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實木門原材料干燥及加工工藝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木板門加工領域,具體說是一種實木門原材料干燥及加工工藝,其具體步驟如下:初次干燥、第二次人工干燥、第三次人工干燥和成型加工,其中所述的第一次人工干燥處理過程分為以下工序:a、恒溫處理;b、排濕干燥過程;c、后期處理;且所述第三次人工干燥,經指接后的指接板在成型前需再次入窯平衡水份,干燥方法類同于第二次干燥,但干燥溫度不超過50℃,平衡處理4天后出窯存放3天后開始成型加工。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耐潮濕木板門的加工工藝,其利用三次干燥技術,可將木板門原材料中的水分去除,同時可保證板材在加工過程中的物理性能。
【專利說明】
一種實木門原材料干燥及加工工藝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木板門加工領域,具體說是一種實木門原材料干燥及加工工藝。
【背景技術】
[0002]在經濟高速發(fā)展的今天,人們對板材的使用范圍變得越來越廣,而板材的加工工藝也隨之越來越多,對于不同使用功能的板材來說加工工藝也是不同的,同時加工所產生的板材性能自然不同,在眾多板材中,木板門板板材作為較為常見的板材一種,其加工技術已經被不斷的取得突破,木板門板板材通常需要具有一定的硬度,一定的韌性,一定的耐磨性,一定的耐潮濕性等等,為了保證木板門的這些物理特性,通常在木板門加工制作的過程中需要對木板門原材料進行搞糟處理,目前在木板門原材料干燥處理的過程中,通常會因為干燥處理的方式不正確而導致木板門原材料的物理性質出現變化,例如表面容易干裂或者表面具有殘余應力等等,針對以上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實木門原材料干燥及加工工藝,其利用三次干燥技術,可將木板門原材料中的水分去除,同時可保證板材在加工過程中的物理性能。
【發(fā)明內容】
[0003]為了彌補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實木門原材料干燥及加工工藝,其利用三次干燥技術,可將木板門原材料中的水分去除,同時可保證板材在加工過程中的物理性能。
[0004]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實木門原材料干燥及加工工藝包括有以下實施步驟:
[0005](I)初次干燥:將原木加工而成的木板門毛坯料進行自然風干,待平均含水率降至20 %左右開始進行人工第一次干燥,第一次人工干燥處理過程分為以下工序:
[0006]a、恒溫處理:將木板門原材料料放置在35 °C的加工設備中進行噴蒸處理,使窯內濕度基本上達到飽和狀態(tài),即濕度保持在95 %以上,使木材不蒸發(fā)水份,防止由于木材表面過度失水而成表面開裂而產生內應力;恒濕20?30小時,使木材內外均勻熱透;
[0007]b、排濕干燥過程:排濕初期緩慢進行,以少量多次逐漸增加的原則,通過不斷的減小窯內濕度,從而使木材內部水份不斷蒸發(fā);
[0008]C、后期處理:在木材干燥后,平均含水率12%左右時,對木材進行一次平衡處理,以達到消除木材應力的作用;
[0009](2)第二次人工干燥:經第一次人工干燥后的毛坯料,待窯內外溫差小于15°C后即可出窯,堆放整齊進行自然回潮處理約一月時間,然后再入窯進行第二次人工干燥,干燥時一般采用低溫慢速干燥的方法,板材平均含水率5 土 I %后?;鸾禍?,干燥周期一般在7-8天,板材出窯后,進行為期一周左右的回潮,然后進入生產線進行生產加工四面刨光板及指接;
[0010](3)第三次人工干燥:經指接后的指接板在成型前需再次入窯平衡水份,干燥方法類同于第二次干燥,但干燥溫度不超過50 V,平衡處理4?5天后出窯存放3?4天后開始成型加工;
[0011](4)成型加工:在木板門原材料經過三次人工干燥后,開始進行木板門成型加工和涂裝,同時設計符合要求的花紋圖案;
[0012]在上述加工工藝中,所述第三次人工干燥,經指接后的指接板在成型前需再次入窯平衡水份,干燥方法類同于第二次干燥,但干燥溫度不超過50°C,平衡處理4天后出窯存放3天后開始成型加工。
[0013]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實木門原材料干燥及加工工藝,其利用三次干燥技術,可將木板門原材料中的水分去除,同時可保證板材在加工過程中的物理性能。
【具體實施方式】
[0014]為了使本發(fā)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
[0015]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實木門原材料干燥及加工工藝包括有以下實施步驟:
[0016](I)初次干燥:將原木加工而成的木板門毛坯料進行自然風干,待平均含水率降至20 %左右開始進行人工第一次干燥,第一次人工干燥處理過程分為以下工序:
[0017]a、恒溫處理:將木板門原材料料放置在35°C的加工設備中進行噴蒸處理,使窯內濕度基本上達到飽和狀態(tài),即濕度保持在95 %以上,使木材不蒸發(fā)水份,防止由于木材表面過度失水而成表面開裂而產生內應力;恒濕20?30小時,使木材內外均勻熱透;
[0018]b、排濕干燥過程:排濕初期緩慢進行,以少量多次逐漸增加的原則,通過不斷的減小窯內濕度,從而使木材內部水份不斷蒸發(fā);
[0019]C、后期處理:在木材干燥后,平均含水率12%左右時,對木材進行一次平衡處理,以達到消除木材應力的作用;
[0020](2)第二次人工干燥:經第一次人工干燥后的毛坯料,待窯內外溫差小于15°C后即可出窯,堆放整齊進行自然回潮處理約一月時間,然后再入窯進行第二次人工干燥,干燥時一般采用低溫慢速干燥的方法,板材平均含水率5 土 I %后?;鸾禍?,干燥周期一般在7-8天,板材出窯后,進行為期一周左右的回潮,然后進入生產線進行生產加工四面刨光板及指接;
[0021](3)第三次人工干燥:經指接后的指接板在成型前需再次入窯平衡水份,干燥方法類同于第二次干燥,但干燥溫度不超過500C,平衡處理4?5天后出窯存放3?4天后開始成型加工;
[0022](4)成型加工:在木板門原材料經過三次人工干燥后,開始進行木板門成型加工和涂裝,同時設計符合要求的花紋圖案;
[0023]在上述加工工藝中,所述第三次人工干燥,經指接后的指接板在成型前需再次入窯平衡水份,干燥方法類同于第二次干燥,但干燥溫度不超過50°C,平衡處理4天后出窯存放3天后開始成型加工。
[0024]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的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范圍內。本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權項】
1.一種實木門原材料干燥及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以下實施步驟: (1)初次干燥:將原木加工而成的木板門毛坯料進行自然風干,待平均含水率降至20%左右開始進行人工第一次干燥,第一次人工干燥處理過程分為以下工序: a、恒溫處理:將木板門原材料料放置在35°C的加工設備中進行噴蒸處理,使窯內濕度基本上達到飽和狀態(tài),即濕度保持在95 %以上,使木材不蒸發(fā)水份,防止由于木材表面過度失水而成表面開裂而產生內應力;恒濕20?30小時,使木材內外均勻熱透; b、排濕干燥過程:排濕初期緩慢進行,以少量多次逐漸增加的原則,通過不斷的減小窯內濕度,從而使木材內部水份不斷蒸發(fā); C、后期處理:在木材干燥后,平均含水率12%左右時,對木材進行一次平衡處理,以達到消除木材應力的作用; (2)第二次人工干燥:經第一次人工干燥后的毛坯料,待窯內外溫差小于15°C后即可出窯,堆放整齊進行自然回潮處理約一月時間,然后再入窯進行第二次人工干燥,干燥時一般采用低溫慢速干燥的方法,板材平均含水率5± I %后?;鸾禍?,干燥周期一般在7-8天,板材出窯后,進行為期一周左右的回潮,然后進入生產線進行生產加工四面刨光板及指接; (3)第三次人工干燥:經指接后的指接板在成型前需再次入窯平衡水份,干燥方法類同于第二次干燥,但干燥溫度不超過50°C,平衡處理4?5天后出窯存放3?4天后開始成型加工; (4)成型加工:在木板門原材料經過三次人工干燥后,開始進行木板門成型加工和涂裝,同時設計符合要求的花紋圖案。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實木門原材料干燥及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次人工干燥,經指接后的指接板在成型前需再次入窯平衡水份,干燥方法類同于第二次干燥,但干燥溫度不超過50 0C,平衡處理4天后出窯存放3天后開始成型加工。
【文檔編號】B27M1/08GK106003342SQ201610402959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6月8日
【發(fā)明人】王賓
【申請人】王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