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纖維帶的給料設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紡織準備機器的纖維帶的給料設備,該給料設備包括帶有大量轉向輥(3)的輥樹(2)和設置在該輥樹(2)下方的引導元件(8),以及至少一個轉向滾筒(10,1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轉向滾筒(10,11)單側支承。
【專利說明】用于纖維帶的給料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紡織準備機器的纖維帶的給料設備,其包括帶有大量轉向輥的輥樹(Rollenbaum)和設置在該輥樹下方的弓I導元件以及至少一個轉向滾筒。
【背景技術】
[0002]在紡織準備機器中,纖維帶從大量的條筒中被呈送給加工機器。因為通常會涉及到12至24個分別帶有各個纖維帶的條筒,所以這些條筒必須有序地置入到加工機器中。為此將纖維帶通過轉向輥、經過引導元件、圍繞轉向滾筒輸送給紡織準備機器。在更換條筒時通常將所有的條筒同時更換。為了例如在布設過程中或在加工過程中纖維帶不撕裂,更換過程必須很迅速且有序地進行。
[0003]由EP0679741B1已知一種纖維帶給料設備,在該纖維帶給料設備中,纖維帶從條筒中通過帶有大量輥的給料裝置、通過具有敞開的縫隙的帶引導件、圍繞轉向輥例如被引導到牽伸機構或條卷機中。給料設備的輥和帶有敞開的縫隙的帶引導件可以自由接近,因而在此可以很迅速地單獨鋪設每個獨立的纖維帶。轉向輥和進入牽伸機構或者條卷機的入口必須單獨打開,這很費時間且昂貴。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纖維帶的給料設備,該給料設備制造成本低廉并且允許迅速更換纖維帶。
[0005]本發(fā)明通過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教導來實現(xiàn)提出的目的;本發(fā)明的其它有益的設計特征通過從屬權利要求加以闡述。
[000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技術教導,用于紡織準備機器的纖維帶的給料設備包括帶有大量的轉向輥的輥樹和設置在該輥樹下方的引導元件以及至少一個轉向滾筒,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轉向滾筒單側支承。
[0007]利用本發(fā)明的特征可能的是:將纖維帶不需在轉向輥上環(huán)繞就能夠經過引導元件、引導到后續(xù)的機器外罩的空隙內。通過給料設備的朝向操作者側敞開的結構類型和單側支承的轉向滾筒,簡化了纖維帶直到后續(xù)的機器、例如牽伸機構或條卷機的輸送。
[0008]在有益的設計中,在輥樹的下方設置有第一和第二轉向滾筒,其中,帶有引導元件的橫梁可固定在所述第二轉向滾筒上。利用兩個轉向滾筒能夠分別將一半纖維帶與另一半纖維帶分開地引導到后續(xù)的機器中,其中,這種設置結構使后續(xù)的帶的合股(Dublieren)變得簡單。另外,通過將帶有引導元件的橫梁設置在第二轉向滾筒上可以實現(xiàn)對引導元件的可簡單校準的設置。
[0009]在其它設計形式中根據本發(fā)明的給料設備設定:橫梁借助軸承可固定在第二轉向滾筒上。通過將橫梁徑向圍繞第二轉向滾筒可扭轉且可調節(jié)地設置,可以通過調節(jié)橫梁來簡單地對設置在該橫梁上的引導元件進行調節(jié)。
[0010]另一改進方案在于:引導元件可調節(jié)地設置在橫梁上。引導元件由此可以交替地指向第一和第二轉向滾筒。
[0011]在有益的設計中,轉向輥借助角托架可固定且可定向地如此設置在輥樹上,即,構成轉向輥的前列和后列。纖維帶由此可以與條筒分離地且以彼此間足夠的距離地被引導并且被引到后續(xù)的機器中。
[0012]在此,轉向輥的前列將纖維帶在引導元件之間引導經過第一轉向滾筒進入后續(xù)的機器,而轉向輥的后列將纖維帶在引導元件之間引導經過第二轉向滾筒進入后續(xù)的機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下文將參照示意性示出的、可能的實施例來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附圖中:
[0014]圖1為用于纖維帶的給料設備的前視圖;
[0015]圖2為用于纖維帶的給料設備的俯視圖;
[0016]圖3為用于纖維帶的給料設備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圖1至3示出的是用于纖維帶的給料設備I的實施例,在該實施例中纖維帶從未示出的條筒中被輸送到紡織準備機器中,例如輸送給條卷機。給料設備I配備有大量的、設置在輥樹2上的轉向輥3。在中心支架4上設置有棒狀的固定裝置5,在這些固定裝置的端部處,轉向輥3固定在角托架6上。在此,轉向輥3至支架4的水平距離從上向下增加,從而產生類似圣誕樹的結構。另外,角托架6可調節(jié)地設置在棒狀的固定裝置5上。由此可以將相應相鄰的和上下重疊地(untereinander)設置的轉向棍3相對彼此以不同的角度、例如30°至90°定向。由此產生豎直的兩列轉向輥3,即前列VR和后列HR,在這些轉向輥上纖維帶相對彼此具有水平距離地被交替引導向后續(xù)設置的另外的引導元件。轉向輥3單側支承,這樣可以在不拆卸構件的情況下將纖維帶放置到轉向輥3上。轉向輥3與支架4、固定裝置5和角托架6共同構成輥樹2。在這個實施例中輥樹2具有共計十二個轉向輥3,其中的各六個轉向輥3相應地設置在輥樹2的前列和后列VR、HR上。備選地,任何其它合適數量的轉向輥3、例如十六個轉向輥3當然是可能的,這些轉向輥然后分成各8個轉向輥用于前列和后列VR、HR。
[0018]在輥樹2的下方大致垂直定向地設置有橫梁7,在該橫梁上設置有大量的引導元件8。引導元件8包括其棱邊被倒圓的棒。引導元件8交替地向著第一和第二轉向滾筒10、11設置,因此在兩個相鄰的引導元件8之間具有大約90°的角。在引導元件8固定在橫梁7上的區(qū)域內設置有可調節(jié)裝置9,利用該可調節(jié)裝置可以使引導元件8在橫梁7上固定和定向。
[0019]在引導元件8的下方設置有第一轉向滾筒10,該第一轉向滾筒單側支承在支架15上。就是說:在這個實施例中第一轉向滾筒10的左端側不可自由接近,因為它支承在直接或間接地固定在支架15上的軸承12中。右端側未支承并且因此可自由接近。第一轉向滾筒10的兩側各具有一個導環(huán)13,這些導環(huán)應阻止纖維帶滑脫。第二轉向滾筒11相對第一轉向滾筒10在水平和豎直方向上錯開地平行設置。這個第二轉向滾筒11也單側支承在支架15上。在右端側和左端側上分別設置有軸承14,橫梁7的各一個自由端支承在該軸承內。因此橫梁7設置在第二轉向滾筒11上并且能夠符合軸承14地在預先給定的半徑內圍繞第二轉向滾筒11的中點扭轉并且由此被調節(jié)。盡管帶有引導元件8的橫梁7設置并支承在第二轉向滾筒11上,但是第二轉向滾筒11特別是在轉向區(qū)域內在置入纖維帶時是可自由接近的。因此帶有引導元件8的橫梁7與轉向區(qū)域對置地設置在第二轉向滾筒11上。
[0020]備選地,橫梁7不言而喻地也可以可調節(jié)地設置在支架17上,使得第二轉向滾筒11在右側也是可自由接近的。
[0021]纖維帶的置入交替地通過轉向輥3的后列HR和前列VR來完成,其中,置入到轉向輥3的后列HR中的纖維帶首先被引導經過第二轉向滾筒11,然后被引導經過引導元件8,并且接著被置入到后續(xù)的機器中。
[0022]置入到轉向輥3的前列VR中的帶首先被引導經過各引導元件8之間和第一轉向滾筒10,并且被置入到后續(xù)的機器中。
[0023]通過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簡單且價格低廉的用于纖維帶的給料設備,該給料設備保障了纖維帶的迅速更換。由于第一和第二轉向滾筒10、11的單側支承,纖維帶不需在轉向輥3上環(huán)繞就能夠經過引導元件8而被引導到后續(xù)的機器外罩的空隙內。通過給料設備的朝向操作者側敞開的結構類型和單側支承的轉向滾筒10、11,簡化了纖維帶直到后續(xù)機器、例如牽伸機構或條卷機的輸送。
[0024]附圖標記列表
[0025]I 給料設備
[0026]2 輥樹
[0027]3 轉向輥
[0028]4 支架
[0029]5 固定裝置
[0030]6 角托架
[0031]7 橫梁
[0032]8 引導元件
[0033]9 可調節(jié)裝置
[0034]10第一轉向滾筒
[0035]11第二轉向滾筒
[0036]12 軸承
[0037]13 導環(huán)
[0038]14 軸承
[0039]15 支架
[0040]16 支架
[0041]17 支架
[0042]VR 前列
[0043]HR 后列
【權利要求】
1.用于紡織準備機器的纖維帶的給料設備,該給料設備包括帶有大量轉向輥(3)的輥樹(2)和設置在該輥樹(2)下方的引導元件(8),以及至少一個轉向滾筒(10,1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轉向滾筒(10,11)單側支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給料設備,其特征在于:在輥樹(2)的下方設置有第一和第二轉向滾筒(10,11),其中,帶有引導元件(8)的橫梁(7)能夠固定在所述第二轉向滾筒(11)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給料設備,其特征在于:橫梁(7)借助軸承(14)固定在第二轉向滾筒(11)上。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給料設備,其特征在于:橫梁(7)徑向圍繞所述第二轉向滾筒(11)能夠扭轉地且能夠調節(jié)地設置。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給料設備,其特征在于:引導元件(8)能夠調節(jié)地設置在橫梁(7)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給料設備,其特征在于:轉向輥(3)借助角托架(6)能夠如下地在輥樹(2 )上固定且定向,S卩,構成轉向輥(3 )的前列和后列(VR, HR)。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給料設備,其特征在于:轉向輥(3)的前列(VR)將纖維帶在各引導元件(8)之間引導經過所述第一轉向滾筒(10)進入后續(xù)的機器,而轉向輥(3)的后列(HR)將纖維帶在各引導元件(8)之間引導經過所述第二轉向滾筒(11)進入后續(xù)的機器。
【文檔編號】D01G27/04GK103774294SQ201310496500
【公開日】2014年5月7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0月23日
【發(fā)明者】H-F·容克 申請人:特魯菲舍爾股份有限公司及兩合公司