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不同密度的非連續(xù)部位的高爾夫球桿桿頭或其他擊球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大致涉及具有提升更好競技性能的低重心的擊球裝置,如高爾夫球桿與高爾夫球桿桿頭(包括比如用于1號木桿、球道木桿、萬能或多功能球桿或類似物等的“木制樣式”的高爾夫球桿和高爾夫球桿桿頭)。
背景技術:
高爾夫球深受各種類型的選手喜愛——不同性別的選手、以及年齡和技術水平顯著不同的選手。高爾夫球在體育界中的某種程度的獨一無二之處在于,如此不同群的選手們可以在高爾夫球競賽中一起進行比賽,甚至彼此直接競爭(例如,采用差點計分、不同的發(fā)球區(qū)等),并依然享受高爾夫比賽或競賽的樂趣。這些因素,連同電視上增長的高爾夫球節(jié)目(例如,高爾夫球錦標賽、高爾夫球新聞、高爾夫球歷史和/或其他的高爾夫球節(jié)目) 以及著名的高爾夫球超級明星的增多,至少部分地加速了近些年來高爾夫球在美國和全世界的流行。參加比賽的個體數目和高爾夫球場的數量近年來也在穩(wěn)步增長。各種技術水平的高爾夫球手都力圖提高其成績,降低其高爾夫球記分,并達到下一個成績級別。各種類型高爾夫球器材的制造商已經對這些需求做出了響應,近些年已經看到了高爾夫球器材中顯著的變化和提高。例如,現在可以使用各種不同型號的高爾夫球, 其中將一些球設計成飛得更遠更直,提供更高或更平滑的軌跡,提供更多的旋轉、控制和感覺(尤其在球穴區(qū)附近)等。作為比賽過程中將高爾夫球置于運動狀態(tài)的唯一工具,高爾夫球桿也是近些年來技術研究和進步的主題。例如,近些年來市場上已經出現了對高爾夫球桿桿頭、桿身以及握柄的改進。此外,做出了其他的技術改進以致力于使高爾夫球桿的各種部件和高爾夫球的特性更好地匹配到具體用戶的揮桿特性或特征(例如,球桿裝配技術、發(fā)球角度測量技術
寸乂 O盡管近來的技術改進,“木制樣式”的高爾夫球桿,特別是1號木桿對一些選手仍然很難成功地擊中。因此,增強選手使高爾夫球在空中飛行的能力以及提升木制樣式高爾夫球桿特別是1號球桿的競技性能的附加技術改進深受高爾夫界歡迎。發(fā)明概述為了提供對本發(fā)明的至少某些方面的基本理解,下文介紹了本發(fā)明多個方面的大體概述。本概述不是用來作為本發(fā)明的廣義總結。其也不意欲確定本發(fā)明的關鍵或重要的元素或描繪本發(fā)明的范圍。下列概述僅僅以一般形式提出了本發(fā)明的一些概念,作為對以下提供的更詳細說明的前言。通常,本發(fā)明的多個方面涉及高爾夫球桿、高爾夫球桿桿頭和/或其他的擊球裝
5置,所述擊球裝置的至少一部分重量分布在該裝置頭的下部和后部區(qū)域(如用于提供低重心、提升更好的競技性能以及在擊球的過程中更容易地將球帶入空中)。本發(fā)明一些更具體的實施例方面涉及擊球裝置,如高爾夫球桿和高爾夫球桿桿頭,其包括多種材料、多層結構,其中各層由具有不同密度的材料制成。例如,依據本發(fā)明至少一些實施例的高爾夫球桿桿頭(或其他擊球裝置頭或裝置)可包括(a)底部構件,其由具有第一密度的第一材料制成;(b)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其由具有第二密度的第二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二密度小于所述第一密度;(C)頂部構件,其由具有第三密度的第三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三密度小于所述第二密度,且其中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底部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和 (d)端面構件,其中所述底部構件、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以及所述頂部構件與所述端面構件(直接或間接地)連接。任選地,如果需要,依據本發(fā)明至少一些實施例方面的擊球裝置頭或其他裝置可包括第二中間主體構件(或者甚至更多的中間主體構件),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設置在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這些附加的中間主體構件可連接到所述端面構件并可由具有低于所述第二密度的密度的材料制成,且隨著從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朝著所述頂部構件向上移動而密度遞減。本發(fā)明的多個方面還涉及高爾夫球桿或其他的擊球裝置,所述擊球裝置包括類似于以上描述的擊球裝置頭結構。例如,此類裝置可包括以上描述的樣式的擊球裝置頭和自該擊球裝置頭延伸的桿身。此外,如果需要,依據本發(fā)明至少一些實施例的擊球裝置還可包括握柄元件和/或某些其他樣式的、連接到桿身和/或自桿身延伸的手柄構件。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高爾夫球桿桿頭,包括底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一密度的第一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二密度的第二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二密度小于所述第一密度;頂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三密度的第三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三密度小于所述第二密度,并且其中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底部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以及端面構件,其中所述底部構件、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連接到所述端面構件。本發(fā)明提供的高爾夫球桿桿頭還可以包括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其位于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頂部構件之間。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四密度的第四材料制成,其中第四密度小于第二密度但大于第三密度。第一材料可以包括從由鋼材料、鈦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其中第二材料可以包括從由鎂合金、鋁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其中第三材料可以包括從由碳纖維復合材料、玻璃纖維復合材料、鈦合金材料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且其中第四材料可以包括從由鎂合金、鋁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端面構件可以與底部構件的至少一部分整體地形成。端面構件可以至少部分地由鈦合金制成。第一材料可以包括鈦合金。第一材料可以包括從由鋼材料、鈦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其中第二材料可以包括從由鎂合金、鋁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 且其中第三材料可以包括從由碳纖維復合材料、玻璃纖維復合材料、鈦合金材料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該高爾夫球桿桿頭還可以包括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其連接到端面構件并位于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頂部構件之間,其中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四密度的第四材料制成,其中第四密度可以小于第二密度但大于第三密度。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一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二材料制成,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三材料制成,以及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四材料制成。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一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二材料制成,以及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三材料制成。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高爾夫球桿,包括球桿桿頭,包括(a)底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一密度的第一材料制成; (b)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二密度的第二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二密度小于所述第一密度;(c)頂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三密度的第三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三密度小于所述第二密度,且其中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底部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和(d)端面構件,其中所述底部構件、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連接到所述端面構件;以及桿身,其自所述球桿桿頭延伸。在根據本發(fā)明的高爾夫球桿中,球桿桿頭還可以包括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位于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頂部構件之間。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四密度的第四材料制成,其中第四密度可以小于第二密度但大于第三密度。第一材料可以包括從由鋼材料、鈦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其中第二材料可以包括從由鎂合金、鋁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其中第三材料可以包括從由碳纖維復合材料、玻璃纖維復合材料、鈦合金材料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且其中第四材料可以包括從由鎂合金、鋁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端面構件可以與底部構件的至少一部分整體地形成。端面構件可以至少部分地由鈦合金制成。第一材料可以包括鈦合金。第一材料可以包括從由鋼材料、鈦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其中第二材料可以包括從由鎂合金、鋁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 且其中第三材料可以包括從由碳纖維復合材料、玻璃纖維復合材料、鈦合金材料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球桿桿頭還可以包括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連接到端面構件并位于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頂部構件之間,其中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四密度的第四材料制成,其中第四密度可以小于第二密度但大于第三密度。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一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二材料制成,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三材料制成,以及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四材料制成。
桿身可以包括基于石墨的材料。桿身可以包括鋼材料。該高爾夫球桿還可以包括連接到桿身的握柄元件。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一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二材料制成,以及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三材料制成。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擊球裝置頭,包括底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一密度的第一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二密度的第二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二密度小于所述第一密度;頂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三密度的第三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三密度小于所述第二密度;并且其中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底部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以及端面構件,其中所述底部構件、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連接到所述端面構件。根據本發(fā)明的擊球裝置頭還可以包括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位于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四密度的第四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四密度可以小于所述第二密度但大于所述第三密度。該擊球裝置頭還可以包括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連接到端面構件并位于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頂部構件之間,其中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四密度的第四材料制成,其中第四密度可以小于第二密度但大于第三密度。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一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二材料制成,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三材料制成,以及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四材料制成。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一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二材料制成,以及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三材料制成。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擊球裝置,包括球桿桿頭,包括(a)底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一密度的第一材料制成; (b)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二密度的第二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二密度小于所述第一密度;(c)頂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三密度的第三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三密度小于所述第二密度,且其中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底部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和(d)端面構件,其中所述底部構件、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連接到所述端面構件;與桿身,其自所述球桿桿頭延伸。在根據本發(fā)明的擊球裝置中,球桿桿頭還可以包括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位于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頂部構件之間。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四密度的第四材料制成,其中第四密度可以小于第二密度但大于第三密度。球桿桿頭還可以包括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連接到端面構件并位于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頂部構件之間,其中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至少部分地由具有
8第四密度的第四材料制成,其中第四密度可以小于第二密度但大于第三密度。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一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二材料制成,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三材料制成,以及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四材料制成。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一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二材料制成,以及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可以由第三材料制成。桿身可以包括基于石墨的材料。桿身可以包括鋼材料。該擊球裝置還可以包括連接到桿身的握柄元件。附圖簡述根據附圖通過參照下列描述可獲得對本發(fā)明及其某些優(yōu)勢的更完全的理解,其中相同的標號表示相同的部件,并且其中
圖1示出依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的實施例“趾部”視圖;圖2示出依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的實施例“跟部”視圖;圖3示出依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的實施例俯視圖;圖4示出依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的實施例仰視圖;以及圖5示出依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的實施例前視圖。發(fā)明詳述在本發(fā)明的多種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以下描述中,參考形成其中一部分的附圖,以及其中通過說明可實施本發(fā)明各方面的多種示例性結構、裝置、系統(tǒng)和環(huán)境來顯示附圖。應理解,可使用其它特定布置的部件、結構、示例性裝置、系統(tǒng)和環(huán)境,以及可進行結構和功能的變更,而不脫離本發(fā)明的范圍。此外,盡管術語“頂部”、“底部”、“前面”、“后面”、“側面”、 “下側”、“上方”等可在本說明書中使用,以描述本發(fā)明的多種示例性特征和元件,然而這里使用的這些術語是為了方便起見,例如基于附圖所示的示例方位。本說明書中沒有任何事物應解釋成需要具有特定三維方位的結構,以落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為了有助于讀者理解,本說明書分為如下不同的小部分術語、根據本發(fā)明多個方面的擊球裝置的概括描述、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及結論。A.術語在本說明書中使用下面的術語,除非另有所述或在上下文中具有清晰的含義,這些術語具有下面所提供的含義?!皳羟蜓b置”是指構造和設計成擊打球或其他類似物體(例如冰上曲棍球)的任何裝置。除了一般包括以下將更詳細描述的“擊球頭”外,“擊球裝置”的實施例包括,但不僅限于高爾夫球桿(包括“木制樣式”的高爾夫球桿、萬能或多功能式的球桿、鐵桿或推桿)、 槌球棒、馬球棍、棒球或壘球棒、板球拍、網球拍、羽毛球拍、場地曲棍球棍、冰上曲棍球棍等寸。“擊球頭”是指“擊球裝置”的一部分,所述擊球裝置包括并且緊鄰(可選地,環(huán)繞) 接觸使用中的球(或其它物體)的擊球裝置的一部分。在一些實施例中,例如高爾夫球桿, 擊球頭通??梢允桥c任何桿身構件分離的單獨實體,并且其可以通過某種方式與桿身構件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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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根據本發(fā)明多個方面的擊球裝置的概括描述通常,本發(fā)明的多個方面涉及擊球裝置,例如高爾夫球桿桿頭、高爾夫球桿等等。 根據本發(fā)明的至少一些實施例,此類擊球裝置可包括重量分布于球桿桿頭下部和后部區(qū)域的高爾夫球桿桿頭,比如,用以提供低重心、提升更好的競技性能以及在擊球的過程中更容易地將球帶入空中。依據本發(fā)明至少一些實施例的高爾夫球桿桿頭(或其他的擊球裝置)可具有多種材料、多層結構,其中球桿桿頭結構的各層由具有不同密度的材料制成。作為更具體的實施例,依據本發(fā)明至少一些實施例的高爾夫球桿桿頭(或其他的擊球裝置)可包括(a)底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一密度的第一材料制成;(b)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二密度的第二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二密度低于所述第一密度;(C)頂部構件, 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三密度的第三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三密度低于所述第二密度,且其中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底部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和(d)端面構件。在本發(fā)明的至少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底部構件、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以及所述頂部構件與所述端面構件可(直接或間接地)連接。任選地,如果需要,所述端面構件可與至少一部分所述底部構件、所述頂部構件或一個或多個主體構件完整地形成,而不脫離本發(fā)明。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端面構件可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相同于或低于所述底部構件密度的材料制成。在至少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底部構件(按體積)的主要部分(即> 50% )由所述第一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按體積)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二材料制成,以及所述頂部構件(按體積)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三材料制成。當然,可以在球桿桿頭結構中設置任何數目的主體構件而不脫離本發(fā)明。例如,依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至少一些高爾夫球桿桿頭或其他的擊球裝置可包括設置在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頂部構件之間的第二中間主體構件。這種第二中間主體構件還可與端面構件連接并且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四密度的第四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四密度低于所述第二密度但高于所述第三密度(即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可以至少部分地由具有低于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但高于所述頂部構件的密度的材料制成)。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按體積)的主要部分(即> 50% )由所述第四材料制成。高爾夫球桿桿頭(或其他擊球裝置)的各種部件可由任何適宜的或期望的材料制成而不脫離本發(fā)明,所述材料包括本領域已知和使用的常規(guī)材料,如鋼(包括不銹鋼)、鈦合金、鎂合金、鋁合金、碳纖維復合材料、玻璃纖維復合材料、碳預浸材料等等??梢匀魏芜m宜的或期望的方式生產各種部件而不脫離本發(fā)明,所述方式包括本領域已知和使用的常規(guī)方式,如通過澆注、鍛造、模制(比如,注入或吹煉模制)等。還可以任何適宜的或期望的方式將各種部件作為整體結構固定在一起,包括以本領域已知和使用的常規(guī)方式,如使用機械接合物、粘接物、接合劑、焊接等等。此外,高爾夫球桿桿頭或其他擊球裝置(如底部構件、端面構件、頂部構件和/或主體構件)的各種部件可由一個或多個單獨的片構成而不脫離本發(fā)明,任選地,所述片由具有不同密度的不同材料制成。任選地,在本發(fā)明的至少一些實施例中,當擊球裝置結構的層是由多個片制成時(任選地,不同材料的片),制成給定層的所有或大部分(》50%體積)材料可具有高于制成臨近給定層上方的層的材料的密度 (如果有的話)和/或制成給定層的所有或大部分(》50%體積)材料可具有低于制成臨近給定層下方的層的材料的密度(如果有的話)。
在本發(fā)明的至少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材料(即其構成底部構件的至少一部分)可包括從一組材料中選擇的至少一項,該組材料包括鋼材料(包括不銹鋼材料)、鈦合金、聚合材料等。作為又一實施例,第二和/或第四材料(即構成至少一部分第一和/或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的材料)可分別包括從一組材料中選擇的至少一項,該組材料包括鎂合金、鈦合金、鋁合金、聚合材料等等。仍作為又一實施例,第三材料(即構成至少一部分頂部構件的材料)可包括從一組材料中選擇的至少一項,該組材料包括碳纖維復合材料、玻璃纖維復合材料、其他的復合材料、鈦合金材料、碳預浸材料、聚合材料等等。在本發(fā)明的至少一些實施例中,端面構件可至少部分地由從一組材料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制成,該組材料包括鈦合金、鋼材料(包括不銹鋼材料)、鋁合金、聚合材料等等。在一些實施例中,端面構件至少部分地由構成底部構件的相同材料制成。可包括在球桿桿頭結構中不同部分的聚合材料的實例包括熱塑性塑料(如適用于注入或吹煉模制工藝的材料,比如熱塑性聚氨酯等)、尼龍、聚酯等等。如果需要或期望,聚合材料還可包括金屬或金屬合金組分,如用以影響強度和/或控制重量或密度。當然,除了上述特別確定的材料之外,其他的材料也可用于高爾夫球桿桿頭(或其他的擊球裝置結構)的不同部分而不脫離本發(fā)明,所述其他材料包括本領域已知和使用的常規(guī)材料。本發(fā)明的多個方面還涉及高爾夫球桿(或其他的擊球裝置),其包括以上描述的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或其他的擊球裝置頭)。例如,此類裝置可包括以上描述的樣式的球桿桿頭(或其他的擊球裝置頭)和自所述桿頭延伸的桿身。桿身可以任何適宜的或期望的方式連接到桿頭,包括本領域已知和使用的常規(guī)方式,比如通過粘接物、接合劑、焊接、軟焊、機械接合物(如螺絲、制動元件或類似物)等等。桿身可由任何適宜的或期望的材料制成,包括本領域已知和使用的常規(guī)材料,比如基于石墨的材料、其他的復合材料、鋼材料 (包括不銹鋼)、鋁材料、其他的金屬合金材料等等。此外,如慣例,握柄元件或其他的手柄構件可連接到桿身和/或自桿身延伸。可以使用任何期望的握柄材料而不脫離本發(fā)明,所述材料包括橡膠材料、皮革材料、包含燈芯絨或其中嵌入其他織物材料的材料、聚合材料等等。握柄元件可以任何適宜的或期望的方式連接到桿身,包括本領域已知和使用的常規(guī)方式,比如使用粘接物或接合劑。對于包括自桿身延伸的單獨手柄構件的結構,所述手柄構件可以任何適宜的或期望的方式直接或間接地連接到桿身,如通過焊接、軟焊、粘接物、機械接合物(如螺絲、制動元件等)或類似物。在下文更詳細地描述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讀者應理解,提出這些具體實施例是僅出于闡述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目的,并且不應將它們解釋為限制本發(fā)明。C.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本申請中的各個附圖表示在本發(fā)明的實施例中擊球裝置的實施例及其中有用的組件。當相同標號出現在不止一幅附圖中時,一直用在本說明書和附圖中的該標號始終表示相同的部件。根據本發(fā)明的擊球裝置的至少一些示例實施方式涉及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包括比如用于1號木桿、球道木桿、多功能或萬能球桿或類似物的“木制樣式”的高爾夫球桿桿頭。此類球桿桿頭結構可包括多片構造和結構。將在下文結合圖1-5示出的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詳細描述根據本發(fā)明的擊球裝置的實施例。圖1-5從不同方向示出依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100的視圖。特別地,圖1從“趾部”端示出示例性的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100,且圖2從“跟部”端示出示例性的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100。此外,圖3示出頂部視圖,圖4示出底部視圖,以及圖5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的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前視圖。如各附圖所示,球桿桿頭結構100包括底部構件102(例如,底板或其他結構),在此示例性結構100中,所述底部構件102與端面構件104(例如,面板或其他結構)作為整體結構完整地形成。至少底部構件102以及任選的端面構件104可由在此實施例的整個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100中密度最高的材料形成。然而,如果需要,端面構件104可與底部構件102分開和/或任選地,端面構件104可由密度低于底部構件102的材料制成。作為更具體的實施例,在本發(fā)明的至少一些實施例中,底部構件102 (和任選地端面構件104)可由鋼材料(包括不銹鋼)或鈦合金制成。此外,底部構件102和端面構件 104可以是常規(guī)的設計和構造,且如果需要,每個構件可由多個片或部件構成而不脫離本發(fā)明。例如,如附圖所示,端面構件104可包括擊球面10 (任選地以多個片的形式),在本發(fā)明的至少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擊球面10 可安裝在分開的端面構件框架104b(任選地由多個片構成)上。因為整個球桿桿頭結構100通常是中空或實質上中空的,所以在本發(fā)明的至少一些實施例中,底部構件102可形成為具有相對薄的側面和底壁的淺杯形構件,其中杯形構件的底形成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底面106。然而,盡管球桿桿頭結構100通常是中空的,但其可包括各種內部結構,如加重構件、端面加固構件、桿身固定結構和/或本領域已知和使用的其他常規(guī)元件。如上所示,為了在整個球桿桿頭結構100中提供低重心,底部構件102可由在整個球桿桿頭結構100中相對高密度的材料制成(如,經常是球桿桿頭結構100中密度最高的材料)。依據本發(fā)明至少一些實施例的球桿桿頭結構100還可包括各種中間主體構件,所述中間主體構件形成球桿桿頭結構100的中間部分(兩個主體構件108和110在圖1-5的示例性結構100中示出)。這些中間主體構件108和110設置在底部構件102和頂部構件112 之間。主體構件108和110可由大致為U形的條紋材料或帶狀材料形成,所述條紋材料或帶狀材料從端面構件104的一側附近延伸至另一側并形成中間高爾夫球桿桿頭主體的周長。為了在整個球桿桿頭結構100中進一步幫助重心保持低,中間主體構件108和110 可由材料制成以便當在從底部構件120至頂部構件112的方向向上移動時該材料有遞減的密度。因此,在本發(fā)明的至少一些實施例中,下方的中間主體構件108可由密度高于構成上方中間主體構件110的材料制成。如果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100中還包括另外的中間主體構件,當在球桿桿頭結構100中在從底部構件102至頂部構件112的方向移動時,可繼續(xù)這種大致降低密度的模式。在本發(fā)明的至少一些實施例中,與中間主體構件108和110和/ 或底部構件102相比,頂部構件112可由較低密度的材料制成。實際上,在至少一些實施例中,頂部構件112可由整個球桿桿頭結構100中密度最低的材料制成。如果需要,為了進一步有助于將整個重心保持低并朝著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100 的后部的方向保持重心,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底部構件102、中間主體構件108和110和/ 或頂部構件112中的一個或多個可由具有不同密度的多片材料形成,其中各種材料的密度在朝著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前部的方向較低(即朝著端面構件)以及在朝著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后部的方向較高。此外,在球桿桿頭結構100中,當沿著底部構件102至頂
12部構件112的方向移動時各個片可具有遞減的密度,如以上大致描述的。不是各層中的多個片,如果需要,單片構造可設置在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各層中,其中在朝著整個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后部和底部的層中位置上的材料密度是較高的。高爾夫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各種部件,如底部構件102、端面構件104、中間主體構件108和110、以及頂部構件112可以任何適宜的或期望的方式直接或間接地連接和固定在一起,而不脫離本發(fā)明,所述方式包括本領域已知和使用的常規(guī)方式。作為實施例,各種部件中的兩個或多個可通過粘接物、接合劑、焊接、軟焊或其他的焊接工藝、機械接合物(如 螺絲、螺桿、螺母、螺栓或其他接合物)等等固定在一起。如果需要,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各種部件的側邊(如,在圖1-5中顯示的底部構件102、端面構件104、中間主體構件108和 110和/或頂部構件112在接縫處彼此接觸的邊)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凸緣或翼片,所述凸緣或翼片安裝入設置在與該測邊連接的對面?zhèn)冗呏械南鄳陌疾邸⒖p或開口中。接合劑、粘接物、機械接合物或類似物可結合以上描述的凸緣/凹槽結構使用以進一步有助于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各種部件彼此固定。圖1-5還顯示了由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各部件形成的用于容納桿身116的容座 114。容座114可以使用任何結構而不脫離本發(fā)明,所述結構包括本領域已知和使用的常規(guī)結構。桿身116可在容座114和/或在其他位置以任何適宜的或期望的方式連接到球桿桿頭結構100,所述方式包括本領域已知和使用的常規(guī)方式,如通過粘接物、接合劑、焊接、機械接合物(如螺絲、制動元件或類似物)等等。桿身116可全部穿過球桿桿頭結構100延伸,或可在容座114與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底部、側面或前部之間的某個位置終止。當然, 桿身116可由任何適宜的或期望的材料制成,包括本領域已知和使用的常規(guī)材料,如基于石墨的材料、其他的復合材料、鋼材料(包括不銹鋼)、鋁材等等。在一些實施例中,與設置從球桿桿頭主體延伸的、用于容座114的凸起區(qū)域不同, 容座114可以簡單地為開口的形式,所述開口允許桿身116插入并固定到球桿桿頭結構 100。作為另一個實施例,如果需要,容座114(或至少其一部分)可凹入和/或否則設置在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內部中空部分中。仍作為另一個實施例,容座114可設置為底部構件 102結構的一部分(如,為螺紋部位等)。在本發(fā)明的至少一些實施例中,桿身116還可完全地貫穿球桿桿頭結構100延伸和/或與底部構件102的底面106齊平而終止(或實質上齊平)。當然,可以使用將桿身116連接到球桿桿頭結構100的任何方法而不脫離本發(fā)明。此外,如上所述,握柄構件(未顯示)可連接到桿身116的遠端以作為整個球桿的手柄??梢允褂萌魏纹谕奈毡牧隙幻撾x本發(fā)明,所述材料包括橡膠材料、皮革材料、 包含燈芯絨或其中嵌入其他織物材料的材料、聚合材料等等。握柄構件可以任何適宜的或期望的方式連接到桿身116,包括本領域已知和使用的常規(guī)方式,如使用粘接物或接合劑。以上描述了用于球桿桿頭結構100的各種部件的潛在結構材料的不同實施例。作為一些更具體的實施例,球桿桿頭結構100可為“木制樣式”高爾夫球桿的形式,其中底部構件102和端面構件104由鈦合金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108由鋁合金帶狀材料制成,第二中間主體構件110由鎂合金帶狀材料制成以及頂部構件112由碳纖維材料制成。作為另一個更具體的實施例,球桿桿頭結構100可為“木制樣式”高爾夫球桿的形式,其中底部構件102和端面構件104由鋼合金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108由鋁合金帶狀材料制成,第二中間主體構件110由鎂合金帶狀材料制成以及頂部構件112由碳纖維材料制成。當然,可以使用滿足上述一般密度參數的其他材料組合而不脫離本發(fā)明。本發(fā)明的多個方面還可有利地與各種“木制樣式”的高爾夫球桿結構一起使用,所述“木制樣式”的高爾夫球桿結構包括,如1號木桿以及球道木桿、萬能或多功能球桿、“鐵木桿”等。本發(fā)明的多個方面還可用于生產擊打高爾夫球的鐵桿等而不脫離本發(fā)明。此外, 本發(fā)明的多個方面還可用于生產擊打除了高爾夫球之外的球和/或物體的裝置。例如,可有利地使用本發(fā)明的多個方面來形成馬球或槌球中使用的槌棒、曲棍(曲棍球或冰球)等等。D.結論雖然通過包括實施本發(fā)明的當前優(yōu)選方式的具體實施例詳細描述了本發(fā)明,但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理解的是對以上描述的系統(tǒng)和方法有很多變化和置換。因此,如所附權利要求所闡述的,應對本發(fā)明的實質與范圍進行廣義的解釋。
權利要求
1.一種高爾夫球桿桿頭,包括底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一密度的第一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二密度的第二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二密度小于所述第一密度;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三密度的第三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三密度小于所述第二密度;頂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四密度的第四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四密度小于所述第三密度,其中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底部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并且其中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以及端面構件,其中所述底部構件、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連接到所述端面構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桿桿頭,其中所述高爾夫球桿桿頭是木制樣式的高爾夫球桿桿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桿桿頭,其中所述高爾夫球桿桿頭是1號木桿桿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桿桿頭,其中所述第一材料包括從由鋼材料、鈦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其中所述第二材料包括從由鎂合金、鋁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其中所述第三材料包括從由鎂合金、鋁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并且其中所述第四材料包括從由碳纖維復合材料、玻璃纖維復合材料、鈦合金材料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桿桿頭,其中所述端面構件與所述底部構件的至少一部分整體地形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桿桿頭,其中所述端面構件至少部分地由鈦合金制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桿桿頭,其中所述第一材料包括鈦合金。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桿桿頭,其中所述第一材料包括從由鋼材料、鈦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其中所述第二材料包括從由鎂合金、鋁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且其中所述第四材料包括從由碳纖維復合材料、玻璃纖維復合材料、鈦合金材料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桿桿頭,其中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被連接到所述端面構件。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桿桿頭,其中所述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一材料制成,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二材料制成,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三材料制成,以及所述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四材料制成。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桿桿頭,其中所述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一材料制成,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二材料制成,以及所述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四材料制成。
12.—種高爾夫球桿,包括球桿桿頭,包括(a)底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一密度的第一材料制成;(b)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二密度的第二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二密度小于所述第一密度;(c)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三密度的第三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三密度小于所述第二密度;(d)頂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四密度的第四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四密度小于所述第三密度,其中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底部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且其中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和(e)端面構件,其中所述底部構件、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連接到所述端面構件;以及桿身,其自所述球桿桿頭延伸。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爾夫球桿,其中所述高爾夫球桿是木制樣式的高爾夫球桿。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爾夫球桿,其中所述高爾夫球桿是1號木桿。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爾夫球桿,其中所述第一材料包括從由鋼材料、鈦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其中所述第二材料包括從由鎂合金、鋁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其中所述第三材料包括從由鎂合金、鋁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且其中所述第四材料包括從由碳纖維復合材料、玻璃纖維復合材料、鈦合金材料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
16.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爾夫球桿,其中所述端面構件與所述底部構件的至少一部分整體地形成。
17.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爾夫球桿,其中所述端面構件至少部分地由鈦合金制成。
18.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爾夫球桿,其中所述第一材料包括鈦合金。
19.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爾夫球桿,其中所述第一材料包括從由鋼材料、鈦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其中所述第二材料包括從由鎂合金、鋁合金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且其中所述第四材料包括從由碳纖維復合材料、 玻璃纖維復合材料、鈦合金材料和聚合材料所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一項。
20.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爾夫球桿,其中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被連接到所述端面構件。
21.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爾夫球桿,其中所述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一材料制成,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二材料制成,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三材料制成,以及所述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四材料制成。
22.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爾夫球桿,其中所述桿身包括基于石墨的材料。
2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爾夫球桿,其中所述桿身包括鋼材料。
2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爾夫球桿,還包括連接到所述桿身的握柄元件。
2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爾夫球桿,其中所述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一材料制成,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二材料制成,以及所述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四材料制成。
26.—種擊球裝置頭,包括底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一密度的第一材料制成;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二密度的第二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二密度小于所述第一密度;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三密度的第三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三密度小于所述第二密度;頂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四密度的第四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四密度小于所述第三密度,其中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底部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且其中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以及端面構件,其中所述底部構件、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連接到所述端面構件。
27.根據權利要求沈所述的擊球裝置頭,其中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被連接到所述端面構件。
28.根據權利要求沈所述的擊球裝置頭,其中所述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一材料制成,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二材料制成,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三材料制成,以及所述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四材料制成。
29.根據權利要求沈所述的擊球裝置頭,其中所述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一材料制成,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二材料制成,以及所述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四材料制成。
30.一種擊球裝置,包括球桿桿頭,包括(a)底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一密度的第一材料制成;(b)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二密度的第二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二密度小于所述第一密度;(c)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三密度的第三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三密度小于所述第二密度;(d)所述頂部構件,其至少部分地由具有第四密度的第四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四密度小于所述第三密度,其中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底部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且其中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位于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之間;以及(e)端面構件,其中所述底部構件、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和所述頂部構件連接到所述端面構件;與桿身,其自所述球桿桿頭延伸。
31.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擊球裝置,其中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被連接到所述端面構件。
32.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擊球裝置,其中所述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一材料制成,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二材料制成,所述第二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三材料制成,以及所述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四材料制成。
33.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擊球裝置,其中所述底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一材料制成,所述第一中間主體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二材料制成,以及所述頂部構件的主要部分由所述第四材料制成。
34.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擊球裝置,其中所述桿身包括基于石墨的材料。
35.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擊球裝置,其中所述桿身包括鋼材料。
36.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擊球裝置,還包括連接到所述桿身的握柄元件。
全文摘要
擊球裝置,其可包括(a)底部構件(102);(b)至少一個中間主體構件(108、110);(c)頂部構件(112)以及(d)端面構件(104)。對構成底部構件、中間主體構件以及頂部構件的材料進行選擇以使當在從底部構件至頂部構件的方向移動時所述材料的密度通常增加。此類裝置可以構成為高爾夫球桿桿頭和/或高爾夫球桿(比如“木制樣式”的高爾夫球桿和高爾夫球桿桿頭)。
文檔編號A63B53/04GK102284180SQ20111019491
公開日2011年12月21日 申請日期2005年12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12月14日
發(fā)明者加里·G·泰瓦瑞斯 申請人:耐克國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