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木制品表面仿古自然花紋加工工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木制品表面花紋仿古處理的制作工藝。
目前用于木制品表面加工處理的方法常用木紋紙、透明漆和化學漆,木紋不自然、使用的化學品部分對人體有害,表面直觀差、木制自然花紋顯露不明顯。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如在日本、毆美、人們都喜歡使用直觀上是自然原木制品色彩的越來越多。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制作木質品時能使表面木紋自然、仿古的處理加工工藝。
本發(fā)明采用如下原理實現的把木制品表面進行燒烤而后拋光處理,即顯示出承古老年代的木質,最后根據木質色彩深淺、調制“老粉”刷上,即顯示出自然的木質本色。
由于采用上述方案,可使本發(fā)明工藝制成的木質品、直觀看似原木紋、木紋清析自然、仿古,是一種很美的木制品,并且免去了在木制品表面上化學漆對人體有害的缺點。
以下是本發(fā)明詳細配方和制作工藝本發(fā)明的制作工藝先把木制產品表面整平—→而后用火或電烙鐵把木質表面燒烤(烙鐵主要烤棱角)—→拉毛處理把烤過的木制品用刷子刷去表面黑糊物質,使其外表露出木質原紋—→而后在木制品表面刷自制的“老粉”—→對木質表面進行拋光處理—→上拋光蠟—→再次拋光處理即成本發(fā)明工藝產品。
其中自制“老白粉”配方如下大白粉2份、菊黃1份、杏黃1份、乳膠1份、四種原料配方,根據木制品本色深淺各原料適量調配。
權利要求
1.一種木制品表面花紋仿古處理的制作工藝,其特征是把木制品表面進行燒烤,而后拋光處理,最后根據木質色彩深淺調制‘老粉“刷上。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家俱木制品表面花紋仿古處理的制作工藝。本發(fā)明采用把木制品表面進行燒烤,而后拋光處理即顯示出承古老年代的木質色彩,最后根據木質色彩深淺、采用“自調制的老粉”刷上即顯示出自然的木質本色。本發(fā)明木紋清析自然、仿古,直觀上看是自然古老的木質制成。
文檔編號B27K5/00GK1267588SQ0010258
公開日2000年9月27日 申請日期2000年3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00年3月21日
發(fā)明者孔德玉 申請人:孔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