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易起泡的洗潔精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洗潔精,尤其是一種易起泡的洗潔精。其組分重量配比為:8~12.0%的馬來松香—辛基酚聚氧乙烯醚雙酯羧酸鈉、5~10.0%的十二烷基苯磺酸鈉、0.002~0.008%的PH調節(jié)劑、0.2~0.4%的氨基酸保濕劑、2~4%的膠原蛋白、0.1~0.5%的植物提取液、0.5~3%的椰油酰胺丙基氧化胺、0.05~0.5%食用香精、0.05~0.1%的防腐劑,余量為去離子水。它起泡效果好,清潔效果好去污能力強,使用安全,對皮膚無刺激。
【專利說明】一種易起泡的洗潔精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洗潔精,尤其是一種易起泡的洗潔精。
【背景技術】
[0002]人們每天都要使用到洗潔精,但目前的洗潔精起泡能力差,且大部分產(chǎn)品使用時會刺激皮膚,使皮膚受傷害、干澀、粗糙甚至脫皮過敏。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旨在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提供了一種易起泡的洗潔精,它它起泡效果好,清潔效果好去污能力強,使用安全,對皮膚無刺激,其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4]一種易起泡的洗潔精,其特征在于:其組分重量配比為:8?12.0%的馬來松香一辛基酚聚氧乙烯醚雙酯羧酸鈉、5?10.0 %的十二烷基苯磺酸鈉、0.002?0.008%的PH調節(jié)劑、0.2?0.4%的氨基酸保濕劑、2?4%的膠原蛋白、0.1?0.5%的植物提取液、0.5?3%的椰油酰胺丙基氧化胺、0.05?0.5%食用香精、0.05?0.1 %的防腐劑,余量為去離子水。
[0005]在上述技術方案基礎上,所述植物提取液為飛楊草、金銀花、柴胡、穿心蓮其中的一種或多種的提取液。
[0006]在上述技術方案基礎上,所述防腐劑為尼泊金乙脂。
[0007]本發(fā)明具有如下優(yōu)點:它起泡效果好,清潔效果好去污能力強,使用安全,對皮膚無刺激。
【具體實施方式】
[0008]實施例1
[0009]一種易起泡的洗潔精,其特征在于:其組分重量配比為:12.0%的馬來松香一辛基酚聚氧乙烯醚雙酯羧酸鈉、10.0 %的十二烷基苯磺酸鈉、0.008%的PH調節(jié)劑、0.4%的氨基酸保濕劑、4%的膠原蛋白0.5%的植物提取液、3%的椰油酰胺丙基氧化胺、0.5%食用香精、0.1 %的防腐劑,余量為去離子水。
[0010]優(yōu)選的,所述植物提取液為飛楊草、金銀花、柴胡、穿心蓮其中的一種或多種的提取液。
[0011]優(yōu)選的,所述防腐劑為尼泊金乙脂。
[0012]實施例2
[0013]一種易起泡的洗潔精,其特征在于:其組分重量配比為:8%的馬來松香一辛基酚聚氧乙烯醚雙酯羧酸鈉、5 %的十二烷基苯磺酸鈉、0.002 %的PH調節(jié)劑、0.2 %的氨基酸保濕劑、2 %的膠原蛋白、0.1 %的植物提取液、0.5 %的椰油酰胺丙基氧化胺、0.05 %食用香精、0.05%的防腐劑,余量為去離子水。
[0014]優(yōu)選的,所述植物提取液為飛楊草、金銀花、柴胡、穿心蓮其中的一種或多種的提取液。
[0015]優(yōu)選的,所述防腐劑為尼泊金乙脂。
[0016]實施例3
[0017]一種易起泡的洗潔精,其特征在于:其組分重量配比為:10%的馬來松香一辛基酚聚氧乙烯醚雙酯羧酸鈉、8%的十二烷基苯磺酸鈉、0.005%的PH調節(jié)劑、0.3%的氨基酸保濕劑、4%的膠原蛋白、0.5%的植物提取液、0.5%的椰油酰胺丙基氧化胺、0.05%食用香精、0.05%的防腐劑,余量為去離子水。
[0018]在上述技術方案基礎上,所述植物提取液為飛楊草、金銀花、柴胡、穿心蓮其中的一種或多種的提取液。
[0019]在上述技術方案基礎上,所述防腐劑為尼泊金乙脂。
[0020]上面以舉例方式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說明,但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具體實施例,凡基于本發(fā)明所做的任何改動或變型均屬于本發(fā)明要求保護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易起泡的洗潔精,其特征在于:其組分重量配比為:8?12.0%的馬來松香一辛基酚聚氧乙烯醚雙酯羧酸鈉、5?10.0 %的十二烷基苯磺酸鈉、0.002?0.008%的PH調節(jié)劑、0.2?0.4%的氨基酸保濕劑、2?4%的膠原蛋白、0.1?0.5%的植物提取液、0.5?3%的椰油酰胺丙基氧化胺、0.05?0.5%食用香精、0.05?0.1 %的防腐劑,余量為去離子水。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易起泡的洗潔精,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提取液為飛楊草、金銀花、柴胡、穿心蓮其中的一種或多種的提取液。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易起泡的洗潔精,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腐劑為尼泊金乙脂。
【文檔編號】C11D3/60GK104277929SQ201410504800
【公開日】2015年1月14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9月26日
【發(fā)明者】劉振宇, 李鵬 申請人:青島康和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