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網球椅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網球椅,尤其涉及一種便于回收網球的網球椅,屬于椅子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接觸網球這項運動并通過打網球來鍛煉身體,但在打網球的過程中往往會有許多的網球散落到網球場各處,而回收這些網球時會令人感到十分乏味。在本實用新型未作出之前,無便于回收網球的網球椅使用,檢索專利文獻,無該技術的技術方案公開。
【發(fā)明內容】
[0003]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無便于回收網球的網球椅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便于回收網球的網球椅,該網球椅的椅面上設有一通孔,網球椅的下方設有由支撐柱和圓環(huán)組成的網狀結構,平常使用時,可通過通孔將網球存放在網狀結構中,當需要回收網球時,可將本網球椅橫放,接著一邊拾取網球一邊往網狀結構中投射網球,增加回收網球的趣味性。
[0004]為了達到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由環(huán)形底座、支撐柱、椅面、椅背、通孔、切面、圓環(huán)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球椅的上方設有椅面,椅面的一側設有椅背,椅面的另一側與椅背相對的位置設有一切面,椅面上靠近椅背的位置設有通孔,椅面下方設有環(huán)形底座,椅面與環(huán)形底座通過若干支撐柱連接,支撐柱上還設有若干圓環(huán),正常使用時,使用者直接坐在椅面上即可,同時,使用者也可將網球通過椅面上的通孔存放在支撐柱與圓環(huán)形成的網狀結構中,當需要回收網球時,使用者可將本實用新型網球椅橫放,使環(huán)形底座處于上方,同時椅背頂端和切面作為著力點將本實用新型椅子支撐在地面上,接著一邊拾取網球一邊往環(huán)形底座位置投射網球即可。
[000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設計簡單,可靠耐用,實用性較大。
【附圖說明】
[0006]下面通過附圖和實用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07]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0008]圖2是本實用新型橫放狀態(tài)示意圖。
[0009]圖中1.環(huán)形底座,2.支撐柱,3.椅面,4.椅背,5.通孔,6.切面,7.圓環(huán)。
【具體實施方式】
[0010]本實用新型由環(huán)形底座1、支撐柱2、椅面3、椅背4、通孔5、切面6、圓環(huán)7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球椅的上方設有椅面3,椅面3的一側設有椅背4,椅面3的另一側與椅背4相對的位置設有一切面6,椅面3上靠近椅背4的位置設有通孔5,椅面3下方設有環(huán)形底座I,椅面3與環(huán)形底座I通過若干支撐柱2連接,支撐柱2上還設有若干圓環(huán)7,正常使用時,使用者直接坐在椅面3上即可,同時,使用者也可將網球通過椅面3上的通孔5存放在支撐柱2與圓環(huán)7形成的網狀結構中,當需要回收網球時,使用者可將本實用新型網球椅橫放,使環(huán)形底座I處于上方,同時椅背4頂端和切面6作為著力點將本實用新型椅子支撐在地面上,接著一邊拾取網球一邊往環(huán)形底座I位置投射網球即可。
【主權項】
1.一種網球椅,由環(huán)形底座(1)、支撐柱(2)、椅面(3)、椅背(4)、通孔(5)、切面(6)、圓環(huán)(7)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球椅的上方設有椅面(3),椅面(3)的一側設有椅背(4),椅面(3)的另一側與椅背(4)相對的位置設有一切面(6),椅面(3)上靠近椅背(4)的位置設有通孔(5),椅面(3)下方設有環(huán)形底座(1),椅面(3)與環(huán)形底座(I)通過若干支撐柱(2)連接,支撐柱(2 )上還設有若干圓環(huán)(7 )。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網球椅,它由環(huán)形底座、支撐柱、椅面、椅背、通孔、切面、圓環(huán)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球椅的上方設有椅面,椅面的一側設有椅背,椅面的另一側與椅背相對的位置設有一切面,椅面上靠近椅背的位置設有通孔,椅面下方設有環(huán)形底座,椅面與環(huán)形底座通過若干支撐柱連接,支撐柱上還設有若干圓環(huán),正常使用時,使用者可將網球通過椅面上的通孔存放在支撐柱與圓環(huán)形成的網狀結構中,當需要回收網球時,使用者可將本實用新型網球椅橫放,使環(huán)形底座處于上方,同時椅背頂端和切面作為著力點將本實用新型椅子支撐在地面上,接著一邊拾取網球一邊往環(huán)形底座位置投射網球即可,其有益效果是設計簡單,可靠耐用,實用性較大。
【IPC分類】A63B102/02, A47C7/02, A63B61/00, A63B39/00, A63B47/00, A47C1/00
【公開號】CN204745554
【申請?zhí)枴緾N201520473702
【發(fā)明人】王麗乃
【申請人】王麗乃
【公開日】2015年11月11日
【申請日】201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