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快速接頭,尤其是一種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
技術背景在卷繞生頭過程中,以前要拉一個廢絲箱,將生頭過程中所產(chǎn)生的廢絲直接排入廢絲箱內(nèi),因此在排入過程中會產(chǎn)生較多的飛花毛,影響現(xiàn)場衛(wèi)生而且會導致旁邊的部位產(chǎn)生毛絲引起不必要的降等。在平時不生頭時,廢絲箱放在生產(chǎn)現(xiàn)場,給現(xiàn)場管理帶來了一定難度。廢絲箱在使用過程中經(jīng)常要拉來拉去,導致廢絲箱輪子經(jīng)常被廢絲纏繞,難以清理。
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技術的不足而設計的一種吸絲效果好、連接方便的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通過該接頭可將廢絲有效地導入廢絲箱。本實用新型所設計的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它由位于兩端的出絲管與入絲管及位于前述兩者之間的隔擋圈組成,所述的入絲管管體呈臺階狀,其口徑不小于40毫米。作為優(yōu)選所述出絲管口徑為43毫米,入絲管口徑為40毫米;管體上設有兩個分別為直徑50毫米、直徑55毫米的臺階環(huán);所述的出絲管、入絲管和隔擋圈都是碳鋼;本實用新型所得的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在該接口的出口處用鋼絲管延伸至固定的廢絲收集箱內(nèi),從而可以方便地對廢絲收集箱進行合理地布局;該接口的入絲管管體呈臺階狀便于與吸槍的連接,在安裝過程中只要輕輕一插一擰就能牢牢連接在一起,不易脫落,使用方便、安全;由于其口徑不小于40毫米,相比于現(xiàn)有的快速接頭,吸絲效果更好,絲束從中經(jīng)過不會纏繞、堵塞,密封效果好,不會因漏氣而造成壓力不足。本實用新型所得的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大大改善了生產(chǎn)現(xiàn)場,還降低了員工工作強度。從而還降低了毛絲的產(chǎn)生,提升了公司效益。
圖I是實施例I結構示意圖;圖中出絲管I、入絲管2、隔擋圈3、臺階環(huán)4。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實施例I :如圖I所示,本實施例所描述的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它由位于兩端的出絲管I與入絲管2及位于前述兩者之間的隔擋圈3組成,所述的入絲管2管體呈臺階狀,其中所述出絲管I 口徑為43毫米,入絲管2 口徑為40毫米;管體上設有兩個分別為直徑50毫米、直徑55毫米的臺階環(huán)4 ;所述的出絲管I、入絲管2和隔擋圈3都是碳鋼;本實施例所描述的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在該接口的出口處用鋼絲管延伸至固定的廢絲收集箱內(nèi),從而可以方便地對廢絲收集箱進行合理地布局;該接口的入絲管2管體呈臺階狀便于與吸槍的連接,在安裝過程中只要輕輕一插一擰就能牢牢連接在一起,不易脫落,使用方便、安全;由于其口徑不小于40毫米,相比于現(xiàn)有的快速接頭,吸絲效果更好,絲束從中經(jīng)過不會纏繞、堵塞,密封效果好,不會因漏氣而造成壓力不足。本實用新型所得的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大大改善了生產(chǎn)現(xiàn)場,還降低了員工工作強度。從而還降低了毛絲的產(chǎn)生,提升了公司效益。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作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它由位于兩端的出絲管與入絲管及位于前述兩者之間的隔擋圈組成,其特征是所述的入絲管管體呈臺階狀,其口徑不小于40毫米。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其特征是所述出絲管口徑為43毫米,入絲管口徑為40毫米;管體上設有兩個分別為直徑50毫米、直徑55毫米的臺階環(huán)。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其特征是所述的出絲管、入絲管和隔擋圈都是碳鋼。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的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它由位于兩端的出絲管與入絲管及位于前述兩者之間的隔擋圈組成,所述的入絲管管體呈臺階狀,其口徑不小于40毫米。本實用新型所得的用于廢絲收集的快速接頭,在該接口的出口處用鋼絲管延伸至固定的廢絲收集箱內(nèi),從而可以方便地對廢絲收集箱進行合理地布局;該接口的入絲管管體呈臺階狀便于與吸槍的連接,在安裝過程中只要輕輕一插一擰就能牢牢連接在一起,不易脫落,使用方便、安全;由于其口徑不小于40毫米,相比于現(xiàn)有的快速接頭,吸絲效果更好,絲束從中經(jīng)過不會纏繞、堵塞,密封效果好,不會因漏氣而造成壓力不足。
文檔編號D01H11/00GK202390603SQ20112051455
公開日2012年8月22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2月9日
發(fā)明者于漢青, 盧新宇, 張桂萍, 彭建國 申請人:桐昆集團浙江恒盛化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