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有微型骨灰盒的像框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像框設計技術,尤其是一種帶有微型骨灰盒并能裝放微量(少量)人體骨灰或遺物作紀念品的像框。
目前,人們家中懸掛逝者遺像的像框功能單一,除了存放遺像外,別無其他用途。又目前我國從土葬到火葬的殯葬改革已有了幾十年的歷史,但人遺體火化后在骨灰盒等容器中保留全部骨灰依然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和土地浪費,因此,近年來不保留骨灰,而將骨灰撒入大地,或撒播到江河湖海中是中國殯葬改革的新路子和新舉措,中國革命的老前輩周恩來、劉少奇、徐向前,聶榮臻、李先念等同志為邁出這個新步子帶了頭。然而幾千年遺留下來的封建意識和風俗習慣并不是那么容易從人們頭腦中清除掉。確實,骨灰不保留,會使后人感到無從紀念,無從寄托哀思,感情上不容易接受。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帶有微型骨灰盒的像框。使得該像框在放置逝者遺像的同時,還能盛裝少量作紀念用的骨灰或其他小件遺物,以便更好滿足人們不保留骨灰又能達到紀念和寄托哀思的愿望(注骨灰經高溫火化后,非常干凈衛(wèi)生)。
本實用新型的像框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實現的它包括框架(也稱框體)、底板組成(一般在底板上還設有一塊透明玻璃板),其特征是在框架的外側沿附設有1-2個可裝入少量骨灰或其他小件遺物的微型骨灰盒(或稱微型容器)。
本實用新型的像框可裝入少量的骨灰或其他小件遺物(骨灰量可不大于正常成人遺體火化后骨灰量的十分之一),當人們將其余骨灰撒播祖國江河湖海的同時,依然可在家中的像框中存放少量骨灰或遺物作象征性紀念品,便于人們長久紀念和寄托自己的哀思。本實用新型像框掛在墻上時,微型骨灰盒所占空間很小,不影響原像框的排放效果。使用本實用新型的像框,有利于不保留骨灰的殯葬改革,它的推廣使用將使我國節(jié)約大量用于建造骨灰堂,骨灰公墓的資金和土地,還可節(jié)約大量人力和物力。
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像框的一種結構示意圖;圖2是橡框的側面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種實施例的示意圖,(像框上是存放兩個遺像的,兩側邊各設有一個微型骨灰盒或微型容器)。
其中1、框架(體),2、掛勾,3、底板,4、玻璃板,5、外層盒套,6、微型骨灰盒子,7、骨灰盒盒蓋。
參照附圖,本實用新型在具體設計制造時,還具有以下幾個技術特征一、所述的微型骨灰盒可由外層盒套5與可活動套裝在內層的微型骨灰盒子6構成。
二、所述的骨灰盒外層盒套5與像框框架體可以連體制造,也可以分體制造。
三、在設計時,還可以將微型骨灰盒設置在像框框架的背面,也可以設置在框架前面(附圖略)。
權利要求1.一種帶有微型骨灰盒的橡框,它包括框架(1)、底板(3),其特征是在框架(1)的外側沿附設有1-2個可裝入少量骨灰和小件遺物的微型骨灰盒,它可由外層盒套(5)與活動套裝在內層的微型骨灰盒子(6)構成。
專利摘要一種帶有微型骨灰盒的像框,包括框架、底板,其特征是在框架體的外側沿附設有1-2個可裝入少量骨灰或其他小件遺物的微型骨灰盒。使用本實用新型的像框,不但使原遺像像框的使用功能增加,且有利于進行不保留骨灰的殯葬改革,使人們在不保留骨灰的同時,依然可在家中存放少量骨灰和小件遺物作紀念品,便于人們長久紀念和寄托自己的哀思,還可節(jié)約大量資金和土地。
文檔編號A47G1/14GK2256668SQ9524452
公開日1997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1995年8月7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8月7日
發(fā)明者施行 申請人: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