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感測設備和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接觸感測設備和系統(tǒng)包括全部所需的感測組件,包括:電容型傳感器和配置為當接觸至少一個物質時產生至少一個感測信號的細長部。所有必需的感測組件被包含在手持設備中,且不需要導電接觸表面來檢測與目標區(qū)域的接觸。擊劍運動尤其受益于這種接觸感測設備和系統(tǒng)。
【專利說明】接觸感測設備和系統(tǒng)
[0001]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請基于2013年11月22日提交的在先美國申請序列號N0.13/998,678,其中該申請通過引用合并于此,且在此要求保護公共主題的優(yōu)先權。
【背景技術】
[0003]現代擊劍運動已有數百年歷史。在歷史上,裁判員(referee)和對決裁判長(boutdirector)通過視覺上觀察兩個對手并基于現有規(guī)則確定是否發(fā)生觸碰且是否應向對所述觸碰記分的擊劍者判定得分,來判定得分(或觸碰一一其中一個對手的武器刀片或尖端接觸另一對手的目標區(qū)域)。佩劍擊劍(saber fencing)的目標在于通過將擊劍者武器的刀片或尖端與對手的目標區(qū)域(對手腰部上方,包括他的手臂和頭部)相接觸,來對觸碰進行記分,其中所述佩劍擊劍是基于在馬背上的騎馬擊劍的。花式擊劍(foil fencing)的目標在于通過將擊劍者武器的尖端與對手的目標區(qū)域(對手的身軀)相接觸,來對觸碰進行記分。重劍擊劍(epee fencing)的目標在于通過將擊劍者武器的尖端與對手的目標區(qū)域(對手身體的任何部位)相接觸,來對觸碰進行記分,其中所述重劍擊劍是基于第一滴血對決的。每種形式的現代擊劍運動都是非常迅速的。通常,動作、接觸和目標區(qū)域難以視覺觀察。現代擊劍武器都是非常輕的,使得熟練的擊劍者可以在一系列動作中以非常快的速度來操控它們。這種速度使得難以確定何時對觸碰進行記分。即使在使用若干裁判來評判比賽的情況下,對策略(maneuver)進行記分的視覺識別依然是困難的。裁判之間通常發(fā)生分歧,這是由于各位裁判感受到的洞察質量是不一致的。此外,視覺觀察的評判是主觀標準,且裁判之間(甚至同一裁判)的視力可能是不同的。
[0004]在20世紀70年代,電子電路用于幫助判定觸碰。圖1示出了當前最先進的擊劍記分系統(tǒng)。每個擊劍者X、Y握持包括與配線相連的刀片20的武器12、14,其中所述配線布置在每個擊劍者的袖套(未示出)的下方并在每個擊劍者后方連接至被附連到可伸縮卷軸28、30的卷軸配線24、26。每個擊劍者Χ、Υ穿著擊劍服21、22、面具30和配線31,其中擊劍服可以由導電材料制成,面具可以由導電材料制成,且配線將所述面具與所述擊劍服21相連。卷軸配線
24、26的端部同樣與擊劍者的擊劍服21、22電相連。每個卷軸28、30與電子記分裝置10相連,其中所述記分裝置10具有交替發(fā)光以便指示觸碰的指示器WX、CX、Wy、Cy。如果擊劍的武器是佩劍,則當圖1的擊劍者Y在擊劍服22或面具33的導電區(qū)域上用武器14的刀片20的任意部分接觸擊劍者X時,電路接通,且指示燈Wy指示擊劍者A觸碰記分。裁判員或裁判長D將使用這種信息以及他或她對該動作的視覺觀察來決定是否應對擊劍者Y的觸碰進行記分。當圖1的擊劍者X在擊劍者Y的擊劍服22或面具33的導電區(qū)域上用配件12的刀片16接觸擊劍者Y時,電路接通,且指示燈Wx發(fā)光。通常,燈Wy和Wx 二者都將發(fā)光,并且裁判長或裁判員將需要根據佩劍擊劍的規(guī)則,來確定應對哪個擊劍者(如果存在的話)進行記分。
[0005]花式擊劍的配置與圖1的佩劍擊劍的配置相似,除了每個擊劍者X、Y持有花劍且擊劍服21、22具有包括擊劍者的身軀的導電目標區(qū)域之外?;▌χ械挠行в|碰信號包括斷開第一電路并完成第二電路?;▌υ谄浼舛司哂锌梢苿拥慕佑|點,其中每當尖端觸碰物體時擠壓所述接觸點,從而斷開第一電路。每個選手佩戴馬甲狀的服裝,所述服裝覆蓋其身體的有效目標部位。所述馬甲具有導電表面,并被連接在電子記分裝置10和對手花劍之間的第二電路中。每個花劍上的可移動接觸點本身是導電的。當一個擊劍者的花劍的可移動接觸點觸碰到對手的導電馬甲時,完成第二電路,并斷開第一電路,從而產生有效的觸碰信號(因此,使相應指示器Wx或Wy發(fā)光)。斷開第一電路(從而使相應指示器Cx、Cy發(fā)光)僅指示花劍中的無效觸碰,這是由于在無效觸碰中,花劍未能接觸對手的馬甲。
[0006]重劍擊劍的配置與圖1的佩劍擊劍的配置相似,除了每個擊劍者X、Y持有重劍,且穿著無需包括導電區(qū)域的擊劍服21、22。重劍中的觸碰信號僅構成一個電路的制造。當在觸碰的過程中被擠壓時,重劍觸碰傳感器組件中的可移動接觸點完成所述電路。不對擊劍場35或對手武器主體上的不當觸碰計分。因此,如果擊劍者的重劍尖端觸碰擊劍場35或他的對手的武器,則電子記分裝置10禁用記分指示器,從而防止響應于這種不當觸碰而登記觸碰。如花劍的情況中一樣,重劍尖端上的可移動接觸點是導電的。重劍尖端上的可移動接觸點與電子記分裝置10的一部分相連,其中如果電子記分裝置10接地,則防止有效觸碰指示器的驅動。將擊劍場35接地,并且將每個武器12、14的主體同樣接地,使得不對武器主體或擊劍場35的不當觸碰記分。
[0007]與最先進的擊劍系統(tǒng)相關聯(lián)的問題在于它需要由導電織物和材料制成的擊劍服、馬甲和面具,其中所述擊劍服、馬甲和面具無法在出汗或經常清洗的情況下耐穿。它們進行收縮以穿戴并阻止擊劍者的可操控性和運動。通常,擊劍者出于安全考慮必須穿著多個擊劍服,且導電性服裝是附加層,其中所述附加層可能對于使勁的擊劍者而言是不舒適的且較熱。此外,擊劍者需要與配線(諸如他們袖套中的電線、卷軸配線24、26以及面具配線31)相連,其中所述配線經常斷開并易于變得混亂且不舒適。附加地,如果該設備由于武器刀片或尖端或導電性服裝的氧化而無法以正確方式連接電路,則目標區(qū)域連接死點、過多汗水、配線故障或電子記分裝置10和武器12、14之間的任意位置的電連接都可能影響比賽的結果并導致難以對對決進行記分。當前最先進的擊劍記分系統(tǒng)中使用的電路在某種程度上是不可靠的,且記分設備易于故障,從而導致不準確的記分結果,且當擊劍者試圖“修復”任何發(fā)生故障的擊劍設備時,導致較長的停工期。附加地,擊劍設備可能是成本高昂的,這是因為僅為了電子記分,一對擊劍者需要電子記分裝置10、兩個卷軸28、30、將卷軸28、30與電子記分裝置10相連的兩個電學配線、擊劍者袖套中的配線等,所述設備可能花費幾千美元。
[0008]接觸感測探針在工業(yè)上用于檢測非導電性材料(諸如,紡織品)的電容。電容型傳感器通過接觸和非接觸技術來測量電容。非接觸傳感器測量電容型電子流的中斷(di srupt1n)。接觸電容型傳感器檢測當引線接觸表面時的電容變化。接觸電容型傳感器可以檢測它們所接觸的表面的不同材料性質。例如,接觸金屬材料相對于接觸非導電性材料,或接觸混凝土相對于接觸石膏。電容型傳感器還可以基于各種紡織品的相對唯一的電阻率,來區(qū)分各種紡織品。
[0009]電容描述兩個導體之間的空間如何影響它們之間的電場。如果兩個金屬板以它們之間具有間隙被布置且將電壓施加于所述板之一,則在所述板之間將存在電場。該電場是被存儲在所述板的表面上的電荷之間存在差異的結果。電容是指兩個板容納這種電荷的“能力”。在單個探針感測中,導電型探針接觸表面。傳感器測量穿過與該探針相連的電阻器的電流的變化,以便確定所接觸表面的介電常數。探針的感測表面是帶電板,且所測量的對象是目標。電容型傳感器在測量非導體的存在性、密度、厚度和位置方面也可以是非常有效的。諸如塑料的非導電性材料與空氣具有不同的介電常數。介電常數確定非導電性材料如何影響兩個導體之間的電容。當將非導體插入該探針和固定參考目標(諸如,人體)之間時,感測場穿過所述材料到達接地目標。存在非導電性材料改變電介質,因此改變電容。所述電容將根據所述材料的厚度和密度而改變。
【發(fā)明內容】
[0010]本發(fā)明通過提供接觸感測設備和系統(tǒng)來克服現有技術的問題,其中所述接觸感測設備和系統(tǒng)將全部所需的感測組件具體實現在手持設備中且不需要導電性接觸表面來檢測與目標區(qū)域的接觸。此外,本發(fā)明是完全獨立的,而不需要附加布線連接到個人系統(tǒng)的外部。在擊劍系統(tǒng)示例中,這將顯著地增加系統(tǒng)可靠性、擊劍者的舒適性和可操控性,并且減小遭受故障和現有系統(tǒng)中所需的維修的設備的成本和數量。
[0011]在第一方面,本發(fā)明通過用于感測與物質的接觸的手持設備來實現該目的,其中所述手持設備包括:電容型傳感器,包括細長部,所述細長部被配置為當所述細長部接觸至少一個物質時產生至少一個感測信號;處理器,用于從電容型傳感器接收感測信號,處理所述至少一個感測信號以確定所述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并產生指示器信號;以及指示器,接收指示器信號并指示所述電容型傳感器是否接觸到所述物質。
[0012]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電容型傳感器的細長部的一部分包括接觸感測引線,用于感測細長部的一部分的側面(lateral side)與所述至少一個物質的接觸。
[0013]在另一實施例中,細長部是擊劍武器的刀片或尖端。
[0014]在另一實施例中,所述設備包括多個指示器,且處理器基于所確定的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來確定哪個指示器或哪些指示器接收指示器信號。所述處理器可以包含用于確定多個指示器中的哪個指示器接收到指示器信號的邏輯電路。
[0015]在一個實施例中,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是材料特性。在另一實施例中,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是導電性。在另一實施例中,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表示在目標區(qū)域上的接觸。如果電容型傳感器接觸到目標區(qū)域,則所述處理器還可以向多個指示器之一發(fā)送指示器信號;且如果電容型傳感器接觸到除了目標區(qū)域之外的區(qū)域,則所述處理器向多個指示器中的另一指示器發(fā)送指示器信號。
[0016]在另一實施例中,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是另一設備的存在。處理器可以被配置為如果電容型傳感器檢測到另一設備的存在,則向多個指示器之一發(fā)送指示器信號。
[0017]在另一實施例中,所述設備包括用于感測該設備的運動的至少一個運動傳感器。所述運動傳感器可以感測加速度、速度和/或方向。所述運動傳感器可以向處理器發(fā)送運動信號,并且所述處理器處理所述運動信號以產生運動指示器信號。
[0018]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設備包括用于輸出指示器信號的計數值的計數器以及用于存儲所述計數值的存儲器。在另一實施例中,所述設備包括用于顯示所述計數值的顯示器。
[0019]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設備包括電源。在另一實施例中,所述設備包括用于發(fā)送指示器信號和運動指示器信號中的至少一個的無線通信設備。無線通信設備還可以從至少一個其他設備接收至少一個指示器信號。
[0020]在一方面,本發(fā)明包括一種用于對設備和至少一物質之間的接觸進行記分的系統(tǒng),包括:至少一個設備,用于感測與物質的接觸,該至少一個設備包括用于感測與物質的接觸的設備,其中所述用于感測與物質的接觸的設備包括:電容型傳感器,包括細長部,所述細長部被配置為當所述細長部接觸至少一個物質時產生至少一個感測信號;處理器,用于從電容型傳感器接收感測信號,處理所述至少一個感測信號以確定所述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并產生指示器信號;以及指示器,接收指示器信號并指示所述電容型傳感器是否接觸到所述物質,以及包括可由所述設備檢測的至少一個物質的至少一個目標。
[0021]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系統(tǒng)包括用于感測接觸的至少兩個設備。在另一實施例中,所述兩個設備進行無線通信。
[0022]通過結合附圖并且以本發(fā)明原理的示例的方式示出的以下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其它方面和優(yōu)勢將變得顯而易見。
【附圖說明】
[0023]圖1不出了現有技術的擊劍系統(tǒng);
[0024]圖2示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一設備;
[0025]圖3示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二設備;
[0026]圖4示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電路圖;
[0027]圖5示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擊劍系統(tǒng)。
【具體實施方式】
[0028]圖2示出了用于感測與物質的接觸的手持設備。在本示例中,圖2示出了佩劍12。佩劍12包括刀片16、手柄45和防護裝置46。刀片16延伸通過手柄45的中空部,其中所述刀片終止在圓頭49處。刀片16是導電的,通常由鋼或一些其他金屬合金制成。圖2提供了在防護裝置46的下側是可視的情況下佩劍12的視圖。處理器40、電源41、無線設備43和運動傳感器42位于防護裝置46的面向手柄45的內表面上。佩劍12還包括可以由一系列LED燈構成的指示器44或在指示器領域中已知的一些其他的可視、可聽或可觸覺感知的指示器。佩劍12的刀片16用作傳感器。由于在佩劍擊劍中當刀片的任意部分接觸對手的目標區(qū)域(S卩,高于對手的腰部,包括手臂、武器手和頭部)時對觸碰進行記分,因此將刀片16的整個長度配置作為傳感器。在備選示例中,僅將刀片16的一部分用作傳感器。處理器40可以包括切換發(fā)送引線(send lead)47的狀態(tài)的邏輯電路。當發(fā)送引線47改變電壓狀態(tài)時,它將最終改變刀片16的電壓狀態(tài)。通過處理器40測量RC時間常數(定義為R*C)來確定發(fā)送引線47改變和刀片16改變之間的延遲,其中R是電阻器(圖4中具體示出)的值,且C是刀片16處的電容加上與刀片16相接觸的任意其他電容(例如,與被具有特定密度和介電常數的織物覆蓋的人體的接觸)。添加與人體電容并聯(lián)的較小電容可以穩(wěn)定感測到的讀數。
[0029 ]圖12所示的佩劍12允許使用非導電性材料來表示針對擊劍運動的有效目標區(qū)域。處理器40可以配置為轉換感測到的接觸物質的電容,以便確定刀片16是否接觸到有效目標區(qū)域。這消除了對導電性織物擊劍服和面具與擊劍服之間的電連接的需要。處理器40可以包含邏輯電路,其中當感測到與有效目標區(qū)域(例如,通常在保護性擊劍服中使用的尼龍織物)的接觸時,所述邏輯電路使指示器44中的一個指示器LED發(fā)光。還可以對處理器40進行編程,以便將能夠由刀片16感測的多于一種材料識別為有效目標。因此,面具的表面無需與擊劍服的表面材料相同,可以將二者都認為是有效目標。擊劍服可以僅由與褲子不同的材料制成,且可以對處理器40進行編程以便當它感測到與僅制成擊劍服的材料的接觸時輸出指示器信號。附加地,處理器40可以被配置為確定刀片16何時感測到與對手刀片或防護裝置的接觸,并可以區(qū)分所述接觸和與目標區(qū)域的接觸。
[0030]附加地,處理器40可以發(fā)信號通知無線設備43以便向電子記分設備發(fā)送指示有效觸碰的信號,其中電子記分設備接著使相應適合的指示燈發(fā)光。無線設備43可以是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任何無線設備,諸如,IEEE 802.11兼容設備或藍牙設備。此外,處理器40可以發(fā)信號通知無線設備43以便發(fā)送意圖由對手的佩劍接收的信號。該信息可以用于發(fā)信號通知對手武器上的指示器。還可以將這種信息連同運動傳感器42和定時設備39的輸出一同發(fā)送,使得電子記分設備和/或對手佩劍可以收集充足的信息以便不僅確定哪個武器感測到與目標區(qū)域的接觸,而且還基于該運動的規(guī)則來確定應對哪個擊劍者進行觸碰判定(即,在佩劍擊劍的當前規(guī)則下,在二個擊劍者發(fā)起攻擊且沒有一個擊劍者的刀片接觸另一擊劍者的刀片的情況下,如果一個擊劍者通過首先使他或她的佩劍前進而發(fā)起該動作,則對他或她進行觸碰判定。然而,如果兩個擊劍者相對同時地使他們的武器前進,則不對觸碰進行判定。發(fā)送關于對觸碰進行記分的信息和關于佩劍12的時間和運動的信息可以是非常有助于幫助裁判長對觸碰進行判定,或非常有助于呈現自動化的觸碰判定)。運動傳感器42可以是加速度計、陀螺傳感器或運動感測領域的技術人員當前已知的任意其他運動傳感器。定時設備39可以是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任意定時設備。使用無線設備43消除了對連接到佩劍12外部或連接到擊劍者的個人系統(tǒng)之外的任何布線的需要。這通過消除對配線和導電性目標區(qū)域的需要,顯著地增加了可靠性、擊劍者的舒適性和可操控性,并減小了現有系統(tǒng)中需要的設備成本。此外,擊劍者不需要與任何電子記分設備相連,且可以享受單獨地由他們的佩劍所帶來的相同益處。
[0031]電源41進行供電以便操作處理器40、指示器44、運動傳感器42、定時設備39、傳感器刀片16和無線設備43。佩劍12還可以包括計數器(未示出)和存儲器(未示出),其中所述存儲器可以記錄觸碰和任何其他相關統(tǒng)計信息。計數器可以在它到達閾值時自動重置,或可以當受到電子記分設備或對手武器指示時進行重置。指示器44還可以包括用于顯示來自計數器、電子記分系統(tǒng)或對手武器的信息的顯示器。
[0032]圖2的佩劍配置還可以被用作針對除了擊劍運動之外的各種附加使用情況的手持傳感器。可以對處理器40進行編程,以便感測傳感器(S卩,刀片16)與具有介電常數和密度的任意可檢測材料之間的接觸。這種用于感測與物質的接觸的手持設備在工業(yè)(即,現場測試、包裹追蹤工具等)、學術(即,自動化測試記分)、運動(即,地形遙感鞋)、障礙援助(即,針對盲人的感測桿、針對燒傷者的觸碰感測)領域中具有各種用途,并具有許多其他有用配置。
[0033]圖3示出了與圖2的佩劍12相似的武器12’。武器12’包括佩劍12的所有組件,二者差別在于尖端部50而不是刀片16的整個長度用作傳感器。尖端部50可以通過沿著刀片16布置或位于刀片16的凹槽或缺口中的配線與處理器40相連。備選地,刀片16可以是尖端部50和處理器40之間的導電性路徑。這種配置適合于花劍或重劍擊劍,其中僅可以將刀片尖端與對手目標區(qū)域的接觸作為觸碰進行記分。這消除了對覆蓋擊劍者的目標區(qū)域的導電性織物擊劍服的需要;并消除了對相對復雜的尖端的需要,其中尖端含有彈簧以及用于完成或斷開電路的可移動接觸點。武器12’可以是具有相對較小防護裝置46的花劍,其中針對圖3 以剖面圖示出該花劍以顯示處理器40、電源41、無線設備43、指示器44和運動傳感器42。在不需要關于運動的時間信息的重劍配置中,諸如圖2中的定時設備39的定時設備對于武器 12’而言可以不是必須的。[〇〇34]圖4示出了圖2中的電容型傳感器的電路圖。刀片16用作傳感器引線。處理器40與發(fā)送引線47電相連,其中發(fā)送引線47與電阻器R電相連。處理器40切換發(fā)送引線47的狀態(tài)。 當發(fā)送引線47改變狀態(tài)時,它將最終改變刀片16的狀態(tài)。通過處理器40測量RC時間常數(定義為R*C)來確定發(fā)送引線47改變和刀片16改變之間的延遲,其中R是電阻器R的電阻值,且C 是由刀片16感測到的電容加上與刀片16相接觸的任意其他電容(例如,與被具有特定密度和介電常數的織物覆蓋的人體的接觸)。刀片16還可以具體實現為布置在非金屬物質的刀片下方的金屬條,諸如,適當柔軟的塑料或泡沫。
[0035]圖5示出了擊劍記分系統(tǒng),使得擊劍者X、Y將來自他們的武器的信息無線發(fā)送至電子記分裝置10,此外發(fā)送至對方的武器。圖5清楚地示出了在不需要大量布線和導電條來提供接地的情況下,擊劍者使用根據本發(fā)明的武器而享受的移動自由度以及在幾乎任意位置處設置擊劍場的能力。擊劍者可以使用接地條,以便經由布置在擊劍者衣服內或附近并接觸擊劍場的配線連接,以允許使用較低功率的傳感器。通過使用本發(fā)明,可以由非導電條來代替導電性擊劍場,其中所述非導電條更輕且更易于運輸,且甚至可以是傳統(tǒng)地板材料。
[0036]盡管已經參照本發(fā)明的特定示例性實施例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在不背離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所限定的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各種形式和細節(jié)上的改變。
【主權項】
1.一種用于感測與物質的接觸的手持設備,包括: 電容型傳感器,包括細長部,所述細長部被配置為當所述細長部接觸至少一個物質時產生至少一個感測信號; 處理器,用于從所述電容型傳感器接收所述至少一個感測信號,處理所述至少一個感測信號以確定所述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并產生指示器信號;以及 指示器,接收所述指示器信號并指示所述電容型傳感器是否接觸到所述物質。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電容型傳感器的所述細長部的至少一部分還包括:接觸感測引線,用于感測所述細長部的所述至少一部分的側面與所述至少一個物質之間的接觸。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細長部還包括擊劍武器的刀片。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電容型傳感器還包括接觸傳感器,所述接觸傳感器實質上位于所述細長部的端點處,以用于檢測所述端點接觸所述至少一個物質。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細長部還包括擊劍武器。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設備還包括多個指示器,并且所述處理器還基于所確定的所述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來確定所述多個指示器中的哪個指示器接收到指不器信號。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包含用于確定所述多個指示器中的哪個指示器接收到指示器信號的邏輯電路。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是材料特性。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是導電性。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表示目標區(qū)域上的接觸。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備,其中,如果所述電容型傳感器接觸到目標區(qū)域,則所述處理器向所述多個指示器之一發(fā)送指示器信號,并且如果所述電容型傳感器接觸到除了所述目標區(qū)域之外的區(qū)域,則所述處理器向所述多個指示器中的另一指示器發(fā)送指示器信號。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包括另一設備的存在。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設備,其中,如果所述電容型傳感器接觸到另一設備,則所述處理器向多個指示器之一發(fā)送指示器信號。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設備還包括用于感測所述設備的運動的至少一個運動傳感器。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運動傳感器感測加速度、速度和方向中的至少一個。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運動傳感器向所述處理器發(fā)送運動信號,并且所述處理器處理所述運動信號以產生運動指示器信號。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設備還包括用于輸出指示器信號的計數值的計數器、以及用于存儲所述計數值的存儲器。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設備還包括用于顯示所述計數值的顯示器。1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還包括:電源。20.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設備,還包括:用于發(fā)送所述指示器信號和所述運動指示器信號中的至少一個的無線通信設備。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無線通信設備還包括用于從至少一個其他設備接收至少一個指示器信號的無線通信設備。22.—種用于對設備和至少一個物質之間的接觸進行記分的系統(tǒng),包括: 至少一個設備,用于感測與物質的接觸,所述至少一個設備包括: 電容型傳感器,被配置為當接觸至少一個物質時產生至少一個感測信號; 處理器,用于從所述電容型傳感器接收到所述至少一個感測信號,處理所述至少一個感測信號以確定所述至少一個物質的性質,并產生指示器信號; 指示器,接收所述指示器信號并指示所述電容型傳感器是否接觸到特定區(qū)域;以及 至少一個目標,包括能夠由所述設備檢測的至少一個物質。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系統(tǒng)包括用于感測接觸的至少兩個設備。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至少兩個設備進行無線通信。
【文檔編號】A63B69/02GK106029183SQ201480062579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21日
【發(fā)明人】蒂姆·摩爾豪斯, 吉姆·希翁, 凱爾·德克森, 布倫農·威廉斯
【申請人】摩爾豪斯美國創(chuàng)新有限責任公司, 蒂姆·摩爾豪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