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舞臺表演用的道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舞臺表演用的道具,包括主基架和設置在所述主基架兩側與操縱者對應的軀干活動的左右道具以及用于操縱所述左右道具的左右活動支架,所述左右支架均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主基架上,所述主基架可以通過背負、穿戴、捆綁的方式與操縱者固定連接,所述左右活動支架與所述左右道具的可活動部位連接,所述左右道具上還設有分別與所述左右道具連接的一對操縱桿作為輔助支架,該對操縱桿直接被操縱者的手所握緊連接,該對操縱桿被操縱者驅動動作時,所述左右道具隨之同步動作,且所述左右道具的每一個動作與操縱者的操縱動作同步。具有結構簡單、操縱方便,而且表演效果好的優(yōu)點。
【專利說明】一種舞臺表演用的道具
【技術領域】
: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舞臺表演道具的結構,屬于舞臺表演道具的制作和操控的【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
[0002]在舞臺藝術表演中,經(jīng)常需要通過利用道具或木偶等來模仿人類、動物和機械、電子設備等的各種動作。但一般傳統(tǒng)的線控木偶或道具等的操控過程較為復雜,對操控者有較高的要求,通常需要具有熟練的、高超技能的專業(yè)人士才能夠對道具或木偶進行操控表演。由于受到所采取的控制方法的局限道具或木偶的體積和尺寸都無法做大,影響了模擬動作的逼真度和觀賞性。由于線控道具或木偶的動作表演都必須通過牽引相關的拉線的動作才能完成,操控者欲讓道具或木偶做某一動作的思維活動不能用肢體直接作用于道具或木偶,而必須翻譯成拉線的運動,翻譯的過程和眾多的拉線等都增加了操控的難度,由此產(chǎn)生的間接作用使得道具或木偶的表演動作僵硬,降低了藝術的觀賞性和美感效果。因此,有必要予以改進。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發(fā)明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操縱方便,表演效果好的舞臺表演用道具。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發(fā)明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舞臺表演用的道具,包括主基架和設置在所述主基架兩側與操縱者對應的軀干活動的左右道具以及用于操縱所述左右道具的左右活動支架,所述左右支架均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主基架上,所述主基架可以通過背負、穿戴、捆綁的方式與操縱者固定連接,所述左右活動支架與所述左右道具的可活動部位連接,所述左右道具上還設有分別與所述左右道具連接的一對操縱桿作為輔助支架,該對操縱桿直接被操縱者的手所握緊連接,該對操縱桿被操縱者驅動動作時,所述左右道具隨之同步動作,且所述左右道具的每一個動作與操縱者的操縱動作同步。
[0006]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與軀干部通過一轉動機構連接。
[0007]所述轉動機構通過軸承實現(xiàn)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與軀干部的轉動。
[0008]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分別套設有一頭箍,所述頭箍通過一擺動桿連接。
[0009]所述擺動桿與操縱者固定連接,所述擺動桿被操縱者左右擺動時,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隨之同步左右擺動。
[0010]所述左右道具的眼睛通過一貫穿鐵絲連接,所述左右道具的眼睛上設有眉毛,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上下擺動時,所述左右道具的眼睛會以所述貫穿鐵絲為軸隨之上下擺動。
[0011]所述主基架上設有與所述左右活動支架可拆卸的裝置。
[0012]所述主基架上還設有掛鉤,所述主基架通過所述掛鉤以背負的方式與操縱者固定連接。
[0013]本實用新型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具有如下優(yōu)點:
[0014]表演時道具的每一個動作都可以很靈活地與操縱者的肢體動作直接同步,從而使得表演動作更加生動,更具真實感,同時也更加真實地表現(xiàn)了影視道具和木偶表演的活動姿態(tài);加之,支架結構簡單,操縱方式直接、直觀和簡便,無需經(jīng)過特別的培訓,普通人稍作熟悉后即可輕松自如地進行操縱道具表演;同時,主基架與左右活動支架設計成可拆卸結構,在表演結束時可將其分別拆下,大大方便了儲存和包裝。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
[0015]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0016]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背面結構示意圖。
[0017]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0018]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0019]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0]圖6為本實用新型另一角度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1]圖7為本實用新型中眼睛的內(nèi)部結構示意圖。
[0022]圖8為圖1中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
[0023]參見圖1至圖8,按照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舞臺表演用的道具,包括主基架I和設置在所述主基架I兩側與操縱者對應的軀干活動的左右道具2,3以及用于操縱所述左右道具2,3的左右活動支架4,5,所述左右支架4,5均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主基架I上,所述主基架I上還設有掛鉤6,所述主基架I通過所述掛鉤6以背負的方式與操縱者固定連接,所述左右活動支架4,5與所述左右道具2,3的可活動部位連接,所述左右道具2,3上還設有分別與所述左右道具2,3連接的一對操縱桿7作為輔助支架,該對操縱桿7直接被操縱者的手所握緊連接,該對操縱桿7被操縱者驅動動作時,所述左右道具2,3隨之同步動作,且所述左右道具2,3的每一個動作與操縱者的操縱動作同步。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表演時道具的每一個動作都可以很靈活地與操縱者的肢體動作直接同步,從而使得表演動作更加生動,更具真實感,同時也更加真實地表現(xiàn)了舞臺道具和木偶表演的活動姿態(tài);加之,支架結構簡單,操縱方式直接、直觀和簡便,無需經(jīng)過特別的培訓,普通人稍作熟悉后即可輕松自如地進行操縱道具表演。
[0024]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與軀干部通過一轉動機構連接。所述轉動機構通過軸承8實現(xiàn)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與軀干部的轉動。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分別套設有一頭箍9,所述頭箍9通過一擺動桿10連接。所述擺動桿10與操縱者固定連接,所述擺動桿10被操縱者左右擺動時,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隨之同步左右擺動。所述左右道具的眼睛11通過一貫穿鐵絲12連接,所述左右道具的眼睛11上粘有眉毛13,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上下擺動時,所述左右道具的眼睛11會以所述貫穿鐵絲12為軸隨之上下擺動,起到眨眼的效果。
[0025]所述主基架I上設有與所述左右活動支架4,5可拆卸的裝置,主基架I與左右活動支架4,5設計成可拆卸結構,在表演結束時可將其分別拆下,大大方便了儲存和包裝。
[0026]上述實施例僅供說明本實用新型之用,而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有關【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還可以做出各種變化和變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術方案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范疇,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應由各權利要求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舞臺表演用的道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主基架和設置在所述主基架兩側與操縱者對應的軀干活動的左右道具以及用于操縱所述左右道具的左右活動支架,所述左右支架均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主基架上,所述主基架可以通過背負、穿戴、捆綁的方式與操縱者固定連接,所述左右活動支架與所述左右道具的可活動部位連接,所述左右道具上還設有分別與所述左右道具連接的一對操縱桿作為輔助支架,該對操縱桿直接被操縱者的手所握緊連接,該對操縱桿被操縱者驅動動作時,所述左右道具隨之同步動作,且所述左右道具的每一個動作與操縱者的操縱動作同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舞臺表演用的道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與軀干部通過一轉動機構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舞臺表演用的道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機構通過軸承實現(xiàn)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與軀干部的轉動。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舞臺表演用的道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分別套設有一頭箍,所述頭箍通過一擺動桿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舞臺表演用的道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桿與操縱者固定連接,所述擺動桿被操縱者左右擺動時,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隨之同步左右擺動。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舞臺表演用的道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道具的眼睛通過一貫穿鐵絲連接,所述左右道具的眼睛上設有眉毛,所述左右道具的頭部上下擺動時,所述左右道具的眼睛會以所述貫穿鐵絲為軸隨之上下擺動。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舞臺表演用的道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基架上設有與所述左右活動支架可拆卸的裝置。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舞臺表演用的道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基架上還設有掛鉤,所述主基架通過所述掛鉤以背負的方式與操縱者固定連接。
【文檔編號】A63J7/00GK204017399SQ201420434469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7月29日
【發(fā)明者】周艷芳, 周學良, 章麗君 申請人:周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