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刺繡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刺繡方法,具體涉及一種十字繡的刺繡方法。
背景技術:
刺繡是針線在織物上繡制的各種裝飾圖案的總稱。就是用針將絲線或其他纖維、紗線以一定圖案和色彩在繡料上穿刺,以縫跡構成花紋的裝飾織物。它是用針和線把人的設計和制作添加在任何存在的織物上的一種藝術。刺繡是中國民間傳統(tǒng)手工藝之一,在中國至少有二三千年歷史。中國刺繡主要有蘇繡、湘繡、蜀繡和粵繡四大門類。刺繡的技法有錯針繡、亂針繡、網繡、滿地繡、鎖絲、納絲、納錦、平金、影金、盤金、鋪絨、刮絨、戳紗、灑線、挑花等等,刺繡的用途主要包括生活和藝術裝飾,如服裝、床上用品、臺布、舞臺、藝術品裝飾。刺繡,古稱針繡,是用繡針引彩線,將設計的花紋在紡織品上刺繡運針,以繡跡構成花紋圖案的一種工藝。古代稱“黹”、“針黹”。因刺繡多為婦女所作,故又名〃女紅〃。刺繡是中國古老的手工技藝之一,中國的手工刺繡工藝,已經有2000多年歷史了。據《尚書》載,遠在4000多年前的章服制度,就規(guī)定“衣畫而裳繡”。至周代,有“繡繢共職”的記載。湖北和湖南出土的戰(zhàn)國、兩漢的繡品,水平都很高。唐宋刺繡施針勻細,設色豐富,盛行用刺繡作書畫,飾件等。明清時封建王朝的宮廷繡工規(guī)模很大,民間刺繡也得到進一步發(fā)展,先后產了蘇繡、粵繡、湘繡、蜀繡,號稱“四大名繡”。此外還有顧繡,京繡、甌繡、魯繡、閩繡、汴繡、漢繡、麻繡和苗繡等,都各具風格,沿傳迄今,歷久不衰。刺繡的針法有齊針、套針、扎針、長短針、打子針、平金、戳沙等幾十種,豐富多彩,各有特色。繡品的用途包括生活服裝,歌舞或戲曲服飾,臺布、枕套、靠墊等生活日用品及屏風、壁掛等陳設品。民代刺繡中最著名的是顧繡。 刺繡在渭南世代相傳,遍及全市。花色品種達上百個。主要有枕、童帽、裹肚、門簾、鞋墊、床圍、針線包、荷包、動物玩具等,其內容多為花鳥蟲魚和風俗畫面,潼關一帶的婦女,將象征富貴的牡丹和素雅的荷花繡于布馬鐙兩端,做工精巧,十分耐看,人稱“東府刺繡一絕”。隨著時代的變化,鄉(xiāng)品內容有所更新。同時一些傳統(tǒng)繡品已進入外貿市場。1966年-1976年,刺繡又遭遇了十年文革運動,全國的經濟建設停止,刺繡行業(yè)也無例外的停止了前進的步伐,創(chuàng)新以及創(chuàng)作幾乎為零,其間少有新做問世,也還是與政治有關。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具有種類豐富、立體感強、創(chuàng)意新穎、修身養(yǎng)性和體現個性的特點的一種刺繡方法。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刺繡方法,所述刺繡方法可以根據不同的圖案,選擇不同規(guī)格的十字布為低襯,配合針頭較圓且針孔較大的鈍針,使用刺繡法且繡的方向由上而下或由左而右,直接刺繡在十字布上。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十字布包括大格布、中格布和小格布。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刺繡法包括全針繡法、1/2針繡法、1/4針繡法、、3/4針繡法、回針繡法、長針繡法、雙格全針繡法、雙針回針繡法和雙格長針繡法。本發(fā)明的一種刺繡方法具有種類豐富、立體感強、創(chuàng)意新穎、修身養(yǎng)性和體現個性的特點。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對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在一實施例中,一種刺繡方法,所述刺繡方法可以根據不同的圖案,選擇不同規(guī)格的十字布為低襯,配合針頭較圓且針孔較大的鈍針,使用刺繡法且繡的方向由上而下或由左而右,直接刺繡在十字布上,所述十字布包括大格布、中格布和小格布,所述刺繡法包括全針繡法、1/2針繡法、1/4針繡法、3/4針繡法、回針繡法、長針繡法、雙格全針繡法、雙針回 針繡法和雙格長針繡法,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刺繡方法具有種類豐富、立體感強、創(chuàng)意新穎、修身養(yǎng)性和體現個性的特點。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所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不經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刺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刺繡方法可以根據不同的圖案,選擇不同規(guī)格的十字布為低襯,配合針頭較圓且針孔較大的鈍針,使用刺繡法且繡的方向由上而下或由左而右,直接刺繡在十字布上。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刺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十字布包括大格布、中格布和小格布。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刺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刺繡法包括全針繡法、1/2針繡法、1/4針繡法、3/4針繡法、回針繡法、長針繡法、雙格全針繡法、雙針回針繡法和雙格長針繡法。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揭示了一種刺繡方法,所述刺繡方法可以根據不同的圖案,選擇不同規(guī)格的十字布為低襯,配合針頭較圓且針孔較大的鈍針,使用刺繡法且繡的方向由上而下或由左而右,直接刺繡在十字布上,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刺繡方法具有種類豐富、立體感強、創(chuàng)意新穎、修身養(yǎng)性和體現個性的特點。
文檔編號D05C1/00GK102677409SQ20121017036
公開日2012年9月19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5月29日
發(fā)明者鄭葉青 申請人:蘇州市葉繡工藝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