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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爾夫球對準裝置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586518閱讀:308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高爾夫球對準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總體上涉及一種高爾夫帽子,更具體地,涉及一種高爾夫球對準裝置 (GBAD),該高爾夫球對準裝置(GBAD)附接到高爾夫無頂帽或高爾夫有頂帽的帽舌。該GBAD 輔助高爾夫球手對準沿著高爾夫球場的、直的球行進軌跡。
      背景技術
      高爾夫是全世界最流行的運動之一。特別地,高爾夫近年來已經成為一項有很多不同類型的人(包括兒童和成人)觀看和參與的運動。由于這種流行性,人們對高爾夫設備和附件及其制造方面的興趣已逐漸增加。隨著高爾夫變得越來越流行,體育用品制造商們已經嘗試提供各種各樣的高爾夫球桿、諸如鞋子等的高爾夫服裝、高爾夫球袋和其它物品。 某些公司還嘗試為高爾夫球手提供將提高其能力的裝置或附件。這些物品各種各樣,包括從改進高爾夫球手揮動高爾夫球桿的方式的物品,到確保能夠提高所擊打的高爾夫球的準確度的物品。盡管某些物品已經證明是有用的并且確實實現(xiàn)了其改進目標,但仍有很多物品還不是那么有效。打高爾夫球最困難的因素之一是高爾夫球手在擊球之前精確瞄準并預見到高爾夫球行進軌跡的能力。擊球時的角度非常重要,在解決這個問題方面,對諸如帶有特殊球頭角度的高爾夫球桿的改進已經證明是有效的。然而不幸的是,擊球角度僅僅是該問題的一部分。高爾夫球手還應能夠在視覺上確定高爾夫球在其受到擊打之后將要行進的軌跡。已經嘗試使用激光瞄準裝置來確定高爾夫球的軌跡,但這些裝置通常既復雜又昂貴。另外,許多高爾夫球手覺得激光瞄準裝置由于提供了不公平的技術優(yōu)勢而有損于高爾夫這項運動。如果能夠通過某種方式來提供用于確定高爾夫球行進軌跡的、使用簡單、準確且不引人注意的裝置,則益處將是顯著的。通過對現(xiàn)有技術的檢索,未發(fā)現(xiàn)直接記載了本發(fā)明權利要求中方案的文獻或專利。然而,以下美國專利被認為是相關的。
      發(fā)明人授權日
      Plaire2004 年 4 月 20 日
      Colucci1990 年 1 月 30 日
      Wydro1974 年 5 月 28 日上述6,721,962專利公開了一種在維持傳統(tǒng)帽子的帽舌外觀的同時、為使用者提供照明的發(fā)光帽。該發(fā)光帽具有頭部接合部分、與該頭部接合部分的前部附接的帽邊、以及與該頭部接合部分的內下側邊沿連接的頭帶。不引人注目的燈被結合到帽子的帽邊中,在此處它隱藏在帽邊內。上述4,896,375專利公開了一種具有頭帶和細長帽舌的高爾夫帽。該帽舌包括至
      專利號 6,721,962B1 4,896,375 3,812,593少一個標記,佩戴者可明顯看到該標記。該帽舌比通常的高爾夫帽的帽舌長,并且它足夠長,以致于在佩戴者將該帽子置于其頭頂上時,帽子的下邊緣低于眼睛的高度。該標記為沿著帽舌的中心線縱向延伸的直線的形式。佩戴這種帽子的高爾夫球手可觀察高爾夫球,以使上述縱向直線與高爾夫球對準并垂直于所推薦的飛行線路。上述3,812,593專利公開了一種高爾夫球手的果嶺解析器,它由彈性頭帶、附接到該頭帶的帽舌、以及附接到帽舌前部的水平儀組成。在其下側,該水平儀鄰近于帽舌前部置放,從而使用者能夠觀察該水平儀并由此估計出高爾夫果嶺的地形地勢。為了提供背景技術并且作為本發(fā)明所涉及的技術的示意,可以對檢索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以下其余專利進行參考
      專利號 3,437,339 3,178,187 3,156,211 1,459,705
      發(fā)明人授權日
      Starck1969 年 4 月 8 日
      Cardwell1965 年 4 月 13 日
      Mallory5Jr.1964 年 11 月 10 日
      Bullock1923 年 6 月 19 日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高爾夫無頂帽,當高爾夫球手戴上該高爾夫無頂帽時,該高爾夫無頂帽有助于提供沿著高爾夫球場的、直的行進軌跡。該高爾夫無頂帽由彎曲前額部分、 細長右側頭帶、細長左側頭帶、以及帽舌構成。該彎曲前額部分具有上邊緣和下邊緣,其中, 該上邊緣向下逐漸縮減并終止于右側和左側。所述細長右側頭帶具有外邊緣和內邊緣,其中該內邊緣一體地附接于所述前額部分的右側。所述細長左側頭帶也具有外邊緣和內邊緣,其中該內邊緣一體地附接于所述前額部分的左側。該細長右側頭帶和左側頭帶均被彈簧偏壓,這使得所述高爾夫無頂帽牢固地夾緊人的頭部。所述帽舌具有彎曲內邊緣,該彎曲內邊緣附接于所述彎曲前額部分的下邊緣。所述帽舌還具有左側和右側彎曲部,并且所述前部方形邊緣具有優(yōu)選帶有一定半徑的外側角部。在該帽舌的下表面上,鄰近于所述前部方形邊緣施加有暗色防眩飾面。該高爾夫無頂帽還可以制造成包括方形可移動翼片,該方形可移動翼片具有上表面、下表面、外邊緣和內邊緣。該內邊緣通過附接構件以可移動方式附接到所述帽舌的前部方形邊緣,該附接構件優(yōu)選包括活動鉸鏈。所述方形可移動翼片的下表面具有暗色防眩飾面,該暗色防眩飾面優(yōu)選是黑色飾面。該黑色飾面可以由黑色防眩顏料或黑色防眩膠帶提供,該黑色防眩膠帶通過粘合劑粘附于所述可移動翼片的下表面。鑒于上述公開內容,本發(fā)明的基本目的是提供一種高爾夫無頂帽,當高爾夫球手戴上該高爾夫無頂帽時,該高爾夫無頂帽的帽舌能夠適當定位以提供對于沿著高爾夫球場的直行進軌跡的觀察。除了本發(fā)明的上述基本目的,本發(fā)明的又一個目的是提供如下一種高爾夫無頂帽,該高爾夫無頂帽·能夠制造成適于兒童或成人的各種尺寸,
      ·能夠制造成各種顏色,·能夠包括諸如廣告標記或使用說明等的標記,·能夠作為普通的遮陽帽佩戴, 可清洗,·能夠顯著增加高爾夫球手的得分,·能夠作為推廣物品來贈送,并且·從制造商和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均具有成本效益。從以下結合附圖進行的、對優(yōu)選實施例和所附權利要求的詳細描述中,本發(fā)明的這些及其它目的和優(yōu)點將變得顯而易見。


      圖1是高爾夫球對準裝置的透視圖,該高爾夫球對準裝置被構造為具有彎曲帽舌的高爾夫無頂帽,該彎曲帽舌具有前部方形邊緣,該前部方形邊緣具有帶一定半徑的角部。圖2是具有彎曲帽舌的高爾夫無頂帽的透視圖,該彎曲帽舌帶有方形可移動翼片。圖3是具有下部防眩飾面的翼片的局部側視圖。圖4是具有下表面的翼片的局部側視圖,該下表面附接有黑色防眩膠帶。圖5是具有方形帽舌的高爾夫無頂帽的透視圖,該方形帽舌通過帽舌調節(jié)組件而以可旋轉方式附接到所述無頂帽。圖6是圖5所示的高爾夫無頂帽和方形帽舌的透視分解圖。圖7是帽舌調節(jié)組件的局部剖面?zhèn)纫晥D。圖8是高爾夫球對準裝置的透視圖,該高爾夫球對準裝置被構造為具有帽舌的高爾夫有頂帽,該帽舌帶有前部方形邊緣,該前部方形邊緣具有帶一定半徑的角部。圖9是圖8所示的高爾夫有頂帽的頂部平面圖。圖10是具有帽舌的高爾夫有頂帽的透視圖,該帽舌帶有前部方形邊緣,該前部方形邊緣方形附接有可移動翼片。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高爾夫球對準裝置(GBAD)的優(yōu)選實施例方面,提出了用于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最佳實施方式,圖1至圖10中示出了該高爾夫球對準裝置(GBAD),并且其被公開為兩種設計構造即,高爾夫無頂帽和高爾夫有頂帽。這兩種設計之間的共同點是它們二者的特征均在于具有前部方形邊緣的帽舌。當高爾夫球手觀察該具有方形邊緣的帽舌時,該帽舌輔助對準沿著高爾夫球場的、直的球行進軌跡。所公開的GBAD 10的第一種設計是圖1至圖6所示的高爾夫無頂帽12。該高爾夫無頂帽12由以下主要元件構成彎曲前額部分14、細長右側頭帶26、細長左側頭帶32、帽舌40、前部方形邊緣44、以及可選的方形可移動翼片48。如圖1和圖2中最好地示出的,彎曲前額部分14具有上邊緣16和下邊緣18。上邊緣16向下逐漸縮減并終止于右側20和左側22。細長右側頭帶26具有外邊緣28和內邊緣30。該內邊緣一體地附接于前額部分14的右側20。類似地,細長左側頭帶32具有外邊緣34和內邊緣36。內邊緣36附接于前額部分14的左側22。右側頭帶26和左側頭帶32 兩者均被彈簧偏壓,這允許高爾夫無頂帽12牢固地夾緊頭部。同樣在圖1中示出的帽舌40具有彎曲內邊緣42、前部方形邊緣44和側面彎曲部 47,該前部方形邊緣44優(yōu)選具有帶一定半徑的角部46。彎曲內邊緣42附接于彎曲前額部分14的下邊緣18。帽舌40還可制造成包括暗色防眩飾面60,該暗色防眩飾面60被施加到帽舌的下表面52并鄰近于前部方形邊緣44。如圖2所示,高爾夫無頂帽12還可制造成包括方形可移動翼片48,該方形可移動翼片48具有上表面50、下表面52、外邊緣54和內邊緣56。該內邊緣56通過附接構件以可移動方式附接于帽舌40的前部方形邊緣44,該附接構件優(yōu)選包括活動鉸鏈58。為了避免刺眼,翼片48的下表面52具有暗色防眩飾面,該暗色防眩飾面優(yōu)選由黑色防眩飾面60構成。黑色防眩飾面60可以由黑色防眩顏料62提供。替代地,黑色防眩飾面60也可由黑色防眩膠帶64提供,該黑色防眩膠帶64通過粘合劑66粘附于可移動翼片48的下表面52。為了進一步幫助該帽舌40和方形可移動翼片48保持處于方形構造,可以使用以可移除方式附接的剛性管70。如圖2、5和圖6所示,管70具有切縫狀邊緣(split edge) 72, 該切縫狀邊緣72被設定尺寸以允許管70套在并保持在方形可移動翼片48的外邊緣54上。所公開的GBAD 10的第二種設計是圖8、9和圖10所示的高爾夫有頂帽80。該高爾夫有頂帽由以下主要元件構成頭罩82、帽舌86、方形可移動翼片92和剛性管106。頭罩82具有圓形下邊緣84。帽舌86具有彎曲內邊緣88,該彎曲內邊緣88附接于頭罩82的圓形下邊緣84。帽舌86還具有前部方形邊緣90,當高爾夫球手觀察該前部方形邊緣90時,該平直的邊緣輔助對準沿著高爾夫球場的、直的球行進軌跡。如圖8和圖9 所示,帽舌86也可制造成包括暗色防眩飾面60,該暗色防眩飾面60被施加到帽舌86的下表面96并且鄰近于帽舌86的前部方形邊緣90。如圖10所示,高爾夫有頂帽80也可制造成包括方形可移動翼片92,該方形可移動翼片92具有上表面94、下表面96、外邊緣98和內邊緣100。該內邊緣100通過附接構件以可移動方式附接于帽舌86的前部方形邊緣90,該附接構件優(yōu)選包括活動鉸鏈102。該方形可移動翼片92的下表面96優(yōu)選具有暗色防眩飾面。為了使帽舌86和方形可移動翼片92保持處于方形構造,可以使用以可移除方式附接的剛性管104。也如圖8和圖10所示,管104具有切縫狀邊緣108,該切縫狀邊緣108 被設定尺寸以允許管104套在并保持在方形可移動翼片92的外邊緣98上。如圖5、6和圖7所示,高爾夫無頂帽12還可以設計成利用帽舌調節(jié)組件(BAA) 114 來發(fā)揮作用。該BAA 114由以下元件構成方頭螺栓116、有鍵墊圈(keyed washer)118、凹形墊圈120和螺紋調節(jié)旋鈕122。為了利用該BAA 114,細長右側頭帶26具有位于外邊緣28、30和內邊緣30、36之間的方形有鍵凹槽126。類似地,帽舌40在相應的內邊緣末端附近具有與相應的方頭螺栓 116對準的圓形孔128。帽舌40通過帽舌調節(jié)組件114以可移動方式附接到彎曲前額部分14,如圖6中最好地示出的,該帽舌調節(jié)組件114通過如下方式來附接(1)將方頭螺栓116插入到方形孔126并插入到圓形孔128中,(2)將有鍵墊圈118插入到突出的孔中,
      (3)將凹形墊圈套在螺栓116的螺紋部上,并且(4)將螺紋調節(jié)旋鈕122附接到螺栓116的端部。該帽舌調節(jié)組件允許所述帽舌上下旋轉,以允許高爾夫球手將帽舌40置于適當位置,從而當高爾夫球手觀察該帽舌時, 該帽舌輔助高爾夫球手對準沿著高爾夫球場的、直的球行進軌跡。為了進一步增強該GBAD的實用性,如圖6中最好地示出的,在所述彎曲前額部分 14和人的前額之間能夠以可移除方式附接有吸汗帶76。雖然已經詳細描述并在附圖中圖示了本發(fā)明,但本發(fā)明不限于這些細節(jié),因為在不偏離其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以對本發(fā)明進行很多改變和修改。因此,本發(fā)明應當涵蓋落入其權利要求的語言和范圍內的任意或所有修改和形式。
      權利要求
      1.一種高爾夫球對準裝置,所述高爾夫球對準裝置被構造為高爾夫無頂帽,其包括a)具有上邊緣和下邊緣的彎曲前額部分,其中所述上邊緣向下逐漸縮減并終止于所述前額部分的右側和左側,b)具有外邊緣和內邊緣的細長右側頭帶,其中該內邊緣一體地附接于所述前額部分的右側,以及c)具有外邊緣和內邊緣的細長左側頭帶,其中該內邊緣一體地附接于所述前額部分的左側,d)帽舌,所述帽舌具有彎曲內邊緣、左側和右側彎曲部、以及前部方形邊緣,所述彎曲內邊緣附接于所述彎曲前額部分的下邊緣,其中,當高爾夫球手觀察所述方形邊緣時,所述方形邊緣輔助對準沿著高爾夫球場的、直的球行進軌跡。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帽舌的所述前部方形邊緣的外側角部具有一定半徑。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還包括暗色防眩飾面,所述暗色防眩飾面被施加到所述帽舌的下表面并鄰近于所述前部方形邊緣。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還包括方形可移動翼片,所述方形可移動翼片具有上表面、下表面、外邊緣和內邊緣,其中,該內邊緣通過附接構件以可移動方式附接于所述帽舌的前部方形邊緣。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中,用于將所述方形可移動翼片的內邊緣附接于所述帽舌的前部方形邊緣的所述構件包括活動鉸鏈。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方形可移動翼片的下表面具有暗色防眩飾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暗色防眩飾面由黑色防眩飾面構成。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黑色飾面由黑色防眩顏料提供。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黑色防眩飾面由黑色防眩膠帶提供,所述黑色防眩膠帶通過粘合劑粘附于所述可移動翼片的下表面。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還包括以可移除方式附接的剛性管,所述剛性管具有切縫狀邊緣,所述切縫狀邊緣允許所述管被套在并保持在所述方形可移動翼片的外邊緣上,其中,所述管有助于使所述帽舌和所述方形可移動翼片保持處于平直構造。
      11.一種高爾夫球對準裝置,所述高爾夫球對準裝置被構造為高爾夫無頂帽,其包括a)具有上邊緣和下邊緣的彎曲前額部分,其中所述上邊緣向下逐漸縮減并終止于所述前額部分的右側和左側,b)具有外邊緣和內邊緣的細長右側頭帶,其中該內邊緣一體地附接于所述前額部分的右側,其中所述右側頭帶還具有方形孔,c)具有外邊緣和內邊緣的細長左側頭帶,其中該內邊緣一體地附接于所述前額部分的左側,其中所述左側頭帶還具有方形孔,d)帽舌,所述帽舌具有上表面、下表面、彎曲內邊緣和前部方形邊緣,所述彎曲內邊緣順應于所述彎曲前額部分的形狀,其中所述帽舌終止于右邊緣和左邊緣處,其中,鄰近于所述右邊緣和左邊緣設有圓形孔,所述圓形孔與所述前額部分上的相應方形孔對準,其中所述帽舌通過帽舌調節(jié)組件以可移除方式附接于所述彎曲前額部分,所述帽舌調節(jié)組件通過如下方式來附接(1)將方頭螺栓插入到所述方形孔并插入到所述圓形孔中,(2)將有鍵墊圈插入到突出的孔中,(3)將凹形墊圈套在突出的所述螺栓上,并且(4)將螺紋旋鈕附接到所述螺栓的端部,其中,所述帽舌調節(jié)組件允許所述帽舌上下旋轉,以允許高爾夫球手將所述帽舌置于適當位置,從而當高爾夫球手觀察所述帽舌時,所述帽舌通過提供沿著高爾夫球場的、直的行進路徑來幫助該高爾夫球手。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帽舌的下表面具有黑色防眩表面。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裝置,還包括以可移除方式附接的透明塑料管,所述透明塑料管具有切縫狀邊緣,所述切縫狀邊緣允許所述管被套在并保持在所述帽舌的前部方形邊緣上。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還包括吸汗帶,所述吸汗帶以可移除方式附接在所述彎曲前額部分和人的前額之間。
      15.一種高爾夫球對準裝置,所述高爾夫球對準裝置被構造為高爾夫有頂帽,其包括a)頭罩,所述頭罩具有圓形下邊緣,以及b)帽舌,所述帽舌具有彎曲內邊緣、左側和右側彎曲部、以及前部方形邊緣,所述彎曲內邊緣附接于所述頭罩的圓形下邊緣,其中,當高爾夫球手觀察所述前部方形邊緣時,所述前部方形邊緣輔助對準沿著高爾夫球場的、直的行進軌跡。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5所述的裝置,還包括暗色防眩飾面,所述暗色防眩飾面被施加到所述帽舌的下表面并鄰近于所述前部方形邊緣。
      17.根據(jù)權利要求15所述的裝置,還包括方形可移動翼片,所述方形可移動翼片具有上表面、下表面、外邊緣和內邊緣,其中,該內邊緣通過附接構件以可移動方式附接于所述帽舌的前部方形邊緣。
      18.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裝置,其中,用于將所述方形可移動翼片的內邊緣附接于所述帽舌的前部方形邊緣的所述構件包括活動鉸鏈。
      19.根據(jù)權利要求18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方形可移動翼片的下表面具有暗色防眩飾面。
      20.根據(jù)權利要求15所述的裝置,還包括以可移除方式附接的剛性管,所述剛性管具有切縫狀邊緣,所述切縫狀邊緣允許所述管被套在并保持在所述方形可移動翼片的外邊緣上。
      全文摘要
      一種高爾夫球對準裝置(GBAD),其被公開為高爾夫無頂帽和高爾夫有頂帽。該無頂帽和有頂帽二者的特征均在于具有帽舌,該帽舌具有前部方形邊緣、上表面和下表面。在該帽舌的下表面處,鄰近于所述前部方形邊緣施加有暗色防眩飾面。替代地,也可通過活動鉸鏈把也具有暗色防眩飾面的方形可移動翼片附接于所述帽舌的前部方形邊緣。當高爾夫球手觀察該暗色防眩飾面時,該暗色防眩飾面輔助對準沿著高爾夫球場的、直的球行進軌跡。該GBAD還可設計成包括帽舌調節(jié)組件,該帽舌調節(jié)組件與右側頭帶和左側頭帶及相應的右側手帶和左側手帶相互作用。
      文檔編號A63B57/00GK102481475SQ200980160196
      公開日2012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09年11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6月29日
      發(fā)明者林哲貴 申請人:林哲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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