種或多種低分子量醇混合的超過80%的水。
18.液態(tài)織物軟化劑組合物,包含: a.1重量% -30重量%的含有由三乙醇胺制得的酯季銨鹽織物軟化銨化合物的織物軟化活性體系,其中所述織物軟化活性體系含有低于8%的溶劑; b.0-2%的電解質濃度助劑;和 c.液體載體; 其中所述液態(tài)織物軟化組合物具有小于100的分散度參數,條件是所述織物軟化劑活性體系具有在80°C下低于2000cP的粘度,且所述織物軟化組合物具有低于400cP的初始粘度。
【文檔編號】C11D1/62GK104169410SQ201380015008
【公開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2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2月21日
【發(fā)明者】D.S.墨菲, C.A.加里皮, C.瑪塔其, D.伯索夫 申請人:斯蒂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