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多功能頸椎保健枕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睡眠用的枕頭,特別是一種對頸椎有理療作用的保健枕。
枕頭是睡眠的用具,但因枕頭不合適經常會導致頸椎病發(fā)生。據受力分析,通常人在睡覺時頭落于枕上,頭與枕的接觸處是頸部一端的著力點,幾乎整個頸椎處于懸空位置,頸部的這種受力狀況是誘發(fā)頸椎病的主要原因之一。人在仰臥時,頭的后部為一支撐點,頸部懸空,相當于坐位或站位頸椎前屈。仰臥睡覺或長期保持這一姿勢工作,會使頸椎正常的生理前凸變直,甚至出現反弓現象,并使這種變型固定下來。另外,現有的枕頭對頸項軟組織、黃韌帶、寰樞關節(jié)、小關節(jié)和鉤椎關節(jié)等均能造成各種病變,如小關節(jié)紊亂、頻繁落枕,刺激脊髓等,給人體健康帶來損害。目前已有的各類保健枕都是在枕內加藥物,以治療頭昏、頭暈、高血壓和失眠等癥,但不能直接對頸椎病的發(fā)生、發(fā)展和預防產生作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要避免現有枕頭對人體頸椎可能造成的各種損害,而提供一種能在睡眠過程中矯正或保持頸椎正常生理前凸的保健枕,無論側臥或仰臥位都能起到治療和保健作用。
本實用新型的解決方案是多功能頸椎保健枕由仰臥枕部和側臥枕部組成,仰臥枕部的表面是一個與頸椎前凸相吻合的曲面,以在睡眠時保持正常的生理前凸;側臥枕部的水平表面設有與頭側相適應的凹槽,以使整個頸椎落在實處且保持水平狀態(tài)。
以下結合附圖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
圖1是多功能頸椎保健枕一種實施例的立體視圖。
圖2是
圖1的A-A剖面圖。
圖3是
圖1的B-B剖面圖。
參見
圖1,多功能頸椎保健枕的仰臥枕部1和側臥枕部2聯為一體。其中仰臥枕部的表面是一個與頸椎前凸相吻合的曲面3,曲面中的凹陷4為頭枕位,凸出部5為頸椎著落處,頸椎受此依托可在仰臥位確保生理前凸存在,圖2是仰臥枕部的A-A剖面圖。側臥枕部2的水平表面6為頸椎著力面,中間的凹槽7為側臥頭枕位,見圖3。此結構可使頸椎在側臥時始終落在實處,且處于水平位。
睡眠翻身時,為便于仰臥和側臥換位,如
圖1所示,在仰臥枕部1的左、右兩側各設一個側臥枕部2。該保健枕不但左、右兩部分對稱,而且前、后也對稱,正反均可使用。這樣使用更為方便,也比較美觀。
為了在側臥時,整個頸椎都能置于水平枕面上而獲得依托,側臥枕部的B-B剖面最好做成倒梯形。倒梯形的兩腰最好為弧線,如圖4所示,這樣肩頭可以抵入倒梯形下面的凹陷空間內,使枕面一直能達到頸項根部。
側臥時因肩部較寬,側臥枕部2應略高于仰臥枕部1,如
圖1所示,以保證頸椎及整個脊柱都處于同一水平面上。
上述保健枕一般可以采用塑料,木料或橡膠等材料制成。
本多功能頸椎保健枕以保持人體生理結構的生物力學為基礎,未病先防、既病防變,與其它藥物保健枕有本質的區(qū)別。本保健枕的結構可使頸椎在側臥時始終落在實處,且處于水平位,頸椎的肌肉、韌帶等軟組織均處于松馳狀態(tài),可以防止肌肉痙攣,造成落枕;防止肌肉、韌帶、關節(jié)囊等因用力不當,造成小關節(jié)紊亂。在仰臥位時可確保頸椎生理前凸存在,防止其過度勞損,造成寰樞關節(jié)半脫位,椎體滑脫等。特別是人在中年后,當頸椎開始退行性變時,能起到復位和矯形作用,使變直、反曲或發(fā)生其它異常的頸椎恢復正常,明顯減少頸椎病的發(fā)生和發(fā)展。用本枕治病防病,不會發(fā)生意外,適合各種年齡者采用,尤其是從青少年期開始使用,終生都不會患頸椎病,從而為頸椎病防治提供了一種最為簡單有效,也最為安全的用具。
權利要求1.多功能頸椎保健枕,其特征在于它由仰臥枕部(1)和側臥枕部(2)組成,仰臥枕部的表面是一個與頸椎前凸相吻合的曲面(3),以在睡眠時保持正常的生理前凸;側臥枕部的水平表面(6)設有與頭側相適應的凹槽(7),以使整個頸椎落在實處且保持水平狀態(tài)。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健枕,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側臥枕部(2)在仰臥枕部(1)的左、右兩側各有一個,以使睡眠中變換枕位更為方便。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健枕,其特征在于所說側臥枕部(2)的斷面為一倒梯形。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健枕,其特征在于所說倒梯形的兩腰為弧線。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健枕,其特征在于所說側臥枕部(2)略高于仰臥枕部(1)。
專利摘要本頸椎保健枕由仰臥枕部和側臥枕部組成,其中仰臥枕部的表面是一個與頸椎前凸相吻合的曲面,以保證睡眠時正常的生理前凸;側臥枕部的水平表面上有與頭側相適應有凹槽,以使整個頸椎落在實處且保持水平狀態(tài)。為使睡眠中變換枕位更為方便,在仰臥枕部左右兩側各設一個側臥枕部。側臥枕部的斷面是一兩腰為弧線的倒梯形,使枕面一直能達到頸項根部。本枕為頸椎病防治提供了一種最為簡單有效,也最為安全的用具。
文檔編號A47G9/00GK2196471SQ9421762
公開日1995年5月10日 申請日期1994年7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1994年7月28日
發(fā)明者曹林洲, 施文海 申請人:曹林洲, 施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